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结转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结转,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结转
又到年底了嘛,很多人在问,应交增值税科目下面多个专栏的余额是否需要结转呢?
是否需要结转,其实财政部官方的意见是不存在结转的问题,如下:
其实这个也很好理解,专栏并不是科目,理论上是不会有余额的,余额都是体现在应交增值税的借贷方,但是实际呢?我们财务软件其实就是把专栏设置了三级科目,它就是余额,你不转,它就越来越大。
前段时间有读者给我发了一个记账凭证截图。
她留言问我,这个分录是不是有问题,有没有依据?
其实我们看看这个分录前半部,其实归根结底就是说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应交增值税期末各栏目结转的问题。
为什么财政部明确给了回复,应交增值税各栏目期末不涉及结转,这里这个企业分录上还要做结转呢?
为了大家能更好理解这个事情,笔者还是想读者发的这个分录说起。
这个分录的大概意思应该是这样的。该企业当期销项税额136289.50,进项91335.75。
当期实现增值税44953.75,按照财会2023年22号的核算规定。
所以,期末纳税人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栏目把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4953.7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4953.75
分录处理完成后,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情况如下:
所以,正常情况下,按财政部回复的意思,这样做完就完事了,应交增值税期末余额也是0了,不用做其他分录了。
那按照核算规定,蓝色框里面的分录是不是画蛇添足了?为什么像这个读者反馈的,很多企业期末又会多做这笔分录呢?
其实这笔分录理论上不需要做哈,财会2016 22号文没类似规定,财政部的回复也是如此,不需要做。
我们要缴纳增值税时候是直接按计算出的增值税直接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就转走了。
而且你仔细看看这笔多余的分录它实质上并不影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289.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1335.75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44953.75
借贷都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那为什么要做这笔分录呢?
只有一个目的!也仅仅有这个目的!
为了把应交增值税下面的专栏的发生数对冲掉而已。
不信你看,不做这个分录,我们应交增值税余额是0,但是借贷方向都有发生数的,这个体现在你科目余额表就是这个专栏一直有余额。
加上这个分录后,你再看看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余额是0,其发生数也是0了。
其实要不要补充后面这个分录,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有疑问?
但是财政部的回复其实很明确,就是不需要。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专栏,这些专栏分别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或者贷方,不涉及年末结转。
那现实中为什么很多人会多做这一笔分录呢?做了又有没有影响呢?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就只有从实操的需求角度来分析看待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应该算是税务会计核算中最复杂的一个科目,财政部还专门出文来规范其核算,最新的核算规章文件就是财会2023年22号文「建议大家都好好看看」。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讲,其应交增值税的核算相对简单,就是在应交税费下面设置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不需要更多的明细科目,当然除了“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
所以,我们平时在财务软件中核算也非常简单
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像小微企业这种减免增值税
那么实际减免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这样看着非常清晰,科目也简单,期末一看科目余额表,如果都缴纳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就是0。
但一般情况下按季度申报,年底应交增值税都有余额,也就是第四季度的余额,这个余额年结后会自动结转到下个年度。然后在次年一月实际申报缴纳做账后才会结清。
如图,某小规模纳税人的科目余额表,本期实际缴纳了20万,产生30万税金,期末余额10万
但是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就要复杂的多。
因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算法不同,采用购进抵扣法的一般计税的,当然也有简易计税和差额纳税的。所以问题就出来了,如果光设置一个应交增值税科目,没有具体明细专栏,就无法核算,无法直观的反映增值税计算缴纳的过程,所有进项、销项、转出都混在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下面,非常不利于计算。
所以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下设置了很多明细专栏(注意是专栏不是科目)。如图所示
因此,你所有的业务就不是像小规模纳税人在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里面做了,而是需要具体细化到应交增值税的明细专栏中去。做法大家都很清楚,今天文章的关键是说说这些专栏期末余额的问题。
你平时正常记账,该计入进项就计入进项,该销项就销项,该转出就转出,期末按照增值税算法算下来有留抵不再做任何分录,有税金就需要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进行缴纳。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是问题关键就是什么呢?
