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 适配人群 | 小区管理员,业主委员会,物业维修员 | 使用场景 | 楼宇管理,维修公示,业主协调 |
|---|---|---|---|
| 制定目的 | 小区乱糟糟的,大家投诉多,想让环境好点、安全点、住得舒服点。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管理员,干保洁、保安、维修、绿化、停车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经理牵头定计划,管理员干活,物业主任盯着看有没有偷懒、出错。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收钱不办事,不准对业主爱理不理,不准装修不管、违建不报。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记录,经理月底盯进度,没做完扣绩效,三次不改调岗。 | ||
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落实人员做好小区内楼宇管理、日常维修、清扫保洁、绿化养护、门卫保安、卫生消毒、车辆管理、依法制止违规装修和违章搭建等具体管理服务工作。
二、根据物业管理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制订小区管理服务的详细计划和方案,保障物业使用的方便、安全,保持物业及其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公共秩序良好。
三、明确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居住物业小区管理服务人员的行为,及时处理管理服务人员的违规行为。
四、每半年向业主委员会报送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接受审核。
五、定期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和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管理服务。
六、发现违规行为或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七、对业主之间、使用人之间及业主与使用人之间在物业使用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协调。
八、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小区管理处物资装备计划
| 适配人群 | 物业经理,工程主管,客服主管 | 使用场景 | 楼盘销售,前期物业,交房验收 |
|---|---|---|---|
| 制定目的 | 楼盘要卖得好,物业得干得漂亮。东西不能乱买,得省着花,让业主觉得舒服,我们干活也顺手。 | ||
| 适用范围 | 管凤凰城管理处的办公房、维修室、保安保洁休息室,还有所有新买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物业公司牵头买和配,管理处的人收货用,开发商盯着钱花得对不对,公司领导定期查账。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占正式办公房改仓库,不能买超标设备,不能挪用开办费干别的,备品备件必须放指定地方。 | ||
| 检查与监督 | 采购清单签合同前定好,交房前全到位,管理处登记领用,财务每月核对,漏配或超支扣项目奖金,三个月内补齐。 | ||
我公司从有利于楼盘销售和高水准物业管理服务出发,坚持低成本的原则下,配置管理处的物资装备。
一、物业管理用房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依据建设部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结合***凤凰城项目的特点,除各类设施设备机房外,物业管理用房还包括:
*管理服务用房:管理处接待、办公用房;划分为客户接待和办公两个区域,场所面积按建设部相关文件执行。
*工程维修作业工作室:需放置梯子、台钻等设备及备品备件仓库等。
*安全护卫、保洁人员休息、更衣室:放置更衣箱、凳子、保洁工具等。
以上配置除管理用房外,其他用房可利用车库等多余房间,以不侵占正式办公用房为宜。总的原则是,给业主及住户沟通联络物业管理处带来方便,提高我方人员工作效率。详细的物业管理用房配备要求见本投标书商务部分。
二、管理处设施的配置计划
z物业管理公司从有利于楼盘销售和高水准物业管理服务出发,坚持低成本的原则下,配置***凤凰城管理处的物资装备和使用开办费用。以下为我公司拟订的***凤凰城开办物资装备计划与开办费用测算总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物质装备 项目内容描述备注
三、开办费用测算明细
四、关于开办费用及其他说明
根据以上测算,开发商需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所需开办物资装备采购所需费用***元,物业公司对所配备的物资享有使用权,如我公司能够承接***凤凰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我们承诺按照人民币**万元对开办费用包干使用,并免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房屋验收及交房和协助开发商进行的房屋售后返修服务费用,以作回报。有关详情在签定合同前进行洽定。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科技大学校区职工生活小区管理规约
| 适配人群 | 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使用人,房屋承租人 | 使用场景 | 共用设施管理,装修行为约束,车辆停放管理 |
|---|---|---|---|
| 制定目的 | 为了保护大家的权益,让小区安全、干净、有秩序,邻里之间能好好相处。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和住户,管物业使用、卫生、治安、停车、装修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业委会牵头定规矩,物业天天盯着执行,全体业主一起监督看谁不守规矩。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占公共地方,不准乱扔垃圾,不准大声吵闹,不准私改设施,不准乱养动物。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每天巡查看问题,月底汇总通报,没改的贴通知警告,再不听就起诉,每季度检查落实情况。 | ||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本小区物业安全合理使用,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建立全体业主必须遵守的共同行为准则,建设整洁美观、生活有序、和睦相处的小区,制订本规约。
第一章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广西科技大学东环校区职工生活小区
坐落位置: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
一、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三、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四、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八、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九、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全体业主对未按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未取得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 业主的义务
一、业主必须按规定交纳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应当于每月20 日前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包括建设单位未售出或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
2、业主应当按规定自行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业主在本小区内不得有违*用场所管理的行为:
1、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大堂、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3、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用设施设备。
4、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聚众喧闹。
5、不得乱堆放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除外。
6、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7、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业主在本小区内不得有违反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
