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

适配人群高校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使用场景高校心理辅导,学生危机干预,团体心理咨询
制定目的学生心理问题多发,容易出现情绪崩溃、自伤或伤害他人情况。
适用范围校内所有心理咨询师和接受辅导的学生。
职责分工咨询师要守密、识别危机、及时转介;学生要自愿参与、如实表达。
管理要求不泄露资料、不用非标量表、发现危险马上干预、不替学生做决定。
监督与检查学工处每月查记录,督导老师随机听咨询。漏报一次谈话内容,停岗培训三天;两次取消资格。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1】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二、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

三、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五、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七、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九、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报酬,其他人员谢绝来访。

十、努力维持自身的身心健康,并不断钻研咨询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力为学生提供科学的专业服务,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2】

一、心理咨询师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努力加强专业实务、教学、服务的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

二、心理咨询师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三、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四、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心理咨询师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六、所有咨询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守则,若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心理咨询工作守则

适配人群持证心理咨询师,学校心理教师,企业EAP专员使用场景心理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响应,团体辅导实施
制定目的怕咨询师自己情绪不稳影响来访者,也怕泄露隐私出问题,还怕帮错人或越界做事。
适用范围所有做心理咨询的人,只在咨询室里开展工作。
职责分工咨询师要管好自己情绪,守住秘密,不强迫来访者,不接能力外的个案,上级要抽查记录。
管理要求必须保密,不能收礼物,不能有私人关系,情绪不好就暂停接待,发现危险立刻干预。
监督与检查主任每月查一次档案,督导随机听咨询录音,没做到就谈话提醒,三次就停岗培训,严重就调离岗位。

心理咨询守则【1】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一、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努力保持自身的身心健康,不断钻研咨询业务,努力提高咨询业务水平,平时不断加强自身理论修养,不断积累实践经验。

三、把尊重来访者的权利放在第一位,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制。

四、坚持保密原则,来访者的任何资料、案例只在本室存档,不得泄露他人。必须承担保守来访者秘密的责任。

五、咨询只能在职责范围内进行,和来访者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其他任何关系。不得接受和索取他人额外报酬或礼物,不得满足超越咨询范围的要求。

六、应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咨询总结。案例研究不得损害来访者权益。

七、针对不同的情况,咨询可采取团体辅导、个别咨询等多种方式。

八、咨询原则上必须限定在咨询室内进行。

九、心理咨询人员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并向来访者说明情况。

十、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人员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心理咨询守则【2】

心理咨询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为了引导和推动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3、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4、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 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5、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6、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8、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9、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档案》,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本)

适配人群学校心理咨询师,专兼职辅导教师,心理中心值班员使用场景学生心理辅导,团体咨询活动,个案咨询管理
制定目的学生心理问题多发,咨询师经验不足,怕说错话做错事,影响学生信任感。
适用范围校内所有心理咨询老师、值班老师、临时支援老师。
职责分工老师管好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主管盯紧每次咨询过程,学生反映问题马上查。
管理要求不乱传学生话,不带外人进咨询室,不收学生东西,每次咨询记清楚时间次数。
监督与检查中心每月抽查记录本,主管现场听咨询录音,漏记一次扣绩效分,泄密直接停岗。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1】

一、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三、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四、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咨询人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六、所有咨询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守则,若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2】

高级技工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及专业技能水平。

2.咨询人员在岗期间应言行文明,真诚热情、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

3.咨询人员应服从学校的安排,遵守学校的纪律。如因事拖延或不能上岗,必须尽早通知中心或服务对象,以给予学校有充分时间安排。与学校机构工作人员和其他成员应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4.尊重来访者的个人习惯、传统和信仰,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对来访者的私人资料严格保密管理,不准随便公开。

5.咨询人员不以任何理由收受来访者的钱物。

6.规范咨询,严格程序。对来访者进行心理咨询必须告知咨询时间和次数。一般情况的咨询原则上是40分钟/次。有关咨询次数应在首次咨询时与来访者商定。

7.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

8.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师保密原则。

9.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翻阅档案、随便外借量表。

10.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室安全卫生工作。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学校心理咨询守则(范本)

