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电子税务局怎么更改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子税务局怎么更改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电子税务局怎么更改经营范围
1.我单位属于制造业小微企业,2023年10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享受了延缓缴纳,本期是否需缴纳缓缴的税款了?
是的,需要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3年10月、2023年1月税款所属期享受缓缴的税款于2023年8月15日延缓到期,电子税务局已开通此类税款缴纳功能。已经签署三方协议并选择自动扣款的,8月征期内电子税务局自动对延缓到期的税款进行扣款。
如您增值税等缴税方式选择了“手动缴税”,如下图:
请您在8月15日限缴期前,自行勾选缴纳延缓到期的税款,防止征期过后产生滞纳金,如下图:
2.我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后,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变更?如何查询变更状态结果信息?
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了经营范围、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后,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操作,系统自动提取市场监管部门传递的变更内容,纳税人确认后提交。其他信息如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电话、邮箱)、办税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电话、邮箱)等信息变更时也在此模块操作。
您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模块查看办理状态。
3.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模块,申报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保护税,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已采集有效期为2023年7月到9月的污染物信息,但是在“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中填写时,提示“无税源信息可选择,请先采集税源信息!”怎么办?
环境保护税“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中,设置有“大气、水污染物监测计算”、“固体废物计算”、“抽样测算计算”项目,项目的填写与“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选择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类型相关。
“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中选择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类型为“抽样测算”的,“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栏填写信息时,不应填写在“大气、水污染物监测计算”栏,应在页面最下方的“抽样测算”区域填写,如下图所示:
4.我单位是企业单位,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小于30人,申报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填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等数据后,减免性质、减免费额没有自动带出导致无法享受减免,为何不能享受30人以下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政策?
打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报表时会弹出在职职工人数30人以下相关减免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这个政策有效期是指申报期限,不是费款所属期。2023年属期对应的申报期限是2023年1月到10月,已超出政策有效期,所以不享受该项减免。
5.我单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7月属期未发生业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保存时报表提示“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必须至少有一行填写数据!”怎么办?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您单位本期未发生相关业务,数据均为0时,系统已做数据全为0的校验,本期无需填报。
6.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是指费率1.5%吗?
不是。根据《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9〕19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因此,减半只是费额减半,费率不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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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办理电子税务局资料
本期给大家介绍居(村)委会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的业务操作,快来看看吧~(ps:个人想自己办理城乡养老保险业务可以下载厦门税务app哦~)
一、参保登记
01 、单个参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参保登记】-【城乡养老单个参保申报】
步骤:①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参保人员个人身份】,点击【参保登记】;
②填写城乡养老参保登记表,补充人员基本信息,选择【缴费方式】和【缴费档次】后,点击【确认】;
③勾选需要参保的人员记录,点击【提交】;
④提示已受理完成,点击【确定】后自动跳转至【参保人员已提交数据查询】;
⑤参保后一定要到【参保人员已提交数据查询】查看已提交数据情况,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个人参保信息明细。
02、 批量参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参保登记】-【城乡养老批量参保申报】
步骤:①下载批量参保模板,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范例后填写人员信息;
②点击选择文件,选定文件打开,自动上传,提示上传成功;
③点击【查看已上传文件处理情况】查询文件处理结果,点击【已受理明细】、【不予受理明细】可查看详细处理意见。
注意事项:
1.选择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的还需要打印缴费用户号及登记表(或从【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参保登记】-【城乡养老缴费用户号查询及登记表打印】打印)。
2.电子税务局仅办理符合条件的16至60周岁人员参保,超过60周岁首次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登记人员需由社区(居委会)提供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3.批量参保登记模块仅适用于证件类型为身份证或港澳台居住证的个人,其他证件需要通过逐条登记来办理。
二、停保登记(城乡医保类似)
01 、单个停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停保登记】-【城乡养老单个停保申报】
步骤:①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后,点击【添加】,勾选需要停保的人员记录,点击【停保】;
②再次确认后,点击【查询已提交数据】查看已提交数据情况,查看处理意见。
02、 批量停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停保登记】-【城乡养老批量停保申报】
步骤:①下载批量停保模板,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范例后填写人员信息;
