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
| 适配人群 | 临床科室主任,主治医师,医疗质控员 | 使用场景 | 医疗缺陷管理,夜班安全防范,重点病人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医疗事故,医生护士责任不清,安全意识不够强,想让大家心里绷根弦。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各科室、所有医务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科主任带头抓,医生护士自己执行,院领导和质控科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要签安全责任书,常做安全教育,发现缺陷马上改,重点病人重点盯。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问题记台账,整改不力扣绩效,出事要追责,还搞年度大检查。 | ||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医疗安全保证预警
| 适配人群 | 门急诊医师,临床护士,麻醉师 | 使用场景 | 急诊抢救,手术管理,病历书写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医疗差错,想让大家多留心安全问题。医生护士后勤行政都要绷紧这根弦,早点发现隐患。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人,所有岗位,包括看病、发药、做饭、修设备、管电脑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医务处和护理部带头管,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具体干,院办党办纪检盯着看落实没。 | ||
| 管理规定 | 病历要按时写,药不能发错,危重病人3分钟得抢救,离岗聊天打手机不行,知情同意书必须签。 | ||
| 监督与罚则 | 自己查到问题马上整改,有人投诉24小时内立案,72小时发整改单,不改就升级处理。一级警告扣钱写检查,二级三级罚得更重,还影响晋升。 | ||
一、目的
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监控机制,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涉名词“医疗安全”非特指患者就诊和治疗的过程,它涵盖了包括后勤服务、窗口服务及行政管理等在内的医院所有工作的安全运行。全院任何岗位对医疗安全均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均接受本制度的约束。各岗由于“不作为”或“作为不规范”而发生的任何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事件,无论患者及家属有无投诉,都在医疗安全预警范围之内。
三、管理原则
1、明确各级人员医疗安全责任。
2、强化医疗安全相关机制的有效运行,如教育培训机制、分配奖惩机制等。
3、建立医疗安全考核评价及预警分级体系
4、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四、医疗安全责任划分
医疗安全管理是医院质量管理内容之一,医疗安全管理适用质量管理的层级式管理体系及责任划分。
五、医疗安全教育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从思想认识、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以及心理状态和技能几方面提高员工素质,排除主观障碍。医疗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下内容:
1.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提高辨识和排除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职业道德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和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等的教育培训:
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完善的质量管理又是保障医疗安全的有力手段。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是各岗日常工作必须遵循的,必须做到心中有。
5.业务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六、医疗安全状况的评价和预警分级
保证医疗安全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识别医疗不安全事件,并随时纠正之。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隐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其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的特点,管理上必须把握时时处处提高警惕的原则。另外,医疗不安全事件在某些特殊部位、环节、时点以及病患上可能更容易发生,因此管理上还应强调强调重点病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时间点上的重点防范。
根据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常见工作疏误的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3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⑴门急诊医师未按时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⑵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或其它记录。
⑷决定转出的患者,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⑸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
⑹大、中型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⑺未及时签订医院规定的各种知情同意文书。
⑻造成病历等资料丢失或损坏。
2、纪律
⑴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⑵对于疑难危重患者,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⑶医务(各岗)人员在为患者服务(发药、诊治、收费等)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⑷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患者转送至急诊科、病区。
⑸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按《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而擅自实施。
⑹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⑺将院内讨论的有关患者的情况擅自不负责任地向患者及其家属透露。
⑻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其家属误解。
⑼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⑽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⑴门急诊医师对于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复诊。
⑵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⑶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⑷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制。
⑸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住院准许证”或病房医师不看患者即开医嘱。
⑹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⑺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⑻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⑼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⑽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时,未就地隔离,按规定消毒或转入传染科、隔离病室。
⑾对危重患者未做床旁交班或未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记录。
⑿择期手术未在术前上报医务处。
⒀麻醉师术前及术后患者返回病房24小时内未诊查患者。
⒁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手术患者,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纪录。
⒂错发、漏发药物,但未造成后果,未引起患者投诉。
⒃医务人员的原因导致择期手术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⒄供应过期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
⒅护士未正确执行医嘱。
⒆采集体液标本时,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非因患者原因导致采集量不够而需重新采取。
⒇处方中出现用法错误、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或用量超过极量而未注明,但尚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2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等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未及时上报。
