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

适配人群现场电工,电气设备管理员,施工安全员使用场景施工现场用电,隧道施工配电,桥梁工程供电
制定目的怕电工乱接电线出事,怕高压线太近被电着,怕设备漏电伤人,怕工地停电耽误活儿。
适用范围所有施工队的电工、现场高低压设备、临时电线、变压器、灯具、手持工具。
职责分工电工自己管好线路和设备,班组长盯着干活不违规,项目部负责配齐防护用品和检查。
管理要求电线必须绝缘支撑,高压下要保持距离,设备外壳要接零或接地,检修必须先断电,灯具离易燃物够远。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转着看,发现没断电修设备就停工,私拉电线扣钱,不戴绝缘垫罚站学规矩,三次不改清退。

一、施工单位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得独立从事电工作业,禁止在施工现场和驻地私拉乱接生产生活用电。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场内架设电线应绝缘良好,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严禁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脚手架上。

三、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上5kv不得小于lin,44kv不得小于1.zm,否则必须停电方可操作,在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必要的隔离、屏蔽措施。

四、施工现场用电,各种电器设备须配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加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五、在三相四线制中性接点接地供电系中,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外壳应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大于4欧姆,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六、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七、工地安装现场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八、施工现场变配电设备处,必须配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九、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in,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ffi。

十、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线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地下或做穿管保护;手持式电动工具应设置有效的防漏保护器。

十一、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电试验,必须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十二、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配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或发生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要有联锁保护。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适配人群电气工程师,专职安全员,起重机械司机使用场景基坑开挖,塔吊吊装,脚手架搭设
制定目的外电线路太危险,怕施工时碰到它,人会被电到,设备会坏掉,现场容易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塔吊、脚手架、挖沟槽、开机动车道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盯整体,电工管线路,安全员天天查,工人自己别乱碰乱搭。
管理要求不能在外电线下方搭棚堆东西;塔吊不能越过没防护的线;挖沟离电缆至少0.5米;距离不够必须加隔离板挂警告牌。
监督与检查每天班前检查一遍,安全员和电工一起看,监理也会突击查,不照做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钱。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___

4.1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35

最小垂直距离(m)

7.0

4.1.4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1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5.0

8.5

沿水平方向

2.0

3.5

4.1.5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定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4.1.6所列数值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4.1.6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5

杭州鹏云置业有限公司杭政储出【____】3号地块桩基工程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适配人群架子工,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员使用场景高处作业,脚手架施工,电梯井口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安全帽种类很多不论哪一种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11《安全帽》的规定,具有产品合格证。

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底边至人头顶端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大小尺寸分为大、中、小三种,可按需要选用。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承受5000n的冲击力。

要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5cm),勿使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禁止使用。

在攀登和悬空等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使用时要高挂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

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0《安全带》规定的安全带的构造形式,材料、技术性能和使用保管上的要求。安全带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禁止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

建筑工程中高度在4m以上的都要架设和张挂安全网,按形式及其作用可分平网和立网二种,平网是指安装与平行于水平面,主要用来承接人和物的坠落,平网的宽度不得小于3m。立网是指安装与

垂直水平面,主要用来阻止人和物的坠落,宽度不得小于1.2米。

脚手架施工的建筑工程,沿建筑物的四周必须搭设安全平网,并随结构上升而上升。距地面最近的第一道安全网叫做首层网,规定距地4m,在整个施工期间,不得拆除。道首层网伸出建筑物的宽度3—5米,平网安装应外高里低,一般以15m为宜,并与构筑物连接牢固,网内无杂物。

建筑物的转角处,阳台口和平面形状突出的部位,安全网要整体连接,不得中断,也不允许出现任何漏洞。电梯口、采光井和螺旋式楼梯口等处,除按高处作业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处,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及每隔三至四设固定式平网一道,或铺设其它防护层。

立网的下口与支杆或建筑物之间要牢固地扎结。固定点的间距应不大于50cm,立网平面与施工作业面边缘的最大间隙不得超过10cm。

施工中所有搭设的安全网,不论局部或全部,都必须在施工全部完成作业全部停止之后,经过工程负责人的同意,才可拆除。拆除时要有专人监护。

进料口,人行道口应设防护棚,楼梯口、电梯口应设置防护门或防护栏。预留洞口,坑井口应设防护盖扳。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适配人群电气施工员,安全电工,现场机电工程师使用场景施工现场供电,临时用电安装,配电箱接地
制定目的怕工地电线漏电伤人,怕设备外壳带电没人发现,怕接地不好雷击出事。
适用范围所有工地现场的电气设备、配电箱、施工机械、照明器具、金属支架。
职责分工电工负责接线检查,班组长盯现场执行,工人不乱碰pe线,安全员每天看接地是否牢靠。
管理要求pe线必须绿黄双色,不准装开关熔断器,不准断线,不准用铝线做接地,重复接地至少三处。
监督与检查每天开工前电工自检,安全员抽查,监理不定期查,发现pe线没接或断开立即停工整改,重复违规扣当月奖金。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3、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宜采用与在建工程基础接地网连接的方式,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

