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合同范本 > 服务合同

指导服务合同(7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1-03 10:54:02 查看人数:87

【导语】指导服务合同怎么写才规范?本文根据受用户欢迎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指导服务合同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7篇指导服务合同范文,希望您能喜欢。

指导服务合同

【第1篇】机床制造指导技术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机床制造指导技术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技术服务内容

1.乙方任甲方该部门总工程师,按甲方提出的设计任务书、进度计划书和验收标准,按时完成专用机床的图纸设计,并在车间进行必要的生产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2.一年内设计完成_____种机型。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下达设计任务书、,进度计划书及验收标准。

2.提供设计室和相应的办公用品,组织员工队伍,其中,中级_____工程师分别_____名,外协外购人员_____名,生产主管_____名及车间生产工人__________名。

3.提供生产车间、生产设备及所需量检具、工具、材料和零配部件。

第三条 工艺试验

难度大的设计,甲方允许乙方进行工艺试验,并提供工艺试验费,一般不超过_____元。提供必须的参观样机和技术咨询的差旅费用_____元。

第四条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1.合同的期限: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履行合同的地点:__。

3.履行合同的方式:按照甲方的时间安排工作。

第五条 验收和报酬

1.按甲方提出的验收标准验收。

2.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月工资_____元整,不承担个人所得税;

(2)乙方所设计的专用设备,甲方若按机床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则乙方享有利润的_____%,不再享有工资待遇;

(3)因工作,乙方在厂内外发生的严重人身伤亡,甲方按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例和相关规定,以工伤予以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资金、外协、外购不能及时到位拖延工期,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设计拖延,每延期一天,扣除月工资的_____%。

3.由于乙方设计失误,部分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允许乙方及时改进;根本不能达到验收标准的,经有关专家评议属于严重设计失误的,乙方赔偿本机所有材料费用和工人工资。

第七条 保密义务

1.乙方所提供技术图纸和相关技术,不得单方面转让给第三方。

2.一方对因机床制造指导技术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技术指导与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推进渔业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实施全国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成效,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根据乙方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入户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2、甲方须优先为乙方发放渔业生产技术资料,优先为乙方无偿提供渔业科技培训和准确的渔业技术信息服务。及时帮助解决渔业生产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示范推广中的实际难题。

3、甲方有对乙方参与渔业实用技术培训、科学养殖水产主导品种、按技术规程示范推广水产养殖主推技术公正地评价乙方示范绩效的权利。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积极参加甲方开展的渔业科技培训,按要求积极示范和带头应用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

2、乙方须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甲方做好渔业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的要求,认真操作,精细管理,确保示范成功。

3、乙方须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带动_______个农户,并保证辐射带动农户主推技术到位率在95%以上。

4、乙方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提供渔业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的有关信息和技术需求情况。

5、乙方有享受示范县项目补贴,优先接受甲方的渔业科技培训、技术指导与服务,对甲方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的权利。

三、若乙方违约,将被取消科技示范户资格,且乙方的损失自负。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一份。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就业指导服务合同

就业指导 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促使乙方尽快就业,依据我国《 合同法 》等法律 法规 ,经三方方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为乙方在 公司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提供报考咨询、服装培训、面试指导等事项。

二、 咨询服务合同 期限

自上述公司 年 月 日发布招聘信息起至该次招聘终结止。

三、服务内容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该公司招聘信息,并及时向乙方告知。

2 、甲方负责协调沟通、协同和分析,以保证乙方顺利就业。

3 、甲方负责指导乙方面试时穿着、面试技巧。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完成或终止咨询服务后,应向乙方返还其个人材料。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3 、指导乙方面试注意事项,穿着及面试技巧。

4 、在乙方顺利就业后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并保证该信息真实有效,绝无虚假。

2 、乙方应当及时就甲方提出的书面或短信请求,及时做出决定。

3 、乙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委托事项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代表人,在紧急情况下负责与甲方联系。更换乙方代表,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必要时乙方将委托部分权限移交甲方进行处分。