(22)术后观察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出血、异常渗血。
(23)因治疗需要且病情允许需要转科,转出科室未及时联系转入科室或转入科室无正当理由拖延转入。
4、医疗保障
⑴抢救药品、材料未及时补充、更换,出现帐、物不符或过期药品、材料。
⑵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未定期检测或维修不及时而影响使用。
⑶医技科室对于仪器、设备疏于检测、维护,导致结果失真。
⑷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或项目、部位。
⑸血、尿、粪等检查遗失标本。
⑹特殊检验标本、病理标本的保留(存)时间短于规定时间。
⑺检查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未与临床科室及时联系并提议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未主动报告。
⑻药剂科未能及时发现处方中药物用法不当、用药禁忌、配伍禁忌、用量超过极量等。
⑼调剂人员对中药方剂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用法的药物未单包注明。
⑽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而估计取药。
⑾营养餐有异物。
⑿造成患者投诉的医疗收费错误。
⒀计算机网络因疏于管理和维护,导致运行障碍。
(二)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⑴因发生1级医疗安全预警而引起患者投诉。
⑵一年内被两次1级医疗安全预警。
⑶由于责任人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低于2000员人民币。
(三)三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⑴一年内被两次2级医疗安全预警警示。
⑵由于责任人过失造成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经协商或调解或判决,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金额超过2000员人民币。
⑶各种医疗事件酿成医疗纠纷,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责任人过失严重,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⑷严重医德医风事件,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医院声誉的毁损。
七、医疗安全预警程序
(一)立案
⑴自查立案
医务处、护理部、临床科室、门诊办公室及其它相关部门均有权利或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内容,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⑵接受投诉立案
院办、党办、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医务处、护理部等职能部门接到患者投诉,经核实确有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之一的,于接到投诉24小时内立案。
(二)处置
⑴自查立案的,立即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⑵接受投诉立案的,于接到投诉后72小时内下达《医疗事故争议投诉通知单》和《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⑶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控制程序》办理。
⑷被二、三级医疗安全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后48小时内到发出警示的部门接受谈话,参考谈话后本人的悔过表现,10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罚。
⑸经各级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者参照医院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三)监督实施
职能部门应检查监督责任部门(或人)对医疗缺陷的整改情况,对于完成情况予以验证并备案,如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则由原有预警级别升级加以处理,并加大督察力度,直至缺陷整改完毕。
四、处罚
1、处罚原则
⑴根据警示等级,参考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确定处罚额度。
⑵区别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在复合原因造成的后果中应承担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⑶对于受到医疗安全警示的个人、科室和部门,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积极设法补救者,给予一定的精神(全院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
2、处罚类别
处罚人员
一级警示
二级警示
三级警示
直接责任人
扣罚奖金××元,书面检讨
扣罚奖金××元,全院通报;负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取消当年晋升资格
扣罚奖金××元,全院通报;负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视具体情况处以记过、待岗及两年内取消晋升资格等处罚
间接责任人
扣罚奖金××元,书面检讨
扣罚奖金××元,书面检讨
负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取消当年晋升资格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
| 适配人群 | 首诊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 | 使用场景 | 门急诊接诊,危重抢救,多科协同 |
|---|---|---|---|
| 制定背景 | 病人来了不知道找谁看,推来推去耽误事。怕医生互相踢皮球,病人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门急诊所有看病的病人,还有值班的医生护士。 | ||
| 职责分工 | 首诊医生是第一责任人,护士要配合通知,科主任监督落实。 | ||
| 管理规定 | 不能推病人,病历要写好,该转科得请会诊,危重病人先抢救再交接。 | ||
| 监督与罚则 | 护士发现推诿马上报科主任,查房时重点问,出问题追首诊医生责任,每月质量检查扣分。 | ||
门、急诊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委病人,当通过检查确定病人确患其他科室诊治的疾病时,也必须写好病历,写出初步诊断,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再把病人转到有关科室。当病人患有介于本科与其他科室之间的疾病时,则必须负责到底,不得推委到其他科室。当门诊中发现病人需要住院时,应及时联系床位,开出住院证。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
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疗护理部或总值班,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件书写、质量管理等方面。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共分为4级,即特别护理(专人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普通护理)。病人入院后,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并分别在住院病人一览表和病人床头卡上设不同标记,提示护士根据医嘱和标记具体落实,护士长进行督促检查。下面是不同护理级别的不同要求。
1、特别护理(特护)用大红色标记,凡病情危重或重大手术后的病人,随时可能发生意外,需要严密观察和加强照顾。特护的都是重危病人,但重危病人不一定都要特护。特护派专门护士昼夜守护,有时需把病人搬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按照特护计划,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密切观察病情,记录饮食和排出物的量,进行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翻身按摩等。特护的收费比较高,上级有收费标准,自费病人应考虑病人的负担能力。
2、一级护理用粉红色标记,表示重点护理,但不派专人守护。对绝大多数重危病人来说,这就算是高等级的护理。按规定,对一级护理的病人,护士每隔15~30分钟巡视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疗情况,又帮助饮食起居。根据病情需要帮助病人更换体位、擦澡、洗头、剪指(趾)甲等。
3、二级护理用蓝色标记,表示病情无危险性,适于病情稳定的重症恢复期病人,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动的病人。对二级护理病人,规定每1~2小时巡视1次。在这之间,如病情有变化或有特殊需要,病人可用呼唤电铃呼叫医生护士。
4、三级护理是普通护理,不作标记。对这个护理级别的轻病人,护士每3~4小时巡视1次。
各级护理病情依据和护理要求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一、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二、一级护理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三、二级护理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三级护理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病例讨论制度