5、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pe线上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6、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pe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线。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见表6。

7、配电箱金属箱体,施工机械、照明器具、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等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与保护零线的连接应采用铜鼻子连接。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夜间施工报批

适配人群班组长,项目部经理,安全员使用场景夜间施工,工期赶工,照明作业
制定目的怕晚上干活出事,影响工人安全,也怕扰民被投诉。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夜活的人和地方。
职责分工班组长要提前报批,项目部经理要审批,工人不能带病上夜班。
管理要求22:30前必须停,要报批才准干,得有照明、值班人、安全交底。
监督与检查项目部查有没有手续,没手续就罚200到500块,还要找责任人,班组长和经理都要盯紧。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夜间施工报批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当天22:30前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年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作进行施工。

(5)对未办理夜间施工申请手续的班组,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该班组进行200-500元罚款,并追究有前人员责任。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变配电维修

适配人群值班电工,电气作业人员,安全监护员使用场景高压设备巡检,变配电室检修,临时停电作业
制定目的高压设备容易电人,以前出过事,得管住单人操作、停电验电这些事。
适用范围变配电室内外、高压线路、现场临时照明。
职责分工值班员不能越遮拦,监护人盯紧带电作业,操作人按步骤断电验电接地。
管理要求上锁挂牌、戴绝缘手套验电、两人装拆接地线、铜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外壳必须接地。
监督与检查班组长每天查,安监员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分通报。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①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②验电时应带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③验明线路或设备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④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防护用品;

⑤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⑥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5、电器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当。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和灯具,高度不低于2.5米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防火一般

适配人群施工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代表,现场安全员使用场景施工现场,火警处置,隐患整改
制定目的工地容易着火,怕烧东西伤人,影响干活进度。
适用范围全市所有工地现场。
职责分工施工方老板管全部防火事;建设方要盯着施工方干活。
管理要求天天查火情;发现隐患马上改;改不了的定人定时定法子改。
监督与检查谁查谁记谁盯;不查不改要被问;出事了得一起查原因、补漏洞、写报告、落实新办法;消防队来查也得配合。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市所有施工现场均适用本规定。

3.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6.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应共同作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7.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十大

适配人群施工项目经理,现场安全员,土建班组长使用场景封闭施工,材料堆放,噪声管控
制定目的工地乱糟糟的,材料堆得到处都是,噪音大,灰尘多,影响周围人生活。
适用范围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整个施工区域,所有设备和材料。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盯着整体,工长管自己班组,工人管好自己手头活和身边卫生。
管理要求围档要2.5米高,门楼要3.5米高,五牌一图必须挂,三区分开,垃圾不乱扔,车轮要冲洗。
监督与检查安全员天天转,项目经理每周查,发现没做到就当场整改,再犯就停工学习,三次就换人。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2.5米的围档,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铁制或木制门楼,门楼高度不低于3.5米,宽度不小于4米。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门楼顶部和两侧应有规范的安全标语。

三、施工现场进口处必须设置统一规定的“五牌一图”。

四、施工现场要做到“三通一平”,场内路面要硬化处理,必须实行“三区”(作业区、材料区、生活区)分离。

五、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要按照规定位置,分类堆放,归方码垛,摆放整齐,并分别设置标牌。

六、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抚顺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杂例》。本着“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严禁超时施工,噪声扰民。一般施工时限:早5点-晚10点。

6月-7月中旬施工时限:早6点-晚8点。

七、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规定,采取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禁止凌空抛撒、倾倒建设垃圾。工地出入口要铺设简易砂石便道,设置清洗车轮的设施,防止车轮带泥上路。

八、施工人员不得在场内随地大小便,不得在场内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生活用具要达到清洁、整齐、有序的放置。

九、施工人员要注意自己的语言修养,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十、施工现场要做到“四及时”“六净”:

