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司营业执照编号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营业执照编号,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公司营业执照编号
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设董事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xx市xx区xxx路xx号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箱包、布绒玩具、皮革制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针织品加工加工、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名称
第七条 股东的名称:
yyy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xxx,住址:胶南市xx路xx号。
xx1,身份证号码:370226------ , 住址:胶南市x路x号。
xx2,身份证号码:370226------ , 住址:胶南市x路x号。
xx3,身份证号码:370226------ , 住址:胶南市x路x号。
第六章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八条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1,认缴出资总额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其中:货币出资x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x%;实物出资x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x%,于200x年x月x日前缴足。
@@2,认缴出资总额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出资方式为货币,于200x年x月x日前缴足。
公司经登记机关核准成立后,负责依法向公司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决策、选择管理者和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分取红利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三)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六)股东享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查阅权。
第十条 股东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法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第十五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3-13人一般为奇数)董事任期三年(注: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过半数董事推选产生。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不设立监事会,只设监事1人。由公司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三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第九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经理)任期三年,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二)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会议的实施情况;
(三)提名公司经理人选;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五)其他职权。
第十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三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二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第三十四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七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九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四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ⅹ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以上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均无效。
全体股东盖章:
2023年1月10日
【第2篇】文化公司营业执照转让
我国一些行业,对企业资质有各自的要求和规定,企业只有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才能从事行业的相关业务,所以一些没有资质的企业希望能把有资质的企业资质转让过来,那么资质转让怎么办理,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带资质的公司转让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资质单独转让是禁止的,人们只能整体收购公司。而被收购的公司,除了资质证书外,还会有办公设备等资产。
那么,在收购前进行财产清算,得出的金额也要算进最终价格中。 带资质的公司,一般都是会比不带资质的更值钱的。
尤其是比较稀缺的资质,因为办理难,申请通过率低 ,所以并不是想办理就能办理的。要是公司带有这种类型的资质,自然价格就能往上提。
不过要注意,也并不是说带资质的公司转让,价格就一定会比不带资质的高。
这要看:
1.资质的类型。普通类型的资质,由于办理也不难,所以并不会给公司转让带来多大的增值。
2.公司的类型是属于什么,是实业、贸易、科技、金融公司等,不同的类型价格不一样的。 3.需要看下公司是否有经营,是否存在异常等。
一般小问题可以解决的,虽然会影响价格,但也能办理公司转让,但如果是比较严重的,即便解决了,也不好转让了。
但最终成交价格是多少,并不一定就会与评估的价格一样或者相差不大。因为评估价只是作为一个协商的参考,所以就看怎么进行协商。
【第3篇】营业执照丢失怎么注销公司
营业执照对于企业和个体户来说,就如同人的身份证,平常无需经常带在身上。但一旦需要办理一些事情就离不开它。相信不少创业者老板都有这样的经历,就是注册公司后从工商拿回来的营业执照除了去工商或者一些特定部门办事情时候需要用到外,很多时候用的都是复印件,久而久之不知道放哪里了。当公司打算不在经营后,发现营业执照丢失了。营业执照丢失能注销公司吗?如何注销掉呢?下面源沅财管为大家详细讲解。
首先是公司、个体户营业执照丢失能注销掉吗?答案是可以的,但前提是将营业执照补办回来,因为注销公司的过程需要用到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所以,注销营业执照丢失的公司,首要第一步就是补办营业执照。
补办营业执照的流程是这样,第一步到地市级以上的报纸,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在遗失声明里面把丢失的营业执照字号名称、注册号刊登清楚,声明该营业执照失效。第二步:拿着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到当时办理营业执照的所属地根据要求递交补办营业执照资料,等着下证即可。
以上是补办企业营业执照的大概流程,而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的通知里又有新的明确,对于企业营业执照丢失的,可以将补领与注销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企业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但相对来说,目前更多用的还是上文的正常的营业执照补办后,再走注销流程。至于企业营业执照补领与注销合并一起办理,这个建议先咨询下企业所属地的工商专管员,看能否这样操作,再去办理。
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后如何注销?第一步是补办营业执照,补办回来再按照正常的注销公司流程:清算→注销备案→注销登报公告→税务注销(先国税然后地税)→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户→注销公章。完成最后一步公章注销后,即是成功注销掉营业执照丢失的公司。相对正常公司注销,丢失营业执照公司注销,多了一步营业执照补办的环节,所以时间上会更长一些。
以上是对“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如何注销”的详细讲解,对于个体户丢失如何注销,同样适用,同样是先补办营业执照,然后按照正常的个体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去办理即可。对于打算不在经营的企业,不管是正常还是证件遗失,还是要及时去注销掉,以免给企业事主相关人员带来征信风险。
【第4篇】如何注销公司营业执照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倾斜,创业潮不断高涨,很多公司做得越来越好。然而,相应的,很多公司几天后就倒闭了。但是,不要以为他们倒闭了,就真的倒闭创业了。创业不需要太多麻烦。如果顺利的话,从申请到领证只需要1.5天,但有时候注销业务需要几个月到半年时间。网友开玩笑说:问神容易送神难!