适配人群学校心理咨询师,专职心理教师,心理健康辅导员使用场景学生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响应,心理测评实施
制定目的防止咨询中泄露隐私、乱用测试、伤害来访者、搞迷信活动。
适用范围校内心理咨询员和所有来咨询的学生。
职责分工咨询员要守密、不乱测、不依赖、不越界;学生配合说明情况。
管理要求不说秘密、测前讲清、测后解释、发现危险马上报、不代做决定。
监督与检查主任每月查记录,漏填或泄密扣绩效,三次警告调岗,学生可投诉。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1】

1、 心理咨询员应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工作中须以心理学、医学、哲学、社会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2、 心理咨询员应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合作关系,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利与意见,有责任对当事人的姓名及有关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予以保密,确保当事人的隐私等民事权不受侵犯。

3、在实施有关人格测量、情绪评定等心理测量的时候,应向测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向受试者解释测试结果,不得夸张心理测试工具的效用。

4、 心理咨询工作者应积极与同行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当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时,应终止咨询关系,并建议其去其他机构或同行处咨询。

5、当来访者的行为可能对其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时,咨询员有责任进行干预,并及时告知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帮助当事人。

6、 咨询员在咨询工作中必须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代当事人作 决定,防止当事人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不与当事人发生一切非咨询的不正当关系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2】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与来访者相互沟通,建立平等、信赖的工作关系。

3、忠于科学,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以当事人为中心,提供最佳心理咨询服务。坚持整体性、发展性、坚持性、灵活性等原则,保证咨询工作准确有效。

4、明确自己工作性质,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心理咨询人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能力范围内来访个案,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做好适当的转询建议。

5、不得应用心理咨询技术进行非专业性的活动和其它不正当目的的活动。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任何有经济利益的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未经来访者许可,不泄露来访者秘密的信息。

6、做到按时上岗,使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7、在咨询(辅导)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者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辅导)员的过分依赖。

8、在进行正规心理测试前,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9、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心理咨询师伦理守则(范本)

适配人群执业心理咨询师,临床督导人员,心理教师使用场景心理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场景,未成年人保护
制定目的有人乱说话伤人,有人乱用咨询关系,有人不守秘密,怕来访者被伤害。
适用范围所有做心理咨询的人,跟来访者打交道时都要守这些规矩。
职责分工咨询师要保护来访者,不乱承诺,不乱决定,不占便宜,不乱搞关系,不乱传隐私。
管理要求说清楚保密和不保密的情况,录音录像要签字同意,案例教学要抹掉名字,危险时必须开口。
监督与检查同行会看,协会会查,出事要道歉或停职,严重了会被取消资格,大家互相提醒别踩线。

心理咨询师伦理守则

《守则》八个部分:

1、总则

2、专业关系

3、隐私权与保密性

4、职业责任

5、心理测量与评估

6、教学

7、培训和督导

8、研究和发表

在此重点介绍总则、专业关系及隐私权与保密性三个部分。

总则指出作为心理咨询师(心理师)应遵从的职业伦理要求,要求咨询师:

1、善行:应保障寻求专业服务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2、责任:在工作中应保持其专业服务的最高水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认清自己专业的、伦理的及法律的责任,维护专业信誉

3、诚信:在临床实践活动、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努力保持其行为的诚实性和真实性

4、公正:应公平、公正地对待自己的专业工作及其他人员,应采取谨慎的态度防止自己潜在的偏见、能力局限、技术的限制等导致的不适当行为

5、尊重:尊重每一个人,尊重个人的隐私权、保密性和自我决定的权利

《守则》明确规定咨询师与来访者所建立的专业关系,要求咨询师:

1、不得因诸如性别、种族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尊重来访者的知情权

3、不得剥削来访者

4、明确自己的专业能力

5、不替对方作决定

6、不得利用来访者的信任谋利

7、应避免与来访者发生双重关系(超过咨询关系以外的关系,如亲戚、朋友等)

8、不得与来访者建立咨询以外的关系

9、不得与当前来访者或结束关系三年以内的来访者发生性关系,也不能给曾经发生过性关系的来访者做咨询

10、不胜任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咨询时,应本着为对方负责的态度进行转介

11、尊重同行,积极寻求业务水平的提升

《守则》对隐私权和保密性部分作出明确的规定,要求咨询师:

在咨询过程中向来访者或者团体咨询中的团体成员明确保密原则,以及保密例外原则。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为保密例外:

1、心理咨询师发现寻求专业服务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

2、寻求专业服务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等且可能危及他人时

3、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犯或虐待时,可遵从保密原则的例外,此时心理咨询师有向对方合法监护人或可确认的第三者预警的责任

4、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心理师有遵循法律规定的义务,但须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出示合法的书面要求,并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确保此种披露不会对临床专业关系带来直接损害或潜在危害

关于将来访者的相关信息披露给外界的相关行为,《守则》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咨询师只有在得到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演示

2、所有咨询信息都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仅经过授权的咨询师可以接触

3、咨询师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使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时,应隐去可能被辨识出来访者的相关信息(得到书面许可的情况除外)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范本

适配人群学校心理教师,专职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使用场景心理辅导,危机干预,个案记录
制定目的学生心里有事不敢说,怕被笑话或传出去。老师自己情绪不好也会影响学生。
适用范围学校里做心理辅导的老师,咨询室里的所有活动。
职责分工老师要尊重学生、保护隐私、不乱下判断。领导要安排好排班,保证有人值班。
管理要求每次聊完必须写记录,不能带出咨询室。老师心情差就别接学生,马上换人。
监督与检查德育处每月查一次记录本,缺一次扣绩效。没填记录或泄密,要停职学习一周。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1】

1、要热爱来访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心理学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2、要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来访学生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和接纳,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的神态。

3、要与来访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学生的意见,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需要而牺牲学生的利益。

4、在一切咨询(辅导)活动中,心理辅导教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来访学生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学生对辅导教师的过分依赖。

5、要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出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学生。

6、要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合适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建议学生去有关部门治疗。对来访学生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7、要保护来访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必须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必须隐去一切可能暴露学生身份的信息。

8、每次咨询(辅导)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心理咨询记录》,未经许可,不得将记录带出咨询室。

9、要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10、按时上班,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2】

一、咨询教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教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教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四、咨询教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教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教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教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咨询内容的要求。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八、咨询教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九、咨询教师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十、咨询教师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来访者;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

心理教师工作守则【3】

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 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 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 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范本)

适配人群持证心理咨询师,临床心理督导师,心理机构管理者使用场景心理咨询服务,精神科转诊,个案记录管理
制定目的怕咨询师偏心、乱说话、泄露秘密,让来访者受伤或不敢来。
适用范围所有拿证上岗的心理咨询师,面对每个来找你聊天的人。
职责分工咨询师自己管好嘴和手,主管盯流程,机构查记录本。
管理要求不歧视人、讲清规则、签协议、不搞私下关系、不接超出能力的活、及时转诊、守密但危急时可破例。
监督与检查每次咨询后自查是否漏项,主管每月翻记录,三次出错停岗培训,严重者取消资格。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㈠ 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㈡ 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贡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㈢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来访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㈣ 心理咨询师在对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工作的重点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采用某些疗法)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㈤ 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双重关系(尽量不与熟人、亲友、同事建立咨询关系),更不得利用来访者对咨询师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对异性有无礼的言行;

㈥ 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咨询或其咨询问题超出自己的能力之外时,应向来访者作出明确的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医师;

㈦ 当心理咨询师认为来访者有精神科专科方面的问题时,应咨询精神科有关专家意见和及时转诊至医院精神心理专科诊治;

㈧ 心理咨询师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措施如下:

①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②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③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④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心理咨询职业守则(范本)

适配人群持证咨询师,实习咨询师,督导教师使用场景危机干预,团体咨询,心理测评
制定目的防止咨询师做错事伤到来访者,避免乱收钱、乱承诺、乱用技术。
适用范围所有拿证上岗的心理咨询师,面对每个来求助的人。
职责分工咨询师管好自己言行,督导盯紧新手,机构定期查记录,来访者能随时提意见。
管理要求不收礼物不谈恋爱,谈话内容锁进柜子,录音要签字,危险情况马上报,三年内不和老来访者走近。
监督与检查每月自查笔记,督导每季翻案例,发现违规停接新单,三次警告就取消资格,客户投诉当天回应。