一、临床病例讨论
(一)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讨论会。
(二)临床病例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亦可多科联合举行。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三)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发言准备。
(四)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疑难病例讨论
凡遇疑难病例,要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术前病例讨论
一般手术经主治医师决定即可,但中、大、重大疑难手术或开展新技术的手术,必须术前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整理后记入病案。
四、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 并报医疗护理部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护理部及院领导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一)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会诊单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会诊单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它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
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士送往会诊科室。被邀请科室按申请科的要求,派高年资住院医师(5年)以上年资医师根据病情在24小时内完成会诊。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记录单或病历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供兄弟科室参考。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三、急诊会诊
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它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殊情况下,可电话邀请。会诊医师应迅速(15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疗护理部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疗护理部。医疗护理部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会诊由医疗护理部主持,有关医师参加。主治医师报告病历,必要时院长参加。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五、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医疗护理部同意。申请科科主任与有关外院专家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医疗护理部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作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疗护理部批准,持介绍信前往会诊。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院外会诊亦可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
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医疗护理部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人员前往会诊,会诊时要耐心听取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兄弟医院参考。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会诊科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二)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问题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三)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重危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或本科听班人员。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疗护理部、业务副院长,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有关部门。
三、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六、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七、需跨科抢救的重危病人,原则上由医疗护理部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参加跨科抢救病人的各科医师应运用本科特长致力于病人的抢救工作。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它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十、各科每日须留有1-2张床位,以备急、重症病人入院治疗、抢救时使用。
手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难度较大及大手术和新开展的手术,都需认真讨论和周密准备,并邀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加。
二、讨论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案(包括一切检查资料)提出诊断与鉴别诊断、手术指征及术前准备情况,然后由分管主治医师补充。
三、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式,麻醉和输血选择,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等,预计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及其并发症,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四、讨论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全面分析,任何意见均应有充分的理论根据,最后尽可能达到意见统一,并作出明确结论。
五、术前讨论意见及结论应及时记入病案。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
(二)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 并报医疗护理部和院领导。
(三)用于做尸检的病例须在病理报告做出后的一周内进行。
(四)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护理部及院领导参加。讨论会要有完整记录,整理后主治医师签字,入病案存挡。不准以死亡小结代替死亡病例讨论会记录。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患者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必须在工作中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严格进行三查七对,才能保证护理安全及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⒈医嘱应做到每班查对并登记全名。
⒉下班核对上班医嘱并登记全名。
⒊护士长每日核对全天医嘱。
⒋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⒌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医嘱二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⒈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⒉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⒊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⒋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⒌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⒈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损。
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反应。
⒊查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
⒋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⒌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后送化验室。
四、饮食查对制度
⒈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⒉发饮食前,查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⒊发放饮食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病历书写制度
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