公司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虽然麻烦,但还是得注销,不然会被工商吊销!
如果你不知道,可以点击下面的电话联系我们!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取消和撤销的区别:
撤销:是指因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行政规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强制其停止经营活动的行为。撤销后注销前,公司仍然存在,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但不允许开展业务。
二、公司被撤销的后果
公司一旦被工商吊销,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会很严重。只要涉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今后办理以下事情,都会受到相关限制:
1.工商局黑名单永远不能处理公司(有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
2.法定代表人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3.法定代表人不能贷款买房或移民。
4.开不了国税或地税,就办不了税务登记。如果涉及欠税,就公布企业信息。如果涉及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阻止出境,不能乘坐飞机、高铁。
5.工商信用网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招标业务受限。
第三,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取消的。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司才允许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该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法律依据: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进行债权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始清算工作;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4.为什么企业注销这么慢?
我们来对比一下注册和注销公司的流程,看看有什么区别!大岳兴竹利财税
五、注销业务注意事项
1.注册的时候需要注意!
一不留神,注销公司比登天还难!
2.这些公司不能直接注销!
①异常户
注销公司的步骤是税务注销。如果你被认定为“异常账户”,那就不要想着直接注销公司。先办理税务理了就好!
②证照参差不齐。
如果你的营业执照丢了,或者你的公司印章找不到了,公司就很难注销了,所以你要先补上。
③不能提供凭证、账簿、报表。
由于注销公司需要最近三年的审计账簿和纳税申报表,所以从未记录过账户的公司不能注销。如果要取消,必须先补账。
④存在未注销的分公司或子公司。
如果要注销母公司,那么子公司或分公司必须先完成注销,否则母公司肯定不会注销。
3.不要轻信低价取消!
所以提醒各位大佬,注销公司不容易。不要被低价代理欺骗,也不要一听说解约费高或者解约时间长就选择不解约。那只会让问题滚雪球!
以上就是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对公司执照注销流程?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5篇】公司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还能继续使用吗?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不能继续使用。
吊销营业执照指的是工商局强制终止公司经营权利的行为。吊销之后注销之前,公司依然存在,但不允许开展业务经营,只能使用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应诉,直到注销。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继续经营,则为无照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取缔办法。
被吊销营业执照继续经营的后果是:
1、违反《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办法中的其一工商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违反刑法的,依照刑法关于违法经营犯罪、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肇事罪或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4、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
无证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部门管理部门依法取缔,并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能否恢复正常使用?