你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现象,在软件记账的时候,其实虽然22号文说进项、销项这些仅仅是二级科目下面的专栏,但是实际上在系统中也设置成的一个科目。
而期末你这些三级专栏余额同样是会自动滚动到下一期期初,不会清零。
什么意思呢?如图所示,就算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余额为0,但是下面三级专栏明细的余额会嗖嗖的往上彪,有些大公司,甚至可能积累余额会达到几十上百亿。
你把大公司的科目余额表拉出来要看,好家伙,这几个明细栏次金额超级大!!!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有没有特殊规定?
其实在传统手工帐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专栏明细在手工多栏式账页记账时,每月余额逐月累计,年末余额即为本年实际发生额。下年过账时,在新的账本上上年的专栏年末余额不会再结转到新的账本上,我们只会把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结转,那么新的一年专栏明细又从零开始重新登记。
而财务软件记账的情况下,在软件帐套初始化自动结转的功能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明细专栏期末余额会自动结转到下一年的期初余额,手动改的话还不好改,这个具体软件能不能改,不同软件可能都不一样。所以不进行一个账务处理,将造成一年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明细专栏的余额无限制的累加。
其实,就像财政部回复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并没对此有特别规定,也就是说,财会2023年22号文没有规定你对这个问题如何处理。。
文件就只是这样规定的
确实就没说期末需要你结转明细栏次的数据。
所以实践中各种情况都会有。
我见过的有没有做任何处理,就像上面一样,余额一直留着,然后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我也见过会计直接把三级专栏做相反分录对冲的,就如文章开头读者说的这种。
那到底企业应该怎么做呢?我觉得看你的管理需求,财政部是回复了不需要,但是你如果管理有需求,觉得如果你公司期末结转了,也没啥问题。
甚至觉得一个会计期间做个了结,也就是你当期把你科目和申报表核对清楚后最好做个处理还是有好处的。
因为我知道有一些规模较大的单位,一年下来,应交增值税各栏目的累计金额是非常大的,有些甚至是上亿元,如果一直滚动到下个会计期间,那么日积月累,科目余额表上就显得特别突兀,而且,如果是一个平时基础工作做的不扎实的单位,完全会发生这个科目的数据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异巨大,而且没有任何台账查询差异原因,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谁都说不清。
有些公司账上应交增值税余额一大堆数据,但是实际呢?根本申报应交的根本没多少,而且没人知道这个差异,这个差异都是历史累计下来的。
所以你做个处理,一方面平时做纳税申报的会计需要按月核对申报表和应交增值税各明细栏次的差异,做好备查,另一方面,最好在年末时候,将应交增值税的各个专栏做一个了结,让其不再滚动到下一个期间,避免和下一个期间的发生额搅在一起,要知道,这些都是基础工作,基础工作做扎实了,才能谈管理,不然那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事情。
具体怎么做?以一个案例来给大家展示一下,如有不足,欢迎留言讨论,交流使人进步。
1、 a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2023年10月采购货物认证抵扣进项税200万,出库销售计提销项税额100万,没有其他事项
分录如下,注:这里分录都简化处理,仅仅列示增值税相关。
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
贷:银行存款 200
销售: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月末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00-200=-100,未实现增值税,那么增值税申报表填写后体现的是当期留抵100,留作下期继续抵扣。
账务上不再做任何处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来看看各专栏的情况。
借方用负数表示,贷方用正数表示,我们可以从表格看出,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是借方100,相当于留抵扣。那么其实应交增值税各专栏的余额是没有清理掉的。
2、2023年11月,a公司采购货物认证抵扣100万,当期出库销售计提销项税额300万,没有发生其他事项。
分录如下,注:这里分录都简化处理,仅列示增值税相关。
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贷:银行存款 100
销售:
借:银行存款 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
月末增值税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300-(100+100)=100,好了,本期算下来应该缴纳100的增值税。那么申报表填写后会产生相应100的增值税,账务上也需要做一个处理,注意,按照22号文的规定,当期产生增值税是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进行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次月缴纳增值税时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这个时候,我们再看来看看各专栏的情况吧。
借方用负数表示,贷方用正数表示,我们可以从表格看出,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是0,本期把税交了,应交增值税余额是0了。但是这个时候问题关键来了,各专栏的累计余额并未清零,只是有些是借方余额,有些是贷方余额,然后累计起来。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很简单,那就是22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产生的增值税是通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而并不是规定你通过这样来转到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假如,12月并未发生任何其他业务了,那么这个11月的数据就是全年的结果。
那么个人建议12月通过红字或者相反会计分录把专栏余额对冲。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0
这个时候,我们再看看各栏目的余额情况。
