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进口增值税抵扣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口增值税抵扣,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进口增值税抵扣
什么是进口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进口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发票进行税费抵扣的。
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1.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的5日内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有的区不用登记)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票就是一联(既是发票联又是抵扣联),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进出口权,是托报关公司办理的,右上角的台头,应该是双抬头,也就是你们公司的名称跟报关公司的名称,谁交的税税的名字在上面,如果是报关公司代缴的,你们要支付给他们才能抵扣.3.征期录入纳税报表时,在申报系统中,有张海关增值税抵扣表,按表格上的要求填列.4.低扣的期限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有效,但货款必须已经支付,进口增值税票上的合同号应该就是你们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的编号,要一致才能抵扣.5.你税票上的增值税就是你可以抵扣的金额,前面的不含税货款中已经含关税跟消费税了,甚至还包括了运费与保险费,是完税价格.但有些东西是免关税的
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第2篇】进口货物的增值税
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中,应缴税额的税种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根据法律规定,“应缴税额”包括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而进口应税货物的消费税、增值税均由海关代征。
因此,在走私普通货物案件中,应缴税额的税种除关税外,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十八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应缴税额”,包括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 第十二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 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具体计算方式——以走私价值100万元的雅诗兰黛唇膏为例
为了更好地说明应缴税额如何计算,以走私价值100万元的雅诗兰黛唇膏为例进行分析。
1.关税的计算方式
进口环节关税计算公式为:
◇ 从价征收时,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 从量征收时,关税=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目前雅诗兰黛唇膏适用的关税税率为5%(最惠国税率),从价征税。
那么,走私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的雅诗兰黛唇膏,偷逃关税税额=1000,000*5%=50,000元。
关税税率查询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27/302442/shangpinshuilv/index.html
2.消费税的计算方式
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公式为:
◇ 从价征收时,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 复合征收时,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由于雅诗兰黛唇膏价格在10元/ml以上,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的高档化妆品,因此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从价征税。
那么,走私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的雅诗兰黛唇膏,偷逃消费税税额=[(1,000,000+50,000)/(1-15%)]*0.15=185,294元。
税率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279432/content.html
3.增值税的计算方式
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目前进口唇膏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那么走私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的雅诗兰黛唇膏,偷逃增值税税额=(1,000,000+50,000+185,294)*13%=160,588元。
税率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4160283/content.html
综上,走私价值100万元的雅诗兰黛唇膏,偷逃应缴税额为50,000+185,294+160,588=395,882元。
《海关法》第三十六条 进出口货物关税,以从价计征、从量计征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征收。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3篇】进口增值税税率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货主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的价格为500万元,根据查询该货物的hs编码对应的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本批货物的应纳税额为(500+500x10%)x17%=93.5万元。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篇】进口增值税计算公式
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的指导下,为解决税务、海关两部门关联交易定价不一致而做出的一项创造性的制度安排,属于“依申请”而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税务、海关与企业就关联进口货物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后,三方共同签署《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备忘录》。同时,税务和海关两部门还将分别与企业签署或向其出具《预约定价安排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决定书》作为备忘录的附件。
从关联方进口同样一批货物,如果海关部门和税务部门分别评估后给出不同的价格,对跨国公司而言将是一件十分挠头的事情:究竟按照谁的评估定价缴税?据记者了解,这样的事情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对此,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长期跟踪研究并积极探索,联合深圳海关创造性地实施了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解决了这一难题,引发跨国公司广泛关注和业内人士深入讨论。有网友评论: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的“制度藩篱”在深圳开始打破,无疑给跨国公司带来了福音。
协同管理:探索解决“世界性难题”
对于跨境关联交易的进口货物交易价格,税务部门与海关部门之间存在不同的关注重点和审核口径:税务部门重点关注进口价格是否偏高、是否存在通过增加成本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问题;海关部门则重点关注进口价格是否偏低、是否存在少缴纳关税和代征环节税款等问题。
由于法规依据和监管要求不同,两部门在对关联进口货物定价进行评估时,往往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税务部门常用的转让定价分析方法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等;海关部门常用的估价方法则包括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方法、类似货物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等。这个差异在全球范围内长期普遍存在,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跨国企业的合规遵从成本。