一般无法恢复。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营业执照通常是不可逆的。但是,如果您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错误,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您可以在做出处罚决定后的5天内这样做。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市场监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则营业执照就可以恢复。
以上回答供您参考,始于2004年,专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全周期的工商财税服务!有需求可留言讨论~
【第6篇】公司营业执照
拒绝被骗[禁r]以后找人代办营业执照可得注意,千万注意分辨真假执照,谨防上当受骗!
q 1:调整后的营业执照照面内容具体有哪些变化?
a: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
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
q 2:2023年9月1日后,原版营业执照还能继续使用吗?
a:自2023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
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以后全部以新办执照为主,如果各位开网店,做认证等等,尽量拿新执照去做认证,警防审核被驳回,旧执照随时可拿去当地政务中心换新!#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改版 #武汉注册公司 #武汉营业执照代办 #武汉营业执照办理 #代办营业执照武汉
【第7篇】贸易公司营业执照图片
现在做外贸的公司是有不少的,那么你知道在南宁怎么申请国际贸易公司的营业执照吗?
南宁办理国际贸易公司营业执照所需资料
1. 公司名字以及核名通知书;
2. 公司章程;
3. 公司经营范围;
4. 公司注册资金以及股东占股比例;
5. 公司注册地址,房产证复印件以及核名通知书;
6.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证以及联系方式;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提醒:
1. 国际贸易公司在取名的时候,不能把“国际贸易”当作行业用语放在公司的名称上,在取名的时候,可以注册贸易有限公司、商贸有限公司等等。
2. 国际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里,一定要把“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字样填进去,不然你是没办法开国际贸易公司的。
在南宁开一家国际贸易公司除了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之外,还需要进行以下操作:
1. 去经贸委的系统中进行进出口经营权的备案登记。提交申请后,拿到《对外贸易备案登记表》;
2. 去海关报关登记,办理海关证;
3.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4. 办理电子口岸卡;
5. 外汇管理局备案。
以上就是在南宁怎么申请办理国际贸易公司营业执照的内容,小金在最后要提醒各位小伙伴,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一定要以实际为准!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办理,可以找代办公司进行代办!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8篇】分公司营业执照
所谓选择法院,就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通俗一点就是共同选择裁判。我们看以下一则案例。
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与c市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总价为32万元奶粉的买卖合同,由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向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奶粉。合同还约定,如在履行过程当中发生争议,双方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由a市商贸有限公司及第二分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市商贸有限公司及第二分公司均在a市d县,c市为县级市)
在双方履约过程中,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如约交货,c市贸易有限公司在支付了首付款之后,就未再支付余下款项。双方协商未果。
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向a市d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c市贸易有限公司支付余下款项。
c市贸易有限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案件移送至c市人民法院。c市贸易有限公司在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中声称,虽然合同约定如有争议,由a市商贸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签订合同的是其第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该约定应当属于无效约定,a市d县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只有c市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
鉴于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a市d县人民法院对双方合同进行了分析。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裁定该院有管辖权,驳回了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a市d县人民法院为什么要驳回c市贸易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呢?我们看律师的理解与解释。
律师说法: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中不仅具有法人资格的主体可以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主体的组织也可以成为当事人。a市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有一定财产和机构,约定管辖应属有效。退一步讲,即便是约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司法解释规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因此,a市d县人民法院对双方的买卖货款纠纷有管辖权。
附相关规定:
1、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2、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第18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9篇】公司营业执照到期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条路可以走,请选择其一。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继续经营。
二、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
如果决定注销公司,请按照下列步骤做。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3.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6.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7.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并报送工商局,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如果未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可能无法注销公司,或者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是法定的清算义务人,如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则可能承担清算赔偿责任,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
一是,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在损失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请注意:清算赔偿责任是各位股东以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与股东出资时的有限责任不同,本质上属于侵权责任,责任范围与出资额无关,可能会大于出资额。
参阅案例:
江苏法院公司审判十大案例之九:乙公司与冯某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
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旨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是法定的公司清算义务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应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基本情况
【案情简介】
