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来了!这可不是走形式的文件,而是真能帮你避开操作雷区、守住安全底线的实用指南。不管你是带团队的班组长,还是刚持证上岗的新手,都能从中找到清晰的操作边界和责任提醒。读完心里更有底,干活更踏实。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2 管理职责
2.1 人力资源部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牵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2.2 hse管理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 各部门、分厂、车间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流程
3.1 公司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种类:
l 锅炉作业
l 压力容器作业
l 压力管道作业
l 起重机械作业
l 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
l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l 特种设备管理
l 电工作业
l 高处作业
l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3.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l 年龄在18周岁以上;
l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l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l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
l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l 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办法
3.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3.3.2 每年11月底以前由人力资源部汇总下年度培训取证计划。
3.3.3 特种作业人员如因工作需要从事另一特殊工种时需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安排转岗培训。
3.4 特种作业人员复审管理办法
3.4.1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其操作证自行作废。

怕出事,想让大家更懂安全、更会干活,保护特种作业的人不受伤。
公司里干锅炉、压力容器、起重、电工作业这些活的人和事。
人力部订计划、办培训、管证件;hse部查有没有证、培没培训;各部门管日常。
没证不能上岗,体检不合格不能干,超期不复审证就作废,转岗得先批。
人力部每年11月底前定好明年培训计划,hse部不定期查,没证或过期就停岗,重新培训取证才能回来。
签完字就执行,人力部解释,改制度得经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