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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忘了(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9

【导语】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忘了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忘了,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忘了(16篇)

【第1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忘了

目 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4

1.2 申报系统安装4

1.3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11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 系统初始化13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14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15

2.4 系统数据备份15

2.4.1 云备份数据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17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26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29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33

3.2 一般贸易流程33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34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35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38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39

3.2.6 申报反馈41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43

3.3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45

3.3.1 申报数据采集46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47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49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50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52

3.4 单证向导流程53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55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55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56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58

3.5 进料加工业务流程59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61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61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2

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62

4.2 向导63

4.3 索引区64

4.4 数据编辑区域66

4.5 数据项说明66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67

l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1.1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本次升级涉及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 申报系统安装

如果您的机器上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可按照如下的详细步骤进行安装:进入http://www.taxrefund.com.cn/,然后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若非首次安装本软件,请预先在旧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下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备份请参考2.4章节),将旧版系统完全卸载后方可安装运行新版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

1. 安装路径中不能含有空格,建议先将杀毒软件等防护系统关闭,以免造成系统无法完整安装;

2. 双击运行安装软件,安装路径建议为系统默认路径“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3. net版本申报系统初次安装之前,要求电脑运行环境包含net.framework.4.0及以上版本;

4. 硬件要求(最低):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

5. 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

a. 电脑上必须已安装以下组件后才可安装framework4.0

b. windows installer 3.1 或更高版本

c. nternet explorer 5.01 或更高版本

安装流程:

1. 系统自动解压安装,如图:

图 1-1

2. 出现安装画面,点“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2

3. 显示正在进行安装的信息,如图:

图 1-3

图 1-4

4. 系统提示选择安装路径,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5

5. 安装程序提示选择文件夹,建议选用系统默认文件夹,点击“下一步”继续,如图:

图 1-6

6. 此时系统提示选择功能选项,建议选择默认选项,如图:

图 1-7

图 1-8

7. 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提示安装成功,点击“完成”退出,如图:

图 1-9

1.3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申报系统安装好后,在windows桌面上找到快捷方式:“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双击运行,如图:

图 1-10

运行后弹出登录界面,登录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1-11

登录后即可进入“登记企业信息”界面,在此界面配置“企业海关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或者通过“企业信息导入”按钮,选择备份数据来导入企业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登录所属期应与纳税所属期一致,格式:年+月(例:201801)。如图:

图 1-12

图 1-13

注意事项:

如使用“企业信息导入”按钮导入备份时,需选择备份文件夹中的“jsdotnet.db”文件进行导入,“企业信息导入”只导入备份中的企业相关信息,而不导入备份数据,并且企业信息设置后,便无法进行修改。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2.1 系统初始化

初次进入申报系统,建议进行“系统初始化”操作。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初始化”项,在弹出对话框中录入“yes”并按“确定”按钮,即可完成系统初始化操作,并重入系统(仅在系统装入或第一次正式使用该系统时需执行)。如图:

图 2-1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若需进行企业信息的查询,可到“系统维护”菜单下选择“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配置信息”中查询,如图:

图 2-2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配置”项,打开“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行系统参数的相关设置与修改,如图:

图 2-3

注意事项:

业务方式中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应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一致。

2.4 系统数据备份

2.4.1 云备份数据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备份”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如图:

图 2-4

显示备份数据成功,数据备份到云端,如图:

图 2-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2.4.2.1 完全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6

选择“完全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7

确认后,弹出“系统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2-8

点击“确认”按钮,进行备份数据路径选择,系统默认备份数据路径为“ 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如图:

图 2-9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此时系统完成完全数据备份,并提示备份数据路径,如图:

图 2-10

完全备份的文件类型为“.db”格式文件,如图:

图 2-11

2.4.2.2 业务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12

选择“业务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13

确认后,可自行选择备份数据存放路径,如图:

图 2-14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备份数据存放路径,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如图:

图 2-15

业务备份的文件类型为“.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如图:

图 2-16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导入”按钮,如图:

图 2-17

图 2-18

选择“确认”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19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0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导入”按钮,如图:

图 2-21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项,在弹出窗口中点击“选择统备份数据”选择备份文件存放的路径(选择的备份文件应为“.db”格式或者“.zip”格式的数据库文件),点击“导入”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22

点击“导入”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3

注意事项:

为防止数据重复,建议企业导入数据时,勾选“导入前清空数据库”选项。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3.1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企业退(免)税备案简易流程图)

图 3-1

(备案操作流程向导)

图 3-2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如果为新办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申请。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一步“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退(免)税备案”,点击“增加”按钮,根据企业真实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图 3-3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二步“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三步“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生成,如图:

图 3-5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提示“申报数据列表”,如图:

图 3-6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7

注意事项: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若发现申报退(免)税备案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四步“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撤销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8

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系统会弹出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3-9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撤销成功,如图:

图 3-10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五步“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进行相关数据查询,如图:

图 3-29

3.2 一般贸易流程

(一般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11

(向导流程图)

图 3-12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根据报关单数据录入明细数据,即向导第二步,其中特殊业务可根据企业的相关业务自行选填(若有电子口岸设备及ic卡的企业可以进行第一步操作,从海关下载报关单在此读入,没有可以直接跳过)。

选择申报系统“退税向导”第二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图 3-13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在向导第三步,对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无误后则确认免抵退明细数据,如图:

图 3-14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数据检查通过后,通过向导第三步第二项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做明细数据的确认,如图:

图 3-15

点击“确定“按钮进行确认操作,如图:

图 3-16

点击“确定”进行下一步,如图:

图 3-17

明细数据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此时,明细数据将不再显示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中。

3.2.4 汇总数据采集

向导第四步,采集汇总表数据,输入所属期,会带出退税汇总计算的对话框,如图:

图3-18

填写之后就可自动计算出免抵退税汇总表数据,同时汇总附表自动带出。同理,免抵退资料情况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所属期敲回车确定,可自动带出情况资料表数据,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如图:

图 3-19

图 3-20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向导第五步第一项,进行一致性检查,如图:

图 3-21

向导第五步第二项,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2

向导第五步第三项,打印正式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3

将生成的免抵退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撤销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再次进行审核直到无疑点撤销申报数据,重新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将生成的免抵退申报数据,连同整套报表、原始凭证到退税部门进行正式申报;若退税部门未通过审核,则取回纸质申报资料重新作整个流程。

若有错误,则需要撤销数据重新修改后申报,先撤销免抵退汇总数据,再撤销明细数据(向导第六步第四项)撤销操作如图:

图 3-24

撤销后,数据恢复到明细录入状态,可进行修改,重新申报。

3.2.6 申报反馈

若审核通过,则在向导第六步第一、三项读入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点击“向导”功能,选择第六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按钮,选择从税务机关拷贝回来的反馈信息的文件夹;如图:

图 3-25

提示读入成功后,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如图所示:

图 3-26

点击“是”,反馈信息处理成功,完成数据更新。如图所示:

图 3-27

注意事项:

1. 如果生产企业当月没有任何业务发生,可以不申报;

2. 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3. 进料加工企业须在出口明细中录入进料加工登记册号。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3.2.7.1 前期数据的冲减

前期数据冲减,做正常冲减,操作如下:

在向导第二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前期数据点击冲减出口,系统会自动在出口明细中生成序号为z000的负数数据,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点击序号重排即可进行申报。

若前期数据中因金额报错或是有其他问题,电子信息不齐或者单证不齐,导致免抵退税年月为空,未参与过汇总计算的数据,需要进行冲减的操作,操作如下:

在向导第二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前期数据点击冲减出口,系统会自动在出口明细中生成序号为z000的负数数据,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修改序号为z000的数据,将“征税率”字段值改为“征退税率之差”,“退税率”字段值改为“0”,保存后进行申报。

3.2.7.2 收汇申报(已认定)

如企业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根据要求在企业收到收汇凭证后,申报出口明细以及“出口货物收汇(已认定)”的表单,如不能收汇,则需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已认定)”的表单。未被认定为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

(收汇明细简易流程图):

图 3-28

收汇申报流程:

1. 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2. 出口货物收汇/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

4.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5.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及打印;

6. 审核反馈读入处理 。

此操作与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一致,可参考一般贸易流程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 分类管理类别为第四类的企业都属于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

2. 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局的预审反馈得知自己企业申报收汇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该数据反应在“企业扩展信息”中;

3. 未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同出口货物明细一样,到次年4月30日之前的纳税申报期,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如果属于不能收汇的,提供的是“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未认定)的表单;

4. 被认定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一并生成,未被认定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是单独模块生成。

3.3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其他业务简易流程图)

图 3-30

(向导流程图)

图 3-31

3.3.1 申报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一步“其他申报数据采集”,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填写对应的表单,如图:

图 3-32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二步“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根据企业录入的对应表单,选择对应的生成数据的端口进行生成,如图:

图 3-33

图 3-34

图 3-35

注意事项:

1.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时需要选择对应的模块进行数据生成;

2. 生成收汇申报数据(未认定)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

3. 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信息查询录入”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表单;

4. 生成其他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录入”、“购进自用货物申报录入”和“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录入”表单;

5. 生成数据时,需注意生成数据的所属期和批次。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三步“打印其他申报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36

图 3-37

注意事项:

1. 打印申报表中打印的为“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并且打印选项中选择“未认定”;

2. 打印信息及其他申报报表中打印的为剩下其他申报数据。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四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进行反馈信息处理。此项中提供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处理以及撤销在申报系统中已经生成正式申报的相关数据;如对其他申报数据审核通过后税局给予反馈信息,可以通过审核反馈处理中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进行反馈读入,如图:

图 3-38

如对于已经生成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可在此项中进行对应数据的撤销,

图 3-39

注意事项:撤销数据时,需要留意撤销数据的所属期。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五步“其他申报数据查询”,选择对应的表单进行查询,如图:

图 3-40

3.4 单证向导流程

(企业单证申报简易流程图)

图 3-41

(单证操作流程向导)

图 3-42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根据自身业务选择对应表单进行录入,数据保存后,进行设置标志的操作,如图:

图 3-43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三步“打印单证申请表”中的“打印单证申报报表”,选择对应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4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四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选择对应表单进行生成,如图:

图 3-45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弹出生成数据列表,如图:

图 3-46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47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若发现单证申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六步“撤销单证申报向导”,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48

3.5 进料加工业务流程

(进料加工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49

申报系统升级后,进料加工业务有了单独的操作流程,也就是在向导中加了一个单独的模块“进料加工向导”,以下所有操作均在此模块中进行。

(进料加工操作流程向导)

图 3-50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

1.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向导第一步)

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点增加按钮填写需要做备案的手册号,币种应对于手册备案的进出口币种不同的,折算成同一币种填写。

2.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向导第二步)

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时按申报的所属期,点击确定,生成数据,再点击浏览选择路径,生成的是文件夹,里面有.zip格式的文件,把文件夹拷贝到优盘到税局进行本地申报。

3.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向导第三步):

打印的所属期与计划分配率备案所属期一致,选择需要打印的进料加工业务报表

4.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在“税务机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从税局的反馈文件夹

5. 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向导第五步):

确认与申报的是否一致。

注意事项:

1. 企业只备案一次;

2. 计划分配率备案通常都是本地申报,如有不同之处,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3. 反馈文件可以是单独的文件夹,也可以与一般贸易的预审或正审反馈在一起;

4. 计划分配率数据查询:确认与申报的是否一致;

5. 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照企业2023年07月01日以后首份进料加工手册填写。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1.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在“税务机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从税局的反馈的海关加贸数据的反馈后,查看企业在税务机关的手册信息;

2.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中“手(账)册号”录入上年度海关核销的全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账册编号;

3.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向导第二步):

同计划分配率备案生成数据一致;

4.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向导第三步):

打印所属期应与申报核销所属期一致,选择需要打印的进料加工业务报表;

5.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审核通过,在向导第四步读入反馈信息;

6. 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向导第五步):

查询进料加工相关表数据。

注意事项:

1.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业务建议在每年的1-4月之间进行核销;

2. 系统会根据企业读取的海关加贸数据的反馈及填报的报关单时调整数据,自动计算相应手册、账册的实际分配率、应调免抵退税额、应调不得免抵税额;

3. 对前期已核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根据规定发起申请,再次进行核销。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横向的动态选项卡菜单,在任意操过程中实现不同业务窗口的切换。当户编辑或查询数据时,可随意切换选项卡,不影响界面的操作。当用户不需要当前的选项卡,点击按钮或右侧的图标,甚至在选项卡上单击右键,都会按照用户的选择关闭。如图:

图 4-1

图 4-2

在选项卡上右键,可选择关闭多个选项卡。

4.2 向导

向导栏采用停靠选项卡的方式出现在系统中,便于用户的操作及业务流程的切换。如图:

图4-3

如不需要使用向导,点击图标,向导将隐藏。点击图标,向导将完全消失。当点击右上角图标时,向导会重新出现并收缩到系统左侧。

4.3 索引区

分页显示:索引区的数据以每500条为一页的规则显示,提高大数据量的加载速度。用户可以点击翻页按钮查看数据。

任意排序:在编辑界面索引区增加排序功能,用鼠标单击对应字段项的标题栏,即可实现对数据的排序,再单击一次数据将以相反的顺序进行排序。

字段项显示配置:用户点击“设置”按钮,将弹出配置界面,用户可以将索引区的显示字段项任意设定。

数据纵览:用户可将索引区字段设定后,拖动左侧的黑线,来纵观的查看最多500条的数据,无需将数据导出查看。如图:

图 4-4

图 4-5

图 4-6

4.4 数据编辑区域

系统对于数据有严格录入格式校验,对于用户错误录入的数据,系统在编辑字段项光标离开时将以两种方式提示:编辑字段项的边框颜色改变。当颜色为红色时表明,系统对用户录入的数据不认可,这时将鼠标停留在错误的字段项中悬浮,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提示,供用户参考。当用户修改通过后,将变回默认的颜色;右上角将以滚动的方式输出错误提示。如图:

图 4-7

4.5 数据项说明

“数据项说明”对于初次使用系统,或对系统不了解的用户是一个使用助手,它对用户录入字段项的含义做一个全方位的解读。当录入的编辑字段项过多(需要拖动滚动条才可完全编辑)或用户不再需要数据项说明时,可点击数据项说明后的小图标,以隐藏“数据项说明”。当再次点击图标,“数据项说明”将显示。如图:

图 4-8

注:系统内每个编辑界面都有一个“记忆”功能,上述的每一个对编辑界面显示结构修改的操作,都会被系统记录,当再次打开界面时,展现在用户屏幕上的界面布局结构与上次关闭时保持一致。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数据导出

在系统内每个录入、查询界面都有一个相同的功能按钮“导出”。点击此功能按钮,可以将系统内数据以excel的方式输出,并在输出的过程中,用户可以手动选择输出字段项。进行报表打印,如图:

图 4-9

单击工具栏“打印”按钮,用户可选择输出纸张大小。

点击工具栏“导出”按钮,可将系统报表以不同形式存储。

【第2篇】出口退税申报时间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我们为您整理了退(免)税业务办理注意事项,请关注!

1、请准确记录出口销售收入

对于企业本年发生的出口业务,企业应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准确记录相关出口销售收入,并在增值税申报表中相应栏次予以体现。对于受托代理出口业务,代理方企业应及时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同时申报相关代理费收入。

2、请关注跨年度退(免)税申报

外贸企业如申报跨年业务数据,如2023年申报2023年数据,则须使用2023年所属期进行申报,一般为202212,批次根据申报业务数据的次数依次后延,不同年度数据须分开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对于生产企业,不同年度出口数据可合并申报免抵退税,但需要注意的是涉及进料加工业务的,如海关2023年核销了相关手(帐)册,则企业应在2023年4月20日前申报办理相关退(免)税业务,否则影响进料加工核销业务的处理。

3、请关注无电子信息的处理

企业自检无电子信息的,不允许办理正式申报,需剔除该疑点涉及数据后再进行申报。如缺失的是报关单相关信息,企业可先登录电子口岸,点“重新发送”,待接收到电子信息后再进行自检。如确认录入无误仍然长期没有电子信息,可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出口信息查询申请”模块新建查询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凭证种类、凭证号码等信息,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

4、请及时办理对外贸易出口收汇

对于2023年度已申报办理退(免)税的出口业务,企业应在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文规定的视同收汇10类情形之一。因此,出口企业应及时统计本年申报退(免)税出口业务的相关情况,确保按期收汇。

5、请掌握发票勾选错误的处理流程

纳税人已“确认退税勾选”、尚未申报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调整为“抵扣勾选”的: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申报—进项凭证信息回退申请”模块,按要求录入数据,生成并提交申报给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在审核通过的次日后,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重新进行“抵扣勾选”。

6、请关注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查询渠道

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对于出口退税率为0的商品,双击商品代码进入商品码详情模块,查看特殊商品标识: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免税”,为享受出口免税商品;如果特殊商品标识为“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须按照征税率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第3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出口退税影响着企业成本,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及时、有效地做好出口退税工作是至关重要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发票退税认证

申报出口退税,必须先完成发票退税认证。退税认证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操作。勾选发票时,必须在“退税勾选”界面进行操作,千万不要选错界面。

需要注意的是,发票退税认证后,并不代表可以立即申报退税,需要稽核过程,一般在30-60天之间,具体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

2、出口退税相关单据的整理与统计

申报出口退税之前,必须将与出口业务相关的全套资料进行整理与统计,主要包括出口报关单、出口合同、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发票抵扣联)、出口汇率等。申报信息基本全部包含在上述资料中,虽然申报仅提交数字信息,但纸质资料也必须规范留存与保管。

3、填写出口退税申报表

退税发票稽核通过之后就可以正式申报退税了。登录“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选择申报期间,根据已经整理与统计好的申报资料,按步骤填列申报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出口退税每月仅可申报一次,因此,对于已经具备申报条件的发票,尽量合并申报。

4、出口退税申请

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出口退税模块中,将“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填列的申报表导出并上传。

首先,进行数据自检,自检结果会列出问题列表。需要更正的部分,必须回到“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撤回申报表并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次导出并上传,重复自检,直至自检通过。

自检通过后,点击“确认申报”,由系统后台进行最终审核,企业跟踪业务进度直至审核完成。

5、纸质资料提交

没有申请无纸化申报的企业还需要提交纸质资料。企业在“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与“进货明细申报表”并签字盖章,与退税发票抵扣联一起提交至税局大厅,由税务专员现场审核。

6、收取出口退税款项

退税业务审核完成,一般两周之内就可收到退税款项,企业注意查询银行账户信息。

最后提示几点:

发票退税认证要迅速。

注意退税申报时限。一般当年的退税发票最晚可延续到下一年的4月底进行申报,请密切留意税局的相关提示。

【第4篇】海运费出口退税申报

对于一些新成立或刚刚开始有出口业务的外贸企业来说,对出口退税的整个申报流程,都是处于懵圈状态的,不知道怎么办理,去哪办理,办理顺序等等。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其他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出口退税的政策和举措,包括简化出口退税报送材料和办理流程,把现行的出口退税办理平均时间从6个工作日以内大幅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

其实出口退税很简单,除了找第三方货代公司代理申报外,自己就可以进行申报操作~

下面中界海外-小界就为大家讲述一下关于从出口退(免)税备案到出口退税申报的流程,以及2023年的最新政策。纯纯干货,记得收藏并分享给朋友哦~

目录

01 为什么要申报出口退税?