1、不得有影响市容的乱搭、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行为;
2、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保洁规定,自觉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场地,不得乱抛垃圾、杂物,严禁从门窗、阳台向外抛掷垃圾和杂物。
3、不得损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4、业主未经市容局批准不得擅自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动物,不得扰民,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5、注意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请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需恢复原样。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7、其他 。
四、业主在本小区内必须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为: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及时举报。
2、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通知承租人履行非业主使用人的义务。
3、爱护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企业处理。
4、楼层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可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5、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请勿外出。
五、业主在本小区内必须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1、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停放点保管。
2、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3、严禁货车进入小区内停放(为小区业主运送货物临时停放的除外),以免影响小区内的交通安全、防止汽车制造废气污染小区环境和损坏小区道路。
4、除救护车、公安消防车、清洁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进入小区,应当严格遵守小区的交通管理规则。
5、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其他。
六、有关安装空调、装饰装修的约定。
1、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3、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再使用。
4、业主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5、业主如需安装空调和对房屋等进行装饰装修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业主装饰装修时违反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的,自行承担责任。
7、其他。
七、业主承诺在与其他物业使用人建立使用、修缮、改造物业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对方本规约的规定。
八、其它。
第四章 违约处理
一、业主未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处每日3‰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超过 6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批评、规劝、公示等催缴措施;逾期仍未交纳的,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业主违反业主义务中第三、四、五、六、七条的,相关业主、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制止。拒绝纠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措施督促改正;造成损失的,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也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督促业主改正并将情况告知相关主管部门。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
修和拒绝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
四、占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收益的业主(包括建设单位)拒绝主动将净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占为己有的,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建设单位不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七、其他。
第五章 其他事项
一、本规约由业主大会制定。
二、本规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抵触部分自然无效。
三、已生效的管理规约对本小区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约束力。
四、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内容包括如下:
1、共用部位包括基础、人防地下室、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垃圾房等。
2、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物业的上下水管道、落水渠道、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供电线路、照明、消防设施、绿地、空地、道路、桥、路灯、沟渠、池、井,以及无上盖的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等。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约从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白丽小区管理规约
| 适配人群 | 全体业主,共居人,物业使用人 | 使用场景 | 业主大会筹备,房屋装修管理,公共设施维护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老出乱子,大家吵来吵去,想安安静静住个家,把规矩定清楚,让物业好管事,业主心里也有底。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租客、住户,管楼道、电梯、绿地、停车、养宠、装修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业委会牵头定规矩,物业天天盯着执行,业主互相看着,谁不守约就提醒或举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扔垃圾、不准私搭乱建、不准占公共地方、不准半夜砸墙装修、不准放任宠物拉屎不捡。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每天巡查看,每月贴公告晒问题,没改的先劝,再贴名字,还不改就找业委会处理,年底要检查落实情况。 | ||
竹园小区管理规约(初稿)
为加强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和秩序,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本规约对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e竹园小区
座落位置: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9号院
第二条本物业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行使关于物业管理事项的共同决定权。
第三条业主基本义务
本物业区域内的所有业主应共同遵守物业服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约规定,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物业服务工作,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按有关规定和本规约以及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管理细则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二章业主权利义务及物业使用和维修
