| 制度目标 | 防止电器出事,避免火灾爆炸,保护大家安全。 |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使用部门盯现场,保卫管明火,操作员守规程。 | ||
| 核心条款 | 临时线最多用一周,非电工不能碰电线,明火要审批,宿舍禁电热设备。 | ||
| 执行要求 | 申请后才能接电,用完立刻断电,每周查隐患,每季全面检测,动火全程有人看着。 | ||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