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适配人群村委安全员,村级驾驶员,乡安监员使用场景农村道路巡查,村级安全检查,驾驶员培训
制定背景村里路不好走,容易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路段,别等真出事才着急。
适用范围各村驾驶员、村委会、乡安监站、相关职能部门。
职责分工村委会牵头摸清路况,驾驶员每周查隐患,乡安监站天天巡,职能部门重点盯大问题。
管理规定驾驶员要培训,每周查一次;村里每月查一次;检查不能走过场,必须认真看。
监督与罚则查到问题当场处理,不能马上改的发整改单,定时间、定人、定责任;不改就批评,再不改就重罚,出事要担责。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

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

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当时不能处理,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

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适配人群交管站工作人员,公安交警人员,驾驶人培训机构使用场景农村集日管理,农用车载人整治,中小学生上下学
制定背景路上老出事,大家安全意识太差。光靠警察管不过来,得让每个人都上心。
适用范围所有开车的、骑车的、走路的人,还有学校、农村、驾校这些地方。
职责分工交警部门带头干,公安交通公路部门一起做,学校教育部门也得配合着来。
管理规定不许无证开车,不许酒后开车,不许开报废车,学生过马路要看红绿灯,要走人行道。
监督与罚则定期检查隐患,发宣传单、摆图板、进学校讲课,查到违章就罚,还要教育。村里包村包段,重点时段多派人盯。

(一)全民动员,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良好的交通环境不是靠出台一部法律,或者仅凭几个交通警察就能做好的,它是涉及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它需要每一个人都参与,而每一个人的意识又是千差万别的,每个人对交通安全都有自己的看法;实行全民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全民参与,共同管理,政府要责成相关部门制定长期的交通安全教育规划,因为人的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是长期养成的,因此,在交警部门平时的工作中,应将交通安全意识融入到人们的经常思维之中去,使之在交通活动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变被动接受管理为主动遵守,使他们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视为自己责任和义务,真正做到交通安全深入人心。

(二)尽快建立完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应以政府部门为主导,公安、交通、公路等部门为主力,深入排查,科学论证,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进行统计分析,再根据事故隐患治理的难易程度,把具体“隐患”是否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是否落实了整改措施,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程。研究制定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的治理计划,设定考核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不断建立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抓好源头管理、加大监管控制和法制宣传力度。一是加强机动车驾驶员这个重点人群的管理,对他们的安全管理教育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多途径、多管齐下地进行管理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严格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发证等环节的管理,在培训中穿插事故案例分析、安全行车经验介绍及评论、以及未经培训学习在外面购买假机动车驾驶证给行车安全所带来的危害,建立完善驾驶员上岗证制度。二是由政府牵头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通过摆放事故案例图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三是针对中小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实际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应联合教育部门经常到学校,为同学们上交通安全常识课,告诫同学们怎样走人行横道和看交通信号灯,注意避让过往车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强对辖区学校道路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采取施划学生通道、增设安全警示标志、完善路面标线等措施。四是制定行之有效的与经济挂钩的奖惩办法,严管常教。有效地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无证驾车、醉酒驾车、驾驶带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发现有违法行为时在教育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另外,必须全民动员,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杜绝说情风,从小培养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突出重点,严管严治。交管站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实行包村,包线、包段责任制,实行激励机制,制定奖惩措施,加大管理力度,采取定人、定车、定时、定责任的工作法,对无牌无证、农用车载人、报废车、拼装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戴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纠严处,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在管理中,要及时掌握农村集日等群众活动情况,科学安排警力加强管理,采取日常检查与定点检查相结合,日常查纠与不定期整治相结合,保持整治力度。要有重点地加强傍晚、凌晨和午后等重要时段农用车和摩托车的管控,严防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对无牌无证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要通过严查严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摩托车、农用车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道路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项目驾驶员,门卫值班员,安质环保专员使用场景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危险品运输
制定背景项目里车多路杂,老出小事故。怕撞到人、撞坏东西,也怕危险品车乱跑。想让大家开车走路都小心点,别出事。
适用范围管项目所有员工、施工队、来办事的车和司机。
职责分工综合办管派车和事故处理;安质环保部管培训和处罚;物资设备部查车辆安全;门卫盯进出。
管理规定车要证照全,不能酒驾、无证开、借车给没证的人;施工区限速,按指定路线走;不能乱停挡消防道。
监督与罚则门卫登记检查,超速乱停就罚50到200元;冲岗打人扣200元还从工资扣;安质环保部负责执行处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维护项目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障项目施工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项目员工、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内部车辆的管理;物资设备部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四条 安质环保部负责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建立内部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资格档案。

