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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有多少年历史(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73

【导语】中国税收有多少年历史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国税收有多少年历史,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中国税收有多少年历史(16篇)

【第1篇】中国税收有多少年历史

提到《诗经》,想必大家脑海里已然响起“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柔情细腻的词藻渲染出古时候爱情的美好。作为中国古代诗歌开端,《诗经》可谓是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诗经》中除了爱情诗歌,还有古老的赋税往事。

“有渰萋萋,兴雨祈祈。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出自《小雅•大田》)。高天上浓厚的流云满山飘,小雨淅淅沥沥润如酥奶酪。先灌溉好我主人家的公田,再把我们农奴家的私田浇。

“中田有庐,疆埸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出自《小雅•信南山》)。大田中间有居住房屋,田埂边长着瓜果菜蔬。削皮切块腌渍成咸菜,去奉献给伟大的先祖。

这两首描写的都是西周时期的井田制,当时的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其中“公田”“中田”是井田中的中间地块,由耕种井田的周边8家佃农合耕,其余8块是私田,由佃农各自耕种,公田收成归王室,私田收成归农户。

井田制原是中国春秋以前实现土地公有的有效途径,乃中国西周时期较为普及的土地制度。后来,以鲁国为代表的各诸侯国为增加收入,进行税制改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纳税,实际上承认了土地私有的合法性,促使了土地由国有向私有的转化。加之公元前361年,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春秋晚期到战国初期,井田制彻底瓦解。

“其军三单,度其隰原。彻田为粮,度其夕阳。”(出自《大雅•公刘》)。组织军队分三班,勘察低地开深沟,开荒种粮治田畴。再到西山仔细看,豳地广大真非旧。

“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出自《大雅•崧高》)。周王下令给召伯,申伯田界重划过。

这两首描写的是说田赋的“彻法”。田赋是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拥有土地的人所课征的土地税。中国田赋起源于夏、商、周之“贡、助、彻”三法,而战国时代鲁国的“初税亩”(公元前594年)和秦简公 “初租禾”的实行(公元前408年)奠定了封建社会的田赋制度。“田”是指按田地征收的田租;“赋”是由军赋代金转变成的人头税,叫口赋。

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了一整套赋役制度,形成田有租、人有赋、力有役的局面。中国历史上对田亩征收的土地税(田赋),名称不尽相同,从秦汉到魏、晋、南北朝称田租,后来官田称租,私田称税。宋有“官田之赋”和“私田之赋”,这是不分官田、私田,统称田赋之始。元至明初,叫税粮。明推行:“一条鞭法”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叫田赋。田赋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历代政府都十分重视田赋制度的改革,如唐初的“租庸调”和唐中期的“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摊丁入亩”、“地丁合一”,对后代有重大影响。

【第2篇】中国烟酒税收占比率

中国企业所得税,国有企业的烟草,四大国有银行,两桶油,贵州茅台毫无疑问将会名列前茅。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大佬会名列其中?

阿里巴巴,腾讯,华为应该会榜上有名。

华为真不愧为国宝级民营企业,是中国骄傲,能占有一席之地我们可以想象,但能位列三甲,真是长脸,中华有为!

阿里在十强榜单中能找到他的位置。可腾讯在哪?咋在十强榜单上找不到他的名字?是何原因?

【第3篇】中国一年的烟草税收

香烟,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都不陌生。作为“最特殊”产品,一直存在人们的身边。虽然抽烟有害身体已经成为了常识,但是总有人顶不住诱惑,成为了忠实“粉丝”。据数据调查显示,目前中国的烟民数量已经超过了4亿人口,这庞大用户群体也是中国烟草行业一直存在的主要原因。由于中国90%的肺癌引发的主要源头都是香烟,中国烟草行业不能像其他行业那样那样打广告进行宣传,但这一点都不影响烟草行业在中国的发展,

税前利润已经高达11556.2亿元,这个营收甚至比中国互联网巨头包括阿里巴巴公司以及腾讯公司都要高;在上缴税收上,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整个烟草行业的发展程度甚至可以达到每年所缴纳的税收额可能就是某些企业一整年的收入。烟草公司在2023年就对外宣传全年公司表示,2023年烟草行业工商税利总额为12056亿元,同比增长了4.3%;上缴财政总额为11770亿元,同比增长17.7%,两项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烟草行业每年缴纳的税利如此之高,自然导致每包烟成本中所含的税款占比很大。根据国家税务局公开的《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中规定,70元以上一条甲类卷烟的税率为56%,每支都要另外收取0.003元;低于70元一条乙类卷烟的税率则为36%,每支都要另外再收取0.003元。经营商业批发的,除了要收取11%的税率之外,每支还需要额外再收取0.005元。

也就是说,消费一条100元的香烟,其中将近70元都是税收成本,只有30元是生产成本。平均算下来烟草行业一天纳税就约为32亿元了。那为何中国烟草行业的税收会如此惊人呢?最明确的答案就是,烟草本来就是有害国民身体健康的,但是消费群体之大以及需求之多,不得不让国家通过提高税收以此来尽可能降低烟草的消费。其实,其他国家的烟草税还要比中国高出许多,这是每个国家统一对烟草行业的“把控”之一。

即便如此,烟草行业的赚钱能力和纳税能力在中国各大行业中都是领先的存在,但是吸烟始终有害身体,国家对烟草的严格把握也是为了国民的身体健康着想。要不然带最后因为吸烟而损害的身体实在是得不偿失。对于一包100元的烟,其中将近70都是税收成本你有什么看法吗?

【第4篇】新加坡税收和中国相比

新加坡的税收制度是使这个国家吸引众多外国投资者和知名企业的最重要因素之一。除了诱人的企业税率之外,还有许多更有利的税收计划和激励措施。

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

新加坡采用属地税制。具体来说,在这个国家成立的公司只对以下收入征税

以新加坡为基础的收入来源(产生于新加坡境内)

汇往新加坡的外国收入来源

企业税率方面,1997年为26%,之后逐年下降,2023年达到17%,之后17%的统一税率一直保持到现在。与其他国家相比,新加坡目前的税率相对较低,是世界上最优惠的税收制度之一。

此外,新加坡的税收制度是单层的。特别是,公司的营业利润只征收一次税,常驻公司向股东支付的股息不需要再缴纳任何税。新加坡还取消了资本利得税。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

任何在新加坡境内赚取收入的个人都要在这个国家缴纳个人税。个人税可能因人而异,取决于他们的居住身份。

新加坡纳税居民的个人所得税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即为新加坡税务居民:

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

在新加坡居住不少于183天的外国人

新加坡对纳税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从0%到22%。

新加坡非税收居民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个人在新加坡停留的时间少于183天,则被视为非税收居民,适用于非税居民的税率。

停留不超过60天,税率为0%。但以下情况除外:

董事、非住宅专业人士和公共演艺人员,以及

在新加坡缺勤是新加坡工作要求的一部分的情况。

停留61-182天,税率为15%或累进税率(0%-22%),以税收较高的结果为准。

至于董事、非住宅专业人士及非住宅公共演艺人员,税率由15%至22%不等。个人也可以合法地利用税收减免(减免、退税、开支和捐赠)来降低应付税款。

新加坡的商品和服务税

商品和服务税(gst),又称增值税(vat),是对进口商品征收的消费税(由新加坡海关征收),并对新加坡境内提供的几乎所有商品和服务征收。目前,商品及服务税的税率为7%,但预计未来几年将升至9%。

尽管如此,仍有一些商品和服务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具体如下:

商品

1.零税率供应品

出口货物

2.豁免供应品

住宅物业买卖及出租

投资贵金属的进口和本地供应

3.消费税范围之外的供应

将货物从海外销售到另一个海外目的地

私人交易

在自由贸易区和零 gst 仓库内销售货物

服务

1.零税率供应品

国际服务(根据 gst 法案第 21(3) 条)

2.豁免供应品

gst 法案第四附表中的金融服务

数字支付令牌

3.消费税范围之外的供应

将货物从海外销售到另一个海外目的地

私人交易

在自由贸易区和零 gst 仓库内销售货物

gst 要求

有两种情况:

如果企业在一个公历年度的最后12个月的应税营业额超过100万美元,或在未来的任何时候,公司预计其未来12个月的收入将超过100万美元,则必须注册商品及服务税。

如应税营业额不超过100万元,商户可自愿登记参加商品及服务税。

新加坡预扣税

预扣税是指从新加坡来源方支付给新加坡非税收居民的款项中预扣的百分比。预扣的金额将被汇给政府用于纳税。对于新加坡的预扣税,非居民包括个人和公司。

非居民个人(在新加坡停留时间少于183天)被分为三类,征收不同的税率。

非居民董事:薪酬的22%

非居民的公共演艺人员:收入的15%

非居民专业人员:总收入的15%,或净收入的22%

非居民公司(在新加坡控制和管理的公司)将根据不同的收入类型征收不同的预扣税税率:

与贷款和债务有关的利息、佣金或其他付款——15%

使用动产的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付款——10%

使用动产的租金或其他付款——15%

使用科学、技术、工业或商业知识或信息付费——10%

技术援助和服务费——17%

管理费——17%

双重征税协议

新加坡认为,双重征税对新加坡自身的经济地位和世界贸易构成了巨大的障碍。这导致新加坡与80多个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dta)协议。

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收入来源从新加坡转移到另一个国家时被征收两次税。此外,这些双重税收条约还为两个签署国提供适用于某些特定类型收入的减税和优惠税率。

至于范围,双重征税协定适用于两个签署国(称为缔约国)的居民,其中有新加坡。以下是一个典型的dta协议所涵盖的主要收入类型:

不动产的收入

商业利润

海运及空运

关联企业

股息

感兴趣

技术服务的版税和费用

资本利得

独立的个人服务

依赖个人服务

养老金

政府服务

其他收入

缔约国双方居民均有资格享受《双重避税协定》规定的所有有利条款。

以上就是新加坡税收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详情,欢迎一起沟通和交流。

【第5篇】中国的企业税收政策

《优捷税》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合规合法节税!

这几年大量的电商企业借助互联网的优势迅速涌入市场,其中大多数只是小规模电商企业,和传统的项目不一样,电商企业在税务处理上要面临风险更多,新手老板们大概率都不知道如何处理才叫稳妥,就怕稍不注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违规操作亲手断送企业的前程可就得不偿失啊!

话到此处,一般的电商企业如何才能在税务合规的情况下,合理的减少税负压力呢?

一、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作为企业的领头人,要敏锐捕捉到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各项有利信息,结合企业的真实情况,尽可能的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比如小规模纳税人使用3%征收率的应税收入等。

二、在税收洼地注册企业

很多地区都有成立税收洼地或者税收园区,企业入驻在园区内就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编所对接的园区内,对企业的扶持奖励可高达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0%—90%,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对企业来说,极大的降低了实际税负率,税收负担减轻不少!