第四条业主权利
1、业主对其专有部分的物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业主对其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且承担相应的义务,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相应的义务。
2、业主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及亲自或委托其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并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业主对业主大会的各项议题及决议享有表决权及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享有知情权;业主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就本物业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3、业主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其名下物业自用部位的装饰装修;有权自行或聘请他人对其物业自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并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及场所、共用设施、设备的状况、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修缮;
4、业主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收支情况及业委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要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和期限公布业主委员会经费及物业服务费用的使用情况和收支帐目;
5、业主有权要求异产毗邻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拒不维修并造成业主或他人损失的,可向业主委员会投诉直至申请有关部门调解、仲裁或诉讼;
6、业主有权享有共有部分相应的分配权,即按其专有部分占全部建筑面积的份额享有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可供分配的公共收益的分配权。
7、法律法规赋予业主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义务
1、业主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约的规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与服务;遵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和本规约订立的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规章制度;
2、业主应执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通过的相关决议;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公共维修资金,按照业主大会决议批准的标准缴纳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水、电、煤气、暖气等能源费用;
4、业主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求相邻受影响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合理使用共有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走廊通道、电梯、楼梯间、公共平台、蓄水池等;
(二)住宅小区或单幢建筑物内,建设费用已经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照明设施、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一楼全部架空楼层门廊、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消防设施、邮政信箱,变配电系统、道路、绿地、庭院花园、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活动地及设施、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办公用房,避雷设施、电子锁、对讲系统,小区南北大门及安保岗亭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5、业主应爱护公共环境,不侵占公共绿地和损坏物业区域内绿地、园林、小品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随意堆放、倾倒或抛弃、遗撒垃圾、杂物;不在共用部位乱涂乱画和随便张贴;垃圾应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
6、业主应自觉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在共用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其他有毒害物质等物品;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声;并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7、业主应及时对屋内影响相邻业主权益的损坏部位和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发现房屋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8、对异产毗连的物业维修,各相邻业主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挠维修。因阻挠维修,造成物业及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业主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和相邻业主必要时进行入户维修,如因该等维修而损坏业主利益,应予以修复或适当赔偿损失。
9、业主需要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和制度。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公共部位和公共场所。
装饰装修房屋,应在规定时间内施工,集中时间使用电动工具,并提前告知相邻周围住户后方可施工操作,装饰装修房屋不得擅自拆改承重墙、各种管线和破坏防水层等,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因装饰装修导致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以及其他业主利益受损,应当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半年之内不得进行第二次装修。
10、业主应对其家属、房客、代理人、雇工、承租人、访客、朋友及其他使用者因疏忽和/或错误造成对本物业或其他业主的相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1、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公用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
12、原则上,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照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
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13、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小区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4、业主在本小区区域地面上无特殊情况不得行驶和停放机动车辆。
15、业主饲养宠物,应该遵守北京市的相关管理规定,实时清理宠物粪便;应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禁止在小区住宅楼内饲养或携带有毒有害的宠物及国家禁止饲养的动物(蝎子、蜈蚣等),如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饲养动物给业主及相关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6、业主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也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以上禁止行为如有发生,在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制止、整改并上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或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后执行。