②点击选择文件,选定文件打开,自动上传,提示上传成功;
③点击【查看已上传文件处理情况】查询文件处理结果,点击【已受理明细】、【不予受理明细】可查看详细处理意见。
三、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包括:
【城乡养老信息变更】:变更基础信息,如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
【城乡养老参保人员身份、缴费档次变更】:变更参保身份、缴费档次
【城乡养老缴费方式变更】:个人自缴或村居代缴(即本参保单位)的选择
01 、信息变更
①输入需要变更的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寻找需要变更的人员,点击【变更】;
②修改需要变更的【户籍地址】、【移动电话】、【民族】、【常住地址】后,点击提交。
02 、人员身份、缴费档次变更
①输入需要变更的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寻找需要变更的人员,点击【变更】;
②修改需要变更的【个人身份】、【缴费档次】,点击提交。
03 、缴费方式变更
①输入需要变更的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勾选需要变更缴费方式的人员,点击【选择缴费方式】,可点击【查看明细】查看人员详细信息;
②选择变更后的缴费方式,点击确定。
注意事项:
1.完成变更后请通过【城乡养老】-【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城乡养老参保人员身份变更已提交数据查询】查询办理结果;
2.涉及人员证件、证件号码、姓名等重要信息的变化,需提供相关材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3.城乡养老本年度已申报缴款的不能变更缴费档次。
四、申报缴费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社保费申报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
步骤:①选择【社保缴费年度】,点击【下一步】;
②勾选需要申报的记录,可点击【明细】查看应缴个人账目明细,确认无误点击【申报】;
③点击【确定】,完成申报;
④申报完成后,还应通过【税费缴纳】进行缴费:进入模块,展示已申报未缴费的账目,勾选需缴纳的记录,选择缴款方式,点击【前往缴款】并完成缴款操作。
注意事项:
村居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的,仅限于参保人员缴费方式为本单位参保的。个人自缴的城乡居民仍然通过一卡通委托代扣、app线上缴费等其他途径办理申报缴费。
【第3篇】福建省电子税务
前段时间我们了解了
各地市职工医保政策
今天
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2023年福州市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一、参保对象
1.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福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2.福州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3.在福州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4.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5.在福州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6.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二、参保登记
已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并处于有效参保状态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可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1.福州市户籍居民携带户口簿;持有居住证的居民需提供居住证,到户籍地社区(行政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业务经办-居民参保”模块办理。
2.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高校统一组织参保缴费,统一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登记,学生应及时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在学籍地参保大学生,若在户籍地已参保登记的,应先终止原户籍地医保关系,福建省内(除厦门外)生源,可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线上申请停保。厦门生源可通过厦门税务app申请停保。
3.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三、缴费标准和缴费期限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3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700元/人,合计1090元/人。
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逾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允许其参保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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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方式
1.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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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3.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
4.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五、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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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2.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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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在原有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五个百分点。
3.住院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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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参保人员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参保人员在县域内医共体成员单位间转院,经转出、转入医院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的,取消二次住院起付线。
2.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3.符合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城乡女性参保居民每次生育(含顺产、剖宫产)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4.大病补偿待遇
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费用,超过19360元部分,保额30万元,10万以内赔付比例70%、10万至30万赔付比例80%。
若您对福州市医保政策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0591—12345转7
【第4篇】广东电子税务
现在无论是小微企业还是个体户普遍都是实行电子票,以往的纸质发票都要逐渐淘汰了。
因为电子发票开具简单最重要的是交付便捷,通过手机或邮箱开具好马上就能传递给对方了。如果是较远的客户这样的操作无疑是可以帮企业节省成本的。
那么电子支票该如何申领呢?其实也非常的方便。
现在就手把手教你怎么申领?