三、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

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有效帮助电商企业减轻所得税负担,以较低的税率完税。核定之后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在0.6%—1.2%,综合税率在3%,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税款缴纳完毕,账户剩余资金就可以随意支配!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公众号《优捷税》,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了解~

【第6篇】一年中国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原则和国际税法原则

(一)国际税收原则

受益原则

(1)跨境交易中积极所得(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征税权,归来源国;

(2)跨境交易中消极所得(通过投资活动取得)的征税权,归居住国。

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国际税收规则不应对涉外纳税人跨国经济活动的区位选择以及企业的组织形式等产生影响。

注意:按照单一原则和受益原则,所有跨境交易的所得,至少应按照来源国的税率征税,且不应超过居住国的税率。

(二)国际税法原则

优先征税原则

在国际税收关系中,确定将某项课税客体划归来源国,由来源国优先行使征税权的一项原则。

通常规定对常驻代表机构的所得和非独立个人的劳务所得、董事费、表演家和运动员的所得,由来源国优先征税原则

独占征税原则

由一国独占征税。

如对营业所得的征税,通常规定对缔约国一方境内企业取得的所得只能由缔约国一方独占征税;又如对退休金的征税,通常只能由居住国或支付国征税。

税收分享原则

由双方共同征税的一项原则。

税收分享原则规定,各行使征税权的国家必须把适用税率降低,以利于共同征收。

无差异原则

指对外国纳税人和本国纳税人实行平等对待,使两者在征收范围、税率和税收负担方面保持基本一致。

例:(多选题)下列关于国际税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国际税收中性原则可以从来源国和居住国两个角度衡量

b.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单一课税原则、收益原则和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c.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是对同一课税对象由谁征税、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d.国际税收中性原则从来源国角度看,是资本输出中性

e.国际税法原则的税收分享原则规定,各行使征税权的国家必须把适用税率降低,以利于共同征收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选项d,国际税收中性原则从来源国角度看,是资本输入中性。

税收管辖权的类别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成因

上述管辖权的交叉与重叠是造成国际重复征税的成因。具体成因: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例:(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收管辖权重叠形式的是( )。

a.地域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b.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c.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d.居民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税收管辖权重叠的形式有: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与收入来源地管辖权的重叠。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

住所是指一个人永久性或固定的居住场所。

注意:多数国家依据住所标准判定纳税人居民身份时,还会结合当事人的家庭(配偶、子女)所在地、经济利益中心、经济活动中心作为判定住所的标准。

经济利益中心:能够给当事人带来主要投资收益的不动产、专利或特许权等财产的所在地;

经济活动中心:当事人的主要职业或就业活动的所在地。

2.居所标准

其侧重于短期停留、临时居住并达到一定期限的判定标准。

3.停留时间标准。

其侧重于在一国境内居住或停留达到一定时间以上的判定标准。

在停留时间计算上的差别主要有是连续计算还是累计计算,按纳税年度计算还是按任何12个月计算。

例:(多选题)多数国家在判定纳税人居民身份时,会结合以下( )标准。

a.配偶所在地

b.子女所在地

c.经济利益中心

d.经济活动中心

e.居民国籍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多数国家依据住所标准判定纳税人居民身份时,还会结合当事人的家庭(配偶、子女)所在地、经济利益中心、经济活动中心作为判定住所的标准。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1.注册地标准

2.实际管理机构与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

如:董事会的开会地点、公司各种账簿保管的场所、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等。

3.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总机构是负责法人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全部经营活动和统一核算法人盈亏的管理机构,如各类总公司、总厂或总店。

4.控股权标准

控制公司表决权的股东是哪一国的居民,就认定该公司是哪一国的法人居民。

5.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例:(多选题)下列属于法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的有( )。

a.注册地标准

b.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c.控股权标准

d.主要营业活动所在地标准

e.房产税所在地标准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与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所在地标准、控股权标准、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标准。

经营所得的判定标准

1.常设机构标准——固定营业场所

常设机构的判定条件:

(1)要有一个营业场所,但没有任何规模上的范围限制,也不论是其自有的还是租赁的。

(2)这一场所必须是固定的。

(3)能够构成常设机构的营业场所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场所,而不是为本企业从事非营业性质的准备活动或辅助性活动的场所。

注意:常设机构包括代理性常设机构,但代理人是独立的并能自主从事营业活动,则不能构成一个常设机构。

注意:常设机构的利润确定

利润范围的确定:归属法和引力法

利润计算的确定:分配法和核定法

2.交易地点标准

交易地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签约地、货物的生产地、交付地、货款的支付地等。

例:(多选题)下列关于经营所得判定标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经营所得来源地判定标准主要分为常设机构标准和交易地点标准

b.常设机构利润的确定,可以分为利润范围和利润计算两个方面

c.代理人不能构成一个常设机构

d.常设机构利润范围的确定通常采用归属和引力法

e.常设机构利润的计算通常采用分配法和核定法

『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代理人可以构成一个常设机构。

劳务所得的判定标准

判定标准

(符合一条即可)

1.独立个人劳务

(但不包括工业和商业活动或在雇佣形式下进行的专业性劳务

2.非独立个人劳务

固定基地标准

3.其他劳务所得的判定

(1)一国居民作为另一国居民公司的董事成员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管这类人员属于哪国居民、在境内停留的时间长短以及实际劳务活动发生在哪一国,其所取得的董事费或其他类似报酬所得,都应确定为来源于该董事会的公司所在国,并由该所在国对其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

(2)对于跨国从事演出、表演或参加比赛的演员、艺术家和运动员对此类所得并不按独立劳务所得和非独立劳务所得处理,而是不论该项所得是否归属演员、艺术家和运动员个人,均由活动所在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

除经营、劳务以外其他所得的判定标准

1.投资所得

√权利提供地标准

√权利使用地标准

√双方分享征税权力

2.不动产所得

所在地或坐落地

3.遗产继承所得

凡以不动产或有形动产为代表的,以其物质形态的存在国为遗产所在地。

凡以股票或债权为代表的,则以其发行者或债务人的居住国为遗产所在地。

4.财产转让所得

转让或出售常设机构的营业财产或从事个人独立劳务的固定基地财产,所取得的财产收益由该项财产的存在地国家征税,即由其所属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在国行使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征税。

转让或出售从事国际运输的船舶、飞机,由于其位置不易确定,故一般由船舶、飞机企业的居住国征税。

注意:我国与新加坡签署的税收协定的有关条款规定,新加坡居民转让其在中国居民公司的股份取得的收益,在满足以下任一条件时,中国税务机关有权征税:

①被转让公司股份价值50%以上直接或间接由位于中国的不动产组成;

②新加坡居民在转让其中国公司股份行为发生前12个月内曾直接或间接参与该中国公司至少25%资本。

抵免限额的计算

(一)抵免限额的三种算法:

√分国限额法

√综合限额法

√分项限额法

注意: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分国不分项计算方法。

(二)我国抵免限额计算公式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境外所得负担税额的计算

(一)负担税额分类

直接抵免税额:直接承担的税额

间接抵免的税额:间接承担的税额

(二)适用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计算

税法规定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符合以下持股方式的三层外国企业:

(三)每层间接抵免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例:b1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来自c1公司的投资收益为300万元,按10%缴纳c1公司所在国预提所得税额为30万元,无符合抵免条件的间接税额;

接上例:b1公司当年在所在国实际缴纳所得税额为210万元;b1公司当年税前利润为1000万元,则其当年税后利润为760万元(税前利润1000万-实际缴纳所在国税额210万-缴纳预提税额30万),且全部分配。

『答案解析』a公司就从b1公司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

=(210+30+0)×(304÷760)=96(万元)

例:(计算题)中国居民企业a在境外进行了投资,控股了甲国b1、乙国b2,持股比例分别为50%、100%;b1持有丙国c1公司50%股份,b2持有丁国c2公司50%股份;c1、c2分别持有戍国d公司40%、25%股份;d公司持有戍国e公司100%股份。

假设d公司应纳税所得总额和税前会计利润均为1250万元,适用税率为20%,无投资收益和缴纳预提所得税项目。当年d公司所在国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d公司将当年税后利润1000万元全部分配。

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符合单一或多层间接抵免的外国企业持股比例在( )以上。

a.10%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c

(2)d公司向c1公司分配的股息为( )万元。

a.250 b.312.5 c.400 d.5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d公司向c1公司分配的股息=1000×40%=400万元

(3)d公司已纳税额中由c1公司就分得股息间接负担的税额为( )万元。

a.100 b.150 c.200 d.2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c1间接负担税额=(250+0+0)×(400/1000)=100(万元)

(4)d公司向c2公司分配的股息为( )万元。

a.250 b.400 c.500 d.75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d公司向c2公司分配的股息=1000×25%=250(万元)

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1.适用对象:企业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

2.适用条件: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税率50%以上(12.5%)的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

例:(单选题)2023年甲居民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从境外取得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核实。后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核准采用简易方法计算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该抵免限额为( )万元。

a.12.5 b.15 c.20 d.25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抵免限额=100×12.5%=12.5(万元)

注意:属于上述适用对象以外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投资性所得,按常规方式适用抵免方法。

我国相关税收协定对税收居民的判定

(一)我国国内法对居民的判定标准如下:

1.我国个人居民: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虽具有中国国籍,却并未在中国大陆定居,而是侨居海外的华侨和居住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同胞。

(2)在中国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胞。

2.我国居民企业:

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的企业。

(二)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按以下顺序的判定:

>>永久性住所

>>重要利益中心

>>习惯性居处

>>国籍

我国相关税收协定对股息、利息的判定

(一)股息

1.缔约国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即股息可以在取得者所在一方(即居民国)征税,但这种征税权并不是独占的。

2.上述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为其居民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法律征税。但是,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

(1)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合伙企业除外),并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

(2)在其他情况下,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10%。

例:(单选题)新加坡a公司与中国的b公司在中国成立了一家合营公司c,双方各占50%的股份,c公司将所获股息分配给股东时,对于a公司获得的股息,中国政府在征税时的税率最高位( )。

a.5% b.7% c.8% d.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受益所有人是公司(合伙企业除外),并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资本的情况下,不应超过股息总额的5%。

(二)利息

1.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居民国对本国居民取得的来自缔约国另一方的利息拥有征税权,但这种征税权并不是独占的。

2.上述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

(1)在该项利息是由银行或金融机构取得的情况下,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

(2)在其他情况下,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10%。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方法

(一)国际避税方法

1.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2.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3.利用信托转移财产避税

4.利用避税港中介公司避税

5.利用错配安排进行避税

(二)国际反避税基本方法

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措施

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实现国际转移进行国际避税措施

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

4.转让定价调整

5.加强税收多边合作

6.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7.个人住所和公司居所转移避税

8.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避税方法的有( )。

a.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

b.利用资本弱化

c.利用税收协定

d.利用转让定价

e.免税法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国际避税方法包括:

(1)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2)利用资本弱化避税

(3)利用信托转移财产避税

(4)利用避税港中介公司避税

(5)利用错配安排进行避税

(6)选择有利的企业组织形式避税

(7)个人住所和公司居所转移避税

(8)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税收情报的保密

(一)确定税收情报密级的原则

1.税收情报一般应确定为秘密级。

2.属以下情形的,应确定为机密级:

(1)税收情报事项涉及偷税、骗税或其他严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2)缔约国主管当局对税收情报有特殊保密要求的。

3.税收情报事项涉及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应确定为绝密级。

4.税收情报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或行业的秘密事项,按有关主管部门的保密范围确定密级。

(二)保密期限

绝密级情报保密期限:30年

机密级情报保密期限:20年

秘密级情报保密期限:10年

(三)税收情报告知

有下列情肜之一的,未经总局批准,税务机关不得告知: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有重大税收违法犯罪嫌疑,告知后会影响案件调查的。

2.缔约国一方声明不得将情报的来源和内容告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其他当事人的《规程》同时适用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和《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例:(多选题)对税收情报保密的期限表述正确的有( )。

a.绝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20年

b.机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15年

c.秘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10年

d.绝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30年

e.机密级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20年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保密期限

绝密级情报保密期限:30年

机密级情报保密期限:20年

秘密级情报保密期限:10年

【第7篇】本人仅为中国税收居民

企业出海越南,除了解当地基本税收情况外,也应做好对企业雇员税收及社保情况的了解,以便更好更精准地对务进行预算。

在越南,关于雇员收入是否应征税以及如何征税的问题,企业需要从税收居民与非税收居民两个不同角度出发,有针对性进行代扣代缴。

税收居民

越南税法将企业纳税人分为税收居民与非税收居民。税收居民(不论国籍)的雇员对其在越南境内和境外赚取的应税收入征税。而非税收居民雇员仅就其在越南境内赚取的应税收入征税。

如果雇员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则该雇员被视为越南税收居民:

• 在一个日历年内或自首次进入越南之日起连续 12 个月内在越南逗留至少 183 天。

• 在越南有一个固定的居住地点,这意味着该人有:

• 已登记为永久居住地的居住地; 或者

•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的住宅且租期至少为 90 天。

那么,在雇佣关系期间,雇员和雇主应当缴纳哪些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或其他税款?