借方用负数表示,贷方用正数表示,我们可以从表格看出,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是0,专栏的余额也清零了。那么财务软件期末结转到下期时候,这些栏目的期初数都没有了。
轻装上阵。
当然,上述情况可能是比较理想的,实际中,可能期末是存在留抵的,也就是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不是零,而是借方数。那么我们可以只冲减部分,剩下的进项税专栏金额即可。
比如,假设10月的结果就是最后全年的结果,也就是留抵扣100。那么我们需要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
下期期初,只有进项税专栏有100的余额。应交增值税的期初余额也是借方100。
注:这个100余额报表列示会调整到其他流动资产,本身也是你垫付的资金,算你的资产。
这样无论工作换人,还是外部单位来检查,我们都能按年的把申报表和账务比对清楚,因为本身年底的这笔分录就是要在和申报表核对清楚后再处理的。
试想一下,如果当年申报表12月期末留抵是200,其中有100账务上忘记做处理了,期末纳税人也没核对账务并做结转,那么账务100的余额直接过到次年,次年又和次年的发生纠缠在一起。
等哪天发现不对劲,再去核对时候,那可能这个差异就会横跨几年,就非常难理清楚了。
其实这个工作主要目的也是督促你进行增值税申报表和账务,表表的核对。
最后说明,当然,上述分析都是以最通常的业务做分析,实际中有些纳税人还会涉及其他专栏,那么道理都是一样的。
虽然财政部明确规定不用结转专栏数据,但是实践如果大家管理有需求,笔者觉得做了也可以的,没啥影响。
当然,不管你做不做这个分录,你都应该把增值税核对清楚,你不做你能核对清楚数据,那也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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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结转增值税会计分录
一般纳税人只要有业务,就会涉及增值税,只要有增值税就会出现增值税的结转。虽然增值税业务占据会计工作一半工作量,但增值税的结转,很多会计还是没有完全弄清楚。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系统捋顺增值税的结转分录。
一、增值税结转的顺序
增值税结转分录时,结转科目的顺序十分重要。顺序错则会导致结转余额会出现在不该有余额的科目。总体顺序如下:
先将应缴税款转入三级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然后再将可抵扣税款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结转完成后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最后进行政策性加计抵减及减免税款的扣除。扣除完毕后如“未交增值税”贷方有余额则需要交税,若借方出现余额则证明前期多交税,可以退税或抵扣下期应交增值税。具体顺序如下:
二、增值税结转分录及账务处理1、结转销项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1)、转出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ps: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期末无余额,需要全部转出。如果销项税额是负数,依然需要全额转出,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转出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特别说明:
“进项税额转出”的结转分录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转出的进项税已经被抵扣,这时的分录如上;
第二种情况是,转出的进项税额还没有被抵扣,则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或借进项税额负数)
2、可抵扣科目转入“转出未交增值税”(1)、转出已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ps:“已交税金”科目是记本月已交的税金,需要全额转出,即使已交税金出现大于销项税额的情况,也需要全额转出。
(2)、转出加计抵减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
ps:这里的“进项税额加计抵减额”与阶段性政策的进项加计抵减是不同的,这里的加计抵减是指如农产品加工用于13%应税品时的加计抵减,此加计税款视同进项税,之所以在进项税前扣除,是便于账务处理。
(3)、转出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ps:这里并不是转出全部进项税额,而是根据“转出未交增值税”的贷方余额与“进项税额”的借方余额之间孰小,用使用谁的数额进行结转。
(4)、“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转出至“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ps:转出前“转出未交增值税”的余额是可能出现在借方,如果出现借方,则分录贷借方向反过来即可。
3、加计抵减与减免税款的处理(1)、企业纾困加计抵减分录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特别说明:
企业纾困进项税加计10%(或15%),发生进项税时并不记账,只登记备查账,只有实际抵扣时才有分录。进项税的加计扣除也只有在当月“未交增值税”贷方有余额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使用额度不得超过当月应交增值税税款。
(2)、减免税款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ps:减免税款最常见的是税控盘费用及每年的服务费,只有当月需要缴纳增值税时才可以抵扣,也没有抵扣期间的限制,所以最后处理。
4、交税分录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ps:未交增值税贷方有余额时代表有要交的税款未交,需要缴纳,避免产生滞纳金。“未交增值税”借方也可以有余额,借方余额代表多交了增值税,主要因为预缴税款与“退税”两个原因造成的,余额在借方时,可以办理退税,或抵以后的税款。一般情况下选择后者。
5、留抵退税分录(1)、留抵退税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2)、留抵退税缴回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第3篇】结转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结转的会计分录你知道怎么做吗?如果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每到年末,关于税费的处理是令会计人员最头疼的,那么对于税费的处理,国家也有严格的规定,关于增值税结转的知识点,我们接着看。
结转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存货跌价准备转回如何做会计分录?