17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紧急避险
1、为应对任何包括突然大面积的断水、断电及水灾、火灾、地震等突发性的灾害,受托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出紧急避险措施。
2、当业主或租户不在屋内,而出现紧急情况,诸如屋内着火、燃气泄漏、跑水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发生时,在无法联系到业主和租户,或者业主和租户无法及时赶回,为了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物业公司有义务在通知派出所后,在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用非正常方式进入屋内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由事故引发者承担。
3、若紧急避险措施给相关业主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由引发紧急避险事故的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在异产毗邻的其它房屋出现险情,需要相邻业主提供方便紧急避险时,相邻业主应提供方便,以使灾害减少到最小,不得人为阻扰抢险。
第七条公共设施
1、业主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绿地等,不得占用或擅自挪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及相关场地;禁止违章搭建,私设摊点;不得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等;当遇到破坏公共设施、公共设备、公共绿地的行为发生时,应立即制止。
2、对于所有使用不当造成公共设备设施损坏的,应按价赔偿。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的交纳
1、业主应遵守与业主大会确定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并按期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等费用,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应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利催缴,直至经过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采取诉讼方式追索。
3、业主应按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及供暖等费用。
第九条业主如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进行其他特约性服务,应按照物业服务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第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交纳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禁止挪用或不按程序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不敷使用时,应按北京市有关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续筹。
2、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及选择存储等有关事宜,小区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小区公共收益
小区的公共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授权委托业主委员会对公共收益进行管理与使用,定期进行收支状况的公示。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经费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经费来源,首先应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中提取,经费收支帐目,每半年在物业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业主在转让或出租其拥有的物业时,应当要求新业主和承租人承诺遵守规约并将本规约作为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必要附件,并于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房屋转让或出租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物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十四条物业应按照设计用途使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业主应征得相邻其他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业主因房屋维修或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内公用道路、场地的,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签定书面协议,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的赔偿。
第十五条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在征得相邻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设施之收益应当纳入小区公益性收入。
第十六条如本物业房屋维修须动用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委员会应召开特别业主大会,依照相关法律及规章决定使用或续筹方法。
本小区业主大会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可有效,未参与表决的业主,视为弃权。
第五章违约责任和违约纠纷的解决
第十七条业主应自觉遵守本规约的各项规定,违反本规约造成其他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或造成物业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可以督促其改正,修复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业主的违约行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其他业主以及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书面通知违约者纠正错误并承担相应费用;
2、经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公布违约人姓名、住址及具体违约情况;
3、业主委员会可按照本规约的规定自行处理;
4、经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物业服务企业可依照规约规定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约或严重违反物业服务服务合同且尚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业主,自行丧失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十九条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也可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遇有涉及公共利益的争议应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或提交业主大会表决。
第六章特别条款
第二十条业主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直接向业主委员会提供新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业主不提供或未及时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或者变更信息的,导致业主委员会无法按照本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该业主及时联系并送达与共同管理权事务和物业管理活动相关信息资料,只能由业主自行从书面公告获得。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e竹园小区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在小区明显位置公示。