举例来说,深圳s公司于2023年从境外采购一批产品到境内进行销售。海关方面确认的进口货值为4亿元,而税务部门确定的购货成本为3.8亿元。由于税务与海关之间进口货物交易价格的不同,企业在遵从上面临一些困惑——企业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的计算基础为4亿元,而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只有3.8亿元,可能造成重复缴税。此外,如何准备合规的同期文档、如何向海关部门及税务机关分别说明价格偏高或偏低的原因等事项,也困扰着企业。
据了解,尽管世界海关组织(wco)、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都曾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并发布过相关指引,呼吁海关部门和税务部门在此领域加强协作,但国际上并未形成成熟的解决方案。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制度,创新性解决了这一难题。正因为如此,《深圳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关税〔2022〕62号,以下简称《通告》)5月18日甫一发布,就受到了广泛关注。
据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局长姚宁介绍,该机制分别依据税务部门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和海关部门的“预裁定”制度,首次尝试将两个部门的法规相结合,并在程序上引入了跨政府部门的协同管理,围绕符合特定条件企业未来3年的关联进口交易货物价格开展共同审核,实现结果互认。最终通过企业、税务局和海关三方签订备忘录的方式,达成书面协议。
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邓昌平告诉记者,以上述s公司为例,申请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后,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将针对企业进口交易,厘清其与关联方之间在供货、运输、销售、研发等各环节各自作出的贡献,共同确认企业与关联方各自承担的存货、信贷、外汇、市场等方面的风险后,在适用方法、财务指标、可比企业组等重点方面进行多轮协商并达成一致,最终确定统一的交易价格。此后,s公司按照这一确定价格,进行后续的进口申报及境内纳税申报即可。
提出申请:企业应满足特定前提条件
据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邓昌平介绍,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企业,才可以申请转让定价协同管理。
具体来说,企业应该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236号,以下称“海关总署236号令”)第四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预约定价安排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以下简称“税务总局64号公告”)第四条的申请条件。也就是说,企业应是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并且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同时,企业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应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满足上述条件,并具有良好的转让定价遵从意愿的深圳企业,可以提出转让定价协同管理申请。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备忘录有效期,为3个公历年度。
值得注意的是,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是一项“依申请”而非“强制性”的行政行为,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事项,并与税务部门、海关部门在平等互信的背景下达成一致意见。假设深圳m公司的经营与实际进出口活动有关,是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且2023年—2023年的3个年度内,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都超过了4000万元人民币,那么m公司符合《通告》要求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2023年度—2025年度的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如果企业确有需求,可以主动提出关联进口货物的转让定价协同管理申请,以寻求税收上的可预见性、经营上的确定性。对m公司来说,签署备忘录后,执行适用期间为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以按照备忘录明确的细节调整进口货物价格。m公司在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适用这一协同管理安排。
实际操作:做好每个阶段的“必修课”
转让定价协同管理主要包括申请与受理、评估与协商、备忘录的签署、备忘录的执行四个阶段。备忘录到期后,企业还可以申请续签。
在申请与受理阶段,企业需要提前备齐资料。具体来说,企业需同时向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提交《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申请表》,并按照海关总署236号令和税务总局64号公告有关规定,提交《海关预裁定申请书》和《税务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企业应提前备齐相关资料,以缩短申请的受理时间。”深圳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邓昌平说。
企业税务预约定价安排的申请谈签,包括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考虑到转让定价协同管理事项较为复杂,而适用简易程序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对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均有限制。因此,建议申请适用转让定价协同管理的企业,在提交的《税务预约定价安排预备会谈申请书》中,不要选择适用简易程序。
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两个部门将启动联合评估工作,与企业就关联进口价格进行协商。在评估分析时,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将基于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内部资料(税务内部征管数据和海关内部监控数据)、外部资料(互联网信息、同行业资料等)开展研判,必要时还将要求企业补充提交相关资料。为更深入翔实了解企业情况,同时确保工作成效,两个部门也会尽可能以联合方式开展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及员工访谈。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反避税一处负责人张滢建议,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请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时,应积极配合响应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的相关要求。企业向税务部门和海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越充分,三方达成一致的可能性会更高。“第一家试点企业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达成,正是税务局、海关和企业三方充分信任并反复论证沟通的成果。”张滢说。