02 申报出口退税必须满足的几个条件

03 公司类型及退(免)税情况

04 根据出口退税的条件,申报出口退税前要做好的准备

05 外贸企业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中,“退税申报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06 出口退税的四个时限

07 税局发布的出口退税热点问答集锦

01 为什么要申报出口退税?

什么是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为什么要出口退税?

国家为了增加国内收入,鼓励国内盈余产品出口,所以采取了出口不征税的方法,为出口产品在国际贸易中赢得价格优势。

利用好出口退税政策,对需要出口的企业来说,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自身内循环,让企业更有底气地“走出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出口企业因为细节工作不到位,引发了不少出口退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要知道一点,并不是所有货物出口了就能进行退税,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02 申报出口退税必须满足的几个条件

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出口货物,是指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并销售给境外单位或个人的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或者不符合出口退(免)税条件的货物,均是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但是一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办理了退免税备案。

(2)出口的货物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并且属于退税的产品,不是免税或者征税的产品。

(3)出口货物已报关离境并已结关,有报关单的相关电子信息。

(4)已在财务上做了销售。

(5)已完成收汇。

(6)出口单证齐全。

这里来个知识小拓展:禁止出口的产品有哪些?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禁止有关货物、技术出口:

(1)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出口的;

(2) 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保护环境,需要禁止出口的;

(3) 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禁止出口的;

(4)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禁止出口的;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出门的;

(6)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7) 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的。

退税方式

“免、抵、退”是税收的一种形式,一般外贸企业“免、退税”生产企业退税方法是“免、抵、退税”。退税方法不同,计算方式也有区别,这一点大家要注意!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0退税率”

“0退税率”分为两种情况:

1、出口免税:即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免除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但不退还以前各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且生产企业纳税人要转出以前环节抵扣的增值税,外贸企业纳税人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用于抵扣;

2、出口征税:即适用不免税不退税政策,出口按内销处理,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且以前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予退还,但可以抵扣以前环节的进项税。

要注意,出口退税≠出口征税。

此外,企业可以通过查看海关商品编码的特殊商品标识来判断是免税还是视同内销。

特殊商品标识是1的: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视同内销;

特殊商品标识是2的:免税。

03 公司类型及退(免)税情况

注意,并不是出口就一定退税的。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小规模公司

不能退税,但可以直接出口免税。不过前提是一定要有进项发票。

2.一般纳税人外贸企业

在有符合条件的进项发票的情况下,出口货物或劳务可以申请出口退(免)税。

3.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

可以申请出口免抵退税,当然这种类型比较复杂一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04 根据出口退税的条件,申报出口退税前要做好的准备

01 取得报关单

报关单是出口退税中最重要的单证,承载着出口货物的所有信息,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录入退税软件的数据也是从报关单中获取,实操中一般会遇到两种版式的报关单,一种是横版的报关单,右上角有“仅供核对用”的字样,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预录单。一般由货代提供或者由企业从单一窗口取得。自主取得预录单流程如下文:单一窗口打印报关单或通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流程。

另一种报关单是竖版报关单,在右上角有“出口退税联”字样,出口退税需要此联报关单,通过电子口岸打印取得:

如果是委托出口的货物还需要取得《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给委托方:

02 查询出口退税率,根据实际开具出口发票

取得报关单后需要根据报关单开具出口发票,出口发票一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的地区直接用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代替,开具发票前需要查询出口货物是退税、免税、还是征税。

开具出口发票是出口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的风险点,一般出口退税的业务开具0%税率(有的地区也可开具免税)发票,免税业务开具免税的发票,征税的业务开具适用税率(比如13%)的发票,千万当心的是不要把退税的产品开成适用税率的发票,会导致交税的。

03 取得进货凭证

由于出口退税是退还采购环节所负担的增值税或消费税,此处采购环节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生产企业采购发票采用抵扣勾选认证,外贸企业根据出口产品的具体情况采用退税业务退税勾选,其他业务抵扣勾选。

04 出口收汇

出口货物必须收汇才可以退税(视同出口的货物除外),四类企业申报退税必须提供收汇凭证,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可以先退税再收汇,但必须在次年的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收汇或者视同收汇,如果超过申报期退税必须提供收汇凭证并填写《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不收汇的出口货物适应免税政策,不可以申报出口退税。

05 收齐各类出口单证

单证齐全的出口业务才可以申报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后需要在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单证备案,最新需要备案的资料如下:

5.1 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5.2 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5.3 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05 外贸企业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中“退税申报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01 在线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退税申报”--“在线申报”

02 明细数据采集

取得报关单后需要根据报关单开具出口发票,出口发票一般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的地区直接用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代替,开具发票前需要查询出口货物是退税、免税、还是征税。

开具出口发票是出口业务中的一个重要的风险点,一般出口退税的业务开具0%税率(有的地区也可开具免税)发票,免税业务开具免税的发票,征税的业务开具适用税率(比如13%)的发票,千万当心的是不要把退税的产品开成适用税率的发票,会导致交税的。

2.1 智能配单

(1)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

从电子口岸下载xml格式报关单,解密后再通过基础数据管理-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模块导入报关单。

①下载报关单:首先登录中国电子口岸下载xml格式的报关单数据。

②下载解密软件:选择基础数据管理-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报关单导入,点击“客户端工具(下载)”,将出口退税客户端工具下载至本地电脑。

③解密报关单:解压缩客户端工具压缩包后,双击快捷方式运行客户端工具。电脑上插入电子口岸卡,输入口岸卡密码,选择已下载至本地电脑的xml格式的报关单,点击“开始解密”按钮,进行出口报关单解密。

④报关单导入:点击“报关单导入”按钮,选择解密后的xml文件,点击“确认”按钮,完成关单导入。

⑤数据检查:关单导入完成,勾选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按钮,系统弹窗提示汇率配置,输入“当期汇率”,并点击“保存”按钮。

⑥报关单生成明细(如使用智能配单,此步骤无需做)

勾选检查通过的数据,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根据系统弹窗提示选择对应业务名称,点击“确认”按钮,界面跳转至“生成出口明细”界面。

界面跳转后,基本信息可以进行编辑,各字段可依据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填写。点击“确认生成”,即可单独生成对应的出口明细数据。

(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自动获取的增值税发票可用于智能配单或单独进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采集时生成进货明细数据。

智能配单

基础数据管理获取出口货物报关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基础数据智能配单模块进行配单,可自动生成出口进货明细申报表,无需再进行手工录入数据。

生成进货明细

注意:如果使用配单功能,无需操作生成进货明细,生成明细后将不能进行配单操作。

点击基础数据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生成进货明细”按钮,界面跳转至“生成进货明细”界面。