对于税收居民雇员而言,与雇佣关系相关的应税收入包括:薪金、工资和类似性质的收入;津贴;各种报酬;参与商业协会、董事会、管理委员会和其他组织所赚取的收入;纳税人获得的其他货币或非货币利益;奖金和奖励。

税收居民雇员须按 5% 至 35% 的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员工必须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 90 天内完成并提交(或授权雇主提交)其纳税申报表给越南税务机关。

对于社会保险费用,雇主和雇员应共同缴纳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对于越南税收居民雇员,雇主和雇员按雇佣合同(基本工资)中规定的雇员工资和津贴的百分比计算,如下所示:

• 社会保险:雇主为 17%,雇员为 8%

• 工伤和职业病保险:雇主为0.5%

• 健康保险:雇主为3%,雇员为1.5%

• 失业保险:雇主和雇员均为1%

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工伤和职业病保险、健康保险的工资基数最高为国家法定基本工资的20倍。员工计算失业保险的工资上限为法定地区最低工资的 20 倍。基本上,最低工资每年都会发生变化。

对于在越南工作的外国雇员,如果越南雇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至少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那么,雇主应当缴纳雇员工资的3.5%缴纳相关社保费用(包括3%的疾病和生育基金和0.5%涵盖工伤和职业病保险)。

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雇主还必须将外国雇员工资的 14% 存入退休和死亡基金,而外国雇员必须每月向该基金支付其收入8%的保费。雇主和雇员也将被要求分别支付雇员工资的 3% 和 1.5% 的医疗保险。

对于非税收居民雇员而言,按 20% 的统一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与税收居民雇员相同的税率缴纳社会金。

雇主应当按适用的税率为每位雇员代扣雇员所得税,并在下个月的20日前向越南税务机关缴税(如果是按月计算)或在纳税季度之后的一个月的第30天向税务机关缴纳(如果是按季度计算)。

【第8篇】中国对企业的税收

年初至今国家推台出更多便利企业及可享受到的财税政策,部分资料整理如下:

财税政策一、关于小规模减免政策的优惠

政策依据:《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分告2023年第1号)

政策要点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要点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值税。

财税政策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75号)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要点: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单项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苦脸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注意: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税政策三、特定企业的利息免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政策要点: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财税政策四、重点创业群体的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政策要点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照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政策要点2:企业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签证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证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三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根据当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的定额标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政策要点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以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上浮最高可上浮20%。

政策要点4: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自签证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顺三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上浮50%,执行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注:关于政策要点4,很多企业真的可以用起来的,一定要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哦,如在北京的企业,企业的10个退役士兵,6000元上浮50%到9000元,可以低扣90000元的增值税及相关附加费

财税政策五、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55号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政策要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就企业的部分政策延期与大家分享,后续继续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如对分享的知识感兴趣,请点赞[中国赞]并添加关注![谢谢]

【第9篇】中国税收洼地排行

智慧源李明俊每日一学分享:中国最好的税收洼地仍然在深圳特区。2023年7月26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其中提到在深圳市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这将比目前全国很多所谓的“税收洼地”税负都低。例如,某合伙企业向个人合伙人进行利润分配1000万元,如按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计算,应纳所得税额=1000×5%×20%=10万元,即税负率是1%(娱乐业除外);实行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1000×0.8%=8万元,即税负率是0.8%。并且不交缴纳园区管理费和中介服务费。算起来应该算是中国最低了吧。

【第10篇】中国卢森堡双边税收协定

目前在投资中国内地的全球资产中,卢森堡基金占比就有1/3。比如我国出名的宝钢钢铁,就是由卢森堡阿赛洛尔—米塔尔钢铁公司、阿贝尔德钢铁公司深度参与产业建设。

中资企业“走出去”过程中,也倾心于将卢森堡作为基金注册地,向北美、非洲、欧盟等国家和地区进行投资。

此外,卢森堡还是中国股票etf(交易所交易基金)在欧洲的主要注册地,在香港和美国之后居世界第三位(中国内地以外地区)。

在世界三大评级机构的主权评级中,卢森堡评级均为最优。到底是什么成就了卢森堡在金融级的地位?↓↓

01

地理位置与健全的法律制度

卢森堡地处欧洲中心位置,辐射近5亿欧盟客户,交通物流网络发达,拥有掌握多种语言的高素质人才,聚集了在基金产品开发、管理及销售等领域的投资基金专家。卢森堡在遵守国际规则的同时,建立了有利的金融发展的监管和税收制度。

02

税率优惠、税务高效

根据此前的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卢森堡在缴税便利度方面全球排名第21位;总税率20.2%,全球排名第20位,欧盟内税率最低;税务处理时间每年55小时,全球排名第5位,欧盟内用时最短。

卢森堡与77国(地区)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各国(地区)签订的超过93份投资保护条约,且其优惠的国内税收制度符合《欧盟指令》,采用卢森堡的基金平台不会增加投资者的税收成本,反而有机会减少投资回报的税负。同时,卢森堡基金管理人取得符合条件的管理费可免缴增值税。

03

融资环境宽松,金融服务完善

卢森堡实施严格的银行保密法,私营银行业务高度发达,资金出入没有特殊限制;金融服务业发达,有理财、审计、税务等咨询服务专业;保险服务完善,便于风险投保。

卢森堡目前已经是8家中资银行欧洲总部,分别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和浦发银行。

卢森堡投资基金类型

卢森堡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undertakings for collective investment in transferable securities)和另类投资基金(aif,alternativeinvestment fund)

01

可转让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

ucits第一部分,符合该法令规范的投资基金可持“欧洲护照”,在欧盟各地自由营销。也就是说,基金一旦在某一欧盟国家成立,就能在欧盟全部成员国销售。这一方面节省成本、缩短上市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得资产管理公司在欧洲大陆的经销能力大大增强。

02

另类投资基金(aif)

非ucits基金被列为另类投资基金,在卢森堡设立另类投资基金可以采用下列投资工具:

① ucits第二部分

其规定项下的投资机构需在每一个目标市场所在成员国审批,需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审批后方可发行相应基金,可面向公众出售,它不能获得“欧洲护照”但它的可投资的资产类型、可采用的投资策略、风险分散规定等方面的灵活度更高。

②专业投资基金(sif)

是一种对资深投资者特别具有吸引力的工具。sif法律允许基金迅速投入到所有现有资产市场,而且风险分散的限制也比较灵活,操作灵活,面对机构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或投资额达125万欧元以上的投资者。它可通过资本、债务和隐蔽性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③风险资本投资公司(sicar)

风险资本投资公司,是专为私募股权和风险资本投资设计的受监管、财政效率高的结构。无投资多元化规则,无贷款或杠杆限制,最低股本为100万欧元,公司以债务或资产形式进行风险投资,投资不必上市,由cssf审批并受其监管,其资产必须托管于某一卢森堡金融机构。

④家族资产管理公司(spf)

面向私人财产管理,并不要求股东之间存在家族关系。可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形式设立,适用于普通公司法,注册不需事先审批。spf投资范围可包括股份、基金、期货券和结构性金融产品等,但不得直接进行房地产投资、提供贷款或涉及其他公司管理,通常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其股份不得公开发行。

⑤卢森堡控股公司(soparfi)

soparfi为卢森堡特有控股公司, 除控股或业务,还可从事其他工商活动,如贷款(同一集团内)、房地产、 专利开发管理。它按一般商业注册进行,其章程中拟定的工商活动需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soparfi主要优势在可享受卢森堡与外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享受由欧盟母子公司税收优惠指令的有关优惠,如满足条件的话对于其子公司获得的分红收入可免预扣税。它既可以与其他基金结构一起使用,也可以单独作为控股或融资工具使用。

⑥保留型另类投资基金(raif)

raif区别于sif和sicar等受监管基金,raif在发行前无须经cssf事先审批,这使得新基金可以迅速设立并进入市场。其次,raif不受cssf直接监管,而是仅由其任命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进行间接监管。因此,raif架构不仅能为投资者提供保障,同时还能让基金管理人扩大其基金产品的销售市场。此外,raif架构可以受益于欧盟护照制度,享有伞型基金架构优势,并且适用富有吸引力的税收模式。

卢森堡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

(1)普通合同基金(fcp,非公司形式,由特别的管理公司管理);

(2)浮动股本投资公司(sicav);

(3)固定股本投资公司(sicaf)。

后两者以投资公司(一般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

卢森堡投资基金主要税种

卢森堡的基金基本上都是免税的(除了资产税、认购税)。这些基金的形式属于公司类型,从而根据基金供应商/投资者的需求,决定基金的透明程度。

税收主要方面如下所列:

1. 收入预扣税

卢森堡基金收入来源征收的预扣税通常既不退还(除非适用相关税收条约),也不抵免。

2. 增值税(vat)

● 在卢森堡,受cssf监管的投资基金的管理免征增值税。

● 在某些情况下,外包给第三方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也可享受免征增值税。

● 投资基金的销售也可免征增值税。

● 其他服务,如向投资基金提供的法律和审计服务,无法享受增值税免税,须缴纳15%的标准增值税税率。

● 托管银行服务部分免征增值税,托管银行的监控职能部分须缴纳12%的增值税税率。

● 公司型的投资基金为增值税应纳税人,在其从国外收到货物或服务时,可能需要登记相关手续缴纳卢森堡增值税。

3. 认购税

● 年度认购税税率为净资产的0.05%,每季度末根据uci资产净值按季度进行缴纳和计算。

● 对于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的uci来说,年税率可降至0.01%。

4. 注册税

法人实体注册成立后,应缴纳75欧元注册税。

目前有600多家基金发起人已将卢森堡作为一个平台来注册其基金。这些基金随后向世界各地的零售客户、高净值客户和机构投资者进行全球发售。由38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约3900个投资基金目前在卢森堡注册。

卢森堡作为欧洲最大的投资基金中心,也是中资企业对第三国投资的中转地和资金调配中心,不仅拥有众多的中资银行,离岸人民币的存款贷款都首屈一指,卢森堡拥有最多的人民币计价的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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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柬埔寨与中国的税收饶让

【泛亚生活综合报道】今年上半年,柬埔寨税务总局的税收收入超过15亿美元,同比下降了10.60%。

税务总局局长关威宝(kong vibol)在7月19日的总结会议上分享了以上信息,他表示,该收入占年度计划的67.58%。关威宝也建议他的一线官员继续加强和管理税收改革、完善电子填表系统、加强税收征管等,严格有效地执行政府的改革政策。

应提的是,柬埔寨政府今年的税收目标是征收约22.43亿美元的税收。

(编译:亚纶)

稿源:越南证券报(网络中文版)

出品:东盟网财经中心

流程编辑:尚群

特别提示:未经允许,不得摘录、转载或其他任何方式引用本文,如有需要请联系yuecaijing@tom.com。已得到允许的,请标注:原文出自公众号越财经

【第12篇】中国梦税收怎么办

1921年10月,河南省渑池县仰韶遗址发掘,揭开了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序幕。

2023年10月,仰韶文化发现暨中国现代考古学诞生100周年纪念大会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开幕,考古工作者们继往开来,筚路蓝缕,肩负着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探索未知、揭示本源,努力建设着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

这是他们以自己的身份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径,税务工作者也可以依靠着自己的路径去实现中国梦。作为税务工作者,我们要牢记坚定使命,要牢记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以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我们的基本要求。

在开展日常的税务工作时,我们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各项制度规定作为履职干事的镜子和红线,执法尽责的原则和底线,坚定我们与税同行、不辱使命的理想信念。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中去,不断传承和发扬中国税务精神!