(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六)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am或5pm。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
(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突出中医特色。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不准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
三、急诊抢救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
(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最迟在抢救结束后六小时内据实补记。
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
(一)由试用期住院医师、进修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应当经过在本院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
(四)实习医师书写普通住院病程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
(五)住院病历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如系错字、错句,双划线在错字、错句上,如系添加,在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辩认的前提下,在空白处书写,注明修改时间,修改处数并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首次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一)入院首次病程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二)入院首次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考核合格的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6小时内完成。
(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
(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但若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
(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
(二)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
(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
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
(一)病程记录: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及时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3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5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疗护理部或业务副院长批准。
(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周内完成并有记录。
(六)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应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值班、交接班、听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取得执业执照后,由科室上报医疗护理部批准备案后,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交接班内容: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病人。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它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整理、清扫。
二、听班制度
(一)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安排听班和咨询人员,以处理或协助值班人员处理临时性医疗工作。
(二)听班医师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人员担任,听班时间和该科值班医师相同,听班时如因医疗工作影响休息,次日可给予补休。
(三)听班医师有对值班医师进行业务指导的义务和权力,对处理不当者,应及时予以修正。
(四)听班医师要在院内听班室值班,严禁在家中听班。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因擅离职守而影响病人的抢救,按脱岗处理。听班人员值班地点必须相对固定,如临时有变动,应通知值班人员联系方法及地点。
三、有关科室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三)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抗菌药物分级分类使用管理细则
分类原则
第一条按照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药品价格等因药物,将抗菌药物分为第一类药物(非限制使用药物)、第二类药物(限制使用药物)与第三类药物(特殊使用药物)三类。
(一)第一类药物(非限制使用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第二类药物(限制使用药物):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第三类药物(特殊使用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分级使用
第二条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第一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第三类(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第三条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第一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第三类(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第一、二类抗菌药物治疗无临床效果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或医嘱需经科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使用。
第四条病房在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经值班组长同意,并在处方或医嘱上签名方可使用高于权限一级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第五条无论一类、二类抗菌药物,只要是三种以上联合用药必须经科主任同意,并在处方或医嘱上签名,方可使用。
第六条门诊患者因病情需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原则上只能选择使用第一类(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如因病情需要使用第二类(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的,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严禁在门诊治疗中应用第三类(特殊使用)抗菌药物。
使用原则
第七条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体温、血象、伤口及创面的大小、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等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药物加以综合分析考虑、选用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进行抗菌药物治疗。其治疗性应用应遵循的四项基本原则如下(详细使用原则见附件三):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3、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4、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结合病人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第八条凡使用二类以上的抗菌药物或三种以上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及更改和停用抗生药物必须在病程记录以内申述原因。
处罚条例
第九条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反对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治疗用药、选择错误的品种、剂量、给药途经、给药次数及不合理的疗程等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医院将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的范畴,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作为参照,由医务科每月进行检查,发现不合理或不按分类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个人视不同的程度,将予以口头警告、全院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1、口头警告:发现该科室内乱用抗菌药物一次,对该科室的主任和当事医生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该病历质质量分一分。