第五条 项目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条 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七条 项目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项目综合办公室及安质环保部报告,综合办公室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或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安交警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第八条 项目各部门外出办事用车,由项目综合办公室统一派遣,须到本市以外的必须经项目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章 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九条 进入施工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登记,并经值班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后方可进入,出门时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第十条 施工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出入厂门5公里/小时,主支干线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段5公里/小时、仓库线20公里/小时,装有硫酸、苯、煤焦油、燃料油、甲醇及其它危险品的槽车5~10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十一条 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水泥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二条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施工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进入项目施工区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防止影响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与施工和工作无关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施工区。

第十五条 行人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警示,走人行道或靠路边右侧行走,禁止横排行走、穿越绿化带。行人或机动车辆通过交叉路口,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三章 生活区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进入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速度(限速20公里/小时)行驶和地点停放。禁止机动车辆在生活区占道停放,影响消防通道:

1、凡生活区职工拥有的私家车、公用车、走亲访友的车辆,所有车辆应靠边依次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2、所有进入生活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限速规定。

3、严禁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活区。

第十七条 在项目办公大楼停放机动车辆,须听从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指挥,按规定停放。

第四章 考核

第十八条 违反交通管理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50元~200元处罚:

1、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2、未按指定线路在施工区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辆超速超载行驶的;

4、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或车辆乱停乱放阻塞消防通道的;

5、不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和管理的;

6、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检查的。

第十九条 违反以下规定的,除对个人给予从重处罚外,对施工队人员违反的从当月计价中扣除,每项200元;对项目员工违反该规定的从该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每项200元:

1、驾驶机动车辆偷运项目物资的;

2、不听从指挥和管理,驾驶机动车辆故意冲撞门卫值班人员或闯岗的;

3、机动车辆不接受检查,故意刁难、辱骂或出手殴打值班人员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个人和单位处罚或考核,由项目安质环保部执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项目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校内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教职工驾驶员,保卫处人员,校内施工方使用场景上下学高峰期,校内施工运输,紧急公务通行
制定背景校园地方小,车太多,怕撞到学生老师,想让进出车更安全有序。
适用范围所有进校的车,包括老师私家车、学校公车、外来办事车。
职责分工保卫处发证管车,门卫拦车查证,全体教职工监督提醒。
管理规定没证不能进,停车要停指定地,车速不能超5码,不能按喇叭,不能抢行。
监督与罚则门卫天天守门口查证,保卫处巡逻抓违章,不听劝就批评或上报,严重就报警。

各处室: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唐教自[____]15号文件(唐山市学校校园机动车辆与道路交通安全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校园场地小、教职工私家车及外来车辆多等实际情况,为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安全的大局稳定,树立“生命无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预防事故,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校园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望各位有车的教职工自觉遵守,同时对无车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监督举报违章违纪司乘人员。具体如下:

第一条、未经本校许可,非本校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内,但执行紧急救护抢险的车辆除外。

第二条、本校的机动车辆,驾乘人员必须持本校发放的机动车辆停车许可证入校,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停放区域。停车许可证由保卫处发放。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本校机动车辆是指本校公务用车和经许可入校的本校教职工私家机动车。

第四条、本校机动车辆停放区域为办公楼南侧靠窗一排、阅览室南侧一排、实验楼道西侧一排;可通行的道路为上述区域内的道路及迎宾路。对于执行必要工作任务的车辆视情况(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车辆)可以在本校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停放或在限制通行道路通行,但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尽快离开。

第五条、校内行人享有优先通行权,任何时间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当主动避让行人,不得枪行,在校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但执行紧急救护抢险车辆除外。

第六条、本校的机动车辆应在下列时段前后进出学校,以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期:

早上7:00--7:20

中午11:50--12:10

下午1:30--1:50;3:40--4:00;4:35--4:55

第七条、已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课间活动时间不得发动行驶,但有紧急公务或其他紧急事务的除外。

第八条、严禁在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和试车、练车,非本校公务用车一律不得在校内洗车。

第九条、在校内从事各类施工、作业需进出校园的工作车辆,凭本校保卫处发放的临时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出校园。施工车辆在校园内行驶,严禁超载,不得遗洒、飘散运载物。

第十条、对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进入校园的,保卫处有权拒绝其进校园,扣其车辆或及时报警处理。

第十一条、在校门口停放车辆,影响正常通行。

第十二条、禁止在校学生开车进入校园。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由学校保卫处依本制度第十一条处理。

一、机动车辆进入禁止行驶区域不听劝阻的;