首先,营业执照办好,去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后。都会有一个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
以广东电子税务局为例:
登录之后,我们进入“我要办税”-“事项办理”
之后,点击“发票”界面选择“票种定”
点击'办理“ 首次领取的选择”增加“里选择”增值税电子发票“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填写份数。还要根据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填写相关资料。
完成后选择提交就行了,现在一般提交后一到两个工作日没有什么问题都会批下来,注意在事项管理查询一下就行了。
最后,电子发票批下来后,将电子文书打印出来,带上金税盘到税务局进行首次发行回来之后就可以开票啦。
值得一提的就是,以后发票用完后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领就行了,不需要跑往税务局。现在真的很便捷。
【第5篇】山东电子税务网上申报
1.我单位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发生了应税服务类业务,需要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列,打开报表是灰色的不可填写怎么办?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开放的列次与纳税人的税费种认定信息相关,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模块查看:
您可查看到当前申报期增值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税(费)目或品目”中仅有“商业(3%)”类型,无应税服务类的品目,因此系统没有放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如需申报,请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维护税费种认定信息,维护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进入申报界面后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重新获取需申报信息。
2.我单位在“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模块,对“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申报表“新增税源”时,房源选择界面显示暂无数据,怎么办?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申报表的房源信息,取自“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如纳税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不存在有效的房源信息时,在“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新增税源,“房源选择界面”将显示暂无数据。
遇到此类问题请打开“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采集”模块,点击“新增房屋”,采集房源信息(填写基本信息后还要维护应税信息)。
采集完毕,“房源选择界面”即可显示已采集的税源。
再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选择界面,即可查看到已采集信息,如下图所示:
3.我单位已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现需要报送房产税,在申报时需要同时再次报送城镇土地使用税吗?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后还让进行税源采集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您可通过我的待办“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功能,继续办理房产税的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已先完成申报的,因您采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已完成申报,系统检索不到未申报的税源信息,会提示需要先进行税源采集,您已完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无需再次勾选,如需更正,请通过申报更正模块操作。
4.我单位之前认定的印花税税种是承揽合同、买卖合同这两个品目,已采集2023年第3季度的印花税税源,且已申报并缴款。现在发现还需要申报“建设工程合同”等品目,完成税种认定后,如何申报呢?
遇到此类情况,请您按以下步骤操作:
第一步:修改税源信息。
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模块,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查询税源”按钮,查到已采集的2023年第三季度税款所属期的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点击“修改”按钮,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此时看到法人信息是之前已采集并申报的数据,点击“增加”按钮,选择“申报期限类型”,税目选择“建设工程合同”,再填写其他信息,保存。
第二步:申报表更正。
维护好税源信息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申报表更正”进入申报表更正界面,如下图所示:
选择申报表种类“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申报日期起止时间或所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如下图所示:
进入报表填报界面,系统已自动加载更新后的税源信息,如有其他变动,也可点击右上方“更新税源”按钮,重新获取税源信息,确认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即可。
5.工会经费能否按次申报?
工会经费申报没有按次申报政策。根据《关于协同推进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通知》(鲁会〔2021〕15 号),大中型以上企业和 事业单位,按月计提、按季缴纳工会经费,小微企业按月计提、 按半年缴纳工会经费。
6.我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能退费吗?
不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等办法有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72号)政策规定,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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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东莞电子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东税稽处〔2022〕147号
东莞市***塑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19***rdn2h)
我局(所)于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7月13日对你(单位)(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室)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 违法事实
你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登记成立,现法定代表人为邱某某。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室,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塑胶制品、环保塑胶颗粒、环保材料、玩具制品、电子产品、鞋及鞋类配件。2023年7月2日被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大朗税务分局认定为非正常户。
(一)经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况:1.企业生产经营异常;2.部分上下游企业经营状况异常;3.资金交易异常。经综合分析有关数据和资料,认定你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查询的信息,证明你公司为非正常状态;2.现场笔录,证明你公司的注册地址并非你公司经营所在地;3.邮寄送达的资料证据、东税稽公告〔2022〕4号文件,证明你公司已走逃失联;4.上、下游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证明该部分企业目前的存续状态异常;5.银行提供账户交易的证据及下游开票资金流向情况分析表,证明你公司的资金流向异常;6.大数据应用平台导出的进销项发票明细,证明你公司没有取得货物运输费为内容的发票,及加工发票上标示的货物数量与开出的销项票货物数量相差甚远,生产经营情况异常。