2、全院通报批评:发现该科室内乱用抗菌药物两次,对该科室的主任和当事医生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除该病历质量分二分。
3、经济处罚:如因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扣分累计达到8分以上者将参照《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病历的扣分标准即使该病历属于甲级病历也视同乙级或者丙级病历的标准处罚。
注:当日的一组使用抗菌药物不合理的医嘱作为一次(扣一分)。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外科医疗安全
| 适配人群 | 住院医师,值班医生,责任护士 | 使用场景 | 医嘱执行,危重抢救,门诊输液 |
|---|---|---|---|
| 制定背景 | 怕开错医嘱出事,怕接诊慢耽误病人,怕抢救时找不到东西,怕交接不清丢责任。 | ||
| 适用范围 | 全科医生、护士、值班人员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老总盯全局,值班医生管当下,护士执行操作,二线班医生查交接。 | ||
| 管理规定 | 医嘱要三查七对,急症15分钟内开,过敏药先皮试,危重病人必须陪检,化验单当天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周上级查一次医嘱,差错登记扣钱,没粘化验单每张罚5元,吵架扣10元,老总监督。 | ||
1. 医嘱三查七对制度认真执行,每周争取上级医师查对一次医嘱,差错事故严格登记,发现一处,追究连带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每人扣5~50元不等。
2. 接诊入院病人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医生争取在10~15分钟开出医嘱并让护士立即执行,对急危重病人应立即投入抢救。临时医嘱急查项目,由护士立即执行,并追回结果交于值班医生。对病情复杂、疑难、危重以及70岁以上的患者,尽量告病重、病危。特殊病人谈话需内部统一,以防发生医疗纠纷。
3. 过敏药物需开皮试,门诊患者静脉用药应在本院输液,出院病人尽量不带静脉药物,确实需要也应在本院输液。
4. 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不在床边进行讲解,以防发生纠纷。住院医师实行24小时负责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5.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老总或二线班医生应陪同床边交班,值班医生接班后对危重病人应立即再祥查一次,生命体征不稳定的应书写接班记录。
6. 各种穿刺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化疗药物、抗痨药、抗凝药以及有应用糖皮质激素指征但有相对禁忌症)同意书应认真书写并告知患者,签字后方能执行。对病情不允许出院的患者,患者或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后方可离院。自费药品应向医保患者讲明必要性。
7. 抢救器械要定期查对,各班医护人员要知道放置的位置。抢救危重病人时心电监护、呼吸机、吸痰器、抢救柜必须到位。
8. 危重病人检查要有护士陪送,必要时医生要陪同,需要吸氧的应备氧气袋。
9. 当天的化验单白班医生以及在班的医生在下午下班前查看一遍,如有问题及时处理或向夜班医生交班。上午8点之前如发现化验单未粘贴,每张扣5元,由老总负责监督。
10. 连班、中班各安排两个护士,中班其中一人上到21点下班。
11. 上午交班后护士尽快进行治疗,严格三查七对制度。如出现问题视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12 . 与患者及家属发生争吵,无论对错扣款10元。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无责上报
| 适配人群 | 医务人员,护理人员,质控专员 | 使用场景 | 临床诊疗,医院运行,质量改进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医疗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让病人更安全,也帮医院改进流程。 | ||
| 适用范围 | 院本部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管诊疗中发生的不良事件。 | ||
| 职责分工 | 医生护士要报告,科室要处理,护理部收表分析,质控科统筹跟进。 | ||
| 管理规定 | ⅰ级ⅱ级必须报,ⅲ级ⅳ级可以自愿报,不点名、不罚人、信息保密。 | ||
| 监督与罚则 | 用网络或表格报,护理部每月统计,10天内反馈建议,定期培训,结果只讲事例不讲人。 | ||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 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 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 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 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 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 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____]206号)以及我院《中山一院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登记制度》执行。
(二) 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 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 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 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 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五、 职责
(一) 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2、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二) 护理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护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所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汇总,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汇总表》后上交质量控制科。
2、对全院上报的护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中学医务室医疗安全规章
| 适配人群 | 校医,保健教师,卫生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学生就诊,传染病防控,运动损伤 |
|---|---|---|---|
| 制定背景 | 学生生病多,容易传染,怕耽误治疗出意外。想让校医更专业、更及时地帮学生看病。 | ||
| 适用范围 | 龙城初级中学全体学生和校医。 | ||
| 职责分工 | 校医负责日常看诊和用药,班主任配合通知家长,校领导监督落实,校医自己检查药品和记录。 | ||
| 管理规定 | 问诊查体要认真,诊断不准就转医院;用药必须正规,不乱开抗生素;学生没来不能卖药;病历档案都要留好。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周一总结疾病情况,发现异常马上处理;药品定期检查,过期变质立刻销毁;谁没按要求做,校领导提醒改正;每学期抽查一次执行情况,记在工作本上。 | ||
一、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 医务室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遵从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平时加强医疗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周一上午抽出2小时的时间,对上周的学生疾病情况进行小结,发现有学生普遍存在的疾病或传染病、流行病等问题,及时找出预防措施,以维护全体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并形成制度。在工作中以医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可采用各种方法给予治疗:如药物口服、肌注、雾化吸入等;对于各类损伤,严格按无菌操作原则给予清创、包扎、换药等治疗,并做好学生损伤后的功能恢复的指导和治疗(如理疗等);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4、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使学生患病时能在最快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医治,以免因延误治疗时间而对学生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5、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以及学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三、严把用药关:
1、医务室每次在采购药品时,必须到正规医药部门购药,以保证药品的质量;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给予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严格按《龙城初级中学医务室药品采购保管制度》保管药品; 2、严格按药品使用原则和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并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3、坚决杜绝滥用抗生素,医务室只使用一般抗生素口服或肌肉注射;普通感染性疾病只使用一种抗生素,严重的呼吸道感染可以加一种抗生素肌肉注射;感染性腹泻可加服一种全身性的抗生素;怀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加强使用甲硝唑;
4、治疗中注意中西药的搭配使用,以增强疗效;
5、给学生的药物总量一般不超过2天,特殊疾病(如神经性头痛等可适当开出5天的药物),对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时,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6、在给学生药品时,分袋包装,并清楚地写明服用方法;同时注意询问学生药物过敏史,对有药物过敏的学生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验; 7、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管理制度《中学医务室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四、关心学生病痛: 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 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对于在医务室进行观察的学生按常规给予医疗护理,尊重学生的医疗隐私。树立坚守工作岗位,随时为学生服务的思想。
五、保留学生医疗档案: 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所有医疗档案,以防发生医疗纠纷。
六、消除医疗隐患:
1、坚守工作岗位: 为了使生病的学生得到及时地诊治,即使在上课、体检、外出开会、学习、跟随学生外出军训、劳技等情况下,医务室也尽可能做到一个人外出一个人留守医务室,以随时处理突发情况;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医务室做到了校医及时到岗,随时做好预防和处理意外损伤事故的准备。
2、对于医疗安全方面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出有效对策:
(1)学生隐瞒病情或未对自身的疾病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及时进行治疗,使病情出现突然的变化。主要对策一是教育学生改变对待疾病的观念,提高自我保健意识;二是班主任要及时发现患病学生,督促其进行诊治;
(2)学生在未进行医生诊断和指导的情况下,自行服药治疗,造成药物效果不佳,甚至用错药,贻误治疗时间,从而造成病情加重;对策是教育学生应该懂得就医和用药的原则意识,切实为自己的健康负起责任,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学生对自身的意外伤害不会处理,造成处理不当,使损伤加重。其中最常见的是运动损伤的处理不当,造成损伤加重,治愈恢复时间延长。对策是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学会基本的急救知识和常用方法,学会运动损伤的预防和处理方法,提高自救能力;
(4)住宿学生和晚修学生的突发疾病,将突发疾病的学生按《龙城初级中学学生急症和危重疾病急救处理原则》处理,及时护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5)对于个别学生隐瞒自己患有传染病的情况,按《龙城初级中学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制度》给予处理。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医疗安全例会
| 适配人群 | 医疗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医疗组长 | 使用场景 | 医疗纠纷处置,医疗质量监控,安全形势分析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医疗事故 想少点医患纠纷 让大家更重视安全问题 提升整体医疗质量 中心自己定的规矩 | ||
| 适用范围 | 中心所有医生护士 各站点负责人也要参加 | ||
| 职责分工 | 中心主任带头开会 分管副主任组织落实 医疗组长护士长执行 各站主任配合跟进 检查由中心统一做 | ||
| 管理规定 | 每季度必须开例会 纠纷事故要马上报 整改意见得及时给 接待程序不能乱 学习法规不能少 | ||
| 监督与罚则 | 开会时通报情况 分析案例吸取教训 监控结果要提整改 整改措施要盯到位 整改完还要回头看 不落实就提醒再督促 | ||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 医疗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医疗组长、护士长及及各站主任参加。
2.会议主要通报全中心医疗纠纷和事故发生情况,分析医疗安全形势,讨论典型案例,吸取教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管理制度。
3. 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定期监控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工作,对监控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改正。
4. 制定医患纠纷管理规定,完善接待程序,发生纠纷,即时上报,妥善解决。
5. 对医患纠纷进行统计分析,定期通报,制定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
| 适配人群 | 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科主任 | 使用场景 | 急诊抢救,术前评估,危重监护 |
|---|---|---|---|
| 制定背景 | 病人来了没人管,推来推去出事了。抢救不及时,病历乱写,手术没商量,用血不把关,容易出人命。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医生、护士、医技科室,管门诊、住院、手术、输血、查房、交接班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科主任带头抓,主治医师盯重点,住院医师天天干,护士长配合管,医务科检查督促。 | ||
| 管理规定 | 首诊不能推病人,危重必须先抢,查房要按时记全,会诊超时算失职,手术分级不能越级,输血要层层签字。 | ||
| 监督与罚则 | 日常交班说问题,每月抽查病历和记录,发现漏项扣绩效,严重差错全院通报,整改情况要回头看。 | ||
“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手术分级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
现将各项制度要点整理如下: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要对所接诊的病人负责,不得推诿或拒绝病人。
2、首诊医师除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己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对症治疗,并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待明确诊断后,负责转有关科室治疗。
3、首诊医师开具的各种检查单,当班不能出结果者,应交给下班医师或与病人约定时间处理。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须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6、对己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科者,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负责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3次,查房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
2、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查病人。
3、查房前医师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械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出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经治医师应将各次查房内容作认真科学的记录,以便记录完整,反映出病程的转归,治疗疗效等动态变化。
5、查房时上级医师决定的医嘱,下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时必须向上级医师及时汇报。
三、会诊制度:
1、凡确属医疗技术上有疑难不能解决者,应及时申请会诊。会诊时应贯彻以西医为主、中西医结合的方针,使病人能及时得到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会诊时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落实实施。
2、会诊前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并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后根据会诊结果认真落实。
3、一般会诊应逐级按科内、科间、院内、院外顺序进行。
1)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送到应邀科室,应邀医师最迟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填写会诊记录。
3)急诊会诊:应邀医师在接到急诊会诊申请后应在10分钟
内到达,极危重抢救会诊,应在5分钟内到达,不得拖延。