1、存货发生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冲回时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
以上就是有关结转增值税的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的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4篇】增值税如何结转
作为财务人员
实操中,你遇到了问题怎么办?
为给各位财税伙伴分忧解难,
我们整理了100个热点问答!
《税局答疑100问》
如有需要,滑至文末查看领取路径!
以下是本文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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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纳税申报的时候有没有这种疑惑:增值税期末结转余额不清零,怎么做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核算应该算是税务会计核算中最复杂的一个科目,税小课今天也给大家梳理了一下,建议仔细学习!
文章来源:税漫,出品:高顿新媒体税务内容中心,部分素材源自:二哥税税念等。税小课整理发布,转载请联系首发平台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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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月底增值税如何结转
关于增值税的月末结转
①购进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②销售产品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③月末结转增值税
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缴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充: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做账务处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方月末有余额
次月缴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tips1: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主要核算上期增值税,应交税费-已交增值税核算本期预缴税费
tips2:以上增值税结转可月清、季清、年清,看个人做账习惯,但一年必须清一次
【第6篇】月末增值税结转分录
桔子近日收到小伙伴私信:会计专业毕业,找到了一份会计工作,可是却不知道月末怎样去处理增值税的结转,也在网上找了很多答案,可是五花八门的处理不知道究竟哪个才是最正规的~
其实很多小伙伴都有这个问题,所以桔子今天具体地给大家讲一讲~(都是干货!记得收藏并转发给自己的会计小伙伴们~)
我们首先需要知道一个公式: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转出税额-上期累计留抵进项税额。
如果是正数,就表示当期应交增值税,如果是负数,就是截止本期累计留抵增值税。
小伙伴会问了:那么我们在账上怎么看出来留抵税额到底是多少呢?
留抵增值税在账上的体现方式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这个二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三级科目可能有已交税金、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接下来,我们来一起验证这个结论。
当月应交税额<0时:
例如:当月进项税100元,进项税转出10元,销项税80元。
此时我们不进行会计处理,账上自动形成留抵税额=100-10-80=10元。
如果上期累计留抵20元,那么本期累计留抵20+10=30元。
按照留抵税额在账上体现方式来看:
期初留抵20,即期初借方余额20。
本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
此时我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余额为本期借方余额10+期初余额20=30元,与结论一致。
【小白释义】留抵税额只指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差额,可以留待下期进行抵扣。
当月应交税额>0时:
例如:当月进项税100元,进项税转出30元,销项税80元,留抵税额0元。
【小白提示】需要转出进项税的情形会在下篇文章中分享。
按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80-(100-30)=10元,此时需要将差额10元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大家不要被这个名字所迷惑,其实它是类似于“未分配利润”的一个归集科目。
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交的增值税;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下月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那么,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平了。
我们来看看本月的增值税留抵情况:
借方三级科目明细:进项税额100,转出未交增值税10
贷方三级科目明细:销项税额80,进项税转出30
此时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借贷相等,没有余额,表示留抵税额为0,与计算公式计算出的结论一致。(应交税费计算出正数10元,表示应交增值税,没有留抵税额)。
为了说明清楚,我们再举个上期有留抵的情形,已经明白的小伙伴可以跳过:
假如上期有累计留抵税额20元,其他条件不变,那么当期应交税额=80-(10-80)-20=-10元,负数表示当期应交税额为0,而本期累计留抵税额=10元。
此时,应交税额<0,就变成了上述第一种应交税额<0的情形,那么
借方三级科目明细:进项税额100
贷方三级科目明细:销项税额80,进项税转出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本期贷方余额为80+30-100=10元。
而期初留抵税额20,也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期初借方余额为20元。
综上,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期初借方余额为20-10=10元。表示本期累计留抵税额。与计算公式计算出的结论一致。
当月已交税额>应交税额:
小伙伴们可能会问了,为什么会出现已交税额>应交税额的情况?