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与企业共同拟定《关联进口货物转让定价协同管理备忘录》的文本,由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各执一份。同时,两部门还将分别与企业签署或出具《预约定价安排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决定书》作为备忘录的附件。如三方不能协商一致,协同管理程序终止,企业也将收到书面告知。在此过程中,企业只需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程序即可。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需在执行期间每个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向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分别报送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执行情况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年度报告,说明报告期内企业经营情况以及执行协同管理的情况。假如t公司于2023年8月成功申请适用2023年度—2025年度的转让定价协同管理,那么自2023年1月1日起,t公司办税人员应注意完整保存与转让定价协同管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账簿和有关记录等,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及时向深圳市税务局报送第一个执行年度的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报告,就是否遵守相关条款及要求、是否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假设条件是否仍有效等内容进行描述。
值得注意的是,如企业未遵照备忘录进行执行,或发生实质性重大变化导致备忘录无法继续适用,受理部门也将联合协商修订或者终止协同管理备忘录。企业应在备忘录的假设条件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和主管海关。如果存在修订、终止协同管理备忘录的诉求,也需一并在报告当中作出说明,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协商修订或者终止协同管理备忘录。
备忘录执行期满后,将自动失效。如需续签,企业可在备忘录期满之日前90日内向深圳市税务局与深圳海关提出续签申请。举例来说,k公司已成功申请适用2023年度—2025年度的转让定价协同管理,2025年12月31日执行期满,计划续签备忘录。那么,企业应当在2025年10月3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续签申请。
邓昌平建议企业,在备忘录期满前,提前准备续签申请资料。基于受理部门在经营事实上的充分了解,以及在计价方法协商过程中的探讨经验,预计续签申请的工作将耗时更短、效率更高。以k公司为例,较上一次谈签而言,深圳市税务局和深圳海关对企业历史情况更为熟悉。因此,企业在简单陈述以往情况的基础上,可以对未来经营情况进行科学、详实的预测,以此提高申请续签效率和成功率。
【第5篇】海关进口增值税怎么抵扣
进口海关增值税怎么抵扣进项呢,对于这一问题,本篇文章给您带来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3号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说明了这一问题,同时,小编还给您带来了四点注意内容,相信您看完后就会有一定的了解了。
进口海关增值税怎么抵扣进项及相关政策规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第3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准确填报企业名称,确保海关缴款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税务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税务机关将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海关采集的缴款信息进行稽核比对。
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稽核比对不相符,所列税额暂不得抵扣,待核查确认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业务一致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对于进口海关增值税抵扣进项,有以下4点需要注意:
1、进口增值税票的认证是次月月初,不是当月月末,这个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不同。
2、进口增值税票认证要通过软件完成,通常是用“通用税务采集软件”,当地国税局网站会提供下载。
3、安装软件时会要求你录入公司名称税号之类的,安装完毕后,在软件中录入进口增值税票的日期、票号、海关代码(票号前四位就是)、金额等,录入完毕后,点击数据申报,会生成三个数据库文件。
4、登录增值税网上申报系统,在增值税申报-四小票上传—进口增值税票上传栏目中,按提示将数据库文件上传(通常是传两个,后缀名不同),点击保存就算是认证完毕了。
进口海关增值税的抵扣进项,您现在应该明白了。如果您是新来的伙伴,对于学习会计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欢迎您订购会计学堂的课程。
【第6篇】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
进口货物征税(海关代征)
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及纳税人
(一)进口货物征税范围
凡是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征。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
(二)纳税人:
一般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承受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新增】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纳税义务人:购买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二、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17%、11%等
【新增】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17%、11%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际交易价格(货物零售价格+运费+保险费用)作为完税价格。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特殊规定
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以内。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地点:为报关地海关
纳税期限: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由海关代征
征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由海关代征进口税金。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进出口公司2023年4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离岸价格0.8万元,海运费0.1万元,保险费0.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保险费1万元,装卸费0.6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万元。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每台另收取优质费0.2万元和一部分销货运费0.2万元,向甲公司捐赠1台,对外投资20台,送给客户1台。另支付一部分销货运输费1.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答案及解析】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0.8+0.1+0.1)×(1+15%)×500×17%=97.75(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400+2+20)×1.8÷(1+17%)×17%+400×(0.2+0.2)÷(1+17%)×17%=133.62(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9×11%+1.3×11%=98.88(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133.62-98.88=34.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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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进口产品增值税抵扣
导读:进口增值税抵扣怎么认证?这个问题看似复杂,其实并没有大家认为的那么难理解。会计学堂整理出了一部分建议和分析,希望大家通过阅读能够找到自己满意的答案,具体的内容解析请仔细参考下文。
进口增值税抵扣怎么认证?