中国税务人将在继往开来中,不断推进伟大税收事业。

【第13篇】中国什么税收最高

吕冰洋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宏观经济论坛(cmf)主要成员

本文节选自《央地关系:寓活力于秩序》,转载自12月2日人大财税研究所微信公众号。

本文字数:8451字

阅读时间:22分钟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财政汲取能力急剧下降,1993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2.3%。分税制改革后,税收出现了意想不到的高速增长态势。自1997年至2023年,税收连续16年增长幅度高于名义gdp增长幅度,税收年均增长率为20.12%,高于名义gdp增长率6.6个百分点,直到2023年我国开始实行持续多年的减税政策才改变这一趋势。

税收的连年高速增长,意味着财政汲取能力的提升,它极大地缓解了财政压力。2023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1.8%,比分税制改革之初的1993年高出9.5个百分点。1997-2023年正是中国内外部环境相对较好时期,也是国力迅速上升时期,财政状况的改善极大地支持了国家各项事业建设,可以说,在中国崛起的关键时间节点上,税收起到了很重要的支持作用。

税收连续16年高于gdp增长出乎大多数意料,对其原因的解释也莫衷一是。我将从纳税能力、税收努力、税制结构角度剖析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

一、税收能力和税收努力:一个分析框架

一般认为,我国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原因可归结为四个:一是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增长、物价上涨、产业结构升级、外贸持续快速增长、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好转和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所有制结构的优化以及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等。二是管理因素。分税制以来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税收高速增长起到了重大作用。三是政策因素。从既有的研究结论看,税收政策调整因素对税收超gdp增长的作用是次要的,并且其影响作用大多属于一次性。四是税制因素。比如,现行税制累进税率设计、gdp结构与税收结构差异等,也都是中国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

不过,经济增长、物价上涨、产业结构变动、累进税率设计、gdp结构与税收结构差异等因素都是世界各国影响税收的普遍因素,我国在分税制改革前也存在,但当时税收增长速度长期低于gdp的增长速度。就加强税收管理而言,尽管研究者一般都注意到分税制改革以来以“金税工程”为代表的税源监控体系加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很少有研究者分析为什么分税制改革能够促使税务部门加强征管,而在这之前的财政包干制却会造成税收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滑,巨大的税收“征管空间”来自何处?

在既定的税制下,税收征纳双方的能力和意愿对税收收入会产生巨大影响。比如,倘若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是高效的,那么可以保证税收最大限度地接近足额征收;反之,税收的偷、逃、骗、欠行为就会增加,实际的税收收入就会减少。为说明这些税制之外的因素对税收增长的影响,需要引入税收能力(tax capacity)和税收努力(tax effort)概念。

税收能力是指一国应当能征收上来的税收数额。它包括两种能力:一是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简称纳税能力);二是政府的征税能力(简称征税能力),它主要体现为税收征管技术水平和征税人员素质这样的客观变量。纳税能力主要取决于税源的多寡,征税能力主要取决于税务人员的人数、技能、敬业精神以及信息化水平等。税收努力是指税务当局征收全部法定应纳税额的程度,或者说是税收能力被利用的程度,主要体现为征税人员的敬业精神这样的主观变量。征税能力、税收努力和纳税能力三者之联系见图1。

图1、税收增长的因素

因此,税收增长的原因可以归为税收努力、征税能力和纳税能力三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

二、税收划分契约:征税能力和税收努力提高的动力

对于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的高速增长,研究者都注意到了加强征管对税收增长的重要作用。但是,为什么在财政包干制下能够预留下那么大的“征管空间”?分税制下税务部门加强征管动力来自何处?“加强征管”这个“黑箱”,还可以作进一步分解吗?实际上,答案就在财税体制改革中隐藏的契约密码中。

中央与地方的纵向税收划分主要采取三种契约形式:一是定额契约,税收收入的定额部分归中央,剩余归地方政府所有;二是分成契约,税收收入按分成比例划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三是分税契约,税收收入按税种划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这是最彻底的分税制。

(一)财政包干制下的征税激励分析

结合契约理论,分税制改革以来税务部门为何不断加强征管,以及改革之初为何存在巨大的税收“征管空间”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分税制改革前,我国财政实行的是“分灶吃饭”为特征的财政收入包干体制,它是分成契约和定额契约的结合,以分成契约为主,如“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基本属于分成契约(共16个地区适用),“定额上解”属于定额契约(共3个地区适用)。以分成契约为主的财政收入分级包干体制,其组织收入效率毕竟低于定额契约和分税契约,但是定额契约不足之处是随着时间推移,中央政府所得的财政收入从定额契约中所得的份额会越来越低,中央政府不愿意采取这样的契约。解决的办法是实行“收入递增包干”、“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等办法,试图通过让中央政府参与税收增长分成办法,扩大中央财政收入。

然而,在分成契约契约下,地方政府税收边际努力得不到100%的回报,而税收减免机制却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博弈的结果,就是地方政府降低税收努力减缓税收收入增长速度,以此来抵制中央政府的税收增长分成。同时,降低税收努力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会给企业带来事实上的减税,由此促进当地经济增长。于是,财政包干制下税收努力呈现整体降低态势,由此导致税收下滑。

(二)分税制下的税收激励分析

对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高速增长的原因,研究者基本上都肯定了加强税收征管的巨大作用,令人迷惑的是与此相关的两个问题:分税制下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的动力来自何处?加强税收征管会不断压缩“征管空间”,却为何能够持续下去?

税务部门加强税收征管动力的原因在于分税制的契约性质。分税制改革主要属于分税契约,其中又对增值税等个别税种实行小幅度的分成。分税制改革使得税收划分向以分税为主契约转变,与财政包干办法相比较,中央与地方税权边界比较清楚,税收风险和收益基本由双方自己承担,税收激励比较明显,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有动力提高税收努力,并通过税收信息化建设来提高征税能力。而税收征管空间之所以能持续很长时间,原因有两点:一是财政包干制下税收激励不足客观上留下很大的税收努力和征税能力提高空间;二是1993年的税制设计中,本身就考虑到税收征收率较低的实际,在税制设计中留下很多余地,以确保未来扭转财政收入比重下滑的趋势。

分税制改革以来,较强的税收激励与较大的征管空间结合在一起,促使税务部门的征税能力和税收努力不断提高,由此带动税收连年高速增长。

从现实来看,征税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以税收信息化为主的税务部门硬件建设,具有代表性的是连续三期的增值税“金税工程”建设,其中卓有成效的是1998年8月起的“金税二期工程”建设,建设内容涵盖了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从而使增值税的管理上升到网络化、系统化层面;另一方面是税务人员队伍建设,表现为税收稽征人员扩大和税收征收人员业务能力提高。

促进税务部门提高税收努力的形式主要有:每年各级地方政府下达税收增收计划任务(一般高于经济计划增幅2-3个百分点),税务工作强调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税收计划完成;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普遍加强税收稽查力量,对企业不断进行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对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税务部门,地方政府往往给予不菲的奖励;等等。

由于税收信息化建设、税务人员队伍建设、对税收努力的刺激均是长期而非短期过程,因而加强税收征管对税收增长的具有长期影响也就可以理解了。

三、间接税制:纳税能力的放大器

在我国的税制结构中,以增值税和营业税为代表的间接税占主体地位,以企业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处于次要地位。1997-2023年,国内增值税(以下简称增值税)和营业税之后占总税收收入的比重平均为48.9%,而企业所得税仅为16.3%。在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增长对整体税收增长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从图2看出,1997-2023年,增值税和营业税增长速度在绝大多数年份远高于gdp名义增长率。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税制设计中解剖这两大主体税种的增长源泉。

图2 国内增值税、营业税增长率与gdp名义增长率比较(%)

(一)增值税设计对税收高速增长的影响

从增值税类型划分上,可供选择的形式有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世界上普遍采用是消费型增值税,而我国在2008年前采用的是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中间性产品价值的余额为课税增值额,其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而消费型增值税以销售收入减除投入生产的中间性产品价值和同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全部价值为课税增值额,其税基相当于全部消费品的价值。生产型增值税与消费型增值税的主要差别是,前者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不予抵扣,即对固定资产折旧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这会使得增值税增长速度成倍于固定资产投资速度增长。结合我国分税制改革后经济发展历程,生产型增值税设计的税收放大器作用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完成。

1.垂直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在国际制造业向我国转移过程中,我国制造业的产业间分工逐步向产业内分工转化,即由水平专业化分工转向垂直专业化分工。一般来讲,垂直专业化分工在加快技术进步的同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需求增加;而“全能性”工厂生产具有规模经济,固定资产利用率高。随着垂直专业化生产程度的提高,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迅速,对固定资产折旧的重复征税将导致增值税成比例增加。

2.工业化步伐的加快。随着我国工业化建设步伐加快,工业化建设需进行大量厂房建设和购置大量设备,但是这些固定资产折旧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来分摊一部分成本,因而在工业化的背景下,将导致税基迅速扩大。比如1996-2023年,设备投资的年均增长率达19.6%,高于gdp名义增长率7.2个百分点;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2004-2007年平均为32%;固定资产折旧占gdp的比重从1996年的12.8%上升到2008年的14.2%。在这种背景下,由于生产型增值税的设计,工业化进程将带来增值税税基的扩大,增值税增长速度必然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3.经济结构的变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资本积累,生产要素中资本、劳动和技术的相对丰裕度会发展变化,这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在生产型增值税设计下,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而言,购进的投入品主要是原材料、辅助材料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所占比重较小,因而产品价值中所含折旧额比较小,重复征税程度也较低;而对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企业而言,产品价值中固定资产折旧所占比重较大,重复征税程度也较高。因此,经济结构的变动也会使增值税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

2023年后,我国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设备进项税可以抵扣,这导致增值税增长率下滑明显。这也正说明了税制设计对税收增长的重要作用。

(二)营业税设计对税收高速增长的影响

在1994税制设计中,为保证地方财力需要,税制中保留了营业税,它的收入归地方政府所有。增值税和营业税都属于间接税,它们并存的后果是对一些税目存在重复征税行为,这导致税收会超gdp增长。

1.营业税与增值税重复征税的影响。在欧洲国家,增值税征税对象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以及服务等所有交易活动,而我国1994年采用的增值税设计没有把所有服务交易都列入征税范围,只列入加工和修理修配服务,大多数服务交易属于营业税计征范围。营业税的税基是销售劳务和销售财产收入,进项税不能抵扣,换句话说,营业税税制设计强化了对生产投入的重复征税问题。这种情况主要体现在营业税九大税目中对交通运输业(税率3%)、建筑业(税率3%)、销售不动产(税率5%)的征税上,这三种服务生产投入的费用大。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后果是,政府在对这些行业的生产投入征收了一次增值税后,又对它们的销售收入征收了一次营业税,即对生产投入存在双重征税问题。