因为存在如下纳税情形:一个月内需分次预缴的情形(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已交税金是核算当月计提税金当月缴纳,未交增值税核算当月计提税金,下月缴纳。
但当期实际的应交税额还是按照公式来计算的:当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进项税税额+进项税转出税额-上期累计留抵进项税额。
所以就需要比较应交和已交之间的差异。
例如:当月进项税80元,销项税100元,当月已交税金30元,留抵税额为0.
按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100-80=20元,已交税金30元,所以多交了10元,
此时,需要将多交的10元转出。
【重要提示】如果是进项税100元,销项税80元,当月已交税金30元,那么我们应该转出多交的30元,而非进销差额30-(80-100)=50元。因为我们转出的多交是实实在在付出了款项的多交,只付出了30元,那么最多以30元为限,不能把当期的留抵也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此时,按公式计算的当期累计留抵税额为:100-80=20,所以应交20元。
借方三级科目:进项税80元,已交税金30元,
贷方三级科目:销项税100元,转出多交增值税10元,
那么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借贷相等,没有余额,表示留抵税额为0,与计算公式计算出的结论一致。
可是还多交了10元呢,怎么办呢?
下期缴纳时抵减:
若下月应交30元,按照前文所述方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结合上期的情况,此时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30-10=20元
于是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平了,多交的10元也在下期抵减了。
小伙伴们可能又会问了,同样是下期可以抵扣的金额,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和留抵税额(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的借方)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不把未交增值税的借方并入到留抵税额呢?
因为未交增值税核算的是当期的义务,借方是表示当期多交的税额,而留抵税额,虽然可以抵扣,但当期并没有多交。如果下期还需要预交增值税的时候,留抵是不可以抵扣的,未交增值税的借方是可以的,因为上期多交了。
当月已交税额<应交税额:
例如:当月进项税80元,销项税100元,当月已交税金10元,留抵税额为0。
按公式计算应交增值税100-80=20元,已交税金10元,所以还需缴纳10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下月缴纳时只需按10元进行缴纳,未交增值税科目就平了。
借方三级科目:进项税80元,已交税金10元,转出未交增值税10元
贷方三级科目:销项税100元
表示期末依然无留抵税额,与计算公式结果一致。
再次总结:
我们核对账上留抵税额时,需要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的借方余额
而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当期的增值税缴纳义务。
但实际中,一些财务的处理是:(不建议,但我们需要了解,因为大家不可能都接手全新的公司,所以前人的处理,咱们需要能看懂)
每月将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的差额都转出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是贷方余额,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是借方余额,则: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用此处理方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二级科目就平了,每月末不会有借贷余额。此时留抵税额的查看方式是看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借方余额(因为都差额都转入未交增值税了)。
但实际未交增值税中可能含着多交的增值税,而非全都是留抵。不利于有预缴情况的企业核算。
当月既有以前期间欠税又有留抵税额
我们先来看一下条文:国税【2004】112号文
也就是:以欠税金额和留抵金额孰小为限,可以用欠税冲抵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红字)
原因很简单,欠多少抵多少,而且需要有足够的留抵税额才可以。
办税流程也有明文规定,作为了解:
【第7篇】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转出未交增值税期末有余额,该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会计人员在年末的时候做一个结转即可。接下来就跟着会计网小编具体了解一下转出未交增值税期末有余额,该如何处理?聪明的会计都会这样做!太实用了!
转出未交增值税期末有余额,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年末时做一个结转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假设每个月的账都无误,那么年底时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余额进行结转后,其余额应当是零。
增值税月末可以不结转吗?怎么做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余额、月末借方余额涉及哪些情况?