4 、乙方对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服务过程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对乙方因此提出的有关合理要求,甲方应积极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过程和有关资料。

5 、乙方在本 合同履行 期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

6 、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明确上述公司招聘职位、工作内容、 劳动协议 签订方式及 工资 报酬等事项,并不得在就业后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或丙方退还服务款项,更不得采取损害名誉、拉横幅、静坐、人身威胁、跟踪等方式干扰甲方、丙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事项。

2 、在乙方就业后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时将本合同约定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3 、在甲乙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或招聘期届满乙方尚未被指定公司录取时将款项退还至乙方指定账户。

七、乙方在委托的服务合同范围内,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 1 )、与合同有关事项知情权和建议权;

( 2 )、对与本咨询服务合同相关的检查、协调的权利;

( 3 )、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服务进行确认的权利。

八、咨询服务费及支付约定

双方约定:本就业咨询指导服务费为¥ 元(大写 ),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由乙方支付给丙方上述款项,丙方款项依据本合同第六条支付。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当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任意一方未书面同意前,不能影响工作继续进行。合同未尽事宜, 合同当事人 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 违约责任

各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需要承担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项期间支付的交通费、差旅费、 律师 费等合理费用。

十一、合同争议处理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 西安 市未央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期内或 合同终止 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文件资料提供给任意其他方使用。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自本合同签订时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于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第4篇】辽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

辽宁 律师服务收费 标准(政府指导价)

一、行业指导价名录及其标准

(一) 代理 民事 诉讼 、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诉讼(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l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3、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的收费标准,原则上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果涉及到多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2至4倍收费。

上述收费标准是诉讼案件 一审 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 二审 、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首次代理的案件,再次代理的,可以给予适当优惠。

4、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诉讼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 申诉

代理民商、行政申诉案件可参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上浮不超过150%。

(四)代理执行案件

1、单独承办执行的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标准收费

2、曾承办一审或二审的案件,原则上根据执行标的额,按一审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执行难度很大,执行程序复杂的重大执行案件,按一审标准收费。

(五) 法律咨询 及代书

1、每小时不低于300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代书法律事务文书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500元-1,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按所涉财产标的额的0.5%-1%收费,但最低不得低于500元。

(六)非诉讼业务收费

非诉讼业务收费标准一般按件收费或按时收费。按件收费的标准,可以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并可以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0%收费按时收费的标准为1,000元-3,000元/小时,上浮不超过200%。

涉及下列非诉业务的可参照以下标准收费:

1、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法律意见书、 律师 见证等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不低于3,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每件按财产标的的4%-9%收费

(3)资信调查、咨询建议书、律师见证等,按财产标的额的2.5%收费,但最低不低于4,000元

2、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参加项目谈判,按照合同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不低于4,000元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3%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2.7%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2.4%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1%

(6)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0.9%

(7)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5%

(8)1亿元以上为0.2%。

3、公司改制,按照所涉及的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0万元以下部分(含100万元)收费不低于100,000元

(2)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

(3)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3%

(4)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

(5)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含1亿元)为0.9%

(6)1亿元以上部分为0.5%。

4、 股权转让 、股票上市、参与破产程序(担任 破产管理人 的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收取费用),参照公司改制收费标准执行。

5、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0.9%-1.5%收费。

(七)担任法律顾问

1、担任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50,000元-100,000元/年,上浮不限。

2、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200,000元-500,000元/年,上浮不限。

3、担任中型企业法律顾问,100,000元-300,000元/年,上浮不限。

4、担任小(微)型企业法律顾问,50,000元-100,000元/年,上浮不限。

5、担任家庭及个人法律顾问,20,000元-50,000元/年,上浮不限。

(八)行业指导价名录下的服务项目,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一般情况下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另议。

二、关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部分本指导标准未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上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外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应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后实施收费。

各市律师协会可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界定的范围,自行制定指导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后实行。

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界定的范围,自行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律师管理部门备案后实行。

本收费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第5篇】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合同