2.营业税税目间重复征税的影响。在营业税九大税目中,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属于两个不同税目,这样会对建筑收入存在双重征税问题。比如,房地产商建设一个价值1亿元住宅小区对外销售,房地产公司需交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500万元(税率5%)。同时,假定房地产公司需付给建筑公司建设支出8000万元,那么建筑公司又需交纳建筑业营业税240万元(税率3%)。由于对建筑收入的双重征税,会使得房地产业营业税增幅高于gdp增幅。在房地产业繁荣时期,营业税这种制度设计特点将大大推动地方税收高速增长,如2007年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营业税占总营业税50%。

除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重复征税机制外,我国当时还有两个比较重要的重复征税机制:一是消费税和增值税的重复征税机制,消费税是在增值税普遍征收的基础上,对应税消费品的再征税,这样就会存在对应税消费品的双重征税问题;二是对股息所得的双重征税,按照法人虚拟说的理论基础,对公司课税就是对股东课税,因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一并征收会造成对股息的重复征税。

总而言之,我国1994年的税制改革背景,是中央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重和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滑(即“两个比重下滑”),因而当时税制改革的一个主要目的是确保“两个比重上升”。这样,在税收制度设计上,比较强调税收的组织收入功能,随着近十年来外在经济环境的急剧变化,这种税制设计放大了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四、增长红利:纳税能力不断提高的源泉

除了经济增长外,纳税人纳税能力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某种因素的作用能使纳税人在特定经济发展阶段税源迅速扩大,我称这种与特定经济发展阶段相关联、并且能极大促进税源增长的因素为“增长红利”。有研究者指出,我国税收高速增长分成两个阶段:1995-1999年的税收增长势头平缓,需严盯死守,得来不易;2000年后税收增长态势猛烈,有点始料不及、水到渠成的味道(高培勇,2006)。其原因正在于“增长红利”的迅速释放对税收增长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促进税源增长的“红利”主要是人口红利、技术模仿红利、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

(一)人口红利

所谓人口红利,是一个国家在由高出生率、高死亡率转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过程中,一段时期社会劳动力在总人口中出现较高比例,同时又由于生育率下降,出现总人口“中间大,两头小”的结构。年龄结构的这种变化将带来劳动力增加、储蓄增长等,从而引起的经济增长就是“人口红利”。从我国的现实看,20世纪60年代是人口出生高峰期,八九十年代大量劳动力进入就业期,随后生育率下降使这些劳动力需要供养的子女比较少,劳动力的充足供给和高储蓄率,为中国经济增长带来了可观的人口红利。据估算,我国人口红利对人均gdp增长的贡献超过1/4(蔡昉,2004)。我国在进入21世纪后,“人口红利”的作用急剧扩大。

人口红利对税收高速增长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劳动力的充分供给使得劳动力长期维持较低的成本,企业利润率维持较高水平,带动企业所得税增长。东亚奇迹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东亚经济曾经有着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特征,又通过恰当的经济政策开发出人口红利,从而在很长时期里避免了资本报酬递减的困扰。另一方面,由于人口红利带来的高储蓄率,使得“高储蓄—高投资—高增长”的增长过程得以持续。从图3看出,投资在2000年后以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增长。在具有税收放大器作用的间接税税制设计和高投资增长率双重作用下,间接税增长速度就会大大高于gdp增长速度。

图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与名义gdp增长率比较

(二)技术模仿红利

中国整体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决定了中国企业在长时间内技术进步以技术模仿为主。自1994年汇率并轨以来,中国快速吸收了国际产业转移分工,变成出口导向型国家,形成了一个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低价工业化”的生产模式。即一家企业通过引进设备,生产一种产品获利后,这一模仿产品的市场被开发出来,后发企业会跟进,模仿性地引进设备,“挖”一些现成企业的成熟人员进行该产品的生产,获利后大量模仿者进入,就形成套利扩散机制。

技术模仿红利带来的技术低成本与人口红利带来的劳动力低成本,使得企业平均利润率能够较长时间地维持在较高水平,由此带来企业所得税的高速增长。关于中国资本回报率估测发现,中国净资产净利润率从1998年2.2%上升到2005年12.6%,税前利润率从3.7%上升到14.4%,总回报率从6.8%上升到17.8%,说明中国工业资本回报率确实发生了真实而非虚构的强劲增长(研究组,2007)。在工业化进程中,设备制造业是技术进步的后发优势最易发挥的领域,历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各种设备制造业的资本平均利润率水平普遍高于整体行业平均水平,这部分体现了技术模仿红利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能力提高是不言而喻的。

(三)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

前文指出,我国间接税的税制设计使得投资增长能够带来充足的间接税税源。而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固定资产投资的迅速增长,是与这个阶段工业化和城市化提速分不开的。以机械工业的快速增长为主体,包括钢铁、化学、有色等一批带有明显“重化工业”特征的高增长产业群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日益突出,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设备投资,由上文对增值税税制分析可知,工业化进程产生大量投资会促使增值税高速增长。

与此同时,我国城市化进程也开始提速,1980年,全国有223座城市,其中人口规模超过100万的城市只有15座。到了2004年,全国共有661座城市,其中人口规模超过100万的城市有174座。一般认为,城市化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与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值的合理范围在140%-250%之间,我国2004年这一比值为89.5%,城市化仍明显地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需要大量的基础设施和商品住房投资,这推动了建筑业及租赁业、房地产业等市场的繁荣,由此带来营业税的迅速增长。

图4、三大红利对税收增长的推动作用

图4综合显示了三大红利对税收增长的推动作用,说明分税制改革以来税收高速增长,是与近十年来我国处于纳税人纳税能力提高的“红利”期分不开的:技术模仿红利使用企业技术利用低成本,人口红利使得企业雇用劳动力低成本,两者结合在一起使得企业可以保持较高的利润率水平,从而使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能力提高;人口红利带来高储蓄,使得资金供给充裕,而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带来旺盛的建筑和设备投资需求,两者结合在一起,在特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安排下,使纳税人两税纳税能力提高。这三大主体税种合在一起,促使整体税收高速增长。

五、总结

在税收能力和税收努力框架下,我分析了1997-2023年这十五年中国税收高速增长的源泉。研究结论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第一,分税制改革的契约变化提高了税务部门征税能力和税收努力。分税制改革实际上是一种税收分权改革,它从以定额契约和分成契约为主的契约形式向分税契约为主的契约形式转变,由此对各级税务部门产生了强烈的税收激励作用。这种激励作用促进税务部门征税能力和税收努力的提高,进而带动税收高速增长。

第二,间接税的税制设计放大了纳税能力。这种间接税的放大器作用表现为:一是生产型增值税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增值税,二是增值税与营业税、营业税税目之间存在重复征税。随着我国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资本的不断积累、房地产市场的繁荣,间接税的税制设计导致税收增幅高于gdp增幅。

第三,税收增长“红利”对税收高速增长影响巨大。1997-2023年,我国经济增长正处于人口红利、技术模仿红利、工业化和城市化红利的集中释放期,这促使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大主体税种的收入高速增长。

这十五年的税收高速增长,一方面大大增强了国家财力,另一方面在分税制框架下,中央政府在央地关系处理上越来越占有主动地位。这十五年也正是大国崛起的关键时期,税收的高速增长,尽管也会带来税负上升问题,但总体上看,它可以说是中国在关键历史时期的关键财政举措。

【第14篇】中国餐饮业税收优惠政策

| 前言 |

近几年餐饮行业增长速度保持在16%以上,表面看上去增速确实可喜。但事实上,餐饮行业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

突如其来的疫情给餐饮业按下了暂停键,由于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最为直接,餐饮行业面临种种生存难题,受采购价格波动大、猫腻多、资金管控风险大等现实因素影响,企业偷税漏税的现象大幅度增加。随着税法的逐步完善,餐饮企业有时候还要承担其他额外的罚款和税费,税务筹划成为餐饮企业发展必须解决的一道难题!

| 疫情下出现大面积现金流危机 |

餐饮业作为疫情下受损最严重的行业之一,持续支付的房租和员工薪酬是受损严重的核心原因,一部分企业表示已经开始裁员,大部分企业明确表示企业会采取薪酬减发、缓发的方式减少当下支出。

调查显示,疫情期间,虽然外卖成为很多餐企首选的自救方式,但是就行业整体而言仍是杯水车薪。

(一)企业现金流普遍紧张

部分企业表示账上已经没有现金能够支撑企业继续经营。绝大多数企业,依靠自有现金无法支撑过3个月;少数企业现金流储备丰厚,能支撑6个月以上。

(二)企业信贷状况

企业纷纷寻求银行授信或贷款,为可能出现的现金流枯竭做准备。大体上都是通过不动产抵押和过往流水授信,这两种银行贷款的方式获得。

| 以税收要素差异点做税务筹划 |

餐饮行业若要减少纳税支出,绝不能通过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因此,为合理、合法减轻餐饮企业纳税负担,税务筹划逐渐进入广大餐饮企业视野。

营业税的征收额=纳税人的营业额*营业税率

餐饮业的营业税率为固定税率,所以要进行合规税筹就只能从营业额着手。经营者往往在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以后才能收到营业款项,因此餐饮企业可以通过滞延纳税时间减轻税收负担。

企业所得税的轻重多寡,会直接影响税后净利润的形成,利用成本费用的充分列支技巧,通过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降低整体税负;增加前期费用摊销金额来减轻税收负担;除此之外还可以利用筹资方案合理筹划贷款的利息支出作为财务费用,从税前利润中扣减,而达到税筹的目的。

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这对税务筹划来说,既是条件也是机会。餐饮业可以招收一定数量的下岗人员,降低人工费用的同时,利用税收优惠减少企业综合税收。对于一些小的餐饮店,则应尽可能的通过合法形式使服务收入控制在起征点以下。企业的规模不同,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所采用的税率也就不同,最好能选择临界点规模,以享受优惠税率。

| 税务与业务相结合,达到完美税筹!|

餐饮行业优惠政策不断出台,经济体制和税收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企业必须要明确隐性税收等影响税务筹划的因素,完善公司财务制度本身存在缺陷。税务筹划应随着企业不断地发展,与企业实际相结合,建立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企业整体经营战略的税务筹划策略。

【第15篇】中国税收的历史概括

汉朝(前202年-8年,25年-220年)是继秦朝之后的大一统王朝,主要分为西汉、东汉时期,共历29帝,享国四百零五年。

秦末天下大乱,刘邦在推翻秦朝后被封为汉王。公元前202年,楚汉之争获胜后称帝建立汉朝,史称西汉;定都长安。汉文帝、汉景帝推行休养生息国策开创“文景之治”;汉武帝即位后开辟丝路、攘夷拓土成就“汉武盛世”;至汉宣帝时期国力达到极盛。公元8年,王莽废西汉末帝,定都常安,史称新朝,西汉灭亡。

公元25年,刘秀统一天下后,仍沿用汉作为国号,史称东汉。定都洛阳 ,统一天下后息兵养民,史称“光武中兴” ;汉明帝、汉章帝沿袭轻徭薄赋,开创“明章之治”;汉和帝继位后大破北匈奴、收复西域,开创“永元之隆” ,东汉国力达到极盛 。公元184年爆发黄巾起义,虽剿灭民乱却导致地方拥兵自重,董卓之乱后东汉名存实亡。公元220年曹丕篡汉,东汉灭亡,中国进入三国时期。