二、机动车辆停放在禁止停放的区域不听劝阻的;

三、在校内鸣笛或行驶时速超过5公里/小时的;

四、校外车辆擅自入校不听门卫工作人员指挥、劝阻的。

五、未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进出校园的;

六、违反本制度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者,保卫处人员有权批评和劝阻,对于不接受批评、劝阻情节恶劣(如:多次批评、劝阻不听者或有辱骂、殴打情形等)的校外人员,先报保卫处的上一级并在听取上一级决定后,由保卫处以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交公安部门处理;对于不接受批评、劝阻情节恶劣的校内人员,由保卫处人员交本处的上一级领导处理。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____年3月18日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车载设备车间道路交通安全

适配人群[车间安全员,专职驾驶员,车管人员使用场景[派车调度,恶劣天气行车,长途用车
制定背景怕出车祸影响生产,司机不守规矩,车老坏,想管住用车、修车、开车这些事。
适用范围车间所有司机、车辆和用车的事儿。
职责分工车间主任总负责,安全员日常盯,教员管培训,车管员管车,值班调度管派车。
管理规定司机要有证才准开,不准酒驾、疲劳开、乱改路线,车必须按时回库,坏车不能上路。
监督与罚则安全员每旬查一次车,其他人每月查一次;违章扣分进“安质效”,出事要追责,还设副驾监督岗。

根据上级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结合段安电办〔____〕28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为加强车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汽车管理,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结合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车间主任为车间交通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车间交通安全工作,日常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要把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健交通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隐患整治、人员培训考核、设备维修保养和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在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要分析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2、车间教员要按照段年度教育计划,结合实际制定驾驶员培训、学习计划,要坚持组织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局段相关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3、车间指定车间安全员为车管人员,负责车辆管理,按要求规范车辆使用,做好机动车辆安全使用、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管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西安铁路局物资处《汽车管理办法》、西铁安〔____〕72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和安电段〔____〕89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

2、车辆的日常养护应符合gb/t18344-____《汽车维护、检修、诊断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车辆由车间值班调度统一指挥调动,了解车辆状况,明确各类用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不准出车,远途派车时要提出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派车单指定时间、地点、路线,不准擅自改变地点、路线用车;返回后驾驶员要向值班调度汇报运行安全和任务完成情况。

4、要严格执行下班后和节假日车辆回库的规定,未经车间主任批准,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5、恶劣天气,非因公特殊情况下,原则上必须封存车辆。必须使用时,需经车间主任批准,并采取保安措施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对机动车辆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以备使用。

7、车辆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时,需送委外修理时,驾驶员应向车间车管人员说明具体情况,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及“车辆维修项目报价表”报段主管部门批准然后送定点修理厂修理。

8、各类车辆用油由车间车管人员填写用料单,一式二份,并加盖车间公章及科目负责人章,由驾驶员持一联到局定点加油站加油,另一联由车管人员留作备存。

三、驾驶员管理:

1、未经正规培训办理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不准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非专职司机,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2、驾驶员日常必须保证充分休息,保持精神状态良好。车间不得安排驾驶员超时、超劳驾驶车辆。驾驶人员必须保证在精力充沛的状况下行车,严禁疲劳驾驶。

3、驾驶员岗位职责:

⑴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开好安全车。

⑵积极钻研业务技术,熟练掌握车辆的性能、构造、工作原理、维修知识和技术状况,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经常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车内外的卫生。

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⑷坚守工作岗位,确保用车时随叫随到,不得贻误工作。值班时,要按时到位,确保应急工作用车。

⑸保管好车辆及随车工具附件。

⑹服从调派,听从指挥,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4、驾驶员作业标准:

⑴出车前应认真检查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发动机及各部总成,符合规定和技术标准。方向机、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有无异常。照明、喇叭、雨刷器、转向信号和刹车信号及各仪表显示正常。制动器、手制动器、效能试验作用良好。机械备品、工具备品是否齐全。

⑵行驶中遵守道路交通法规,集中精力、谨慎驾驶,随时注意各部声响和各种仪表显示。不超载、不超速行驶。

⑶收车后,应将车辆手制动器拉紧,停稳车辆。检查油、水、电、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清洁车辆内外卫生、车窗门锁关闭良好。

5、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上岗证、汽车定编证。

⑵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⑶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

⑷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⑸未按规定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不准继续驾驶车辆。

⑹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⑺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⑻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⑼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⑽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

⑾机动车辆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⑿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⒀不准在机动车辆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员视线的物品。