甲公司设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冯某、周某,其中冯某出资425万元,周某出资75万元,由冯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设立后,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向乙公司租赁商业用房,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对租赁期限及租金进行了约定。后因甲公司长期拖欠租金不付,乙公司于2023年诉至法院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甲公司立即给付拖欠租金及违约金。该案生效判决判令解除合同,甲公司支付租金及违约金。强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甲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2023年3月22日,甲公司因未按规定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后,该公司两位股东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2023年3月,乙公司以债权人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因甲公司账册、重要文件无法获得,公司人员下落不明,无法进行清算,法院裁定终结公甲司强制清算程序。 乙公司遂提起本案诉讼,要求甲公司的股东冯某、周某对甲公司的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甲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后,周某、冯某作为股东应在十五日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该两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属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债权人乙公司申请对甲公司进行强制清算,该程序终结的原因是无法查找甲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因此,周某、冯某怠于履行义务的行为已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遂判决:周某、冯某对甲公司向乙公司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评析【案例意义】
公司的退出机制长期以来未得到广大投资者的重视。有限责任公司出现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事由后,长期不进行清算、注销的情形,实践中大量存在,成为所谓的僵尸企业。究其原因,很大程度在于这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自己是公司清算义务人,负有清算义务并不知晓,亦未关注其中的重大隐患――如财务账册一旦灭失,造成无法清算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通过本案例,我们需要提醒投资者以下几个方面:1.除了司法解散、决议解散之外,经营中常见的营业期限届满、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亦是公司解散的原因。公司一旦因前述原因解散,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是法定的清算义务人,如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则可能承担清算赔偿责任,具体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在损失范围内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前述清算赔偿责任是清算义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与股东出资时的有限责任已完全不同,本质上属于侵权责任,责任范围有可能远远大于出资额。因此,公司一旦出现吊销营业执照等解散情形,建议投资者立即启动公司退出机制,依法履行清算义务,避免因自己的无心之过而无限放大投资风险。
附:《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10篇】办理物业公司营业执照
常说术业专攻,时下各行业的分工愈加精细与明确,在第三产业中一类典型的分工就是物业,可以说现下人们的生活与其密不可分,从住房到工作场所。
然而物业公司的设立可不像我们想的那样简单,接下来西格小编就以物业公司设立的材料准备来为您分析。
成立物业公司需要两本证,一是《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它需要两个以上股东,出资额不能低于50万元,因为最低的三级资质需要注册资本金50万元。先到工商局办理“名称核准”然后按程序走,没有多大难度。二是物业企业《资质证》,这是接管项目、参加投标的资格证,有点难度。
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4、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
5、验资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6、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7、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物业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8、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12、机构设置框架图一张,每个级别框内需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首次申请提供);
1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4、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一份(申请三级(暂定)资质可以不提供),2003年12月以后承接的住宅物业项目,须提供招投标备案表一份;
15、良好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申请二级资质提供);
16、除首次申请三级资质的企业外,其他企业还须在北京市建设网上填报《北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
单单是从所需材料的数量上来看,也能明白物业公司的设立也是相对复杂的。如果您在办理相关流程的过程中遇到任何疑惑,欢迎到西格集团咨询。
【第11篇】物资回收公司营业执照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2007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7年第8号发布 根据2023年11月30日商务部令2023年第1号《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 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市场监管部门核准工商注册登记后,通过省级共享平台将企业信息共享给各相关部门。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巡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12篇】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号
每一张营业执照上都有一长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当于一个单位组织的“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且不可变更!
短短的18个字代表着个体和企业的重要信息,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揭开他的神秘面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构成
和身份证一样,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他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意思。大致可以参照下图:
第一位:登记机关类别
企业营业执照上的第一位数字,“9”代表登记机关是市场监管部门。
这也使企业区别于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武装力量的标志;后者由机构编办、民政部门等机关负责登记。
第二位:组织机构类别
第二位数字,通常标注为“1”、“2”、“3”,分别代表三种主要的市场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即:
“1”:代表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
“2”:代表个体工商户;
“3”: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四位:企业住所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表明企业所在地为“北京市”,“陕西省”等,其数字代表对应的省级行政区划。代表陕西省的数字是“61”。
第五、六位:企业住所地市(地)级行政区划代码
例如企业位于西安市,标注西安市代码“01”。
第七、八位:代表企业登记机关层级
如果是省、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及营业执照加盖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公章的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第七、八两位数标注为“00”;
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企业,第七、八两位标记为企业住所地县(区)行政区划代码。
第九至十七位: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也是企业的身份识别码,是区别去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
第十八位:校验码
校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真实、有效
温馨小提示
当你不知道代码中是数字0还是字母o的时候,写数字就行了,因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不会出现字母o的。同样的,容易混淆的大写英文字母“i、z、s、v也不会出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纳税人识别号是一回事吗?