“四及时”:完工后的三头(砖头、木材头、钢材头)、落地灰、残土和剩余材料及时清运出场。

“六净“:作业面净、料底净、机械四周净、搅拌机内净、脚手架下净、安全网上净。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适配人群项目经理,专职质量员,施工技术负责人使用场景施工现场管理,分包工程管控,质量验收交付
制定目的怕施工质量出问题,影响房子安全和住户生活。大家干得乱,没统一标准,容易糊弄事儿。
适用范围施工企业、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
职责分工企业设质量部门管全局,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质量员盯现场,分包队自己管好分包活儿。
管理要求图纸要会审,材料要验货,工序要交底,隐蔽工程要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准用。
监督与检查公司质量部来查,监理和甲方也盯着,不按规矩办就停工整改,严重就通报批评。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规定(意见稿)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需要,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管理,在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和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的基本要求,通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向社会提供满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的合格建筑工程。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

一、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持续改进和自我评价;

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检查或评价。

第四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是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施工企业除应健全自身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应依照本规定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和审核。

第五条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特点,以及总包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

第六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参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____、《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001-2000制定。

第二章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七条 施工企业必须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质量管理网络。配备与公司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相适应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企业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质量管理机构应设专人作为部门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特级企业应不少于20人,一级企业应不少于15人,二级企业应不少于10人,三级企业应不少于6人。质量管理机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仪器,具备必需的质量监控检查能力。

第八条 质量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应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质量管理人员应是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目前尚无条件的必须在2年内填补空白点,质量管理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 九条 实行建筑施工现场质量保障制度。公司应设置专职质量员,且应专业配套合理,并组成独立的质量管理机构。

第三章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要求

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围绕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持续改进工程质量活动,建立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不断改进其有效性。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和交付活动的管理。

一、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由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持有与工程项目类型和规模相适应的有效资格证书。

二、项目经理部的组织形式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专业特点、人员素质相适应。部门或岗位的设置及人员定编配置,应满足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和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的规定。

三、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直接派驻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工作。

四、项目经理和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人员组成应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公司主管部门审查、确认。

五、项目经理部应明确与工程质量所有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和权限,建立工程项目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文件和记录控制、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材料采购和验收、分包选择和管理、见证取样和送检、工序控制、设计变更、技术复核、隐蔽验收、工程资料、质量验收、事故处理、工程交付及回访保修的管理要求做出具体规定。

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项目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一、掌握地质资料、设计意图,掌握关键部位的工程技术和质量要求;

二、从施工的角度提出设计修改和优化意见,并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进行签证;

三、确定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包单位和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已确定的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建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形成文件。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应包括:

一、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

二、满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和所在施工企业的承诺;

三、包括工程实物质量的总要求和阶段性要求;

四、可考核,并尽可能定量。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为实现质量目标,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和质量管理活动做出具体安排。

一、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项目与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

3、施工方案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4、施工进度计划;

5、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需求计划;

6、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工艺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计划;

7、工期、技术、质量等施工管理措施;

8、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质量计划应以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目的,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

1、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2、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与质量责任分配;

3、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对文件资料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4、检验、测量的需求、配置和管理;

5、施工和工程交付过程中验证、确认、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安排,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已完工程的验收标准;

6、施工和交付过程所需的记录。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可单独编制也可合并编制,单独编制时相关内容可互相引用。

四、质量计划与施工组织设计应按规定分级组织审批,并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当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变更时,应修改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并按规定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一、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应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文件,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施工技术交底,并保留双方签字的交底记录。

二、应确保被交底人全面准确地了解施工工艺、操作要点、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等信息。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本规定要求选择供应商、分包单位,报送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后,组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分包人员进场。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报送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条件主要应包括:

一、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齐全;

二、施工组织设计已获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三、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四、道路、场地、水、电、大型临时设施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部应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质量教育和培训,确保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项目经理、专职技术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物资,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供应商提供物资的能力进行评价,签订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等;并对进场的物资实施验证,查验供应商提供的备案证、出厂质量检验和有效证明文件。

二、内部调拨或转移的物资,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三、发包单位提供的物资,应对其规格、型号、等级及质量验收标准与方法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做出约定,进场时会同发包单位进行交接验证。

四、分包单位采购或转移的,项目经理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采购或租赁协议、合同进行签认;对进场的物资共同进行外观、规格和质量保证资料检查,必要时可抽样复试,并形成记录。

五、项目经理部应对进场建筑材料按规定见证取样,送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对专业工程和劳务分包单位予以控制,以确保分包活动符合规定。

一、项目经理部应按有关规定依法向合格的分包单位发包施工业务。应评价分包单位的合法资质,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经营许可文件,技术、质量、生产管理能力等。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与分包单位明确各自质量责任权限,规定分包单位应满足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规定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资格的要求;审核审批与签署手续齐全、有效。

三、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分包合同约定,对分包单位的施工活动实施控制,并形成记录。

1、审核批准分包单位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技术措施;