⒁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

⒂车辆发生故障或存在隐患时及时汇报,能自行修复的要及时维修养护;需送委外修理时,应按照段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委外修理。

⒃各类车辆用油由车间车管人员填写用料单并盖章,然后由驾驶员持用料单到局定点加油站加油。

四、车辆行驶:

1、车辆行驶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高速公路行驶执行《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

2、车辆严禁运输各类危险品。

五、监督检查:

1、车间车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要按照管理职责分工认真做好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解决,不断规范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推行持“双证”(即公安交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路局考核合格后颁发的驾驶员上岗证)上岗制度。严格驾驶员日常管理,车间要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考试,不断强化和规范对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3、推行车辆“安全监督岗”制度,副驾驶座为指定安全监督员岗位,应在车辆指定位置揭挂安全监督岗标识,并确保标识清晰牢固。凡乘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人员,应自觉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单人乘车者应主动担任安全监督职责;多人乘车时,应由为主的申请用车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工作。发生违章驾驶、肇事后,也要对安全监督员实行问责。

“安全监督岗”职责:

⑴负责提醒司机遵守交通法规,照章行驶。

⑵在危险路段,帮助司机瞭望,必要时下车查看路况,引导行车。

⑶在视线较差的地段倒车时,帮助司机查看车后状况。

4、车间车管人员每月必须对车辆按标准全面对标检查,对达不到技术要求的车辆,要立即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机动车带病上路。

5、车间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大力整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以及驾驶中接打手机、不系安全带、强超抢行等违章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其中,车间安全员每旬检查不少于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交通事故报告、处理:

1、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向车间和段汇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向段报送有关材料。

2、凡违反本规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将纳入“安质效”进行考核。

七、应急预案:

1、按照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把预防作为应对事故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不断完善预案和工作机制。

2、车间成立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组员由车间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电话通知当地公安、医疗急救等部门,实施救治。同时,立即通知车间主任和值班调度及车管人员,并由车间调度向段汇报。

4、车间要迅速派人赶赴现场,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人员,要在尽量保护现场的情况下,全力配合地方有关部门抢救伤员、财物,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发生事故后,责任人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工作结束后,车间要针对问题组织相关责任人召开专题分析会,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形成分析报告报段。

八、奖惩考核:

1、对于爱护车辆、安全驾驶、无违章违纪行为、年度无任何事故者,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2、凡有下列情况,纳入“安质效”系统进行考核,造成影响和后果,视情况给予下岗和报段处理。

⑴不坚守工作岗位,离岗、值班脱岗。

⑵不服从派车人员指挥,私自出车、消极怠工或因服务态度恶劣有不良反映。

⑶当班期间饮酒、酒后驾车。

⑷未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段外过夜。

⑸违反交通规章驾车并肇事者,视情节轻重处理。

⑹未按规定养护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处理。

九、相关附则:

1、本制度自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起执行。

2、未尽事宜按段安电办〔____〕28号《安康电务段汽车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3、本制度中涉及的内容见附件。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参考目录

附件2:车辆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

附件3:汽车派车单

附件4:车载设备车间生产用汽车配备情况登记

附件5:车载设备车间生产用汽车用油和维修程序

附件6:安康电务段汽车修理申请表

车载设备车间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采集

适配人群村级交通协管员,乡镇交安办人员,农村劝导员使用场景农村道路管理,交通隐患处置,事故应急响应
制定背景村里车多了人多了路也多了,信息老是乱七八糟不统一,管起来费劲。
适用范围各村负责交通信息收集的人,还有公安交警中队、县安监局。
职责分工各村信息员先收,村干部盯着报,公安交警中队收着看,县安监局也盯着。
管理规定月底前必须交新车新司机新路信息;突发情况1小时内要报;每月数据月底前交两份。
监督与罚则村里自己记台账,乡镇不定期抽查,漏报迟报的要被点名,严重了要重报补材料。

一、每月月底前定时将各村道路交通基础信息(新增车辆、新增驾驶员、新增道路等)变化情况收集汇总后书面报辖区公安交警中队。

二、收集上报的道路交通基础信息要及时、准确、详细,以备核查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

三、对交通事故信息、交通秩序混乱信息、道路安全隐患信息等要在获知准确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以便及时处置。

四、对每月查纠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辖区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数据应按月进行统计,月底前分别报县安监局和所在公安交警中队。

五、对上级党委、政府、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交办核查了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信息,要迅速确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优选6篇)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适配人群村委安全员,村级驾驶员,乡安监员使用场景农村道路巡查,村级安全检查,驾驶员培训制定背景村里路不好走,容易出事。想早点发现危险路段,别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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