2023农业技术指导服务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农村商品生产,提高_________生产的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应甲方邀请,乙方到甲方居住地传授_________生产的技术,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至合同期满,乙方保证甲方达到如下技术水平:_________。

三、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传授_________生产技术所必需的资金_________元,提供生产设备_________,保障_________原料的及时供应.甲方应严格服从乙方的技术指导。

四、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报酬_________元,按月结算(或合同期届满统一结算)。乙方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安排,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五、合同期届满,如乙方的传授指导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除退回甲方付给的报酬,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外,还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乙方中止执行合同,除应赔偿甲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外,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给乙方报酬,迟付一日,应按迟付金额的_________%偿付给乙方违约金.如甲方中止执行合同,应付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全部报酬。

六、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过公证)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6篇】技术指导服务合同书

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以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营销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与甲方共同开拓、营建、发市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价格管理原则。

2乙方应服从甲方为协调全国市场而做出的经营方向调整。

3、乙方应将客户资料(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及市场销售情况等资料完整的保存并定期传送至甲方,从而有利于甲方对市场进行分析,更好地掌握市场动态。

4、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技术、商业秘密,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擅自向非合同方进行泄漏或转让。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机密,不得有抵毁产品及甲方声誉的行为。

三、结算方式及运输费用:

甲方实行现款结算、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一次一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退货与换货:

1、非甲方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货。

2、乙方调换产品以当年度(起始日为乙方付款日期)为限,跨年度甲方不予调换。

五、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由于主观及客观因素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或清算,双方均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xx市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解决,最终仲裁结果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文件及制度,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盖章: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7篇】电信服务企业未全面履行告知义务构成违约指导案例裁判规则

导读:因电信服务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具有垄断性特征,实务中,电信服务企业常对其提供的服务设置各种隐蔽的限制条件,且不予以明确说明,损害消费者权益,从而引发纠纷,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案例64号明确了电信服务企业未告知消费者相应服务的限制条件又以该条件为由限制或停止服务的,构成违约。本文围绕电信服务企业的告知义务,整理相关案例、观点和法律依据,供您参考。

指导性案例

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未告知用户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在合同履行中又以该项服务超过有效期限为由限制或停止服务的,构成违约——刘超捷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1. 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对某项商品或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消费者并获得消费者同意的,该限制条件对消费者不产生效力。

2. 电信服务企业在订立合同时未向消费者告知某项服务设定了有效期限限制,在合同履行中又以该项服务超过有效期限为由限制或停止对消费者服务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案号:(2011)泉商初字第240号

审理法院: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13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指导案例64号

基本案情

2009年11月24日,原告刘超捷在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徐州分公司)营业厅申请办理“神州行标准卡”,手机号码为1590520××××,付费方式为预付费。原告当场预付话费50元,并参与移动徐州分公司充50元送50元的活动。在业务受理单所附《中国移动通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中,双方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第四项特殊情况的承担中的第1条为: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或限制甲方的移动通信服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1)甲方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或余额不足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结算时扣划不成功的;(2)甲方预付费使用完毕而未及时补交款项(包括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划下一笔预付费用)的。

2010年7月5日,原告在中国移动官方网站网上营业厅通过银联卡网上充值50元。2010年11月7日,原告在使用该手机号码时发现该手机号码已被停机,原告到被告的营业厅查询,得知被告于2010年10月23日因话费有效期到期而暂停移动通信服务,此时账户余额为11.70元。原告认为被告单方终止服务构成合同违约,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6月16日作出(2011)泉商初字第240号民事判决:被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取消对原告刘超捷的手机号码为1590520××××的话费有效期的限制,恢复该号码的移动通信服务。一审宣判后,被告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申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理由