4)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并与应邀科室联系,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5)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医务科同意,并与应邀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后,由医务科或会诊科派人接应邀医师前来会诊,会诊时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派人参加。
四、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各科遇有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同时填
写危重病人通知单,上报医务科,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联系,各科主任、主治医师应积极的组织抢救,必要时成立抢救小组负责抢救工作。
2、各科均应制定中西医抢救常规,抢救药品和器材要保持常备
完善,有固定位置,保证随时应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消毒,专人管理。
3、抢救危重病人时科主任、护士长必须参加指挥抢救工作。
4、需要他科协助抢救时,被邀请人员必须及时到场,认真参加抢救,不得拒绝和拖延时间。
5、多科抢救时,由主管科室负责指挥抢救,必要时由医务科或
院长指定负责人指挥抢救。
6、在抢救工作中,记录要及时、详细,时间要准确,抢救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
7、凡重大伤亡事故及大批来院抢救的病人,应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并要逐级上报医院领导及省、市卫生部门。
五、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由科主任主持,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参加,与他科有关时报请医务科组织他科人员参加。
2、讨论时由经治医师将有关材料整理齐全并报告病情,几科联合讨论时由经治科主任负责提出分析意见。
3、参加人员应认真讨论,由主持人负责总结,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检查治疗方案。
4、讨论情况应专页记录。
六、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均须进行讨论,一般死亡病例应在病人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即时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病区负责医师主持,医护有关人员参加,如结合带教可扩大参加人员范围;对待特殊病例和有教学意义的病例,由医务行政部门组织举行临床病案讨论会,以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3、讨论记录由以经治医师书写,另立专页,并在横行适中位置标明“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4、内容包括:
1)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和参加者的姓名、职务。
2)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原因、
最后诊断(包括尸检和病理诊断)。
3)参加者发言记录,重点记录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
救措施意见,经验总结、国内外对本病在诊治上的先进成果和方法等。
4)主持人的总结意见。
5、参加讨论人员对讨论内容均有保密责任。
七、术前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一般手术也应进行相应讨论。
2、由科主任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
3、讨论内容包括:手术的必要性、手术可有哪几种方案及每种方案的优、缺点、目前拟定采取那种手术方案、手术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手术风险及防范措施、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患者及家属是否愿意承担手术风险、是否选择其他医疗小组或其他医师进行手术、是否选择到其他医院诊治等情况。
八、手术分级制度:
1、一类手术由高龄住院医师审批;二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三类手术由高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审批;四类手术及特殊病人手术由主任医师或高龄副主任医师报医务科或业务院长审批;
2、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守本人手术范围。节假日、夜间急诊手术,超出本人手术范围的应请示上级医师审批或帮助进行。
3、危险性较大的手术、新开展的手术,术后可能导致病员残废者,诊断未确定的探查术或病情危重又必须手术时,除术前仔细讨论外,应由高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担任术者,同时报院长、业务院长或医务科批准。必要时报请上级批准。
4、手术前,负责医师填写好“手术知情同意书”,必须由患者签字或由患者填写“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签字。如患者病情危重急需手术,但患者无行为能力且家属不在场时,由科主任或值班医师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经批准后方可手术,但病历中必须详细记录以便备查。
九、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生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书》,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3、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要严格掌握输血的适应症,应本着科学输血、合理用血、成分输血的原则申请用血。
4、手术患者,提倡无输血手术或少量成分输血或术前备自体血完成手术。
5、申请输血量400-800毫升需由输血科主任审批;申请输血量超过1000毫升(含1000毫升),由输血科上报医务科,需由医务科长审批;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超过2000毫升(含2000毫升),由用血科室主任及输血科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务科审批,提前24小时通知输血科。
6、急诊输血时可先用血,后由经治医师和用血科室补办用血审批手续。如果当日用血量超过1000毫升(含1000毫升),要到医务科补办审批手续。
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黑龙江省病历书写规范》。
十一、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安排,不能脱岗、漏岗;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科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人情况;
3、各科医师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离开,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指在本院内,不得离开医院)。
7、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上级医师或经治医师报告,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8、药房、检验、放射线科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值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1、医院工作者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态度,思想集中,业
务熟练。
2、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无论直接或间接用于病人的各种
治疗、检查物品及其生活用品,如:药物、敷料、器械、压缩气体及治疗、急救和监护设备等,必须具备品名正规、标记清楚、有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出厂标记、日期、保存期限,物品外观表现符合安全要求。
3、凡字迹不清楚、不全面、标记不明确以及有疑问的,应禁止使
用。
4、在使用过程中病人如有不适等反应,必须立即停用,再次进行
查对工作,包括应用的一切物品,直至找出原因。所用物品不得丢弃,应按要求妥善保管备查。
5、查对制度包括有:临床科室、手术科室、药房、血库、检验科、放射科、理疗科、供应室、特殊检查科室等各类别的查对制度。
十三、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共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1、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医疗安全定期分析
| 适配人群 | 临床科室主任,医务科管理人员,质控专员 | 使用场景 | 患者投诉处理,医疗质量改进,科室安全自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医疗事故,想早点发现隐患,让病人更安全。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生护士和医技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各科室主任带头干,医务科管季度会,职能科室去检查。 | ||
| 管理规定 | 投诉和隐患必须登记;每月科室要开会分析;每季度全院开分析会。 | ||