二、 处理决定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在存续期间开具的120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103,375,868.80元,税额14,146,972.29元,价税合计117,522,841.09元)定性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二o二二年七月十八日
【第7篇】贵州电子税务
2月21日,记者从贵州省税务局了解到,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发票领购、税收减免、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等185项涉税业务,可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据悉,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给纳税人提供便捷暖心的服务,贵州省税务局按照 “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接触”的原则,以“智慧税务”+“非接触式”的方式,推出了电子税务局166个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19个涉税事项网上受理线下办结。
同时,制发了《贵州省税务局疫情防控期间“非接触式”办税相关工作指引》,积极引导纳税人网上办理涉税事宜。贵州省税务局还通过“预约办”“延期办”等措施,拓展办理覆盖面,提升办事效率,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据统计,2月1日至18日,贵州省纳税人通过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业务103326笔,网上申报260874户次,网上申报率达到100%,申报入库金额6.06亿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成虹飞
【第8篇】电子税务局办税率
“以前,开发票都要专门抽时间跑到城区办税服务厅;现在,在家门口就能开票,真的方便多了!”近日,丁沟镇丁东村桥头烟酒店老板仇中华,对镇为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的税费事项“就近办”不住地称赞。这是区税务局“15分钟便民办税(费)圈”的一个缩影。
而扬州纬弗斯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方小芳,对税务部门“线上办”的感触更深。她说,原来要分别到办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不同资料办理业务,得花半天时间,现在有了江苏税务app,直接拍照上传资料即可。如果遇到不懂的问题,直接连线税务工作人员,方便又便捷。
去年以来,区税务局围绕构建优质便捷的税费服务新体系,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除了实现‘就近办’让纳税人缴费人少跑腿之外,大范围推广‘线上办’也让传统的办税业务更快、更简单。”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王凯介绍,目前,全区江苏税务app推广率达到99.97%;99%以上的税费事项均可线上办理,电子税务局线上申报率达到99.99%。去年共办理各项税费业务615.56万户次,其中线上办理量601.5万户次,线上办理率达97.71%。
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离不开税费服务的升级。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秦国宝表示,下一步,区税务局将以打造亲商安商的优质税收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出创新有力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让市场主体更具成长性、更有生命力。
来源:江都融媒
作者:通讯员 韩红祥 记者 浦成华
编辑:黄声冬
【第9篇】税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每个月不知道怎么报税?看老税务师的“从零开始”系列就够了!
对企业来说,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都免不了要登录电子税务局报税。在实务中,很多企业的办税人员由于并没有从事过相关的业务,自己在网上申报时往往手足无措,不知从何下手。“从零”系列从最基础的操作讲起,保证一看就会,一看就懂,申报纳税不用再往大厅跑,再也不用花钱请代办了!
第一期我们就讲一讲在网上申报的第一步,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进入电子税务局的首页。可以在本省税务局的官网上找到入口进入,也可以在百度搜索进入。这里我们以北京电子税务局为例。
这是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的首页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以北京的电子税务局为例,常用的一共有三种登录方式,我们逐一进行讲解。
第一种是ca证书登录,这是大多数企业登录的方式。使用ca证书登录很简单,把ca证书插入电脑的usb借口,输入密码即可登录。
第二种是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也是现在企业比较常见的登录方式。在登录页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用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屏幕出现的二维码,根据提示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输入后即可登录。
第三种是账号密码登录。输入自己的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以及验证码后就可以登录了。
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的常用登录方式就是这三种,其他省市的电子税务局也有别的登录方式,按照页面上的提示操作就可以登录了。ca证书登录是各个省市最常用的登录方式,大家一定要保管好手中的ca证书。
这一期的教学就到这里了。下一期我们来讲一讲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第10篇】深圳市电子税务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为解决企业注销问题
优化升级了
“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优化升级后
操作更顺畅、体验更友好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业务概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需要清税/注销税务登记,可通过“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功能进行注销前置事项预检,并根据操作指引办理完注销前置事项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税/注销税务登记。
对申请注销时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发票和税控专用设备的企业分支机构,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且不就地预缴或分配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新版套餐同样支持即时办结注销。
二、业务前提
1.未办理过注销业务;
2.纳税人状态为正常、清算、停业。
三、功能路径
【首页侧边栏】-【套餐业务】-【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四、操作步骤
第一步:选择“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左侧“套餐业务”模块下的“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或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栏输入“注销”进行模糊搜索,选择正确功能后进入页面。
第二步:填写注销申请信息
进入界面后,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信息,核对无误后选择注销原因。注销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可点击“注销预检”按钮。
注意:
1.若纳税人注销原因选择“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将进入一般注销流程。