筛选对应的进货发票数据,点击“确认生成”,生成对应出口关联号的进货明细数据。

2.2 手工采集

明细数据手工采集包含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注意先录入出口明细、再录入进货明细)。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

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页面,点击“新建”按钮,页面将弹出采集框。

点击“明细数据采集”-“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点击“新建”,按照进货发票录入数据之后点击“保存”。

03 生成申报数据

点击“退税申报”--“生成申报数据”,填写对应“申报年月”和“批次”点击“确认”。

04 数据自检

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申报状态显示为“已自检”;自检情况显示疑点个数,点击具体的数字可查看详细的疑点描述。

05 正式申报

当没有不可挑过疑点后,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可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

06 出口退税的四个时限

30天

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90天

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180天

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3个月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07 税局发布的出口退税热点问答集锦

q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计量单位与和其相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计量单位不符的,能否申报退(免)税?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五项规定:“2023年5月1日以后报关出口的货物(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除下款规定以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第一计量单位、第二计量单位,及出口企业申报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同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如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

q2、如果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和出口日期期间,若海关调整商品代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商品代码不一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及电子数据。”

q3、出口企业如何查询企业的分类管理类别?

a: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模块点击“扩展信息”,即可以查看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

q4、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十条规定:“(六)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外贸企业发生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以及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转内销的,外贸企业应于发生内销或视同内销货物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时,提供:

(1)《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电子数据;

(2)《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申报表》纸质资料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4)原记入出口库存账的出口货物转内销及退运货物转内销的,还应提供内销货物发票(记账联)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5)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还应提供计提销项税的记账凭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拍照件。

外贸企业应在取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纳税时,以此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使用。

q5、我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现今无法收汇且主管税务机关判定也不视同收汇,那么不适用退税政策后该如何缴纳增值税?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第八条第四款:纳税人确实无法收汇且不符合视同收汇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因此,出口货物后无法收汇也不视同收汇的,增值税适用免税政策。

q6、外贸企业每月申报出口退税的次数是否有调整?

a:外贸企业在每个月增值税申报期(以下简称征期)前,可不限次数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每月征期后,仅在征期前未申报的外贸企业,可在征期后申报一次。(注:这是深圳的规定,其他地区应按各自税局的规定办理)

q7、生产企业出口哪些货物能够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4规定:“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二、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q8、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a: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

(一)适用范围。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八、适用消费税退(免)税或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

……

(一)适用范围。

……

2.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免征消费税,但不退还其以前环节已征的消费税,且不允许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款中抵扣。”

q9、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系统提示无报关单电子信息,请问该如何处理?

a:先判断是否为代理出口,若为代理出口的,凭代理出口证明信息即可申报退税,无需报关单信息。若为自行申报的,经数据自检或正式申报的疑点提示:报关单无电子信息,且无法申报退税的,请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出口报关单查询下载”确认数据实时查询状态是否为“出口报关单国家税务总局接收成功”,若未接收成功的,请点击“重新发往税务总局”。若已接收成功,且长时间仍无电子信息的,请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信息查询”模块,采集无信息的报关单数据并申报,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发起补发流程。

q10、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系统提示退税银行账户信息不存在于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中,请问该如何处理?

a: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前,应先对出口退税银行账号办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请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进行操作。

q11、如何查询出口退税审核进度?

a:若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方式,在“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退税审核进度查询”模块中即可查询申报数据及审核结果。

q12、如何作废出口退(免)税证明?

a:外贸企业需作废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下“证明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开具”功能模块内,可以办理开具出口退(免)税证明业务功能。

出口企业需作废出口退(免)税有关证明的,应持相关资料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申请作废已出具证明,税务机关通过系统作废已出具证明的电子数据,并在原出具的纸质证明全部联次上加盖“已作废”戳记,同时传递已作废证明的电子信息。使用证明的税务机关应根据已作废证明的电子信息进行相应的处理。

q13、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查询是否办理过出口退(免)税备案?

a: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功能模块内,可以查询企业备案信息、报关单信息等业务功能。

提供的查询内容包括:企业备案信息查询、报关单信息查询及下载、代理证明信息查询及下载、电子账册信息查询及下载、电子手册信息查询及下载、退税审核进度查询、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免税出口卷烟计划查询、委托代办退税备案情况查询、出口退税申报信息查询。

总而言之,符合条件的出口退税企业,不仅要对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进行了解和把握,同时也要关注出口退税时限方面的要求,从而切实做好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材料的准备工作,进而确保出口退税工作地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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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出口到香港可以退税吗

出口退税流程图

退税流程:

一、

无进出口权的公司,客人又要求需要报关出口的,可找进出口公司代理报关。代理公司一般只收取收款金额一美元几分钱的手续费,客人的款汇入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结汇成人民币后汇入出口公司账户,出口公司需开同等金额增值税发票给代理公司;出货后一般三到七天左右代理公司就会扣除相应手续费退回退税款(这退税款可直接汇入出口公司私户亦可汇入公司账户一起开票,具体看双方合同细节)。

出口退税

二、

1.刚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外经局批下来后,需到工商、外汇、税局、海关、银行等相关部门备案及办理电子口岸卡等,缺一不可。一般申请进出口权会找事 务所办理或者公司专业财务人员办理,流程等财务人员都会知道的。

2.出货前需办理如下事项:银行开立外币账户;税局增加税种及申领出口发票;电子口岸无纸化签约。一定要在出货前甚至是生产前办理好,客人打订金时是需要汇入公司外币账户的;出货时是需要开具出口发票(现在也改为在系统里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了);需要无纸化签约后才能报关。

3.最重要的一点:出口报关单上的币别金额一定要和收到款的币别金额一致,同样也可以收人民币和报人民币,只是一定要是境外汇过来的。有些时候可能实际收到的款与报关单金额有偏差,如果差别大于二三百美金,则要在下次出货时将报关单金额调整。这样利于外管局查核和税局退税查核。年底如果同一客人没有返单,而实际收汇又少于报关单金额,可以相办法从香港打点款过来,这仅限于金额差别较大。

4.另外将每票货的提单、司机纸、报关单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供给财务部,以便财务部留底备查,一般第一次退税税局都会来核查。

5.如果公司还有内销,而且外销金额不大的情况下,退税额基本是抵内销了,就不存在实际退税。但从税局备案出口的第二个月起,不管有没出货,都要在免抵退系统进行申报。这些申报是按月进行的,假若公司进项票不够,手上的报关单也不一定要申报,最迟可以到第二年4月份申报完即可。