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中认证;
软件安装后,认证时,在电子报税里录入导出后,上传即可;
海关进口增值税认证抵扣采集系统可从二个地方下载;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服务中心--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2、网上申报--登陆--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3、一般贸易进行的货物在进口环节海关已代征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申报抵扣.
4、海关进口增值税的申报抵扣,签订合同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即可申报抵扣,但最迟不得超过180天.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报时填写如下:
在填写申报表时,在表二有一栏专门的是海关的,还有单独一张表是海关的,填写好了即可.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可以不抵扣吗?
答:增值税专用发 票认证后,可以不抵扣.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先全部认证抵扣,然后在对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作进项税额转出.这样避免'缺联发 票'的麻烦:因为发票不认证,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有发 票联信息(通过开 票单位抄报税上传),没有抵扣联信息(购买方不认证,没有抵扣联信息上传),次年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未认证抵扣原因.
【第8篇】进口木材增值税
双柱苏木,学名dicorynia guianensis,苏木科,分布苏里南东部、法属圭亚那西部及巴西。又称南美柚木,南美黑檀,南美菠萝格。
主要用途是海洋建筑和重结构贵重用材,造船,万吨轮船的内仓底板,甲板,楼梯扶手,门和门框,门槛,窗台,家具,桥梁,铁路枕木,工业地板,框架,桩柱,镶木地板和条状地板,雕刻,镶嵌.化工用木桶,车工制品等.双柱苏木木材材质密度高,稳定性能好,耐腐抗白蚁危害,颜色均匀无色差,深得人们喜爱。
进口原木需要哪些资料?进口双柱苏木的流程是怎样的?进口的税金是如何核算的?
进口双柱苏木原木所需资料:提单,装箱单,fp,合同,码单,产地证,植检证,熏蒸证明(部分红木进口需要提供物种证明<非濒危证>,在国内办理)
进口双柱苏木的流程:货物出口国---海运---国内港口---船公司换单---报检---三检---现场开箱查验(存在送检风险)---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审单---审价---出税单---交税---海关查验---顺利完成,放行(正常需要2-5个工作日清关时间)
木材进口税金核算:原木:关税0 增值税13%板材:关税0 增值税17%
以上是双柱苏木进口的一些进口流程小结,涉及到木材进口的时效和成本,但是具体到每一个码头的话可能都会有一点点的差别,特别是海关审价等客户最关心的问题。还有问题的朋友,欢迎私信咨询。
【第9篇】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
今年2月1日起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
申报抵扣和申请出口退税流程
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小编梳理了具体操作流程
分三步走,操作妥妥的~
第一步: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第二步:用途确认(抵扣勾选或退税勾选)第三步:申报表填写
第一步: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指: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自2023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不需要进行数据采集,直接进入第二步勾选确认或退税勾选。
以下种类的海关缴款书需要进行数据采集:
1、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同时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
2、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未能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相关电子信息的。
3、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电子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023年2月1日之后,纳税人既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原有渠道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
下面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例,演示具体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进入“抵扣勾选”菜单下的“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
▲本模块主要提供海关缴款书采集和稽核结果查询功能,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
(2)手工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可选择“手动录入”或“批量导入”。
(3)点击“手动录入”按钮,输入“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后点击“提交” 。
(4)显示录入成功后点击“确认”,这表示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成功。
当海关缴款书数量较多时,您可以选择“批量导入”功能。点击“批量导入”按钮,点击“模板下载”,下载批量文件模板,在excel文件中输入需要导入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后保存。点击“浏览”按钮选择录入好的清单文件,最后点击“上传”按钮。
温馨提醒:注意下图中的备注事项,确保成功上传文件。
【海关缴款书的查询】
通过上面的数据采集步骤,如何查看采取数据是否成功。您可以在海关缴款书采集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到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
★提示:若稽核结果比对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三条进行处理。
第二步:用途确认(抵扣勾选或退税勾选)
一、抵扣勾选---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进入 “抵扣勾选”菜单下“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并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