汉朝和约略同时期欧洲的罗马帝国并列为当时世界上先进的文明及强大帝国。 两汉时期奠定汉地范围,极盛时东并朝鲜、南包越南、西逾葱岭、北达戈壁 ,国土面积约达609万平方公里。公元2年,西汉全国人口达六千余万 ,占当时世界的三分之一。

华夏族自汉朝以后逐渐被称为汉族 ,两汉在科技领域亦颇有成就,如蔡伦改进了造纸术,成为中国四大发明之一,张衡发明了地动仪、浑天仪等。

秦末农民起义

秦末农民战争又称秦末农民起义,是中国大陆对秦朝末年群雄并起的称谓,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规模的农民大起义。

秦始皇统治时期,大规模地兴建宫殿和陵墓,以及筑长城、修驰道,对匈奴和南越的用兵,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极大地加重了人民的徭役和赋税负担。同时,还制订严刑酷法,使人民动辄触犯刑律。

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等900余人被征发去渔阳(今北京密云县西南)戍边,途中在蕲县大泽乡(今安徽省宿州东南)遇大雨误期,根据秦朝法律,戍卒误期到达目的地的一律处死。情急之下,陈胜、吴广领导戍卒发动反秦起义,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史称“大泽乡起义”。起义军推举陈胜为王,并在陈县(今河南淮阳)建立张楚政权,以吴广为都尉,用已被赐死的秦始皇长子扶苏和楚将项燕的名义号召群众反秦。 各地纷纷响应,其中属项羽和刘邦领导的两支军力最强。

起义军迅速攻下蕲县(今安徽宿州南)。当义军进据陈县(今河南淮阳)时,已拥有步兵数万。陈胜自立为王,国号张楚,任命吴广为假王,率军西击荥阳,命武臣、张耳、陈馀北攻赵地,邓宗南征九江,周市夺取魏地。

因为陈胜得势后骄傲,加上秦将章邯率秦军镇压而失利。最终在刘邦、项羽领导下推翻了秦朝,打击了地主阶级。

大泽乡起义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楚汉之争

楚汉之争,又名楚汉战争、楚汉争霸、楚汉相争、楚汉之战等,即汉元年(公元前206年)八月至汉五年(公元前202年)十二月,西楚霸王项羽、汉王刘邦两大集团为争夺政权而进行的一场大规模战争。

最终,楚汉之争以项羽败亡,刘邦建立西汉王朝而告终。

休养生息

刘邦登基后,采用叔孙通的建议,恢复礼法,设三公和九卿,任萧何为丞相,采取与民休息、清静无为、休养生息的黄老政策 。鼓励生产,轻徭薄赋。在政治上,则先分封功臣韩信、彭越、英布等为王,等到政权稳固,为了防止反叛和巩固皇权稳定则又以种种罪名取消他们的王爵,或贬或杀,改封刘氏宗亲为王,订立了“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 的誓言。

此时,由于历经多年动乱,国力较弱,而北方草原在冒顿单于的带领下首次统一了蒙古草原国力强盛。汉高祖六年(前201年)秋天匈奴冒顿单于重重包围了韩王信,韩王信多次派使者到匈奴处求和。汉朝派人带兵前往援救,但怀疑韩王信多次私派使者,有背叛汉朝之心,派人责备韩王信。韩王信害怕被杀,于是就和匈奴约定好共同攻打汉朝,起兵造反,把国都马邑拿出投降匈奴,并率军攻打太原。汉高祖七年(前200年)冬天,刘邦亲自率军前往攻打,在铜鞮(dī,堤)击败韩信的军队,并将其部将王喜斩杀。

韩王信逃跑投奔匈奴,他的部将白土人曼丘臣、王黄等人拥立赵王的后代赵利为王,又收集起韩王信被击败逃散的军队,并和韩王信及匈奴冒顿单于商议一齐攻打汉朝。匈奴派遣左右贤王带领一万多骑兵和王黄等人驻扎在广武以南地区,到达晋阳时,和汉军交战,汉军将他们打得大败,乘胜追到离石,又把他们打败。匈奴再次在楼烦西将地区聚集军队,汉高祖命令战车部队和骑兵把他们打败。匈奴常败退逃跑,汉军乘胜追击败兵,听说冒顿单于驻扎在代谷,汉高祖当时在晋阳,派人去侦察冒顿,侦察人员回来报告说“可以出击”。刘邦也就到达平城。刘邦出城登上白登山,被匈奴骑兵团团围住,刘邦采纳陈平之计,派人送给匈奴王后阏氏许多礼物。阏氏便劝冒顿单于说:“现在已经攻取了汉朝的土地,但还是不能居住下来;更何况两国君主不互相围困。”过了七天,匈奴骑兵逐渐撒去。

当时天降大雾,汉朝派人在白登山和平城之间往来,匈奴一点也没有察觉。陈平对刘邦说:“匈奴人都用长枪弓箭,请命令士兵每张强弩朝外搭两支利箭,慢慢地撤出包围。”撤进平城之后,汉朝的救兵也赶到了,匈奴的骑兵这才解围而去。汉朝也收兵而归。韩王信为匈奴人带兵往来在边境一带攻击汉军。史称白登之围事件 ,从此以后,汉朝采用和亲政策,以婚姻和财宝换取帝国和平,于是,汉朝初期并没有什么战事,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刘邦死后,刘盈继位,即汉惠帝,但是在此期间,实际是吕后称制。吕后尊刘邦遗嘱用曹参为丞相,萧规曹随,沿用汉高祖刘邦的黄老政治的政策,达到了“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的效果,为史家所称道,但吕后同时又任用外戚,压制功臣,酿成“诸吕之乱”。

吕后专权

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四月,刘邦病逝.经过吕后和张良的辅佐,五月,刘盈即位,是为汉惠帝.吕后被尊为太后。吕后是一个权力欲极强的女人,早在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时,使用奸计将汉朝开国元勋韩信杀死于长乐宫钟室,还灭其三族。她看见儿子刘盈即位,觉得有机可乘,渐露专权野心。

吕后为了排除今后专权的长障碍,设计毒死赵王如意,还将刘邦的爱姬——戚夫人的手脚砍断,耳朵熏聋,眼睛挖掉,喉咙弄哑,让她住在厕所里,称之为“人彘(zhi,四声),还故意叫惠帝去看,以扬其威。惠帝看了“人彘”后,害怕其母的残酷,于是日夜沉湎于酒色之中,不理政事。

惠帝七年(公元前188年),刘盈于未央宫去世。由于当时惠帝与张皇后没有孩子,于是取后宫美人之子作为惠帝之子,立为太子。惠帝死,太子即位,史称少帝。吕后借口少帝年幼,无力执政,便亲自临朝称制,代行皇帝权利,乱汉王室。

第二年,即高后元年(公元前187年),吕后想立吕姓为王,丞相王陵等大臣和刘姓王侯表示强烈反对。吕后勃然大怒,于是剥夺王陵丞相大权,以亲信审食(yi,四声)其(ji,一声)为左丞相,控制汉朝政权。之后,又开始迫害、消灭刘姓王侯。清除刘姓势力后,吕后违背刘邦与群臣盟约“不是刘姓而称王,天下共击之”,大封吕姓为王。

吕后分封吕姓为王,破坏了汉朝的根本体制,侵害了功臣集团的利益,也埋下了以后内讧的种子。吕后死后即爆发了诸吕叛乱的战争。

诸吕之乱

诸吕之乱是西汉初期,在朝的吕氏一党所谓的扰乱朝政行为及由此引发的众大臣带兵反攻的一系列事件。其真实本质是刘姓宗室及其支持者,借口吕氏作乱所发动的针对吕氏的政变行为。

刘邦死后,刘盈登基为汉惠帝。刘盈生性懦弱,优柔寡断,大权渐渐落在吕后手中。刘盈病死后吕后独揽朝政把刘氏天下变成了吕氏天下,朝中老臣,刘氏宗室深感愤慨,但都惧怕吕后残暴而敢怒不敢言。吕后病死后,诸吕惶惶不安害怕遭到伤害和排挤。

于是,在上将军吕禄家中秘密集合,共谋作乱之事,以便彻底夺取刘氏江山。此事传至刘氏宗室齐王刘襄耳中,刘襄为保刘氏江山,决定起兵讨伐诸吕随后与开国老臣周勃,陈平取得联系,设计解除了吕禄,诸吕不分男女老幼全部被处死,吕氏集团彻底被消灭。

诸吕之乱的结束实际上迎来了后来西汉的文景之治这一稳定时期。而传说元宵节是汉文帝时为纪念“平吕”而设。

文景之治

文景之治是指西汉汉文帝、汉景帝统治时期出现的治世。

汉初,因多年战乱导致社会经济凋敝,汉廷推崇黄老治术,采取“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

汉文帝二年 和十二年 分别两次“除田租税之半” ,文帝十三年,还全免田租。同时,对周边敌对国家也不轻易出兵,维持和平,以免耗损国力。这就是轻徭薄赋的政策。

汉文帝生活十分节俭,宫室内衣服没有增添,衣不曳地,车类也没有添,帷帐不施文绣,更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因此,国家的开支有所节制,贵族官僚不敢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

文景二帝还重视农业,曾多次下令劝课农桑,根据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员,并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生产。奖励努力耕作的农民,劝解百官关心农桑。每年春耕时,他们亲自下地耕作,给百姓做榜样。

文景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当时社会比较安定,使百姓富裕起来。到景帝后期时,国家的粮仓丰满起来了,府库里的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了。

随着生产日渐得到恢复并且迅速发展,出现了多年未有的稳定富裕的景象。 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汉朝的物质基础亦大大增强,是中华文明迈入帝国时代后的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飞速发展的一个伟大时代,同时也是为后来汉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坚实物质基础的养精蓄锐时期。

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是发生在中国西汉景帝时期的一次诸侯国叛乱。汉景帝即位后,御史大夫晁错提议削弱诸侯王势力、加强中央集权。景帝三年(前154),汉景帝采用晁错的《削藩策》,先后下诏削夺楚、赵等诸侯国的封地。这时吴王刘濞就联合楚王刘戊、赵王刘遂、济南王刘辟光、淄川王刘贤、胶西王刘昂、胶东王刘雄渠等刘姓宗室诸侯王,以“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由于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叛乱在三个月内被平定。

七国之乱是地方割据势力与中央专制皇权之间矛盾的爆发。七国之乱的平定,标志着西汉诸侯王势力的威胁基本被清除,中央集权得到巩固和加强。

汉武盛世

汉武盛世时期,文学、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等方面,在这一时期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汉武帝身为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他的时代所产生的政治思想与规划,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汉武盛世时期,文学、史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等方面,在这一时期都有相当程度的发展。汉武帝身为雄才大略的政治家,他的时代所产生的政治思想与规划,在历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汉武帝时代,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空前的巩固,汉文化的主流形态基本形成,开启了中国文明富强的序幕。汉武帝时代的政治体制、经济形式和文化格局,对后世留下相当重要的历史影响。

汉景帝死后,其子刘彻即位,即为汉武帝。刘彻在位期间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锐意进取,开疆拓土,奠定了汉朝强盛的局面。