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守则

(一)总则

1、心理咨询师在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时,应遵纪守法、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其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咨询师应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3、心理咨询师应不断学习本专业以及咨询服务所需的有关知识,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二)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目的是使来访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心理咨询师应保障来访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1、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来为访者的性别、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性取向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收费标准、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心理咨询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咨询目标、方式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使用冲击疗法、催眠疗法、长期精神分析等技术)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三)与来访者的关系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师应清楚地认识自己在咨访关系中的职业角色对来访者构成的潜在影响,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2、不允许心理咨询师以收受实物、获得劳务服务或其他方式作为其专业服务的回报,因为它们有引起冲突、剥削、破坏专业关系的潜在危险;

3、心理咨询师要清楚的了解双重(或多重)关系(例如与来访者发展家庭的、社交的、经济的、商业的或者亲密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力的不利影响及其伤害寻求专业服务的潜在危险性,避免与来访者发生双重(或多重)关系。在双重(或多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一些专业上的预防措施,例如签署正式的知情同意书、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等,以确保双重关系(或多重关系)不会损害自己的判断并不会对来访者造成危害;

4、心理咨询师不得与当前来访者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和亲密关系,也不得给有过性和亲密关系的人做心理咨询。一旦业已建立的专业关系超越了专业界限(如发展了性关系或恋爱关系),应立即终止专业关系并采取适当措施(例如寻求督导、转介等);

5、心理咨询师在与某个来访者结束心理咨询关系之后,至少三年内不得与来访者发生任何亲密或性关系。在三年后如果发生此类关系,要仔细考察关系的性质,确保此关系不存在任何给来访者造成伤害的可能,同时要有合法的书面记录备案;

6、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明确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

7、心理咨询师应尊重其他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一种积极合作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对来访者的咨询服务水平。

(四)保密原则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无论是在个体治疗或是在集体治疗中都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制。在团体咨询时应首先在团体中确立保密原则;

2、心理咨询师应清楚地了解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制。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1)心理咨询师发现来访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2)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且可能危及他人时(3)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犯或虐待时(4)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

3、在遇到上述中的(1)、(2)和(3)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向对方合法监护人预警的责任;在遇到(4)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遵循法律规定的义务,但须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出示合法的书面要求,并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确保此披露不会对临床专业关系带来直接损害或潜在危害;

4、心理咨询师只有在得到来访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心理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演示;

5、心理咨询师咨询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仅经过授权的心理咨询师可以接触这类资料;

6、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启动危机干预方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如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五)知情同意原则

知情同意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即告知、自愿以及能力。告知是指在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之前,心理咨询师有义务和责任告知来访者以下情况:咨询的特点、性质、预期疗程、费用、保密范围等,如果来访者在没有被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做出知情同意,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同意;自愿是指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利诱或胁迫,其决定是自愿自主的;能力是指来访者作为知情同意的法律主体,应当具有法律所要求的行为能力。

1、心理咨询师需要在建立咨询关系的初期,向来访者告知咨询的特点、性质、预期疗程、费用、保密的范围等,并为来访者提供充分的机会询问并且对其问题给予回复;

2、应与来访者对咨询目标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在使用尚未广泛认可的治疗技术时,心理咨询师需要告知对方有关该咨询技术的发展状况、可能的潜在风险等;

3、当为来访者提供服务的咨询师正在处于接受培训的阶段,而且由其督导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时,那么作为知情同意程序的其中一个部分,需要向来访者告知该咨询师正在处于培训阶段,并且在其督导监督下进行操作的事实;

4、任何时候来访者都有权终止咨询或更换咨询师;

5、如果来访者的确没有法律责任能力做决定,但又必须进行心理咨询时,可以请监护人采用“替代同意”的形式。

(六)关于咨询的中断

咨询的中断是指在咨询期间因咨询师个人原因暂时停止咨询。

1、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心理咨询工作中不得随意中断工作。在心理咨询师出差、休假或临时离开工作地点外出时,要对已经开始的心理咨询工作进行适当的安排;