第二十二条本规约的解释权属于e竹园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休会期间由e竹园业主委员会进行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规约的任何修改,只能由业主大会按照《e竹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经决议通过。本规约修正案被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二十四条本规约,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物业某小区管理处会议系统
| 适配人群 | 物业经理,部门主管,段组长 | 使用场景 | 小区例会,部门例会,段组例会 |
|---|---|---|---|
| 制定目的 | 开会老拖拉,资料乱七八糟,大家没准备就来,效果差。想让每次会都清清楚楚、有结果、不白开。 | ||
| 适用范围 | 管理处所有人,管所有正式会议,包括准备、通知、出席、发言、记录、落实。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发通知和存资料;部门经理盯自己人参会;总经理办公室查纪要落实没,每月对一次账。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迟到早退不请假;不准会中随意进出找人;不准外传会议纪要;不准手机响;不准跑题说废话。 | ||
| 检查与监督 | 办公室每周查三次签到表和纪要归档;没按时交汇报的,下次会开头点名说;补记录超两天扣当月协作分;9月起试行,10月正式打分。 | ||
物业小区管理处会议系统
为有效率地执行管理及不断完善管理运作,将采取下列安排:-
1.会议召开之前应作好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内容,准备好有关的会议资料、文件。
2.各种会议一般应与办公室联系,对出席对象提前一天以上发出通知,以备会议出席者安排好工作。
3.会议出席者应准时到会,如果无法参加,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未请假或未经允许请假而缺席、迟到者按有关出勤考核办法承担责任。缺席者应事后及时主动补阅会议记录,了解会议精神。
4.会议应坚持讲效率、开短会原则,发言者做到言简意赅,不作题外话但又要畅所欲言,要使各种会议都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5.固定性会议为:总经理办公室会议,部门经理例会、部门例会、段组例会。
6.会议如需增加、延期、合并或扩大出席对象时,由会议主持者商定后及时发出变更及扩大范围的通知。
7.出席会议人员于会议前安排好工作,会议期间其他人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会场找人、谈事。如有来访客人或来访电话,安排适当人员作好接待记录,待会后再通知当事人处理。如遇急事必须当事人亲自接待时,应先得到会议召集者的允许,由其通知有关人员离开会场,并尽量不影响会议进程与发言,维护会议正常进行。
8.有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执行会议纪要、决议、决定的相关内容,于规定完成日期后的首次会议上作出完成情况的扼要汇报。
9.会议纪要,及所形成的决议、决定文稿应妥善保管,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借阅。
10.与会者需遵守会场纪律,尊重他人发言,充分阐明自己的观点,传呼机请调至振动档,以维护会议正常进行。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城市广场小区管理规约
| 适配人群 | 住宅业主,商铺经营者,房屋承租人 | 使用场景 | 小区公共空间,住宅装修施工,消防通道维护 |
|---|---|---|---|
| 制定目的 | 大家住一起得有规矩,不然楼道堆东西、乱停车、半夜吵闹,日子没法过。想让小区干净、安全、邻里和气。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和租房子的人,管楼道、电梯、绿化、停车、装修、养宠物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业委会牵头定事儿,物业天天盯着执行,业主互相提醒监督,谁不守规矩大家一起说。 | ||
| 禁止行为 | 楼道不准堆杂物,阳台不能晾衣服,不许私拉电线,不许高空抛物,不许在家改商铺,不许养凶狗。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每天巡逻看,发现问题贴通知,三天不改就公示名字,半年不交费就告到法院,修东西不配合要赔钱。 | ||
zz城市广场小区管理规约
为维护**城市广场(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并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现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公约。
第一条 定义
(一)物业――指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二)业主――指房屋所有权人
(三)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以其他形式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四)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五)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六)共用设施――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第二条 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城市广场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 业主的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二)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三)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四) 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八)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有权对本物业内物业管理的公共事项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对物业共用单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权根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或者联系维修责任人维修养护;
(十)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条 业主的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业主在本物业内应遵守以下公共场所管理规定:
1、不得擅自占用公共走道、绿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2、不得在本物业任何公共场所晾晒衣物;
3、不得在本物业任何公共场所放置或储存任何废物箱、垃圾桶、家私、机器、货物或其他物品;
4、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5、不得私自使用公共场所作任何商业或私人用途;
6、不得擅自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途;不得妨碍他人合法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7、不得损坏路灯、消防设备、水泵、配电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栏)等共用设施设备;
8、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破坏公众安宁;不得喧闹;
9、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烟尘污染环境;
10、不得使用本物业公用水,电用做私人用途;
11、业主在公共场所开展户外活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
(二)业主在本物业内应遵守以下装修管理规定:
1、业主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
2、业主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应遵守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政府相关政策法规;
3、在工程开工前,向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清楚物业管理公司告知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此协议内容告知自行委托的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4 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公司依据装饰装修协议的约定,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 不得因房屋装修影响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