选择勾选的缴款书后,此时有效税款金额变为可编辑状态,系统默认的数值为发票税额,纳税人可以修改并输入实际发生的有效税额,该张海关缴款书的剩余税额(税额-有效税额)则自动构成不抵扣,无需在“发票不抵扣勾选”界面勾选。
2、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3、最后点击“提交”后,弹出“数据提交成功”对话框,完成海关缴款书抵扣勾选。
申报期内,对已勾选数据进行申请统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勾选操作;申报期内,申请统计完成后正式进行申报前,需在本平台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操作。
二、退税勾选---用于出口退税
1、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点击进入“退税勾选”模块中的“发票退税勾选”模块,发票类别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点击查询,就可以显示未勾选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选择勾选的海关缴款书信息,点击“提交”。
2、确认本次需要退税勾选的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3、最后点击“提交”,完成海关缴款书退税勾选。
第三步:申报表填写
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缴款书,勾选确认签名之后就可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5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退税勾选确认后,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0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第10篇】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近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中关于“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规定。33号公告实施前,因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超过180日限制导致不能抵扣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33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第11篇】进口缴纳增值税
进口关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处理
一、关税发票的处理将关税发票做到“专用增值税发票”中,表体存货选择“关税”,此关税在系统存货档案中为应税劳税,将税率设置为0,原币金额为关税发票上的税额,数量为1.
二、进口增值税发票,在“专用增值税发票“,参照相应的库单生成。数量、金额按实际发票上的输入,系统中的原币金额和实际发票上的”完税价格“一致。
三、进口业务,有关税的发票的,必须选择手工结算。点手工结算-选择相应的入库单、进口关税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下图,关税发票做为费用发票,
先点菜单上的“分摊“,将关税费用发票分摊到入库单上,如下图,然后点”结算“,将入库单与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四、结算完,到库存管理中查询到此笔入库单,结算后的入库单成本如下图,已将关税分摊到入库材料成本上。
下图:为未结算前正常办理的入库单金额。
【第12篇】进口设备关税和增值税
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的货物名称和所归税号。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的税率计算应收的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海关收的税包括两部分,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一 进口关税怎样计算进口货物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二 进口货物增值税怎样计算、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三、进口关税的注意事项和作用
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公式的,只需要带入公式就可以计算出来。另外,进口关税的设置是有一定的依据的,不可以过高也不可以过低,过高可能会导致阻碍轨迹贸易的发展,无法促进贸易全球化的发展。进口关税的作用1、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提高进口货物的市场价格,影响外国货物进口数量。因此,各国都以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
2、适当的使用进口关税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调节本国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假如美元兑人民币为1:8
国际间运费包括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假如是30000元(rmb)
进口关税=(fob价格10000美元*牌价8 元(rmb)+国际间运费30000)*适用税率13% =14300元(rmb)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cif价格80000+30000元rmb)+14300元(rmb))*17%=21131元(rmb)
【第13篇】进口货物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问:我公司 2021 年 9 月进口了一批货物,请问我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6 号)第一条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四问“所有两税税额是否都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解答如下,不是。纳税人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不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例,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 7%),2021 年 10 月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100 万元,其中 50 万元增值税是进口货物产生的,该企业 10 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100-50)×7%=3.5(万元)。因此,你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不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