2、除非来访者或者第三方付酬人员提出不需要的情况,心理咨询师在中断咨询之前,需要以合适的方式向来访者提供有关其他选择性咨询方式的建议。

(七)关于咨询的终止

咨询的中止是指经过商定,心理咨询师停止向来访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来访者结束咨询关系。

1、在有迹象表明来访者不再继续需要咨询服务或者后续服务对其没有益处时,心理咨询师可以结束咨询;

2、如果心理咨询师受到来访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威胁,或者继续治疗可能会危及到心理咨询师的安全时,那么心理咨询师可以终止咨询。

(八)关于心理咨询案例资料的保存和处理

心理咨询师须确保案例资料的安全,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1、来访者的案例资料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案例文件夹应关闭,来访者的名字不应显露在外面;

2、心理咨询师不应该把咨询记录及草稿随便丢弃在垃圾堆里,而应撕碎或销毁;

3、如果把处于保密状态的咨询记录输入电脑,应该加用密码或其他保密技术,避免被他人辨认或窃取;

4、心理咨询师因专业工作需要对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案例进行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例外)。

(九)关于心理测评

心理咨询师应正确理解心理测量与评估手段在临床服务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并恰当使用;心理咨询师在使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被测量者或被评估者的个人和文化背景;心理咨询师应通过发展和使用恰当的教育、心理和职业测量工具来帮助来访者。

1、心理测量与评估的目的在于使来访者受益,心理咨询师不得滥用测量或评估手段以牟利;

2、心理咨询师应在接受过心理测量的相关培训,对某特定测量和评估方法有适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后,方可实施该测量或评估工作;

3、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对测量与评估结果进行了解和获得解释的权利,在实施测量或评估之后,应对测量或评估结果给予准确、客观、可以被对方理解的解释,努力避免来访者对测量或评估结果的误解;

4、心理咨询师在利用某测验或使用测量工具进行记分、解释时,或使用评估技术、访谈或其他测量工具时,须采用已经建立并证实了信度、效度的测量工具。如果没有可靠的信、效度数据,心理咨询师需要对测验结果及解释的说服力和局限性做出说明,不能仅仅依据心理测量的结果做出心理诊断;

5、心理咨询师有责任维护心理测验材料(指测验手册、测量工具、协议和测验项目)和其他测量工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向非专业人员泄漏相关测验的内容。

(十)关于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责任

心理咨询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专业伦理规范;心理咨询师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发现,在专业界限和个人能力范围之内,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工作;心理咨询师应不断更新并发展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自我保健的活动,促进个人在生理上、社会适应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以更好地满足专业责任的需要。

1、心理咨询师应在自己专业能力范围内,根据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培训和督导的经历和工作经验,为不同人群提供适宜而有效的专业服务;

2、心理咨询师应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的意义,在专业工作领域内保持对当前学科和专业信息的了解,保持对所用技能的掌握和对新知识的开放态度;

3、心理咨询师应保持对于自身职业能力的关注,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寻求专业督导的帮助。在缺乏专业督导时,应尽量寻求同行的专业帮助;

4、心理咨询师应关注自我保健,当意识到个人的生理或心理问题可能会对来访者造成伤害时,应寻求督导或其他专业人员的帮助,必要时应限制、中断或终止临床专业服务;

5、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需要介绍自己情况时,应实事求是地说明自己的专业资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情况,在需要进行广告宣传或描述其服务内容时,应以确切的方式表述其专业资格。心理咨询师不得贬低其他专业人员,不得以虚假、误导、欺瞒的方式对自己或自己的工作部门进行宣传,更不能进行诈骗;

6、当心理咨询师通过公众媒体(如讲座、演示,电台、电视、报纸、印刷物品、网络等)从事专业活动,或以专业身份提供劝导和评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论要基于恰当的专业文献和实践,尊重事实,注意自己的言行应遵循专业伦理规范。

7、当心理咨询师需要向第三方(例如法庭、保险公司等)报告自己的专业工作时,应采取诚实、客观的态度准确地描述自己的工作;