6、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7、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8、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用袋装好,并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堆放;
9、安装空调应当将空调机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发现有不牢固的情况,应当及时加固;
10、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一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11、空调机外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更换再使用;
12、商铺业主不得随意悬挂招牌。悬挂招牌应符合当地政府及物业有关规定,不影响本物业整体形象,不损害相邻业主权益。
(三)业主在本物业内应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行为:
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犯罪人员和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对违法犯罪人员和行为及时举报;
2、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行为可疑人员应及时与管理处联系;
3、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爱护各种防火设施设备,遵守防火各项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处理;
5、业主不得在公共部位搭建或安装、放置任何物品阻塞消防通道;
6、业主应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使用电炉、燃气炉时勿外出;
(四)业主在本物内应遵守的交通管理行为:
1、业主应遵守本物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
2、不得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场或管理公司指定的停放地点;
3、业主下车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车辆凭证随身携带,勿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
4、业主不得在本物业内经营性清洗车辆,车辆漏油造成地面污迹应当自行清理;
6、业主不得在物业内试车,练车;
7、在物业内机动车辆严禁鸣喇叭,车辆停放时应当及时关闭发动机;
8、机动车辆停放期间,防盗报警器应当使用静音,发生噪音应迅速解除;
9、业
主应爱护停车场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0、车位只可用作停放车辆,不得堆放杂物,安装设施或改作他用;11、业主不得在物业停车场车位上长期停放极度破残,以至影响本物业环境和容貌的车辆;
12、物业内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标识的要求行驶;
13、非机动车辆自行锁好,在物业内固定停放处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长期不使用的应及时处理;
14、业主车辆进入园区后按规定限速行驶;
(五)业主在本物业内应遵守私家车库、储藏室管理行为:
1、私家车库、储藏室仅具有业主存放生活物品的贮物功能,业主不得擅自改变车库、储藏室的使用功能,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不得用作居住使用;
2、业主严禁在车库、储藏室内燃火,乱接电线及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3、不得破坏和改变车库、储藏室内外任何原有设计的配套设施,不得私接自来水管道、排水管道、安装卫生设施、热水器;
4、不得在车库、储藏室内饲养家禽和牲畜及宠物;
5、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对车库、储藏室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六)业主在本物业内应遵守的环境卫生管理行为:
1、遵守本市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
2、业主应注意保持本物业的环境卫生,不得扔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大小便;
3、不得在本物业内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等;
4、业主应将家居杂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5、业主应对易坠落的物品妥善保管,严禁高空抛物;
6、不得破坏公共绿化及设施,包括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体育设施等。不得向绿地、花草、树木泼污水和有害物质;
7、业主不得在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搭建花架;
8、本物业不得饲养凶猛、高大及不利于卫生的动物(如猎狗、家禽、蛇、猛兽等);
对于本物业内允许饲养的动物:
(1)饲养人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2)业主在遛狗时,应以绳束之,及时清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内排放的粪便;
(3)业主饲养动物,不得滋扰邻里,如造成5户以上书面投诉,应自行将动物清离本物业;
9、保护楼梯等共用场地的环境卫生,如有物品洒落在共用场地,应自行清除,污染、破坏地面、墙面的,需恢复原样;
10、业主不得利用门窗、玻璃窗等地方张贴广告,进行宣传,不得在玻璃窗上张贴报纸,有碍观瞻;
11、商铺业主不得超线经营,越线摆卖。
(七)业主在本物业内应遵守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
1、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使用人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须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恢复原状。如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作相应赔偿;
2、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为防止水、气泄露或火灾对上述灾害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业主、使用人须主动向物业管理公司预留家庭主要成员的紧急联系方式;业主、使用人也应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对上述灾害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物业管理企业可在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或业委会委员或2位以上到场业主见证下具体实施,维修中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4、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时,业主要给予配合;业主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5、同一栋(单元)上下层业主由于管道渗、漏、堵引起的纠纷,应由业主自行解决;自行解决不了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组织大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采取法律途径。
6、公共下水道堵塞时,业主应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维修予以配合,业主阻挠维修造成物业损坏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承担修复或者赔偿责任。
(八)业主应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
(九)业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在出售、转让、抵押或者馈赠其物业时,所交纳的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
(十)业主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1、业主必须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2、代办服务、特约服务由业主按规定或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十一)业主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 业主之间的相邻关系