2.点击【注销预检】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指标进行校验,因数据量较大,需等待约1分钟,才能显示预检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注销预检】,避免造成卡顿。
第三步:办理注销前置事项
根据预检结果,系统将以列表形式展示纳税人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同时提供详情查看、办理渠道和操作指引。
(一)纳税人满足即办资格注销
1.不存在未办结事项
对于符合即办资格,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直接点击【清税/注销】,进入清税申报表,确认后点击【提交】。
2.存在非强制未办结事项
符合“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点击【清税/注销】,系统自动弹出《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纳税人在确认承诺事宜、填写承诺办结时限后,点击承诺书下方的【签署】按钮,即可下载打印承诺书。承诺书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作为附报资料上传。
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览提交。系统自动生成申请表内容,在确认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注意:
承诺办结期限过长会影响纳税人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商事登记注销,请谨慎选择承诺到期日。
3.存在强制未办结事项
纳税人存在强制性未办结涉税事项,点击【注销预检】页面会弹出如下提示,纳税人可点击【下载打印】完成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下载。若不慎关闭,可点击页面最下方的下载打印,重新下载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
同时功能页面将展示检验不通过的监控,点击【查看】,系统将展示该条监控未通过的详细信息。针对未通过校验的前置事项,纳税人可根据“大厅办理”的办税指引或者“网上办理”的功能链接完成该事项。
(二)纳税人不满足即办资格注销,或注销原因为“依法合并”“依法分立”“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改变税务登记机关”
根据办税指引办结所有前置事项后,点击【清税/注销】按钮,将发起一般注销流程。系统自动跳转“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页面,填写申请表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附报资料页面,最后确认无误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第四步:企业成功注销
税务人员审批通过后,完成税务注销。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注销流程),将无法通过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电子税务局,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自然人登录模式在【注销登记查询】功能下载打印清税证明等文书。
功能路径:(自然人登录)【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注销登记查询】
五、温馨提示
1.点击【清税/注销】前请确认企业为清算状态且完成注销当期应申报税(费)种申报,个税当期申报目前需前往大厅处理。
2.一旦清税/注销申请提交成功,请耐心等待税务人员处理结果。您可点击【查看我的申请材料】查看申请的信息,若需要修改,请及时点击【撤销申请】撤销申请。办理进度可在【网上申请文书结果查询及领取】随时查看。
【第11篇】内蒙古电子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红山区等地纳税申报期限
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11月份赤峰市中心城区等地突发疫情,为全力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合法权益,便利办理纳税申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批准,现将延长赤峰市红山区等地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区域及时限:对赤峰市红山区税务局、松山区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喀喇沁旗税务局管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将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仍为11月30日。
(二)延期申报申请条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延期申报“非接触”办理路径: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2023年11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第12篇】电子税务局登录初始密码
点击头像联系
陕西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方式
普通登录:首次切换为新版登录体系要使用“普通登录”在登录页面选择“普通登录”,输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登录密码,验证码,勾选用户协议,点击【登录】后,来到身份选择页面。
首次进入时,页面没有可用身份信息,需要点击【同步办税人员】按钮(后期会取消该按钮,实现自动同步)。
提示“同步成功”后,页面会显示有权限进行登录的人员身份和名称,选择要登录的人员,进入二次认证页面。首次登录只能选择“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身份。
温馨提示:同步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员信息前,要保证他们已经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只有金税三期核心系统中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人员身份信息采集正确才能同步成功正常使用。如果人员信息不匹配或发生变化,请您务必对相关人员实名信息进行重新采集、修改。
陕西电子税务局官网登录方式
(1)短信登录
如选择的人员身份已进行实名和手机号码的信息采集,可选择“短信登录”。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向页面显示的手机号发送验证码,在页面上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确定】,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完成登录;若点击【取消】按钮,则返回人员身份选择页面。
纳税人首次登录后系统会提示设置默认密码(输入密码必须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据、特殊字符中的三种或三种以上,密码长度在8到15位之间)(此时设置的密码是登录人员身份的个人密码,比如使用财务负责人的手机号登录的,那么提示设置的就是财务负责人的个人登录密码,下次再选择“普通登录”,第一次输入的是电子税务局的企业登录密码,选择财务负责人身份,密码登录,这时输入的就是个人登录密码了)。
(2)密码登录
如果该办税人已设置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个人登录密码(注意这里的个人登录密码就是上文刚刚说的单独设置的密码,要与电子税务局企业密码进行区分),可选择“密码登录”,输入正确个人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完成登录;若点击【取消】按钮,则返回人员身份选择页面。
二、快捷登录
纳税人登录时输入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和电子税务局密码,选择登录身份后,输入登录身份对应的实名登记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勾选用户协议,即可登录电子税务局。
温馨提示:“快捷登录”适用于已使用“普通登录”完成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权限设置的纳税人。
三、注意事项
1.纯社保户登录只能使用“普通登录”的登录方式,纳税人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后,直接跳转社保费征收系统,无需再进行手机验证码验证。
2.“快捷登录”中使用的办税人及手机号为税务登记中已登记且进行了实名采集的办税人员,如未实名采集或办税人员有变化,需重新采集并办理登记变更(新增或变更办税人),参照《陕西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用户权限操作手册》中的“实名采集”相关内容。
点击头像联系
【第13篇】地税电子税务局初始密码
“电子税务局”
现已使用得越来越广泛
办税、查询都方便不少
节约了不少时间
但是“电子税务局”
具体该如何操作?