1、假设本月对增值税并没有预交,也就是已交税金本月无发生额,即进项要比销项大。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的情况下,不用进行账务处理,对于借方余额,可待至下月继续进行抵扣。
2、如果本月预交增值税的情况已发生,本月预交增值税要比本月实现的增值税大,借方余额部分也就是多交的增值税,月末结账时会计分录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之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可以抵减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
3、如果本月发生了预交增值税的情况,并且本月进项要比销项大,增值税没有实现。到了月末结账的时候,应当在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将预交的增值税转入,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之后月份实现的增值税可以抵减“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进项大于销项部分可无需处理,到了下个月继续抵扣即可。
总结:对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一科目,在月末进行结账后,要么出现没有余额的情况,要么出现借方余额为留抵税金,待下月继续抵扣的情况。如果'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余额是多交的增值税,那么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贷方余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一科目是按月进行结账的。所以,12月没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月结即可。(年度没有特别结账规定)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8篇】增值税怎么结转
【导读】:当月开票缴纳的增值税如何结转?一般企业的税收都是在月末的时候进行汇算清缴的,通常对于以及开票缴纳的增值税会计会将其计入应交增值税的项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大家可以一起来看看下文资料。
当月开票缴纳的增值税如何结转?
企业财务一般在月份终了,对应交税费科目的处理是: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开票未交增值税怎样会计分录?
月底增值税要结转本月未交增值税,结转过程如下: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月开票缴纳的增值税如何结转?综合以上所述,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企业的税收都是采用预缴的政策,然后在期末的时候进行汇算清缴的。对于当月已经开票缴纳的增值税我们都可以在会计分录应交税种进行核算,具体的结转处理大家可以阅读上文,欢迎关注
【第9篇】增值税进项销项结转
进项和销项必须一致吗?增值税发票进项和销项开一般是不一样的,也没有规定必须完全一样。所开具的发票内容名称应和进货发票相对应,可以是以前进货发票。销项税是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即销项税金。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只有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采用进项和销项抵减纳税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是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商业企业的销项发票内容,必须和进项发票的内容一样吗?
商业企业的销项发票内容,一般情况下是必须一致的,具体分两种情况考虑。
一、非生产类企业即一般的商贸企业,因为企业购进货物和销售的货物应该是一致的,没有购进就不可能存在销售的情况。所以如果开具企业没有的货物的销项税发票是违规行为。
二、生产类企业,改类型企业是自己生产产品的,购进货物和销售货物基本是不一致的,这种情况是正常销售情况,开具的发票内容和进项发票内容基本不一致。
一般纳税人销项与进项比例有规定吗?
一般纳税人销项与进项比例有规定。这个规定,就是税务局控制得的税负率。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税负率是重要的评价指标,税务机关和纳税人都需要分析企业的税负率是否合理。实行金税工程以后,税务机关获取行业平均数据比较容易,但如何把握不同企业之间的个体差异难度比较大。分析企业税负率的合理性必须从企业的经营特征入手,生产相同产品的企业,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同,税负率会有比较大的差异。具体分析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
1、分析企业的价值链
制造企业的价值链通过包括了研发设计、采购、生产制造、销售、运输、售后服务、行政人力资源等部分。对于一个独立的企业,往往内部囊括了以上价值链的全部,各个部分产生的增加值在同一家公司汇集,企业税负比较高。对于集团公司,内部价值链各个部分可能是分开的,因此,每家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比较低。
2、分析企业的生产方式
企业的加工费用包括了折旧、人工、辅助生产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没有对应的进项可以抵扣。但如果企业将部分产品发外加工,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些加工费就产生了进项,企业销售额相同的情况下,交纳的增值税减少,税负下降。企业高速成长过程中,选择发外加工模式的情况很普遍,所以分析税负率时,要分析企业是否存在发外加工的情况。
3、分析企业的运输方式
现在企业销售产品往往是送货到对方的仓库,运输成本比较高。运输费用的处理有不同的方式,我们比较两种常见方式的税负差异:一是买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买方;一是卖方承担,运输公司直接开具发票给卖方。
4、分析企业产品的市场定位
现在分析税负时比较强调同行业比较。其实,同一行业的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往往不同。有些企业树立品牌形象,走高端路线,产品品质好,销售价格贵。有些产品重视低成本运作,重视大众市场,市场容量大,赢在薄利多销。由于市场地位不同,产品的毛利不一样,利润是增值额的一部分,利润越高,税负越高。因此同一行业中,做高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高,做低端产品的企业税负比较低。
5、分析企业的销售策略
影响增值税税负的因素还包括企业的销售策略。基本的营销策略有两种:一种是推动式。方式的特点是给予经销商大的折扣、优惠、返点、奖励,靠经销商来推动市场。另一种是拉动式。方式特点是通过品牌运作、广告投入、营销活动使最终消费者对产品认同、产生好感,拉动市场,对经销商没有特别的奖励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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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结转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问题:期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写?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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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处理销项税额时做相反分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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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q:建筑公司收到预收款到底用不用全额缴纳增值税呢?