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的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六条 违约处理
(一)业主未按规定交付有关服务费用的处理:
1、业主未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将按每日3‰的滞纳金进行处罚,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不得以相邻权或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管理费。
2、业主仍不交付超过6个月的,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欠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布。
3、逾期仍未交纳的,由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业主如违反本管理规约中第四条中(一)、(二)、(三)、(四)、(五)、(六)项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拒绝纠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业主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公布。造成损失的,受害方有权要求赔偿。造成他人房屋被损坏,包括渗、漏、堵等,拒绝维修和配合修缮的,业主负责修缮费用并承担相关赔偿损失。
(三)业主违规安装空调、太阳能和装饰装修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督促业主改正。
2、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3、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第七条 附则
(一)业主出租房屋,应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二)业主出租物业允许他人使用时,须将本规约内容告知使用人,并要求其遵守,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将本规约内容告知受让人。并应将转
让情况告知物业公司。
(四)本物业全体业主均须自觉遵守本规约,业主由于不遵守《管理规约》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五)本规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规约继续有效。
(六)本规约自____年3月 28日第一次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生效。
**城市广场业主委员会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某绿色住宅小区管理要求
| 适配人群 | 物业安防岗,中控室值班员,巡逻保安员 | 使用场景 | 出入口管控,火灾应急响应,外来人员登记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安全老出问题,监控老坏,外来人随便进,想让业主住得安心点,少操心家里事。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保安和进出的人车,管监控、门禁、巡逻、登记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经理牵头盯进度,保安队长带人干活,主管每天查记录和现场,不达标就重做。 | ||
| 禁止行为 | 监控黑屏不能超2小时,外来人不登记不准放行,巡逻漏岗不行,车辆没凭条不能进出。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天填登记表,主管下午四点前检查,月底汇总,漏一次扣50,两次换岗。下周一开始试运行,下月一号全执行。 | ||
保安管理:
在绿色住宅小区保安管理方面主要从技术设备防范和人手管理防范着手进行管理:
一、依靠技术设备防范管理方面有:
1、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闭路监控系统,各监控镜头连接监控中心系统,实现24小时监控。
2、各小区主要出入口、通道设置车辆出入ic卡闸杆系统。
3、各楼宇楼层内设置有消防监控喷淋装置,并连接到消防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通报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扑灭火灾。
4、各梯间大堂出入口设置有可视对讲系统,可以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或小区警卫有线或无线通讯,从而起到防盗、防灾、防煤气泄漏等安全保护作用,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在绿色住宅小区人手防范管理方面:
1、对物品出入放行等情况进行核实登记。
2、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登记管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有效加强了社区安全防范。
3、对出入车辆实行放行凭条登记管理,作为车辆出入凭证,从而起到防盗等安全保护作用。
4、对辖区内出租房进行登记管理,清楚辖区出租房居住人员情况,并实施有效管理。
5、保安通过不定时、::定点对辖区实行24小时巡逻、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三.绿色住宅小区建设及管理规章制度:
1、实施《社区文化建设管理制度》,不定时开展社区文化活动,提高社区生活质量,创造社区和谐居住环境。
2、实施《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管理制度》,并设水电运作组、土建维修组对辖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3、实施《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对小区实行24小时临控,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最大程度的保障。
4、实施《装修监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装修管理规定,对不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的材料进行有效地控制。
5、实施《清洁卫生环境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并定期对虫害进行消杀,营造良好的小区卫生环境。
6、实施《绿化环境管理制度》,有独立的苗莆,定期对小区绿化进行维护。
7、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制度》,对台风、洪灾等起到操作指引作用,极大地避免业主的生命财产受到损失。
8、实施《业主(住户)投诉处理、服务管理制度》,对业主投诉问题及时处理,并提供优质服务,为业主营造一个温馨、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小区管理处简介材料
| 适配人群 | 物业中控值班员,安管部复员军人,机电持证技工 | 使用场景 | 商住楼消防演练,地下车库应急管理,可视对讲门禁维护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刚交楼,人多事杂,怕乱套,想让大家住得安心点,物业做事有规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租户、访客,还有物业自己人。管收钱、巡逻、修电梯、打扫、停车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主任带头抓总,管理员跑腿落实,安管和机电各盯自己那摊,中控室24小时盯着报警系统。 | ||
| 禁止行为 | 不许私拉电线,不许堵消防通道,不许在电梯里抽烟,不许乱扔垃圾,不许擅自改水电线路。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三次楼道和设备,主任带队,月底交检查表。没整改的贴单提醒,两次不改就开会说。每季度搞一次消防演练,全员参加。 | ||
小区管理处简介资料
管理处隶属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属物业管理行业国家三级资质。
1.0小区简介
座落在深圳市交界处。小区所处地形特点属商业旺区,交通便利,商住楼宇。
物业类型:;入伙时间:年月日;
管理处有员工人,其中:管理处主任1人,管理员人,出纳1人,安管部人均为复员退伍军人;机电工程技术部人,均持电工证。"深圳市物业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小区清洁卫生和绿化管理。
2.0建筑结构、各层用途及收费标准:
属商住楼。地面层为商业裙楼,由层起为住宅单元。建筑总高度:m、占地面积:m2,总建筑面积:m2;其中商业面积者m2;管理费收费标准:元/m2;住宅面积:m2;管理费收费标准:元/m2;地下车库:m2,小区内共有个车位;其中:地下车位共:个,收费标准:元/个/月;地面车位共:个;收费标准:元/个/月;设备用房:m2;管理用房:m2。