在政治上,汉武帝加强皇权,首创年号,采纳主父偃的建议,施行推恩令,削弱了诸侯王的势力,从此,诸侯王的势力不再能够对中央构成威胁;后又以诸侯献上的黄金成色不纯为由,取消了百余位列侯的爵位,即史书上所称的“酎金失侯”事件。经此二次事件后,中央集权得到了大大的加强。

文化上,废除了汉朝以“黄老学说、无为而治”治国的思想,积极治国;并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开始重用儒术。尽管刘彻时期兼用儒、法、道、阴阳、纵横等各家人才,汉朝也一直采取集合霸道、王道的治国方针,但汉武帝对儒家的推崇,使儒家思想得到重视,并在以后逐渐成为中国历经二千年的主流思想。

军事上,积极对付汉朝的最大外患—匈奴。汉武帝时期大幅提高军人的待遇,在巡视北方时,一次犒赏边防军就达100万匹丝绸和200万钱。这期间汉朝先后出现了卫青、霍去病、李广等优秀将领,终于击溃匈奴,修建外长城之光禄塞、居延塞,收复河套并将河西纳入版图,促使“漠南无王庭”的局面,又先后吞并南越、闽越、夜郎、滇国、卫满朝鲜等国,远征大宛降服西域诸国,使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强国。汉武帝时期奠定了汉地范围,也是汉朝走向强盛的重要时期。

外交上,两次派张骞出使西域,开辟了丝绸之路。并先后以两位公主刘细君,刘解忧和亲西域乌孙,而达到了离间西域和匈奴,进而控制西域的目的,并开通了长安到中亚的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成为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桥梁。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于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提出,在汉武帝时开始推行。《董仲舒传》中记载了董仲舒提议的原话为“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在《武帝纪赞》中,记载了汉武帝的做法是“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该思想,已非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思想原貌。而是掺杂道家、法家、阴阳五行家的一些思想,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兼容”与“发展”特性,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它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神化了专制王权,因而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推崇,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思想。

近代中国史,率先揭露“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人是清末民初的著名思想家易白沙(1886-1921年),1916年在《新青年》杂志上发表《孔子平议》一文。

酬金夺爵

酎金夺爵是 汉武帝采取的一项打击王侯势力的措施。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汉武帝以诸侯王所献助祭的“酎金”成色不好或斤两不足为借口而夺爵,被夺爵者达106人,占当时列侯的半数。通过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为祭宗庙,要列侯献酎金助祭,以所献酎金的分量不足或成色不好为借口,废列侯106人。

汉制,诸侯贡金以助祭宗庙称酎金。酎是一种优质酒,自四月至八月分三次追加原料反复酿成。汉文帝时规定,每年八月在首都长安祭高祖庙献酎饮酎时,诸侯王和列侯,要按封国人口数献黄金助祭,每千人贡金四两,余数超过五百人的也是四两,由少府验收。酎金之制即由此产生。诸侯献酎金时,皇帝亲临受金。如发现黄金的分量或成色不足,则要受罚,诸侯王削县,列侯免国。这种有关酎金的法令称为“酎金律”。它是当时削弱和打击诸侯王及列侯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元鼎五年(前112)九月,武帝由于列侯无人响应号召从军赴南越,即借酎金不如法夺去一百零六个列侯的爵位。丞相赵周也以知情不举的罪名下狱,被迫自杀。此后,也时见坐酎金失律免侯的记载。

至此,王、侯虽然还存在,但只能“衣食税租”,不得过问封国的政事,封土而不治民。

匈奴百年战争

汉匈百年战争又称汉匈战争,是指西汉初年,对匈奴的一系列战役,双方各有胜负,前后历经130余年。此一期间汉朝与匈奴的关系是以和亲政策和战争政策互相存在。

虽然这场战争使双方国力同时衰落,但对人口不多,经济基础薄弱的匈奴来说,影响更大。

丝绸之路

丝绸之路,简称丝路,一般指陆上丝绸之路,广义上讲又分为陆上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

陆上丝绸之路起源于西汉(前202年—8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开辟的以首都长安(今西安)为起点,经甘肃、新疆,到中亚、西亚,并连接地中海各国的陆上通道。它的最初作用是运输中国古代出产的丝绸。1877年,德国地质地理学家李希霍芬在其著作《中国》一书中,把“从公元前114年至公元127年间,中国与中亚、中国与印度间以丝绸贸易为媒介的这条西域交通道路”命名为“丝绸之路”,这一名词很快被学术界和大众所接受,并正式运用。

“海上丝绸之路”是古代中国与外国交通贸易和文化交往的海上通道,该路主要以南海为中心,所以又称南海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秦汉时期,发展于三国至隋朝时期,繁荣于唐宋时期,转变于明清时期,是已知的最为古老的海上航线。

巫蛊之祸是汉武帝在位后期发生的一次重大政治事件,巫蛊为一种巫术。当时人认为使巫师祠祭或以桐木偶人埋于地下,诅咒所怨者,被诅咒者即有灾难。

巫蛊之祸

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丞相公孙贺之子公孙敬声被人告发为巫蛊咒武帝,与阳石公主通奸,公孙贺父子下狱死,诸邑公主与阳石公主、卫青之子长平侯卫伉皆坐诛。武帝宠臣江充奉命查巫蛊案,用酷刑和栽赃迫使人认罪,大臣百姓惊恐之下胡乱指认他人犯罪,数万人因此而死。

江充与太子刘据有隙,遂趁机陷害太子,并与案道侯韩说、宦官苏文等四人诬陷太子,太子恐惧,起兵诛杀江充,后遭武帝镇压兵败,皇后卫子夫和太子刘据相继自杀。壶关三老和田千秋等人上书讼太子冤,终于清醒过来的武帝夷江充三族,烧死苏文。又修建“思子宫”,于太子被害处作“归来望思之台”,以志哀思。此事件牵连者达数十万人,史称巫蛊之祸。

昭宣中兴

昭宣中兴指的是西汉汉昭帝和汉宣帝时代 (约为公元前87年至前48年),此时的西汉处于恢复性稳定及发展阶段。

昭宣二帝在位期间,励精图治,继续实行汉武帝以来的政策,着力整顿吏治,任用贤能,贤相循吏辈出。并重视吏治,认为治国之道应以“霸道”、“王道”杂治,反对专任儒术。 为维护法律正常行使,汉宣帝设置治御史以审核廷尉量刑轻重;设廷尉平至地方鞠狱,规定郡国呈报狱囚被笞瘐死名数,重视民命之余又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此外汉宣帝又召集著名儒生在未央宫讲论五经异同。

昭宣二帝还多次下诏赈贷农民,废除一些苛法,屡次减免田租、口赋等税收,减轻农民的力役负担。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推行一系列经济的措施如招抚流亡、安定民生等,使社会生产重新得到恢复和发展,在发展农业生产方面继续霍光的政策。

昭宣时这些政治、经济措施的实行,使一度国力衰退的西汉王朝又兴盛起来。史称“昭宣中兴” 或“孝宣中兴”。

西汉历史学家刘向评论孝宣皇帝时称赞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亲,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文帝)之时”。这一评论虽有溢美之处,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客观事实。

刘奭即位后,信用宦官,再加土地兼并盛行,社会危机日深,昭宣中兴从此开始衰败。

王莽篡汉

王莽篡汉指的是西汉末年王莽篡夺汉朝政权建立新朝的历史事件。

西汉自汉武帝以后,皆以外戚辅政,汉元帝皇后王政君,六十余年为天下母,辅佐了四个皇帝。外戚王莽以姑母王政君为凭借,最初装出恭谨勤劳的样子,不知疲倦地工作。后来他广结名士和将相大臣,深得人心,凡是来投奔他的,不论地方远近,出身贵贱,他一概收用,让他们做官。为了收买人心,他把从自己封邑里收来的钱和粮,都拿出来赠送给宾客,而自己家里却过着十分俭朴的生活,朝野上下皆赞王莽。汉哀帝死后,王莽官居大司马,以太后名义执掌军政大权,立汉平帝,并把自己的女儿嫁给汉平帝做皇后,渐渐在朝中大权独揽。公元5年(元始五年)十二月,汉平帝死后,王莽指使同党向太皇太后王政君上书,要求让他代天子临朝。王政君无奈,只好顺从这一要求,由王莽摄政,称为“摄皇帝”。

公元6年,王莽改年号为居摄元年。三月,王莽立年仅两岁的刘婴为皇太子,号称“孺子婴”,以效仿周公摄政旧事,为代汉做准备。此后数年间,关于王莽代汉称帝的符命图谶频繁出现。公元8年(居摄三年),梓潼人哀章制作铜匮,内藏《天帝行玺金匮图》与《赤帝行玺某传予黄帝金策书》,伪托汉高祖遗命,令王莽称帝。于是王莽便到高帝祠庙接受铜匮,然后戴上王冠觐见太皇太后,坐在未央宫前殿,即天子位,定国号为“新”。至此,西汉灭亡,王莽达到了他的托古改制、篡汉自立的政治野心。

东汉统一战争

东汉统一战争是指东汉建武元年(25年)十月至建武十二年(36年)十一月光武帝刘秀削平关东、关中、陇右、蜀中等地的割据势力,再次完成统一全国大业的战争。

建武元年(25年)十月,刘秀称帝,建都洛阳,采纳来歙联陇制蜀、西和东攻的建议,确定了先关东、后陇蜀,由近及远、各个击破,统一全国的战略方针。建武二年(26年)至五年(29年),刘秀一方面命来歙出使陇西,完成联陇制蜀的战略,解除了西顾之扰;一方面集中主力以洛阳、河内(郡治怀来,今河南武陟西南)为中心,对关东各割据势力展开攻势。建武二年(26年)春,破睢阳,刘永战败退往谯县(今安徽亳县)。建武三年(27年)六月,刘永被杀。并且消灭赤眉军于宜阳,夺取长安,取得东西二京。建武四年(28年)五月,大将军朱祐、建威大将军耿弇北讨彭宠,建武五年(29年)二月,彭宠被奴仆杀死,刘秀攻占燕蓟及其以北地区。

建武六年(30年)二月,杀董宪于朐县,夺占东海之地。关东各割据势力相继被刘秀击破。建武十二年(36年)灭蜀。 战争先后经历了平定关东、攻占关中、并陇灭蜀几个主要阶段。堪称为中国古代封建统一战争中的一个范例。

光武中兴

光武中兴或称建武盛世 ,指的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统治时期出现的治世。

光武帝以“柔道”治天下,采取一系列措施,恢复、发展社会生产,缓和西汉末年以来的社会危机。

光武帝在位三十三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恢复和发展经济。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对功臣赐优厚的爵禄,但禁止他们干政。排斥三公,加重原在皇帝左右掌管文书的尚书之权,全国政务经尚书台总揽于皇帝,在地方上废除掌握军队的都尉,遣散地方军队,废除更役制度,简政减吏,裁并400多县;经济上解放生产力,曾颁布释放奴婢诏令,规定杀奴婢者不得减罪,炙灼奴婢者依法治罪,免被炙灼的奴婢为庶人,废除奴婢射伤人处极刑的法律。恢复西汉较轻的田税制,实行三十税一。组织军队屯垦。放免刑徒为庶民,用于边郡屯田。下令度田、检查户口,加强封建国家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文化上还大兴儒学,推崇气节,东汉一朝也被后世史家推崇为中国历史上“风化最美、儒学最盛”(司马光、梁启超语)的时代。