| 监督与罚则 | 科室每月自查自改,医务科每季度开会定措施,职能科室不定期下科室查,没做到就提醒再做。 | ||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杜绝医疗事故隐患,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为此我院将定期召开医疗安全隐患、医疗投诉分析会议,并做出如下规定:
一、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二、对于患者的医疗投诉,医疗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登记。
三、各科室每月组织全科医务人员对于本科出现的医疗投诉、医疗安全隐患者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医务科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人员会议,分析本季度发生的医疗安全隐患、医疗投诉案例,分析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五、职能科室要经常深入到科室检查医疗质量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隐患。
医疗安全防范制度范例:医疗安全预警
| 适配人群 | 门急诊医师,住院医师,麻醉医师 | 使用场景 | 门急诊诊疗,危重抢救,手术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医生护士不小心出错,病人不满意投诉,影响医院安全和质量。想早点发现隐患,提醒大家注意,别让小问题变大麻烦。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职工,重点是看病开药做检查的医生护士。 | ||
| 职责分工 | 医院领导管总,各科室主任带头,医生护士自己执行,医务科盯着看落实没落实。 | ||
| 管理规定 | 病历要按时写好,手术前得讨论,危重病人3分钟内就得抢救,不能离岗玩手机,用药发药不能错,检查标本不能弄混。 | ||
| 监督与罚则 | 分三级预警,一级问题口头提醒,二级要约谈写检查,三次就扣钱或停职。每月查一次记录,每季度通报问题,谁漏报瞒报追责。 | ||
一、总 则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更有效的防止医疗缺陷、差错、事故的发生和因此而产生的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尽量满足就医患者、家属及社会相关各方面对疾病康复日益增加的期望值,促进全程优质服务,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安全预警范围
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预警范围。
(三)原则
医疗活动要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警示责任人,以达到确保医疗安全为目。
(四)要求
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二、医疗安全预警分级
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安全的缺陷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除以下情况外,应酌情根据总原则对事件进行分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医疗文书
(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入院首次病程记录、病历、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未及时签定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等,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献内容。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纪录。
(5)意外死亡病例未当日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手术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查房,连续两次以上,病人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以下简称后果)。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坏或丢失。
(9)在诊疗过程中,有一定缺陷,但无后果。
(10)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病人投诉但无后果。
(11)其他:未引起后果,但有病人投诉的诊疗行为。
2.纪律
(1)工作人员擅自离岗。
(2)对于疑难危重病人,会诊医师和辅助检查科室医(技)师在接到急会诊邀请后,未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诊查患者。
(3)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诊治、发药等服务过程中聊天、打手机。
(4)门、急诊护士未及时将门、急诊危重病人转送至急诊科或病区。
(5)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未通过专家委员会讨论并经医务科批准而擅自实施。
(6)违反相关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放射性药品。
(7)将院内讨论的有关病人的情况等擅自不负责任地向病人或家属透露。
(8)不负责任地解释其他医务人员的工作,造成患者或家属误解。
(9)违反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
(10)出现医德医风问题。
3、诊疗规范
(1)门、急诊医师对于经3次就诊仍难以明确诊断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会诊。
(2)危重患者到达急诊科后,未在3分钟内开始抢救。
(3)会诊医师未按规定书写会诊记录或未诊查患者而进行“电话会诊”、“病历会诊”。
(4)门、急诊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未实施首诊负责负责制。
(5)门、急诊医师未见患者即开具《入院证》或病房医师未诊查患者即开医嘱。
(6)三级医师查房不及时或记录签字不及时。
(7)病情突然恶化且初步处理效果不佳时,未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8)对疑难病例未及时提请科内、科间、院内、院外会诊。
(9)需马上执行的医嘱未向护士交待清楚,导致延缓执行。
(10)对危重患者未做床旁交接班或未将危重患者的病情、处理事项记入交班记录。
(11)临床医师迟报、漏报传染病,或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未就地隔离,未按规定消毒或转院。
(12)择期手术未在术前上报医务科。
(13)麻醉师在术前及术后患者返回病房的24小时内未诊查患者。
(14)手术医师在术后未及时诊查患者,手术3日内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15)错发、漏发药物,但未造成后果,并未引起患者投诉。
(16)因医务人员导致择期手术术前准备不充分,延误手术进行。
(17)供应过期灭菌器械或不合格材料。
(18)护士未正确执行医嘱。
(19)采集体液标本时,采错标本、贴错标签、错加抗凝剂、非因患者因素导致采集量不够而需重新采取。
(20)处方中出现用法错误、用药禁忌、配伍禁忌或用量超过极量而未注明,但尚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21)遇有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等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未及时上报。
(22)术后观察患者不细致,未能及时发现出血,异常渗血。
(23)因治疗需要且病情允许转科,转出科室未及时联系转入科室或转入科室无正当理由拖延转入。
4.医疗保障
(1)抢救药品、材料未及时补充、更换、出现账物不符或过期药品、材料。
(2)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未定期检测或维修不及时而影响使用。
(3)医技科室对于仪器、设备疏于检测维护,导致结果失真。
(4)医技科室疏于查对,弄错标本、项目或部位。
(5)血、尿、粪等检查标本遗失。
(6)特殊检验标本、病理标本的保(留)存时间短于规定时间。
(7)检查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未与临床科室及时联系并提议重新检查;发现检查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未主动报告。
(8)药剂科未及时发现处方中的药物用法不当、用药禁忌、配伍禁忌、用量超过极量等。
(9)调剂人员对中药方剂中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用法的药物未行单包和注明。
(10)调配中草药不使用计量器具而估计取药。
(11)营养餐有异物。
(12)造成患者投诉的医疗收费错误。
(13)计算机网络因疏于管理和维护,导致运行障碍。
(二)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
1、超过24小时未完成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6小时未补记抢救记录,可能酿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投诉。
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72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而造成病人投诉。
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造成病人投诉。
4、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过失或差错。
5、一年内被两次一级医疗安全预警。
6.因发生一级医疗安全预警而引起患者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