企业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一个代码。而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是企业的税务登记号,每一个企业都有一个不同的纳税识别号,就算名字相同,但是纳税识别号也是不同的。
那么两者是否相同?这个是要分情况的。
如果企业没有做三证合一
那么企业是没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面显示的是注册号。而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上面的一个号码。
也就是说没有三证合一的企业纳税识别号和统一信用代码证号是不同的。
如果企业已经办了三证合一
就没有税务登记号了。也就是说企业三证合一之后,税务登记证跟营业执照合为一张证件了,既然是一张证件,那么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了:
想要知道企业的纳税识别号是不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需要知道企业是否已经三证合一了。如果企业已经三证合一了,那么企业的纳税识别号就是营业执照上面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如何查询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企业的代码,代表着企业的唯一性。如果别的单位和个人要查询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该如何操作呢?
可以去当地工商局大厅或者登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输入该企业的名称,就可以查询该企业的统一信用代码。
也可以直接网上搜索一些第三方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如“企查查、天眼查”等,输入企业名或者法人名字进行查询!
【第13篇】汽车租赁公司营业执照
黄女士是一家公司的招聘主管,说是公司在智联招聘上发布了一些招聘信息。前段时间刚充值了一笔钱,就收到了账号永久封禁的消息。
黄女士在杭州欣藤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工作,公司的营业执照显示,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租赁、汽车新车销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等。作为招聘主管,黄女士负责帮公司招聘网约车司机。
黄女士: 一个租赁公司肯定会有租车服务的,我们也有入职司机这一块,入职司机我们是不收取费用的,智联招聘已经用了一年多时间了 (文案)正常的流水要求 薪资待遇 上班时间这些。
黄女士提供了一段聊天记录,说是4月份智联招聘工作人员发来的,大意是充值两千块钱,每天可以免费对100份简历发起聊天,还可以享受更多曝光,提升排名和投递量。
黄女士:5月份的时候充值了两个账号是4680元,然后7月8号的时候(有付款记录) 又新增了一个账号充了两千块钱,7月11号的时候,就说我们的账号涉嫌违规,给我们所有的账号进行了封禁。
黄女士提供了一张截图,说是智联招聘工作人员发来的违规内容,除了一些基本的招聘信息,里面还提到一条:可租车。
黄女士: 网约车肯定是需要营运车辆去接单的,一部分司机不希望被公司约束,他会选择自己去租车,我们就在招聘这一块写明可租车,针对于处理我们的这一条是去年就发布了 (当时刚发布的时候 有没有收到违规信息) 并没有。
黄女士尝试登录公司账号,平台显示:已永久锁定,限制登录。她还提供了一段微信对话记录,说是平台工作人员回复:公司状态拉黑,无法进行申诉。
黄女士: 我们诉求就是退还资金,我们发布的时候,既没有一个很显眼的提示说我们不可以有这样字眼去发布,并且这个职位发布长达一年时间了,也没有进行下线和提示。
找到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一位王经理现场了解了一下情况。
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王经理: 我们发布任何信息的时候,都是要对求职者做保障的,我们也有相关规定的,在我们网站上不允许出现招聘之外相关的东西,在我们平台上的求职者,他们都是来找工作的,而不是来租车的,那为什么可能说,你发的时候没问题,后面说有问题了,那可能是有求职者跟咱们沟通中,明明在智联上找工作,但是公司跟我说租车或者卖东西,我们是有举报通道的 。
黄女士:毕竟这个职位发布长达一年的时间了,你们没有进行提示 也没有下线。
北京网聘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王经理: 我们出现任何情况都是可以申诉的,只是申诉是否能成功,这是另外一回事。
后来 智联招聘方面又发来文字回复,
大意是,退款问题已和黄女士所在的公司达成一致。同时,平台审核机制涉及多个方面,其中包含了招聘需求核实和职位合规审核。他们呼吁企业遵守平台规范,不将平台服务用于和招聘无关的用途。
【第14篇】香港公司有营业执照吗
大陆人提供身份证可以代替护照驾驶同样的法律责任,而外国人则需要护照。
在注册香港公司之前,我们需要对注册条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一般来说,只要我们符合香港公司的注册条件,我们就可以在香港公司注册。客户仍然需要准备大量的材料。那么,注册香港公司通常需要什么资料信息呢?