由于以上种种措施,使东汉初年出现了社会安定、经济恢复、人口增长的局面,因刘秀谥号为光武,所以称此时期为光武中兴。

明章之治

明章之治是指是东汉继光武中兴之后,汉明帝、汉章帝统治时期出现的'大治'景象,此间把东汉推向了鼎盛,同时明章二帝时期的一些作法,对整个东汉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章二帝继承并发扬了光武帝的中兴大业,继续执行宽松治国和与民休息的开明政策,在政治上以刑理治国,推行德政,法令分明,整肃吏治、严惩不法官吏,对外戚勋臣严加防范,并坚持后妃外戚不准参政的政策。 社会经济上则减轻赋税,鼓励农桑,兴修水利, 赈济鳏寡孤独和贫民前后凡九次,修治汴渠完成,消除西汉平帝以来河汴决坏。 公元69年派水利专家王景治理黄河,从此使黄河900多年未发生重大改道。 经营西域,再断匈奴右臂,复置西域都护和戊己校尉。

明章二帝大兴学校,以儒术治国,并从西域引进佛教,以致风俗醇厚,天下太平。尤其是允许人民有说话的自由,也有不说话的自由;有从政做官的自由,也有不臣、不仕的自由。独立人格和高尚气节,其影响所及,东汉二百年间特立独行、重节义轻生死之士,不绝于书,直到汉末“党锢之祸”中,富有独立人格和殉道精神的知识分子数以千计。

明章二帝共统治三十一年(57—88 ),两代帝王承继了光武帝的施政方针,励精图治,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时期。使文治、武功都有很大的成就,成为汉朝历史上黄金时期之一, 故史称“明章之治”。

汉传佛教

汉传佛教,是以地理位置划分的佛教派别,流传于中国、日本、朝鲜半岛等地,为北传佛教中的一支,主要以大乘佛教为主。

在历史上,汉传佛教同时受到北传佛教与南传佛教的影响,但以北传佛教的影响力较大,南传佛教只在云南等地流传。汉传佛教的影响力,伴随中国势力传播至朝鲜半岛、日本与越南等地,并且影响了后世的藏传佛教。实质上,汉传佛教可以说是形塑大乘佛教面貌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有别于藏传佛教之显密并重,汉传佛教的宗派以显宗为多。另外,尽管汉传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当年经西域传入中原地区的佛教也包括了流传远不如大乘佛教广泛的小乘佛教。

白虎观会议

白虎观会议是东汉章帝时召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和诸生在白虎观召开的一次讨论儒家经典的学术会议。 自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逐渐成为汉朝君主的统治思想支柱。但是由于当时各家儒学学派传承不同,对于儒家经典的版本、内容多有争议。虽然汉宣帝时曾召开“石渠阁会议”加以统一,但是经历王莽新朝的战乱之后,各家的歧异再次抬头。汉光武帝刘秀于中元元年(公元56),宣布图谶于天下,把谶纬之学正式确立为官方的统治思想。为了巩固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使儒学与谶纬之学进一步结合起来,汉章帝建初四年(公元79),召集各地著名儒生于洛阳白虎观,讨论五经异同,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白虎观会议。白虎观于当时乃是朝廷修缮儒学之所。

戚官之争

88年,汉章帝驾崩,年仅十岁的汉和帝继位,由窦太后临朝称制。 窦氏戚族的跋扈引起汉和帝的不满,永元四年(92年),汉和帝联合宦官郑众扫灭窦氏戚族,后汉和帝重用郑众、蔡伦等贤宦,故《后汉书》称“中官用权,自众始焉“。

汉和帝亲政后,每日早起临朝,深夜批阅奏章,从不荒怠政事,故有“劳谦有终”之称。任内多次下诏赈济灾民、减免赋税、安置流民、勿违农时、招纳贤士,在法制上也主张宽刑。对外方面,击溃北匈奴使其西迁,并在西域复置西域都护府,任命班超降服西域诸国。

永兴元年 (105年),垦田面积达732万多顷,为东汉之最,在籍人口达5325万多人。 汉和帝亲政后使东汉国力达到极盛,时人称为“永元之隆”。

元兴元年 (105年)冬12月,年仅二十七岁的汉和帝病逝。 出生仅百日的少子刘隆即位,是为殇帝。 汉殇帝在位8个月后离世,又迎立汉章帝之孙刘祜为帝,是为汉安帝,由太后邓绥临朝听政。邓太后勤俭节约、任用贤良,使东汉度过“水旱十年”的艰难局面,同时对自己家族的势力有所限制,但对宦官势力有所纵容。

建光元年 (121年),邓太后逝世,汉安帝亲政,族灭邓氏戚族 。安帝依赖外戚宋氏和阎氏以及宦官的力量,宠信奸臣,肆意妄为,朝政日益腐败。延光四年三月,汉安帝在南巡途中死于叶城。外戚阎氏秘不发丧,拥立汉章帝之孙济北王刘寿之子刘懿,史称汉前少帝,但在位仅200余日就病死了。

少帝死后,阎氏家族密谋再立傀儡,但被中常侍孙程击破,阎氏家族被诛杀。孙程迎立济阴王刘保,是为汉顺帝。在顺帝执政早期,宦官势力膨胀,却引发社会各界的反弹。阳嘉元年 (132年),贵人梁妠立为皇后,从此梁氏外戚势力开始崛起,梁妠的兄弟梁冀被任命为大将军。汉安二年 (143年)八月,顺帝病逝,太子刘炳即位,年仅2岁,由梁太后执政。永嘉元年,汉冲帝驾崩,年仅三岁。

正月二十五日,梁冀拥立汉章帝玄孙刘缵即位,是为汉质帝。质帝非常聪颖,称梁冀为“跋扈将军”,因此质帝不久就被杀害,年仅八岁 。汉章帝曾孙刘志即位,是为汉桓帝。汉桓帝年少,因此继续由梁太后临朝执政。汉桓帝即位之初,梁冀势力庞大,其残害忠良,公饱私囊,无恶不作。汉桓帝对他暗中也颇为不满,延熹二年八月初十,汉桓帝与宦官谋划,派兵士包围梁宅,梁冀与妻子双双自杀,梁氏外戚势力土崩瓦解。后宦官成为新的权力中心,单超被封为新丰侯,食邑两万户,后又封为车骑将军,左悺、唐衡迁中常侍。徐璜武原侯,具瑗东武阳侯,各万五千户,赐钱各千五百万;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各万三千户,赐钱各千三百万。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又封小黄门刘普、赵忠等八人为乡侯。自是权归宦官,朝廷日乱矣。

党锢之祸

党锢之祸指中国古代东汉桓帝、灵帝时,士大夫、贵族等对宦官乱政的现象不满,与宦官发生党争的事件。事件因宦官以“党人”罪名禁锢士人终身而得名。前后共发生过两次。两次党锢之祸都以反宦官集团的失败而结束,反宦官的士大夫集团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党人被残酷镇压。当时的言论以及日后的史学家多同情士大夫一党,并认为党锢之祸伤汉朝根本,为黄巾之乱和汉朝的最终灭亡埋下伏笔。

群雄逐鹿

永康元年 (167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汉桓帝驾崩,无子嗣,由河间王刘开曾孙刘宏继位,是为汉灵帝,引发了以窦太后、窦武为首的外戚势力和以曹节、王甫为首的宦官势力的激烈权力斗争。建宁元年 (168)九月初七,宦官发动政变,外戚势力被削弱。宦官则在同年制造第二次党锢之祸。而灵帝本人骄奢淫逸,为填补财政公开卖官职,朝政腐败到了极点。导致了184年的黄巾起义。虽然不久便平定了此叛乱,但是汉朝政府经此一役已国力大减。且中央政府为顺利平叛,又将军权下放给各地州官。各地豪强大族从此开始慢慢拥兵自重,加以其原本已具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最终演变成东汉末年袁绍、袁术、曹操、孙坚、董卓等众豪强军阀割据一方、群雄逐鹿的局面。

汉灵帝死后,刘辩继位,史称少帝,汉灵帝皇后何氏为太后,一切政事取决于临朝称制的母后和手握兵权的大将军何进。 随后不久,外戚大将军何进和宦官双双火并而亡,终于结束戚宦之争。董卓掌权,废后汉少帝刘辩为弘农王,改立汉献帝刘协 。董卓被吕布诛杀后,军阀割据完全表面化,出现了把持中央的曹操;位于河北的袁绍;位于淮南的袁术;位于江东的孙权;位于荆州的刘表;位于益州的刘璋等势力。其中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以汉朝丞相的名义讨伐各路军阀,在官渡之战中消灭了最大的敌人袁绍军的主力,但同时架空汉室权力,全权代理皇帝处理朝政,汉朝皇帝此时已经是空有名分而无实际了。前期曹操虽连战得胜却在赤壁之战中被孙刘联军击败。三分之势逐渐形成。公元220年正月,曹操死后,子曹丕袭位,十月逼迫献帝让位,改国号为魏,东汉灭亡。而后,刘备随即在蜀地宣布继承汉朝法统,建立了沿用汉国号的政权,史称蜀汉。

【第16篇】中国一年的税收是多少

衣、食、住、行,构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方面,但是隐藏在其后的税收秘密却需要进一步揭晓。在间接税大行其道的背景下,人们也很难直接通过日常生活来了解自己与税收的深厚渊源。总的来说,我国正在征收的18种税收,其实就潜伏在每个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也就是说——衣、食、住、行串起了中国的税收。

在人们开始过着自己“衣食无忧,住行随意”的生活之前,收入是必不可少的。在商品社会,没有收入几乎寸步难行。而每当你获得一笔个人收入,无论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体经营所得,抑或是其他所得,你都必须在起征范围内先行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后才能开始筹划自己的衣食住行。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生存资料。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人们获取食物更多的是通过购买成品或半成品。而在食品流通的过程中,附加在食品之上的税种也浮出水面。某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出售食品获得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食品在流通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在食品流转的过程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又如影随行;如果人们希望品尝境外美食,还需要实际承担关税……显然,这些税收最后实际上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更需要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是,当你准备在自家厨房加工食物的时候,无论是使用煤炭、煤气,抑或是天然气,你都已经实际承担了资源税的税收。

解决了吃饭的问题,穿衣打扮也就开始提上了日程。在衣服饰品的流通过程中,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样不能少。同时,服饰加工企业因消耗资源所缴纳的资源税,自然也会巧妙地转移到服饰的价格之中,由消费者买单。

可以说,吃饭穿衣的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隐蔽性很强,极难让人发觉。那么,住、行又如何呢?

住房的开发商需要承担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负。如果买卖行为发生在企业之间,开发商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负;与此同时,买房企业也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负。

个人在销售房屋时,自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施政目标,国家放宽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个人出售房屋免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出售购买满5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同时,个人出售家庭唯一自住且购买满5年的房屋,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时,还可以按1%的优惠税率计征契税。

说到出行过程中涉及的税种,人们自然容易想到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目前,国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开私家车出行已然司空见惯。其实,除买主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两税外,汽车销售企业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如果是进口汽车,则还需要缴纳关税。另外,当你想坐国际游轮纵览世界各地的风光时,你的船票里必然还包含着船舶吨税。

综上所述,那些看似离我们生活很遥远的税收,其实一直都在我们的衣食住行中存在着。如果你想更加详尽地了解中国税收和你的关系,就请翻阅此书吧,相信它会加深你对税收的了解和认识。

张连起

著名会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咨询专家

中国税收有多少年历史(16篇)

提到《诗经》,想必大家脑海里已然响起“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柔情细腻的词藻渲染出古时候爱情的美好。作为中国古代诗歌开端,《诗经》可谓是西周初年至春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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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中国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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