8、心理咨询师不得利用专业地位获取私利,如个人或所属家庭成员的利益、性利益、不平等交易财物和服务等。也不得利用心理咨询、教学、培训、督导的关系为自己获取合理报酬之外的私利。

(十一)关于伦理问题的处理

心理咨询师在专业工作中应遵守有关法律和伦理,努力解决伦理困境,和相关人员进行直接而开放的沟通,在必要时向同行及督导寻求建议或帮助;心理咨询师应将伦理规范整合到日常专业工作之中。

1、心理咨询师一旦觉察到自己在工作中有失职行为或对职责存在着误解,应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改正(如转介、寻求督导等);

2、心理咨询师若发现同行或同事违反了伦理规范,应予以规劝。若规劝无效,应通过适当渠道反映其问题。如果对方违反伦理的行为非常明显,而且已经造成严重危害,或违反伦理的行为无合适的途径解决或根本无法解决,心理咨询师应当向本中心举报,以维护行业声誉,保护来访者的权益。如果心理咨询师不能确定某种特定情形或特定的行为是否违反伦理规范,可向中心老师寻求建议。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范本)

适配人群学校心理咨询师,专职心理教师,心理辅导员使用场景学生心理辅导,校园危机干预,心理档案管理
制定目的怕咨询时说错话、做错事,伤到学生心里,也怕档案乱放被人看见。
适用范围所有做心理咨询的老师,还有心理室里的档案和电脑。
职责分工老师要管好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主管要盯档案柜钥匙,学生助理不能碰记录本。
管理要求档案锁进铁柜,聊天内容不跟同事瞎聊,案例写稿子要抹掉名字,电脑设密码。
监督与检查每月查一次柜子锁没锁好,主管抽查记录本,谁漏了消息就停岗三天重学守则,再犯调离岗位。

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1】

1. 咨询员必须努力学习心理学相关知识指导从事咨询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深入系统地分析和处理咨询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 咨询员应具备一定的咨询技能:在学习方面,应着重于学生学习动机的激发,对学习中成功因素的发掘,学习兴趣的引导,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在生活方面,从情绪、生活到人际交往,从课外娱乐到社会适应,从品德发展到劳动技能,咨询员应循循善诱,使青少年沿身心健康方向茁壮成长。

3. 咨询员必须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咨询的声誉,保护来访者的利益,热爱心理咨询事业。

4. 咨询员必须无条件尊重来访者,全面接纳来访者。

5. 咨询员必须对自己从事的咨询的目的,动机以及自己人价值有明确的认识,防止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予来访者。

6. 咨询人员必须正视自己在咨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情绪问题,包括消极情绪并能够处理,以提供一个良好的榜样和增加自己的自信心和威信。

7. 咨询人员必须遵循保密性原则:

1) 除非征得求咨询者本人同意,不得向其父母、教师、朋友谈及来访者的隐私;

2) 不得在报刊报道来访者隐私。典型案例分析需注意文字技巧;

3) 除有关心理咨询人员外,不允许任何人查阅心理档案;

4) 除来访人员触犯法律,并经公检法机关认定证明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借用心理档案。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2】

一、努力保持自身的身心健康并承担作为社会成员的道义责任,不断钻研咨询业务水平。

二、把尊重来访者的权利放在第一位,不得抱有个人的、组织的、经济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注意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制。

三、来访者的任何资料、案例只在本所(室)存档,不得泄漏于他人。必须承担保守来访者秘密的责任。

四、咨询业务只能在职业范围内进行,和来访者及相关人员不得有个人关系。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不得满足来访者超越咨询范围的要求。

五、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不得妨碍其它同行的业务工作。

六、使用心理检查和测量时须经来访者本人同意,不得强制,不得滥用检查结果。

七、应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咨询总结。案例研究不得有损来访者权益。

八、在公开说明咨询知识和专业意见时不得夸张,特别是在商业性宣传和广告时,应对产生的社会影响负责。

九、咨询工作原则上必须限定在咨询室内进行。

十、咨询人员应充分理解本守则,不得违反。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优选9篇)

心理咨询工作守则(范文)适配人群高校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使用场景高校心理辅导,学生危机干预,团体心理咨询制定目的学生心理问题多发,容易出现情绪崩溃、自伤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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