a:不需要,税法依据:财税【2017】58号文,自2023年7月1日起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财税【2017】58号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696204/content.html
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 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xx项目
2.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项目
贷: 银行存款--基本户
备注 (一般计税项目预交增值税=预收款/1.09*2%,简易计税项目预交增值税=预收款/1.03*3% ,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同时预交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3.月末结转: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4.开票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xx项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项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相对应冲减预交增长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相对应冲减预收款
借: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xx项目
贷:应收账款--xx项目
如果销项-预交-进项>0,则应补交增值税及附加税
月末附加税结转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q:建筑公司收到预收款甲方要求开票是否合理?
a:不合理,1.预收款未实现销售增值,未发生成本支出,开票就需要缴纳增值税,未实现增值何来开票。2.财税【2017】58号文,自2023年7月1日起,第二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第(二)原文:(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故适用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财税〔2016〕36号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2043931/content.html
因此根据营改增政策,开销项就要交税,但不一定会计法确认收入的依据【实质重于形式,未产生增值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即开票也可以账务先不确认收入,新税法是根据实际发生时间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但开机上尚未达到收入确认的条件,这样就出现税务和会计处理的差异!因此可以和税务有操作的空间,交一半税金? 以下3中情况处理:
1、开盘确认收入缴税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 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xx项目
2.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项目
贷: 银行存款--基本户
同时预交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3.月末结转: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4按开票确认收入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合同结算--收入结转无依据)【未开工,没有工程量计量单和工程款结算单】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未开工,没有成本,企业所得税25%】
5暂估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无成本发生,只能暂估成本,但缺乏依据)
贷:合同履约成本--成本结转
6根据相应确认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未开票收入才涉及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简易计税
7次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8验工计价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按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9收工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
贷:应收账款
预收款开专票票确认收入的后果 :
1.提前开票缴纳增值税,减少企业的现金。
2.提前确认收入,收入和成本的不匹配,暂估成本的税务不认可,税务存在风险。
2.开票不确认收入,只纳税,纳税申报表出现销项和收入不匹配,可能税务要求写情况说明。
1.收到预收款: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 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xx项目
2.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项目
贷: 银行存款--基本户
同时预交附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基本户
3.月末结转:
借: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4.根据开票纳税【先冲预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多预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银行存款
5工程开始施工
借:合同履约成本--人机材
贷:银行存款
6.甲方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7.根据新准则确认收入及成本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开票收入【前期已开票复印件+情况说明作为附件】
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成本结转
8.收到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合同负债--预收工程款
贷:应收账款
3.根据2023年53号文及2023年58号文 合并编码612 建筑预收款 的规定 不征税项目 只预交增值税
综上3种情况,3最优》 2》1
【第12篇】年末增值税结转
由于会计核算要分期,所以到了年终,就需要对全年的经营成果进行决算,会计核算也要对收入、成本、费用等以及利润进行结转。
声明:本文中无特别声明的,会计核算适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而不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年终利润结转的正确流程
(含流程图及会计分录)
1首先是损益类科目结转入“本年利润”
这个就不多说了,都是学会计的,什么是损益类科目不用我解释和多说。反正,到了年终,所有的损益类科目必须结转平。
1.收入、收益类科目结转:
借:收入类科目
贷:本年利润
2.成本、费用、损失类科目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成本、费用、损失类科目
2进行纳税调整清理,并确认“所得税费用”
有人会觉得奇怪,还没有到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时候,为什么要做纳税调整清理呢?