(1)至少提供一名股东;必须年满18岁,对国籍无限制。整体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如果他们出示护照,他们还需要提供联系地址;
(2)以企业法人为股东的,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香港公司注册资本无需验资,注册资本无限制;
(4)任命香港本地自然人或香港本地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一般由我们提供);
(5)提供香港公司的注册地址(一般由我们提供)。
香港公司注册流程:
1.确认注册公司的中英文名称、注册资本、董事、股东候选人及股份分配比例。
2.提交公司名称查册,确认公司名称能否注册。
3.签署香港公司注册委托书、香港公司注册协议及服务协议。
4.我公司注册约3-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
5.等待快递收到全套资料信息。
以上是对香港公司注册没有护照可不可以注册公司的具体介绍。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香港公司注册没有护照可以吗?
【第15篇】平安公司营业执照
1988-2018,中国平安的三十年,也是平安产险的三十年。三十年的历史征程中,一份份营业执照记录了平安筚路蓝缕的艰辛创业历程,镌刻了平安飞速发展的辉煌过往,承载了中国平安到平安产险的历史传承。
“产险史话”特别栏目,今天让我们跟着一张张营业执照回首平安产险三十年的的传奇之路。
产险史话·第六期
1988年3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同意成立平安保险公司。4月22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深圳平安保险公司颁发《营业执照》,公司地址深圳市蛇口招商路6栋,企业负责人马明哲,注册资金42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货物运输险、船舶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雇员忠诚保险、煤气用户保险、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旅游保险等人民币和外汇业务。
平安成立后,始终以“平安保险公司”的名称开展业务、进行国内外各方面的联系交往。1991年5月6日,国务院颁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平安保险公司”的名称不符合规定要求。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平安开始就公司名称问题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1992年6月4日和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先后批准“平安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11月11日,平安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登记注册,获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变更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随着平安更名为中国平安,平安开始吹响加速向全国发展的号角。中国平安,平安中国,平安开始腾飞。
1997年1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再次核定平安名称为“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2月,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正式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控股设立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已挂牌成立。而在之前的2002年12月24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成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公司业务范围为财产保险业务。
2002年平安产险成立后,平安产险先后经历了胡杰、曹实凡、任汇川、孙建平四位法定代表人,在四位董事长的带领下,公司取得了飞速发展。2002年平安产险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6亿元,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平安产险先后7次增加注册资本,一直增加到如今的210亿。其中2023年资本金规模增加至190亿元,使平安产险首次跃居国内资本金最大财产险公司,资本金实力更加雄厚。
而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职场的也在2008年9月从八卦岭工业区的平安大厦迁入福田cbd的5a级写字楼星河发展中心,并在2023年2月正式入驻平安金融中心。注册资本的增加,职称的搬迁,为公司未来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插上了翅膀。
三十而立,展望新的三十年,平安产险必将取得更大辉煌。
【第16篇】注册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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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营业执照怎么注册
1、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需要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2、提交资料。名称验证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网上提交预约申请。网上预审合格后,按预约时间向工商局提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批准设立登记的通知。需要5-15个工作日。
3、领取执照。在预约日携带设立登记通知书.原身份证,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副本。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定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监事、经理的办公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证明
二、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应当以这种方式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预先核准名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规定的项目,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在提交批准前,应当提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的公司名称提交批准。
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的营业执照由公司的营业执照由公司登记机关核发。
三、个体工商户怎么注册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
1、先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2、领取《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提交文件,申请开业登记;
3、提交所需材料,经批准后即可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7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取。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营业场所证明;
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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