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电气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防护,临电系统启用,洞口临边防护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从高处掉下来,怕电线出问题着火,怕防护没做好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工地现场所有搭防护棚、接电线、做临边洞口防护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技术员交底,安全部和工程部一起验收,项目部管落实,施工队要配合。 | ||
| 管理规定 | 要有方案才能干,交底签字才开工,验收合格挂牌子才准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搭完必须多人一起验,留记录,没验收不许用,谁乱来就停工整改。 | ||
1、通道防护搭设(防坠棚)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由技术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搭设完毕后由安全部、工程部与项目部相关部门共同参加验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并悬挂合格标识方可使用。
2、临时用电设施和装置,电器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安装完毕后在通电前,必须由电器负责人,安全员等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可通电使用,并做好验收记录。
3、施工现场上所有邻边、洞口、通道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应有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安全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员做好安全技术作业交底后,进行搭设。搭设后,由技术负责人,技术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施工协作队伍安全员共同参加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值班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部成员,工地看场人员,值班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工地值班,现场巡查,人员准入 |
|---|---|---|---|
| 制定背景 | 怕工地出事,安全没人盯,隐患没人管,想让安全真落地。 | ||
| 适用范围 | 项目经理部所有人,工地看场人员,所有施工面。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部成员轮流值班,每人一周。看场人守门口。领导要检查值班情况。 | ||
| 管理规定 | 值班时不能离岗,查安全帽、安全带、拖鞋,发现就处理。进现场不登记不让进。 | ||
| 监督与罚则 | 值班要写记录,按时交接班。出事要调查,没尽责就追责。领导不定期查值班本和现场。 | ||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 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成员,都必须轮流坚持安全值班,每人一周时间。在值班期间,尽职尽责作好安全管理工作详细检查各作业面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穿拖鞋等情况,按处罚规定给予处理。值班期间,上下清查人数,凡工地有加班加点的人作业,值班人不得离开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电气施工现场安全技术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电气值班员,设备运维员 | 使用场景 | 电气值班,设备检修,事故处置 |
|---|---|---|---|
| 制定背景 | 以前老出电气事故,有人受伤,设备也坏得勤,想让大家干活更安全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管电、修电、用电机的师傅和班组。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自己要守规矩,班长盯着,安全部门不定期查,出了事一起看。 | ||
| 管理规定 | 按规程操作设备;值班不能马虎;线路设备要常检查保养;出事按流程处理。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抽查记录本,发现不按规矩干就提醒;再犯扣当月奖金;严重事故必须立刻报,还要开分析会找原因。 | ||
1.严格遵守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接班制;
3.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严格遵守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为了保证上述制度的贯彻执行,必须健全相应的考核办法和奖惩规定。
5.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6.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电气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2000元或停工10d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发后4h内报局(总公司)主管部门。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
| 适配人群 | 新入职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现场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特种作业,基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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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新工人不熟悉安全操作,容易出事。酒后干活太危险,得管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的新工人、电工、焊工、司机、架子工、机械工。 | ||
| 职责分工 | 工地施工负责人管总,班组长盯现场,安全员天天查,工人自己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新工人要懂本工种规程;严禁酒后操作;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准乱拆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工前必须培训考试;每天班前喊安全提醒;安全员随机抽查;发现违规马上停工整改;屡犯就清退。 | ||
参加施工的新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训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架子工、机械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准独立操作。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检查
| 适配人群 | 工地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工地巡检,安全例会,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安全隐患,没人天天盯,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工地负责人、安全员、办公室安全员、所有现场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工地负责人带头查,安全员天天跑现场,办公室安全员十天组织一次大检查。 | ||
| 管理规定 | 每天必须查隐患,十天必须组织检查,每月必须开会总结,人不到要挨批。 | ||
| 监督与罚则 | 检查要签到,不到的先批评,再犯就调岗;开会要有记录,教育要覆盖所有人,事故要追到底。 | ||
1、工地负责人,安全员做到每天检查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纠正。
2、每十天,办公室安全员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检查。
3、每月开一次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会,总结第一段不置下步安全防护工作要求。
4、每次检查应到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到要给予批评,严重者调离岗位。
5、加强安全教育使之人人重视安全,做到事事有人管,违者有人查,杜绝各种事故。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卫
| 适配人群 | 门卫保安,项目经理,施工队长 | 使用场景 | 施工进场,现场巡查,物资进出 |
|---|---|---|---|
| 制定背景 | 工地乱,人随便进,东西老丢,安全没保障,得管管进出和现场秩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工地的人,包括工人、甲方、访客、保安、设备工具。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部负责安排陪同和批条,保安盯门禁和巡逻,办公室管登记和处罚。 | ||
| 管理规定 | 没证没卡没帽没衣服不准进;抽烟便溺要记下;设备工具出门要批条;保安必须戴帽巡逻。 | ||
| 监督与罚则 | 门卫查证件,保安天天巡,发现违规马上报办公室;登记本交办公室存;丢了东西保安报案;睡觉或失职扣钱或辞退。 | ||
1 外来人员无项目部人员许可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工地工作人员及施工队人员若无工作卡、安全帽、工作服者(三者缺一不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 公司、甲方单位、协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戴备用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4 进入施工现场的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一律实行登记制度。