因为会计核算和税法规定存在着很多差异,会形成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对我们确认“所得税费用”会产生影响。
为了尽可能保证财报的准确性,我们不能直接根据“本年利润”计提或确认“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必须要考虑“所得税递延资产”与“所得税递延负债”的影响,包括当年和以前年度的影响。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上分录是合并在一起的,实务中可能是需要分成多个分录的。关于所得税费用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问题,比较复杂,以后专文分享。
确认所得税费用后,就可以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3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也只是一个过渡科目,最终还需要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1.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盈利: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利润分配顺序及分录
按照我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说明: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
2.计提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或董事会决议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xx基金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3.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4.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将前述内容总结如下图:
5以盈余公积等弥补亏损
1.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以资本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实收资本/股本
贷:利润分配-资本补亏
6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
1.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核算相对简单,很多时候会计核算是参照税法规定的,同时不用考虑和核算递延所得税,即便是存在税会差异的情况,也是直接在当年进入损益。
年终利润结转,流程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一致,只是会少递延所得税的环节,另外核算科目部分存在差异。
2.适用《企业会计制度》的:
基本上与《企业会计准则》差不多,只是会计科目有差异。
end
本文由中华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独家整理发布,原文作者:彭怀文
【第13篇】结转本月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1万元,销项税3万,本月应交2万 必须要做的事情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増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次月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进项税额6万元,销项税3万,本月留抵3万 月末建议不要做分录,年末再统一结转
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多交增值税,也就有留抵,现实工作中一般不做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増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三级明细科目(即借、贷方专栏)年末的结转处理(次年1月份必做)
“应交增值税”科目,每月的明细科目借贷方余额可不结平,但在年末必须要结平各明细科目。
1、结转借方专栏科目相关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款)
2、结转贷方专栏科目相关余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补充说明:
利润分配的结转
结转损益
借:本年利润
贷:相关的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等)
借:相关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结转本年利润
借/贷:本年利润
借/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应付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东股利
贷:应付股利
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东股利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第14篇】月底结转增值税
增值税分录处理(一般纳税人):
1. 一般纳税人每月认证进项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对应税率)
贷:待认证进项税金
2. 月底结转进项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对应税率)
3. 月底结转销项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对应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如果该一般纳税人公司不需缴纳增值税且有留底税金则转出未交增值税为贷方负数余额,且本余额要跟纳税申报表留抵税金一致。
如果该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则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 次月缴纳上月增值税(如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①每月必须要将进项税金入账且必须结转进项税金和销项税金。
②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方发生额代表本月(本年)应交增值税,贷方为已交增值税。
③其他相关税种如有必须当月计提出来。
5. 购买能全额抵扣的税控盘时:
借:费用
贷:银行存款
6. 税盘抵减时(只有本月产生税款时报税才能将此项减免抵减,大家可以当月把费用转到应交税费,待实际抵减时将减免税款同进项税一样结转到转出未交增值税,以免日后漏抵减,当月申报表要填上本月需抵的税控相关信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借:费用
实际抵扣当月,结转减免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第15篇】月末怎么结转增值税
一: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二: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三: 销项税额(output vat)是指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属于财务过程中的一个环节。
销售额包括不含税和含税两种,所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四:计算公式:税额=销项-进项,如果是正数就交税,是负数就留到下月再抵扣。上月抵扣余下的金额可以再这个月抵扣。
五:月末结转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2、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月末,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则无需做分录,也无需做账务处理。年末,不管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还是进项税额小于销项税额,都需要把进项,销项税各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即把进项税销项税科目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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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未交增值税结转分录
实行增值税新政后,很多小伙伴们对于增值税留底问题心存疑惑,那么年底增值税有留底是否需要结转呢?结转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写?
年底增值税有留底是否需要结转?
1、年末的时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应当转入转出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假设属于贷方余额,再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对于对于进项税及销项税等税金进行结转后,假设在贷方为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则再做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年初,交纳年初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总结:对于结转税金的分录,除了可以年末一次结转,也可以按月进行结转。结转后,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相关专栏无余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除了有留底税额的时候,增值税专栏有借方余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新政:留抵退税
含义: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商品(劳务、不动产、无形资产、服务,下同)支付的相关款项,其中的进项税额不能足额在销项税额中进行扣除,从而形成的余额。理论上可以称为国家对企业的负债。
1、2023年, 重大集成电路项目企业因采购设备形成的留抵税额,开始准予退还;
2、 2023年, 大型客机及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形成的留抵税额,开始准予退还;
3、2023年, 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实行留抵退税。
4、2023年4月1日,开始对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试行留抵退税。
5、2023年6月1日,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条件已开始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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