2、确认分包单位进场人员的资格,并对其进行针对性的质量教育、培训和施工交底,形成记录;

3、安排专人对分包单位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活动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的要求,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动态控制和检查,确保工序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实施控制,控制内容和要求主要应包括:

1、安排具有相应操作技能和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

2、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

3、明确适用的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对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交底,并落实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4、组织技术复核和施工令签发。

二、工程施工与设计要求发生矛盾时,项目经理部收到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后,应修改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签认,并对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进行补充交底。;

三、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全面、准确地建立工序活动控制记录,确保主要工序活动的可追溯性,主要应包括:

1、施工日记和施工记录;

2、工序技术交底记录、特殊工序技术交底评审记录;

3、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记录;

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

5、施工质量的过程检查和整改复查记录。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交付制度,对涉及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不合格工程不转序或竣工交付。

一、项目经理部应对在建工程分部分阶段进行质量验收,保存验收记录。验收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授权人员实施,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有要求时,应由所属施工企业、发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构见证、审核、复验或签认。

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主要应包括:

1、隐蔽工程验收;

2、施工工艺检验与试验;

3、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工程交接检验与验收;

5、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中间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二、单位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进行工程质量、竣工资料的预检和整改,经施工企业确认并签署质量合格文件、通过质监机构竣前检查后,报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工程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提报质量保证书。

三、工程质量验收或竣工交付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应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整改,不得转序和放行

四、工程竣工交付后,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整理、移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括: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施工技术资料;

3、施工管理资料;

4、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5、竣工交付资料;

6、竣工图;

7、工程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磁盘等有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规定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对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确保不留工程质量隐患。

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对后续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安全与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和上报做出规定。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上报

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整改。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质量缺陷的处置方法包括:

1、采取返工措施,消除工程质量缺陷;

2、采取返修或加固补强措施,使工程质量缺陷控制在验收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3、不作返修让步接收,在后续工序中采取相应的弥补措施,使其影响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三、项目经理部对工程质量缺陷实施返工、返修、加固补强等弥补措施后,应按处置方案规定对整改后的工程质量,重新进行检查验收,作好记录,以证实其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经理部应将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报告、调查鉴定、质量缺陷、处置和重新检查验收和标准的原始记录整理归档。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文件管理和质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对文件的发布、配置与使用进行控制,确保在使用场所都能获得适用的有效文件和记录。

一、文件控制的范围是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其强制性条文;

2、设计文件、合同、协议书;

3、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二、质量记录控制的范围是用于证实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和工程实物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应包括:

1、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策划、实施、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记录,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物资采购、工程分包管理记录;施工记录及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与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往来信函及处置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2、工程实物质量检查和验收的记录,包括: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等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工程定位测量、放线及沉降观测记录;施工试验报告、分项工程试验记录及见证检测记录;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样检测资料和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设备调试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系统功能测定记录;系统检测报告;工程竣工交付记录。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内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自我保证能力,夯实质量工作基础,从根本上保证工程质量。

第 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转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施工企业信用档案和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质量诚信档案,定期通过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建管信息网等向社会和行业公示,并将质量保证体系的建设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和企业资质升级、年检、评优和招投标的重要依据,促进企业质量标准化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松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解释。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高空作业

适配人群架子工,结构安装工,高空作业人员使用场景高空作业,露天施工,起重作业
制定目的怕高空干活出事,比如摔下来、晕倒、被风吹掉。
适用范围所有爬高干活的人,工地现场,脚手架、吊装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工人自己注意身体别硬上,班组长盯着穿戴和天气,安全员查防护有没有到位。
管理要求体检过关才能干,穿软底鞋,大风天停活,戴安全帽、挂安全带、底下铺安全网。
监督与检查每天开工前班组长看一遍,安全员不定期转,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当月安全分。

1、 凡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体检,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 高空作业人员要穿着灵便,不得穿硬底鞋、带钉易滑鞋、硬塑料底鞋、拖鞋赤脚等操作。

3、 遇有恶劣气候(如六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时,不得进行露天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和打桩作业。

4、 进入施工现场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在无任何防护设施的地点进行作业,必须佩戴和安全帽,并有监护人员,高空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安全网。

5、 凡从事高空作业者,必须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6、 对经常从事攀高和悬空作业的架子工、结构安装工、以及危险性组留存。施工完毕后,班组一份交咽工地负责人,以便安全生产考核备用。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优选10篇)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定适配人群现场电工,电气设备管理员,施工安全员使用场景施工现场用电,隧道施工配电,桥梁工程供电制定目的怕电工乱接电线出事,怕高压线太近被电着,怕设备漏电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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