5 保安人员实行现场巡视制,密切注意消防器材的完好性,电器使用的安全性。
6 一旦发现在施工现场抽烟、大小便者,立即记录在案,及时向工地办公室汇报,交由工地办公室行政主管对其进行处罚。
7 进入工地现场的所有设备、工具由门卫保安进行登记,登记清单次工地办公室保管。
8 任何人员不得携带工具、设备、材料出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主管人员的批条方可带出。
9 保安人员必须保证工地施工区域的安全。
10 施工现场巡视的保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1 保安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12 合同期内工地财物被盗,由保安公开向公安机关提出立案,并积极侦破。
13 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必须巡视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14 保安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保护工地财产不受损失。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
| 适配人群 | 项目负责人,工地安全员,焊工班组 | 使用场景 | 施工动火,材料堆放,夜间巡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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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工地容易着火,怕烧起来没人管,影响干活,也怕出事伤人伤财产。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地、项目负责人、施工人员、安全员。 | ||
| 职责分工 | 项目负责人带头管,防火小组具体干,公司安全部抽查,工人也要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划分清楚用火区和堆放区,动火要审批,焊割要隔开距离,灭火器必须配够,专人管。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至少查两次防火,记台账、签名字,问题要写整改时间,没改完前得有人盯着,查到不按规矩办就督促重来。 | ||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下列规定: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教育每个职工自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要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健全防火检查制度,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
二、各工地在组织施工时,应按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进行安全防火交底。
三、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四、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实行消防值班,加强夜间巡逻。
五、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场,必须经本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临时木工间、油漆间、食堂间等易燃仓库必须配置2-4只灭火机,建筑区域内每层不少于4只灭火机,落实专人负责。
六、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物品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工必须执证上岗,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七、每个工地要建立动火申请制度。一级二级动火必须报公司保卫部、生产安全部审批,三级动火有工地负责人审批,方可动火,严禁在屋顶上用明火熔化柏油。
八、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事故发生后,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九、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对工地进行防火检查,对检查的内容、时间整改意见及整改后的情况要有台帐记录,检查人员签名。对一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提出限期整改时间,未整改前要落实专人看管。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旁站
| 适配人群 | 安全旁站员,项目安全总监,生产经理 | 使用场景 | 高危作业监控,特种作业监督,基坑支护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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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现场老出事故隐患,有人瞎指挥、乱干活。想让安全检查跟得上进度,全天候盯着。 | ||
| 适用范围 | 集团所有盖楼、装设备、搞装修、修马路的工地。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部牵头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直接带,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员当旁站员。 | ||
| 管理规定 | 不能喝酒上岗,不能干私活;戴好防护用品和证件;照交底盯操作;天天查防护和证件;填好日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巡检,发现问题自己改或上报;改不了立刻报安全总监;能叫停危险作业,还能建议开罚单。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纠正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有序控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所有土建、安装、装饰及市政施工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 安全旁站员基本条件
第三条 集团内各工程项目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旁站组织,人员可由项目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担任。
第四条 安全旁站人员必须经各公司或项目经理部进行专项培训,由项目主管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统一组织管理。
第五条 旁站人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必须熟悉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知识。
第三章安全旁站员安全职责
第六条 现场旁站人员在工作的时间内坚守岗位,工作时不准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 旁站人员在执行旁站任务时必须根据不同的施工环境佩戴好相应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旁站员证件;
第八条 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旁站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并在依据交底内容的前提下监督操作人员按交底要求进行安全作业;
第九条 旁站人员必须巡回检查施工作业点,发现不安全现象和苗头,纠正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要立即上报安全总监;
第十条 旁站人员必须监督作业点(面)的安全防护,使安全防护符合标准,同时督促操作人员正确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作业人员的三级教育证和胸卡;
第十一条旁站人员应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过程及操作人员所持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旁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必须逐日填写旁站日志;
第十三条旁站人员有权停止危险状况下的施工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建议安全总监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和“违章罚款通知单”;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控制
| 适配人群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验收,起重吊装监管,脚手架搭设检查 |
|---|---|---|---|
| 制定背景 | 以前监理管安全没说法,现在新条例强制要求了,得赶紧跟上不挨罚。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监理部,重点盯基坑、模板、吊装这些危险活儿。 | ||
| 职责分工 | 总监理工程师总负责,各专业监理干本行检查,公司审核组把关方案。 | ||
| 管理规定 | 方案必须符强制标准;发现隐患马上让整改;不听就报政府;按法规标准干活。 | ||
| 监督与罚则 | 资料审 验收查 定期检 日常巡四步走;问题记进会议纪要;整改通知要留痕;不改就上报。 | ||