又有哪些便捷功能?
今天税小福特为大家
献上一份超详细的功能操作指引
首次使用
微信电子税务局
操作流程指南
1 使用微信关注“重庆地税”微信公众号
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厅,扫描右下方二维码关注
2 点击“电子税局”,进入电子税务局登录账号与微信绑定界面
3 绑定成功后,进入电子税务局主界面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操作流程指南
1 使用微信下载并安装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现暂时只支持安卓手机)
进入电子税务局网厅,扫描右下方二维码下载
七大功能演示
1
自然人网上自助注册
入口
1 网厅:
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个人注册
2 微信电子税务局:
通讯录->公众号->重庆地税->电子税务局->个人注册,当前微信号已绑定电子税务局,则不会出现“个人注册”功能
3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登录主界面->个人注册
4 办税服务厅可以将关注“重庆地税”公众号和下载手机app二维码公布出来,引导自然人自助开通电子税务局
自助注册过程
自然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联卡号、手机号码,阅读《电子税务局用户协议》
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确保纳税人的手机号码是真实的,在身边
点击“银联实名认证”将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联卡号、手机号码四个信息发送到银联,如果四个信息验证通过,则认为该自然人是真实的,自助开通电子税务局成功
注册成功后,登录用户名默认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通过短信发给注册人
单位纳税人开通电子税务局到前台办理,开通流程不变
常见问题
自然人重复注册系统会提示
获取手机验证码有频率限制,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后,下一次点击必须间隔60秒
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联卡号、手机号码四要素通过验证后,自然人注销后再重新注册时不再进行实名验证
请使用带银联标志的银联卡进行验证
单位纳税人的注册方式到前台办税大厅办理,办理流程保持不变
2
在线提问
入口
1 网厅:
登录->点击主界面“我要提问”;
进入具体功能模块,点击页面中上角
图标
2 微信电子税务局:
登录->点击主界面“我要提问”;
进入具体功能模块,点击页面中
图标
3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登录->点击主界面“我要提问”;
进入具体功能模块,点击屏幕右上角 图标
业务流程
纳税人提交问题
客服回复问题
纳税人通过微信和app接收回复消息或自行进入查看回复情况
说明
点击主界面进入“我要提问”,可以显示所有已关闭的问题和自己提交的所有问题
从具体功能模块进入“我要提问”,则只显示与该模块有关的已关闭问题和自己在该模块提交的问题
该模块只受理电子税务局、微信电子税务局和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的操作问题和收集业务需求
3
消息订阅与推送
入口
网厅:
1 微信电子税务局:
重庆地税公众号直接接收或登录->我的消息
2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登录->我的消息
开通的消息推送业务
1 单位纳税人未申报提醒:
每月征期前两天由大数据平台生成,然后将消息推送到纳税人订阅的消息渠道
2 扣款成功提醒:
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实时扣款成功后的消息提醒
3 流程审批结果提醒:
目前只实现了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延期纳税预申请终审后的消息提醒
说明
纳税人必须订阅了相关消息并且选择了接收渠道后才能收到消息
单位纳税人消息推送到联系人的微信、app和手机上
要接收微信消息,自然人必须关注重庆地税公众号、开通电子税务局和绑定微信
4
手机app缴税(费)款
入口
登录->扣税款
登录->扣费款
操作流程
点击“扣税款”,会自动将待扣税款列出来,选择需要缴纳的税款后系统会自动累计税款缴纳金额,点击“去缴款”,选择付款方式“实时扣款”或“银联卡扣款”。
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实时扣款”如下图:
选择“银联卡扣款”点击“确认付款”后会跳转到银联页面,如下图:
选择“实时扣款”点击“确认付款”后如果是未设置扣款密码,将跳转到设置扣款密码界面
缴款完成或者缴款交易取消后可以在缴款状态查询模块中查询,缴款状态未明的可以点击“处理”查看扣款状态
说明
提供三方协议缴款和银联卡缴款两种方式
第一次使用三方协议实时扣款时,需要设置扣款密码,忘记扣款密码时可以重新设置密码
扣款出现超时后,与网厅中的处理方式一致,需要联系管理员进行处理
5
查看税务机关
入口
1 微信电子税务局:
登录->电子税局->查看税务机关;公众查询->查看税务机关
2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登录->查看税务机关
主要功能
查看当前位置附加的税务机关,可打电话和导航
查看全市税务机关和办税大厅
查看智能办税大厅的实时图片和排队情况