【第14篇】进口货物增值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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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申报进入海关境内的货物,纳税人为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商品,纳税人为购买的个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与境内交易增值税适用税率一致。
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仍然适用增值税税率,而不是征收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进口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时间:报关的当天,纳税地点: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15日内。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规定
(1)以其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2)单次限值为5000元,年度限值为26000元。限值以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关税税率暂设为零);
(3)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4)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5)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6)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第15篇】进口关税和增值税怎么算
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感觉生意越来越难做,有的跨境电商从业者则是不断扩大规模同时营收增加,很多非行业从业者的人也都或主动或被动地了解了跨境电商这一行业,对跨境电商感兴趣的人也越来越多。
其中最直接的因素是后疫情时代跨境电商的逆势增长。
整个2023年上半年出口与去年累计同期比增加38.6%。2023年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7.73万亿元,2023年或将突破9万亿。
一、跨境电商企业有可能面临的公司主体
1、国内贸易公司
2、国内运营服务公司
3、多个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号公司
4、香港公司
5、欧洲店铺
二、跨境电商的税务又如何处理?
1、跨境电商关税
1)关税
海关向进出口商品过关境征的税收,参考《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2)影响关税价格的因素
fob = 货价+国内运杂费
cfr = fob+远洋运费
cif = fob+远洋运费+保险费
以上价格术语公式中任何一项因素都会影响其最终的关税完税价格。
3)影响关税税率的因素
2、 跨境电商消费税
海关针对进口环节的部分商品征的税收,按价、按量和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消费税率消费税征税商品
3、跨境电商增值税
税率参考:13%(一般工业品等)、9%(农产品和图书等)。
应纳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率
4、跨境电商综合税率
综合税率是由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综合计算所得,按22%计算。后由海关总署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综合税率 = (1+关税)×(1+增值税)-1×100%
5、跨境电商综合优惠税率
优惠税率又称优惠关税(preferential duty),是指对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项目采用低于一般税率的税率征税。
6、跨境电商行邮税
行邮税是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的简称,是海关对个人携带(免税货值5000元)、邮递进境(免税货值1000元,且税额小于50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进境物品的关税以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合并为进口税,由海关依法征收。
【第16篇】进口商品增值税
导读: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那么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谁征收?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谁征收
答:关税是在cif(成本+运费+保费)基础上征收;
在cif+关税基础上征收消费税;
在cif+关税+消费税基础上征收增值税。
名词解释
关税: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
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进口货物要交哪些税
(一)、一般对进口货物征收:
1. 进口增值税
2. 进口关税
3. 少数商品要征收进口消费税
(二)、各类税费的计算方法:
1.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2. 进口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额)×增值税率。
3. 进口消费税:
从价消费税额= (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率。
从量消费说额= 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完税价格计算到元为止,元以下四舍五人。税费额计算到分为止,分以下四舍五入。税、费额的起征点均在人民币10元。人民币10元以下的免征。)
注:1、所有关税都是由中国海关代税部门征收,征收的依据是《海关进出口税则》,根据商品归类确认进口货物的税率。所有货物征收的基数是完税价格。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凭以计算应征关税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2、交税的期限: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征'的次日起7日内(星期日和法定节日除外)要向指定银行缴纳税费款。税款缴纳证一式六份,其中一至五联经海关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单证专用章”后,交纳税义务人凭以向银行缴纳税款。第六联(存根联)由填发海关存查。
3、交税计征的税率:以外币成交的以交钱当天人民银行的外汇中间价来算。
4、交税的滞纳金:过了交税的期限后,按日征收欠缴税费款1%的滞纳金并制发滞纳金收据。滞纳金额= 关税或增值税、消费税应税额×滞纳天数×l%
关于“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谁征收?”的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都完全明白怎么来处理了。会计学堂的老师能提供专业的会计难题讲解,如果还有相关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解决你的疑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