3.0住宅户型统计
户型
指标
建筑面积
(m2/套)
户数
(套)
户室比
(%)
一房
b11楼
两房一厅
三房两厅
合计
4.0公共设施:
4.1电梯总数量:共部,全部为垂直梯。电梯品牌:;
4.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品牌:,探头数量:个;其中烟感个,温感个。
4.3防火卷帘安装在停车场和裙楼部分,用于分隔防火区。共安装台。全楼共计置机械排烟系统(包括排风兼排烟系统)个,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个。排烟阀在温度达到280c时自动关闭。以上系统经可由消防中心控制,也可就地手动控制。一旦发生火灾以上设备均能与智能报警控制盘联动。
4.4保安设施
4.4.1每户有可视防盗对讲门禁系统(栋楼共套);
4.4.2停车场、电梯、小区出入口均有电视监控与录像机(全小区共有个摄像头);
4.5供电设施
4.5.1高压环网柜品牌:西门子,数量:组;
4.5.2变压器品牌:数量:台,容量:kva、kva(备用);
4.5.3柴油发电机品牌:台功率:kva;
4.6供水设施
4.6.1小区共有蓄水池个,其中地下生活蓄水池个,每个m3左右,天面生活蓄水池个,每个m3左右,生活水与消防水共用。
4.6.2水泵:共台,其中
4.6.2.1生活泵品牌:,数量:台,扬程m,流量:m3/h;
4.6.2.2消火栓泵品牌:,数量:台;扬程m,流量:m3/h;
4.6.2.3自动喷淋泵品牌:,数量:台;扬程m流量:m3/h;
4.7有线电视系统及网络系统
5.0管理处常用电话号码:
管理处:或
中控室24小时值班电话:
安全管理值班电话:
急救电话:110
火警电话:110
警区报警电话:110
煤气抢修:***
有线电视故障申报:***
电话安装、电话故障:10000
供电抢修: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新城小区管理目标经营指标承诺
| 适配人群 | 物业项目经理,客服主管,品质督导员 | 使用场景 | 住宅小区创优,物业费定价管控,业主满意度提升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刚建好,得有人管好,让业主住得舒服,评上好小区,大家脸上有光。 | ||
| 适用范围 | 管新城小区所有物业事,包括卫生、安全、维修、收费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经理带头干,客服和保安具体做,业委会盯着看做得好不好。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涨物业费,不准拖着不修坏东西,不准糊弄检查,不准让业主投诉多。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卫生和设备,每季度访业主问意见,没达标就开会改,再不行换人干。 | ||
新城小区管理目标及经营指标承诺
一、管理目标承诺
小区全部竣工验收管理一年后:
――达到“某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评标准;
――达到“某市安全文明小区”考评标准;
――业主满意率达到80%;
二年内:
――达到“全国城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考评标准;
――达到“某市安全文明先进小区”考评标准:
――业主满意率达到90%:
三年内:
――达到“某市安全文明标兵小区”考评标准;
――业主满意率达到97%。
二、经营指标承诺
三年内:管理服务费标准不调整,按标书承诺价格执行;
第一年:收支亏损额控制在50万元内;
第二年:实现收支基本平衡;
第三年:实现收支盈余为每年50万元;
第五年:实现收支盈余为每年100万元;
第六年及以后:实现收支盈余为每年150万元。
某小区管理员岗位责任制:x小区管理守则
| 适配人群 | 业主住户,装修负责人,搬运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装修施工,垃圾投放,物品搬运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老出乱子,装修砸墙、垃圾乱扔、噪音扰民,大家住得不舒服,想让环境整齐安全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和住户,管装修、倒垃圾、搬东西、贴广告、养宠物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管理公司牵头定规矩,保安和清洁工执行检查,经理盯着落实,住户互相提醒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砸承重墙、不能乱扔垃圾、不能半夜装修、不能在楼道堆东西、不能放鞭炮烧香。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每天巡查看,发现就拍照登记,当天通知整改,超三天不改就清理并收费,再犯就罚款。 | ||
一、更改或加建工程
1.业主/住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应先到管理公司办理装修申报手续,详情请参阅《装修手册》。
2.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
3.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等进行违章拆、搭、建。
二、公共地方的清洁服务
1.业主/住户必须将日常垃圾用垃圾袋装好封闭,并放在走火楼梯指定的生活垃圾筒内,不可随意弃置于小区公共地方,如违反规定,管理公司将派人清理并向该业主/住户收取有关费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适当罚款。
2.物业管理公司将妥善安排收集垃圾计划,并与各业主/住户联络,通知有关收集垃圾的形式及时间,敬请各业主/住户留意,并予以充分合作。
三、搬运物品的规定
1.如需搬运大件或贵重物品出小区,应提前一天知会管理公司,并办理放行手续,以确保住户的财产安全。
2.如搬运大件物品需要占用道路的时间较长,需提前一天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请注明搬运时间、物品种类、尺寸、重量及具体负责人,以便管理公司能作出相应安排,指示运送路径及安排人员指挥,确保安全及小区道路的畅通无阻,避免不必要之争执发生。
3.在物品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小区环境清洁及设施免被受损。
4.凡因违反上述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终止运送工作,并向有关业主/住户索偿。
四、宣传及销售
未经管理公司批准,禁止在小区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或销售活动,希望业主/住户与管理公司合作,共同抵制该类活动,以确保小区安宁和安全。
五、改变或破坏公共场地原貌
为了保持小区的整体形象,所有业主/住户均不得改变或破坏外墙及公共场地的原貌 (如张贴、悬挂任何物品、违章安装檐蓬、防盗网及践踏、占用绿化用地等)。
六、危险物品
业主/住户不可存放、携带危险品及违禁品进小区任何地方。
七、滋扰行为
为保证小区的安静环境,业主/住户应通力合作,不可制造和产生噪音、异味、浓烟而滋扰其他住户,装修单元要在规定的施工时间内作业。
八、单元用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住户不可以更改其单元之住宅用途或将其单元作管理公约、管理规定及物业土地批文用途所限制以外的经营用途,业主/住户也不可使用小区或其室内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规或不道德的用途。
九、紧急事故处理
如发生紧急事故(如发生火灾或水浸等),而事发单元或受波及单元的业主/住户又不在其单元内,为减低业主/住户及小区人身/财产受损及避免因等候有关业主/住户过久而延误进行紧急措施以致蒙受更大损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法规中的紧急避险条例,有权使用任何方法破门进入有关单元或受其影响的单元内,采取相应抢救措施,为此而引致业主/住户的损失,物业管理公司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引致事故之业主/住户追讨有关责任及损失。
十、禁止阻塞公共地方
为确保小区的整洁、美观及公众安全,严禁将货物、杂物等放置于公共走道、楼梯、天台出入口及其他公共地方,以免阻塞通道及违反消防条例。::若发现阻塞上述通道或占用公共地方情况,请有关业主自觉将物品移走,如拒不执行,物业管理公司将不再通知物主而将物品移走,物业管理公司除不负责一切损失外,更将向有关业主/住户索偿有关清理费用。
十一、保险
1.物业管理公司已购置物业结构、公共地方、公用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但为免发生意外时蒙受重大损失,业主/住户仍应自费购置其所属单元的有关保险(如火险、财产险等)。
2.如因业主/住户的行为直接导致本单元及其他单元的保险成为无效或令该等保险的保金提高,则有关业主/住户须承担全部责任其赔偿一切有关的损失。
十二、神位及鞭炮
各业主/住户不得在门口或公众地方设置神位、燃点香烛或燃点鞭炮。
十三、豢养动物
任何业主/住户均不得在其物业内或公众地方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四、修订本手册
管理公司根据需要,有权修改住户手册或制定补充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小区及业主/住户的行为,以确保小区管理工作能保持高水平,保障所有业主/住户的共同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