6
我的涉税信息
入口
1 微信电子税务局:
登录->涉税信息
2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登录->涉税信息
7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查询打印
入口
1 网厅:
登录->我的涉税信息->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查询打印
2 微信电子税务局:
登录->完税证明下载
3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
登录->完税证明下载
【第14篇】广东省电子税务厅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您是否在“粤税通”申报契税后,受手机支付5万元金额限制而无法缴款呢?我们特意制作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让您实现足不出户线上缴款。
操作步骤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微信扫描登陆(请确保您已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在手机微信“粤税通”完成)。
(点击查看大图)
(2)在首页选择事项办理-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税费清缴。
(3)点进去进行清缴-选择聚合支付-立即缴款。
填写银行卡信息-录入手机验证码 - 装银行控件--最后支付即可。
最后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或者直接打印电子税票。
---end---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第15篇】国家电子税务局第一次登录密码
今天小美要给大家介绍的是关于电子税务局注册、登录、账户管理的那些事儿~
常见问题
1.个人实名注册成功后,使用实名用户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提示“您未进行实名采集或者实名采集信息已失效,请重新实名采集”,什么原因?
答:首先需要先核对输入的证件号是否正确;如确认无误的,则需要联系税务局核实核心征管系统中该办税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是否处于有效状态,主要检查有效期限的登记情况,如已超过有效期限,请直接在办税服务厅窗口重新实名采集。
2.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实名注册手机号吗?
答:电子税务局目前暂不支持变更实名手机号码的,建议纳税人重新扫码注册或者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变更。
3.新成立的企业,法人实名登录进行企业授权申请,在“登记信息自动匹配模块”匹配不到这户企业,“申请授权”模块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无法带出企业名称,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
答:此类情况主要出现在新办企业,新办企业需要先使用电子税局“企业账号登录”模块输入社会信用代码及任意的密码并点击登录进行数据同步,登录后待系统提示“用户名或密码有误”后办税人员可再使用微信扫码登录或实名用户登录进入个人办税中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
4. 通过实名用户登录进行授权申请,提示“当前用户无法申请该用户身份”,是什么原因?
答:出现该提示是由于该实名用户不属于税务核心征管系统登记的三员(法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而在授权申请时用户身份选择为三员导致的。非三员在进行纳税人授权申请时用户身份应选择“办税员”,是否三员选择为“否”。
5.原国税或地税网报密码忘记,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修改吗?
答:电子税务局不支持原国税或地税网报密码修改,建议使用微信扫码登录或实名用户登录方式进入电子税务局。
新版电子税务局大家用的还顺畅吗?注册、登录、账户管理那些事儿的办理方式都get到了吗?下一期《新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我们将推出更多精彩内容,敬请期待哦~
【第16篇】电子税务系统
关于电子税务局(pc端)优化升级的通知
敬请关注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您的办税体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我局工作部署,电子税务局(pc端)将开展功能优化升级工作。我局将于2023年10月31日18:00-11月1日00:00进行系统功能优化,在此期间云南省电子税务局(pc端)申报功能将暂停使用,其他功能可正常使用。
请您根据自身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安排。我们对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您长期以来给予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31日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