这些工作都是财务部会完成的。只是对于新申请进出口权的公司来讲,外贸人员有必要了解这些并提醒老板和公司财务人员,因为并不是每位财务人员都懂的。

出口退税

外贸出口

【第6篇】出口退税疑点代码表

随着税务局金税三期系统的不断完善,现无需在单机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数据录入申报退税等工作,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出口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操作申报退税。某外贸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网上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免)税在线申报平台申报出口退税,填写完出口退税信息,提交自检后,下载反馈信息查看到“疑点处理”中存在8条疑点,其中7条疑点代码1440为换汇成本低于合理上限无需处理。第8条疑点代码1450(2023年12月申报05批次关联号2012050002序号003商品)为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需要填写企业情况说明表,并按要求递交纸质材料至所属退税科审核,才能成功完成退税。如下图所示:

笔者将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免)税在线申报平台撤回已申报自检的数据,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在系统里填写情况说明,说明原因。可在电子表格将该批次高换汇成本疑点的商品按照公式换汇成本(计算公式:【∑计税金额*(1+征税率-退税率)】÷美元出口额),手工换算换汇成本。注意:美元的换汇成本在5-8.2之间为合理。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完成以上步骤点击“数据检查”后,重新生成申报数据提交(注意;之前撤销的申报数据的汇总表需要手动删除,否则处理疑点后,无法生成新的汇总数据),生成明细数据对话框,可看到第9行企业出口情况说明表比之前多了1条数据,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准备递交的纸质资料,需要的资料准备如下:

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免)税在线申报平台首页打印该批次的申报数据表单(仅需打印有数据的表单),如下图所示:

填写出口退税申明及人工核算换汇成本报告并打印

将该批次换汇成本高于合理上限疑点对应的报关单和发票复印一份(在复印件上需要写上“与原件一致”字样)。

将出口退税声明、人工核算换汇成本报告、报关单、进项发票装订成册(按以上填写顺序先后排列),并在装订处加盖公章,如下图所示:

将打印的申报数(按系统显示的顺序排列归放)及装订成册的资料装入文件袋封好,并在文件袋封面贴上加盖公章的出口退税资料传递单

注意:以上纸质资料均要加盖公章。

【第7篇】报关出口退税申报时间

2023个税专项扣除目前已经开始申请了,大家可以一键确认或者更新相关资料,然后坐等2023年正式开始退税即可,一般2023个税退税时间是从3月份开始的,但是需要在1月份前把资料提前申报好,不然错过了后期是无法在线上办理的。

2023个税退税时间和截止时间

3月1日至6月30日,税务机关规定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时间是3月1号到5月31号,在此期间,纳税义务人可以在网上税务局申请退税的,操作过程非常的便捷,因为数据已经自动核算出来,所以只要提交以后,很多人可能当天就收到了退款,超过5月31号的,要本人到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2023个税退税多久到账

分两种情况:

1、当您在app发起的退税申请后,若通过系统自动审核,手机app端退税状态会显示“国库处理中”。该笔退税从税务机关受理到退税款到账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数据量大则可能会有所延迟,只需耐心等待。

2、若未通过自动审核,进入人工审核,退税状态会显示为“税务审核中”,如果申报数据无误,一般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审核通过,app端退税状态显示为“国库处理中”。

2023个税退税迟迟不到账怎么办?

1、看下具体什么时间显示的“国库处理完成”,一般三到七个工作日内会推到你的“账户”。

2、“账户”是指你的某张银行卡(大多数为你发工资的那张卡),但如果是你先补后退,补多了的情况下退税的话,补的时候从哪支付的退就退到哪里,原路退回。

3、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退税到账是不会有短信提示的!就算开了短信提醒也不会有提示,所以不要认为没有短信提示就是没到账,要自己去银行卡的收支明细里找。

好了,就写到这了,我是天山青年,喜欢我写的文章,就用你们的小手点赞、关注我吧!每期我会和小伙伴们分享一个有趣的话题!

【第8篇】2023出口退税备案资料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医保局 档案局 密码局

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税总发〔2020〕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持续提升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六)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负责)

(七)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3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3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3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3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十)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3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3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密码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负责)

(十三)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税务总局负责)

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十五)加强评价考核。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监督力度。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医保局

档案局

密码局

2023年9月28日

【第9篇】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千万不要虚开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应怎样处罚

虚开增值税发票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犯罪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并且接受一定的刑罚。那么虚开增值税发票应怎样处罚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这边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处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一)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三)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四)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第二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增值税虚开

二、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本质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试行)》中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五)不得涂改。

(六)项目填写齐全。

(七)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八)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而为了骗取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就是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可以抵扣大量税款,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

三、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有哪些形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形式分别为:

(一)开具“大头小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拆本使用,单联填开”发票。

(三) “撕联填开”发票,即“鸳鸯票”。

(四)“对开”发票。

(五)“环开”发票。虚开增值税发票是犯罪行为,要接受刑事处罚,具体的刑罚力度要结合涉案金额等情况综合分析。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应怎样处罚的相关知识。

【第10篇】代理出口退税流程

来源:外贸日报

退税流程

委托企业(生产企业)和受托企业(出口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后,由受托企业报关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具出口发票,把退税联及记账联交给委托方退税和记账用,在报关出口之日起(报关单日期为准),30天内由委托方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认定(第一次业务),60天内由受托方到其主管退税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90天内委托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附: 受托企业(出口企业)需提供资料及装订顺序: 《汇总表、附表、明细表》(一式三份)、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发票(出口退税联)、增值税申报表(主表)、自产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证明。

委托出口退税资料

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后,应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填报《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和《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并提供出口退税的有关凭证,报送主管出口退税国税机关。

需要提供的出口退税凭证资料有:

(1)主管受托企业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2)委托企业与受托企业签署的代理出口协议;

(3)受托企业出口委托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 口退税专用联)及出口发票(出口退税专用联)

外贸代理操作流程

甲方:出口商 即出口工厂

乙方:进口商

以下产生的相关责任及义务分别以甲方、乙方承担;

第一步:

出口备案(甲方办理) 甲方是否有出口产品,且享受出口退税的权利,将有甲方所在地国税局及税务所认定审批。

审批流程:自签订外贸代理协议(详见附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财务持以下单据向所在地国税局办理备案手续:

1、 外贸代理协议正本

2、 税务登记证 正本及复印件(国税局留存复印件,查看正本; 以下均是)

3、 营业执照 正本及复印件

4、 开户证明 正本及复印件

5、 组织结构代码 正本及复印件

6、 一般纳税人批复证明 正本及复印件

7、 环保评估 正本及复印件

8、 外贸合同正本

第二步:

国税局备案,税务局审核,且出备案号;(甲乙方协作办理) 甲方所在地国税局审核以上单证后向所在地税务所发送相关文件,税务所审核该文件并对甲方做实地考察,看是否与单证符合及是否有退税的资格。税务局对相关单据审核后,将意见传达给国税局,由国税局做最后审批;并出具《出口退税认定表》及备案号。(以上2个环节的传达及审批时间要20个工作日)情况特殊可以抽人专门到税务所询问。

第三步:

外贸代理公司方可代理出口及收汇(乙方) 对于预付款+货到目的地后若干工作日结全款的情况;

1、我司提供对外收汇账户,收取国外货款。(此账户是受外管局监管的,仅仅是用于收汇;账上金额不能随意转账或做其他)

2、待货物出口后,我司代办出《代理出口证明》后,账上外汇方可转为待核查账户,由中国人民银行核查后,2-3个工作日内便能将外汇兑换为人民币,转入甲方企业账户(汇率按收款时银行汇率)

第四步:

货物备齐后的报关、报检(或乙方)、手闸开关、 法检货物、退税率17%

1、商检:由乙方协助接检疫部门人员去货物所在地工厂/仓库实 施检验,(开箱验货) 0.5—1个工作日检疫部门出具出口通关单或者换证凭条。(具体时间由商检局控制)

2、乙方报关员持以下单据想海关报关、出口通关单、工厂装箱单、形式发票、外贸合同、外贸代理协议、报关委托书、运单等向海关申报。一般在1-2个工作日,海关会做出放行批复文件;并发放相关文件。(此时要求单单相符、单货相符)

3、海关放行,发放该有海关章的以下单据:出口报关单、出口退联、出口核销联、及原上报的其他单据(此单据用于出口退税)

第五步:

乙方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单据,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复印件

3、出口退税认定表

4、报关单 出口退税率 出口核销联(在报关不由乙方操作下甲 方提供)

5、代理协议正本

6、 形式发票正本 乙方财务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15-20个工作内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提供以下单据,办理出口退税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复印件

3、出口退税认定表

4、报关单出口退税率出口核销联(在报关不由乙方操作下甲 方提供)

5、代理协议正本

6、 形式发票正本 乙方财务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在15-20个工作内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第六步:

甲方现场办理出口退税或抵税(甲方)。甲方财务持《代理出口证明》向所在地国税局办理退税或抵税业务;具体时间因公司情况及税务所办事效率而定。

【第11篇】生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电子税局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需要导入报关单,该报关单需要前往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下载获取获取到的xml格式报关单文件还需使用电子税局网厅下载的解密工具将其解密转换只有经过解密转换过后的xml格式文件方可正常导入使用

下面基于荣耀magicbook14、windows11及google chrome71.0给大家操作演示具体实现步骤。

百度搜索打开中国电子口岸官网首页,在公共服务栏下,单击“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安全技术服务用户登陆”。

单击“出口退税联网稽查”。

电脑插入法人卡,单击选中“卡介质”,输入法人卡密码,单击“登录”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

单击左侧的“报关单查询下载”,选择出口日期,单击“查询”即可获得报关单数据,单击“下载”可将查询到的所有报关单下载,单击具体报关单号可打开查看报关单详情数据。

单击“下载”可该xml格式报关单下载至本地,单击可以打印报关单。

选择本地目录,单击“保存”即可将xml格式报关单下载至本地。

下载成功的xml格式报关单是经过加密处理的,并不能直接导入电子税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使用,还需要先解密转换方可。

解密工具可以前往电子税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下,单击“报关单导入”,弹出的提示框上单击“下载”获得,下载获得解密工具只需要解压无需安装即可双击使用。

运行解密工具,输入“口岸卡密码”(即法人卡密码,初始88888888),选择下载获得的xml格式报关单文件,单击“开始解密”,解密完成即可在原报关单文件所在同目录下获得一个经过解密的xml文件,该文件即可直接在电子税局报关单管理下导入使用。

如果法人卡已经不慎遗失,可以前往微信“清控高科”小程序下重新咨询邮寄购买获取一个智能密码钥匙作为登录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稽查系统所用。

【第12篇】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料

政策原文节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

二、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

(一)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二)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三)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

政策要点梳理

备案时间

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注意不是15个工作日)。

存放要求

按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

存放方式

1、纸质化,2、影像化,3、数字化

目录要求

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选择纸质化方式的,需在目录中注明存放地点。

保存时间

保存期为5年

查验要求

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各企业类型需要备案的单证资料

备案单证目录表

不同的备案单证管理方式,有哪些不同?

纸质单证备案是传统的单证备案管理方式,即将所有需要备案的单证文件进行纸质订装存储,由于需要备案的单证类型较多,所以纸质单证备案具有整理费时间、存管费空间、查找不方便、易丢失损毁等缺点。

相比于纸质单证备案,无纸化单证备案是以电子数据、影像等方式留存备查出口退税单证的方式,无需装订保存纸质资料,仅存管电子影像资料即可,不但能有效减轻企业单证备案的时间和空间成本,还能防范单证备案风险。

旭诺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系统

# 系统简介 #

为帮助企业更有效的管理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旭诺信息推出《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系统》

该系统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第2023年第9号公告》中对出口企业单证备案的管理要求,无缝对接旭诺出口退税申报管理系统,对出口退税申报的电子数据和海关报关单数据,通过ocr识别技术,自动匹配企业单证类别,实现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智能完成单证的影像文件备案,打通出口退税流程最后一公里。

适用企业

有出口业务的集团公司,大、中型出口企业,为出口企业服务的财税服务机构。

满足企业需求

旭诺管理系统集多种功能于一体,可实现企业从出口业务发生、报关单状态查询、外销发票开具、智能配单(外贸企业)、退税申报到单证备案无纸化管理的一体化流程。

多种备案方式:对接海关平台自动采集归档备案;扫描仪批处理备案;手动上传备案。

打通四大平台:系统对接海关平台、开票系统、税务发票底账库、电子税务局四大平台。

三大核心亮点

备案单证 自动归集

根据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数据自动归集、备案单证资料,有效减轻企业单证备案的时间和空间成本,调用方便,在异地办公模式下更能发挥产品优势。

智能审核 管理单证

智能审核每笔出口业务的单证备案情况,帮助企业查缺补漏,使企业对单证备案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管理。

智能预警 未备案出口业务

对于超期未备案业务,系统智能提醒,避免因备案不及时造成的税务核查风险,让企业安心发展出口业务,退税无忧。

系统优势

云端部署,数据共享

界面清晰,操作简单

分工协同,授权管理

软硬结合,适配度高

加密存储,安全稳定

企业价值

提升效率,降低成本

轻松应对税务核查

完善单证备案管理流程

加速企业信息化进程

应用系统前后对比

详情咨询旭诺信息。

【第13篇】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搜航网获悉,3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提高了近1500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给正在复工复产的外贸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红利。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公告,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本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