在以往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及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施工方面的职责与责任,但在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次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中的安全控制职责作出了规定, 并以法规的形式提了出来,是对以往法规、规范及合同关于监理单位职责规定的进一步延伸。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现场安全控制方法初步要求如下:
一、条例对监理单位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按照该条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责任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14条):
(1)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要求;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4)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进行监理。
条例第26条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条例第57条规定了监理单位在违背上述职责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承担赔偿责任及追究监理人员个人的刑事责任等。条例第14条还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新法规环境下监理单位的安全控制
(一)关于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控制
条例要求监理单位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这包括如下问题:
(1)审核的内容控制:
条例明确规定为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据此,就安全控制而言,监理人员仅需审核有关的强制性标准在该安全措施或专项方案中是否得到了体现,而不必就安全措施的经济性、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2)监理单位内部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核人是“监理单位”。为审核施工方案,监理公司需建立专门的审核机构,负责公司所有监理现场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对一些相对简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则可委托给现场监理机构审核。
(3)涉及施工单位时的审核程序控制
条例第26条要求,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指建筑施工企业,不是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签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06――*)第4.3.16条也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签字并报企业主管领导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写施工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单位完成内部审批,并附有明确审批意见的条件下才接受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
(二)安全隐患的整改控制
条例规定: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在具体操作时,安全检查可分为如下几个层次:
(1)资料性审核
这种方式适用于a)各种人员施工队的资质审核;b)各种重要施工机械安装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合格性审核(通常施工单位应出具检测部门的合格性检测证明);c)监理单位认为重要的施工安全制度及安全技术交底;d)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
(2)验收性检查
验收性检查主要应用于a)各种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明文规定需要验收的事项,如模板工程、土方开挖工程等一些既涉及施工质量又涉及施工安全的项目;b)某些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条件验收等。
验收性检查后书写书面验收意见或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3)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共同参加,总监理工程师规定定期现场检查的周期,通常有:a) 季节转换时的现场准备检查; b)每月评比检查;c) 每周例行检查等。季节转换检查主要检查因季节转换可能导致的不安全因素的预防情况,如冬雨季的现场防滑设施检查,夏季预防高温措施检查等;每月评比检查适合于多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使用,通过评比能起到表扬先进、督促落后作用;每周例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周例会前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便于及时在例会上提出改进要求。并编制在会议纪要中。
(4)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通常与监理机构的现场日常巡查相结合,安全检查作为其中的一项内容。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到总监理工程师处,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发布整改通知。
(三)与政府管理部门的沟通渠道控制
条例要求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监理机构应与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常是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立通畅的联系机制。
(四)建立监理机构内部的安全控制责任制
要求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范围内的安全控制工作,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等,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检查结果。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醒总监注意。总监理工程师则负责全面地组织、协调、及内部工作检查。对各专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在监理机构内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负直接监理责任,总监理工程师负管理责任。
三 、结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安全控制作为一项基本职责赋予了监理单位,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监理单位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安全控制体系,真正做好施工方案审核、安全隐患预控等工作,才能有效规避该条例所规定的安全风险。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检验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项目开工,分部施工,特殊部位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常有安全交底不全、不细、没人签字的问题。工人不清楚风险,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技术主管、施工员、安全员、安全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副经理负责总交底;项目经理和技术主管管本工地交底;施工员和安全员分头落实;安全部门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开工前必须交底;要书面写清;不同工种、不同部位都要分开交;特殊工程得单独做措施再交底;每次都要签字。 | ||
| 监督与罚则 | 交底资料要齐全,由安质员和资料员收好;上级来查时看签字和内容;没交或乱交的,要补做并提醒;反复出问题就通报批评。 | ||
一、施工项目开工前,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向安全部门进行总交底。
二、项目经理和技术主管在项目开工前,对本工地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施工员、安全员要分工种,对不同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书面详细交底,并做好签字。
四、对特殊、复杂部位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制度专门的安全生产措施,经安全部门认定后,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
五、各种安全技术交底的资料要手续齐全,安质和资料员保管。
六、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技术措施,技术交底要结合现场具体情况,深入细致的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七、技术交底要详细交待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方法,做到预防一切违反安全操作技术性问题的发生,确定全面交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必要性。
八、技术交底中对新技术、新机具、新的施工方法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方法的交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