电信用户的知情权是电信用户在接受电信服务时的一项基本权利,用户在办理电信业务时,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向其明确说明该电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业务功能、费用收取办法及交费时间、障碍申告等。如果用户在不知悉该电信业务的真实情况下进行消费,就会剥夺用户对电信业务的选择权,达不到真正追求的电信消费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电信业务的经营者作为提供电信服务合同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与电信用户的权利义务内容,权利义务的内容必须符合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业的健康发展的立法目的,并有效告知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向其释明。业务受理单、入网服务协议是电信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确定了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入网服务协议第四项约定有权暂停或限制移动通信服务的情形,第五项约定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的情形,均没有因有效期到期而中止、解除、终止合同的约定。而话费有效期限制直接影响到原告手机号码的正常使用,一旦有效期到期,将导致停机、号码被收回的后果,因此被告对此负有明确如实告知的义务,且在订立电信服务合同之前就应如实告知原告。如果在订立合同之前未告知,即使在缴费阶段告知,亦剥夺了当事人的选择权,有违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被告主张“通过单联发票、宣传册和短信的方式向原告告知了有效期”,但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综上,本案被告既未在电信服务合同中约定有效期内容,亦未提供有效证据证实已将有效期限制明确告知原告,被告暂停服务、收回号码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故对原告主张“取消被告对原告的话费有效期的限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以上内容均摘自《民事法律文件解读》(总第140辑),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8月出版)

相关案例

1.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某项服务的限制条件且未如实告知的,该限制条件对客户不产生效力——季善文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案例要旨: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客户办理销号时需预交费用,且未能证明在订立合同时已将该限制条件明确告知客户并获得同意。在办理销号业务时,经营者要求客户对该限制条件进行确认的行为构成违约。

案号:(2014)临商终字第1337号

审理法院: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2015.03.31

2.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免除了自己的义务,且未告知用户的,该条款无效——黄某诉福州电信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互联网宽带线路使用合同系格式合同,协议关于“甲方(用户方)若不需要宽带网业务应向乙方(电信公司)提出取消该业务申请”的格式条款免除了乙方责任,且乙方对该格式条款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因此,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合同到期后继续从用户的付费号码中扣去月租费没有合法依据。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1年06月30日

3.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用户所办理的业务及相关计费情况负有告知义务,未尽告知义务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取的相关费用应予返还——洪利·拔都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网络服务合同案

案例要旨:电信业务经营者作为业务的定制单位,对用户所办理的业务及相关计费情况负有告知义务。因其不能举证证实向用户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且其单位内部文件对用户不具有约束力,因而其收取的用户的相应业务费用,应予返还。

案号:(2011)乌中民二终字第502号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2012年商事审判案例卷)

4.电信业务经营者所履行的告知义务应是详尽的、完整的,并具有必要的提示性——张永平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案

案例要旨:电信业务经营者所履行的告知义务应是详尽的、完整的,并具有必要的提示性。电信业务经营者在通过客户服务电话方式公示相应的服务资费标准时,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该业务或服务功能的资费整体构成和收费标准,并特别提醒用户在设置相应业务后可能产生的相关收费情况,因此其在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过程中存在瑕疵,应承担对其不利的相应法律后果。

案号: (2008)朝民初字第07424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互联网

5.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傅殷诉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电信服务合同案

案例要旨:电信业务经营者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其制定的合同内容应遵循公平原则,公平、合理、明确地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对于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案号: (2007)海民初字第15782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互联网

专家观点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知情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信息不对称是消费受到损害的原因之一。尤其是在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情况下,产品科技化程度越来越高,这一矛盾就越发突出。还有的经营者有意隐瞒商品信息,欺骗消费者,甚至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为此,赋予消费者以知情权尤其必要。消费者的这项知情权,是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一项基础性权利,涉及消费者的安全权、选择权等能否最终实现。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只要是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与信息,消费者都有权知悉,经营者都应当提供。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著,法律出版社2013年11月出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

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年修订)

第四十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二)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四)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五)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指导服务合同(7份范本)

辽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一、行业指导价名录及其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2、涉及…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指导信息

  • 指导服务合同(7份范本)
  • 指导服务合同(7份范本)87人关注

    辽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一、行业指导价名录及其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上浮不限。2、涉及 ...[更多]

  • 技术服务指导合同(3份范本)
  • 技术服务指导合同(3份范本)30人关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为推进渔业科技推广工作,提高实施全国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成效,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