公告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具体来说15号公告一是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其中:出口退税率由10%提高至13%的有979项,由6%提高至13%的有103项,由免税和征税调整至13%的各1项

二是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由6%提高至9%。

实施时间

15公告自2023年3月20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2023年3月20日及其以后的上述1464种出口货物适用新的出口退税率。今明两天出口的货物比两天后出口的同产品编码的货物普遍要少退3个税点,如有可能,可做好税收筹划,尽可能享受退税政策红利。

注意事项

原来已经放弃出口退税,选择免税或征税的出口货物,由于这次新政策提高了其出口退税率,觉得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比免税或征税划算,则可以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不受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不得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的政策限制。

附:具体商品清单

自疫情发生以来,相关部门密集发布了多项稳外贸措施,还有大量新的政策利好在路上。商务部部长助理任鸿斌在2023年全国进出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商务部进一步完善外贸外资协调机制,陆续出台多项举措,会同相关地方和部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加快复工复产。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力争早日实现由“企业复工复产”到“全产业链复工达产”的转变。

欢迎各位老铁加入搜航头条交流圈,一个港航人、货代人、外贸人们自由交流的天地。这里汇集业界第一手资讯、独家爆料、精选干货,是新手的学堂,老鸟的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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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出口退税额计算公式

什么是出口退税额?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出口退税额怎么计算?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出口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或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2、其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3、其货物必须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口销售的产品。4、其货物必须是已经收汇并经核销的产品。

【第15篇】出口增值税退税

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应税行为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实行退还或者免征,是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服务公平竞争。

我国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三项基本政策:

1、退(免)税政策★★—— 出口零税率并退税

出口零税率指 整体税负为零,不同于免税。

*是对本环节出口销售的货物、劳务和跨境服务的增值部分,实行零税率的增值税;

**是对出口货物、劳务和跨境服务之前环节所含的进项税额进行退付。

2、 免税政策★—— 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 征税政策——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范围

增值税退(免)税政策:是指出口货物、劳务以及跨境应税行为实行 零税率,退还在出口前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即按 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后予以退还

政策

内容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

(1) 出口企业,包括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外贸企业

(2) 出口货物,分为自营出口货物和委托出口货物两类。

(3) 其他: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国内航空供应公司生产销售给国内和国外航空公司国际航班的航空食品。

(4)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如飞机、飞机发动机、铁道客车车厢、船舶及其他货物,租赁期 5 年以上)。

2.视同自产出口货物

可关注列举:

(1) 企业条件:一般纳税人、经营 2 年以上、纳税信用等级 a 级、年销售额 5 亿元以上、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2) 列举外购货物出口: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等。

3.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 对进境复出口货物进行加工修理修配;

(2) 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行加工修理修配

4.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

零税率服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列举服务(如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转让技术等)。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2 种

方法

含义

适用范围

1.免抵退税办法

出口零税率,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1)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以及列名的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

(2)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适用零税率的跨境服务和无形资产。

2.免退税办法

出口零税率,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1)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或劳务

(2)外贸企业外购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出口。

(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一般规定:除单独规定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征税率。(13%、10%、9%、6%和零税率)

2.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服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否则从低适用退税率。

四、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依据 法定发票,如: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出口发票(外销发票)、其他普通发票;购进出口货物、劳务、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主要出口企业和出口业务的退税依据如下:

出口企业

出口项目

退(免)税计税依据

1.生产企业

出口货物、劳务、服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确定

2.外贸企业

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

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

3.跨境(零税率) 应税行为务

(1)实行“免、抵、退” 税办法

①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实际运输收入

②其他:提供应税服务额

(2)实行免退税办法

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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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出口退税调查核实风险

从当前经济和对外贸易环境来说,出口企业在用好各项促进外贸的利好措施的同时,应增强税务风险防控意识,提前做好应对工作,避免踏进“雷区”。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出口企业需要注意的风险点。

1、发票管理不规范

恶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将给出口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通常,骗税企业实施出口骗税,往往需要先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查处虚开,是税务机关实现骗税行为全链条打击的必要环节。

发票管理不规范,给出口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大。出口企业如果恶意虚开骗税,将面临罚款、停止出口退税权等处罚;如果发生2次涉税违法行为,此后其出口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还将面临不得适用免税政策等法律后果。如果企业以取得的虚开发票为凭证申报了出口退税,这些企业的出口货物,很有可能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应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不仅如此,如果上游供应商被列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外贸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将被列为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这很有可能导致外贸企业不能申报退税,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2、假自营、真代理

外贸企业以自营的名义进行出口,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自己承担。如果被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企业将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

实务中,出口退税领域的业务模式,主要有自营出口、委托代理出口、外贸综服代办退税三种。为了预防骗取出口退税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主管税务机关一般要求企业严格按照正常的贸易程序开展出口业务,禁止以“假自营、真代理”方式出口并申报退税。

从形式上看,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和收汇凭证等证明资料,显示的相关主体均是该企业。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一般以“谁出口、谁收汇、谁退税、谁负责”为原则。因此,如果税务机关作出了追缴出口退税款、暂不办理、视同内销征税等决定,那么,这些不利后果通常都将由名义上的出口方来承担。即使有真实的货物和出口贸易,不存在骗税的行为,但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外贸企业也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只能通过民事救济途径向委托方企业进行追偿。

为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建议出口企业按照出口退税管理的规定申报退税,保证货物真实交易和出口。

3、“产能不足”涉嫌虚开

如果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的供应商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产能不足”,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将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甚至可能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或外贸企业以自营名义从上游供应商采购货物并出口,常会遇到税务机关的函调。如果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供货商,被认定为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其所出口的货物,也就是说,生产企业或供货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产能不足”,则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很有可能面临虚开嫌疑。这种情况下,企业所出口的货物很有可能不能办理出口退税,甚至需要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

这种情况下,对出口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来说,谨慎选择供应商,核查其生产能力,并关注交易过程的动态追踪,就显得尤为关键。

4、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

实务中,不少出口企业往往不重视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到位,进而导致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实务中,不少出口企业往往不重视单证的备案和出口文件的存档管理,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到位,进而导致备案单证虚假或不齐。笔者所服务的客户中,因单证不齐或单证虚假,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甚至罚款的出口企业有很多。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备案单证管理。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忘了(16篇)

目录1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41.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41.2申报系统安装41.3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112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132.1系统初始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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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出口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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