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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书(15份范本)

发布时间:2023-01-17 12:04:02 查看人数: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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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经营合同书

【第1篇】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材料费及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乙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管理费用每月_______元。

5、乙方全权管理甲方餐厅、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对乙方的采购、配菜、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餐厅的营销和客源的稳定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餐厅的各项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3、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要求。

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结算方法: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协商规定的管理费用每月结算一次餐费。

2、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在餐厅委托管理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2篇】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受托经营的设备为投币式冷热自动售饮机,数量_____台,设备编号为: _____ ,用于由乙方开发的_____市内的各商业网点的经营。

第二条 委托经营期间经营利润分配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每个自然月保底人民币_____元整(实际收益上不封顶)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

2.如果每月实际收益超出_____元,超出部分乙方按其受托经营的全部售饮机产生的纯利润(即扣除所有成本,税费后的收入) _____%,平均到每台受委托设备的纯利润作为委托经营收益按月支付给甲方。

3.乙方应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在次月的_____日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向甲方提供帐单核对,或登陆公司网站查询。

4.本条第2项所指的纯利润包括将来有可能在售饮机上开展的其他业务(如广告,传媒等)带来的收益。

5.甲,乙双方作为各自的纳税主体,按照我国税收法律政策缴纳税收。

第三条 委托经营期内的运营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运营费包括原材料,场地租赁开支,设备维护及人工费用等一切与经营管理售饮机有关的(包括衍生业务)费用。

2.在委托经营期限内,上述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设备维护及升级换代

1.乙方全面负责在委托经营期内的设备维护及升级换代,包括可能在将来开展其他业务(如广告,传媒等),由此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为争取最大的收益,并保证在市场上投放的售饮机整体的一致性,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其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及开展其他业务,但乙方必须保证设备在性能或功能等方面要比改造前更先进。

第五条 主体的变更

在委托经期限内,无论甲方或乙方如需发生变更,均需得到对方的书面确认,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原则上如无特殊情况,在履行必备的手续后,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承担或享受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权利。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经营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甲方支付委托经营收益,否则,每逾期_____日,按未付部分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合同期_____年后如果双方愿意,乙方可按年折旧率_____%的标准折旧后的残值购回设备,另加_____%的手续费;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收回售饮机,也可续约继续委托乙方经营。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方可收回售饮机,所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所述的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对方后,即视为送达。

4.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5.非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条 保密

一方对因冷热自动售饮机委托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公司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书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 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 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

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 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 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 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 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条 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中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 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 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 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 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事务处理

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第十六条 监察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需在2个月前提出。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

第十八条 解除合同

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秘密保持

乙方有义务保持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秘密。

第二十条 失误处理

因乙方工作失误,不能为甲方职工提供餐食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同外事项

发生本合同外未规定事项时,双方应以诚意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供餐开始日正式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公司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书范本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 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 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

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通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 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 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 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 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中餐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条 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中餐 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 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 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 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 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 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事务处理

乙方负责与政府相关机构的事务处理。

第十六条 监察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损益计算表。应甲方要求,有义务向甲方提交财务帐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需在2个月前提出。

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均未提出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则本合同在原有条件下延期。

第十八条 解除合同

当双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迅速撤除属乙方所有的物品,归还属甲方所有的物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秘密保持

乙方有义务保持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秘密。

第二十条 失误处理

因乙方工作失误,不能为甲方职工提供餐食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合同外事项

发生本合同外未规定事项时,双方应以诚意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供餐开始日正式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上海市其他用盐委托经营合同书

委托方: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委托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

第七条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1、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l00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委托方(章):受托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第6篇】委托经营xx用版合同书

委托机构:_________(简称甲方) 服务机构: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委托经营 为甲方职工提供物美价廉的伙食,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管理甲方所属食堂。

第二条 设备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经营所必要的设施、场地、器物。

第三条 经费 各种经费的负担划分为: 甲方负担:食堂设施费、食堂备用品费、水、电、暖气费和消费品费。乙方负担:劳务费、材料费及相应杂费、保健卫生费、交xx费、电话费(限于长途电话)和营业费。

第四条 供餐 由乙方印制餐券,甲方职工凭餐券就餐。餐券由甲方销售或发放。

第五条 支付 乙方将回收的餐券交给甲方,甲方于每月____日向乙方支付等额现金。

第六条 食谱 乙方以周为单位确定食谱。食谱的制定应以职工饮食调查结果为依据,并需经甲方总务部门审查。

第七条 规格 乙方向甲方职工提供的三餐价格为:早餐_________元,xx_________元,晚餐_________元。

第八条 供餐时间 乙方向甲方职工的供餐时间为:早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xx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晚餐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

第九条 合同变更 乙方在变更食品种类、质量、分量规格、价格及供餐时间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十条 管理监督 甲方对乙方的供餐内容、服务态度和供餐业务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 经营人 乙方更换食堂经营人时,必须向甲方提交其本人的.履历表。

第十二条 损失赔偿 乙方应妥善管理各种设施,因乙方责任造成有关设施损坏时,应以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 卫生 乙方应努力保持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乙方从业人员应持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

第十四条 卫生责任 因乙方供餐不卫生造成甲方职工食物中毒或患病时,由乙方负责

【第7篇】酒店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 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 法规 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 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 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 工资 ,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 代理 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 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 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 律师 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 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 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 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 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 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 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 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 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 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 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 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 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 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 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 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 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 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i)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ii)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iii)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

招标 、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 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i)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ii)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i)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 商的地址。

(ii)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iii)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iv)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

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

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

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 商标 、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

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

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 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 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

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 料。

5.4 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 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 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 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 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 管理

5.5.1 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

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

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

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

不可多于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

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

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 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

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

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 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 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 诉讼 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

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

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5.5.2 会计

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

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

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

英两种文字对照书写。

5.5.3 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

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

……修葺及保养。

……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

……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 贴之支出。

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

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

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

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 测。

5.5.4 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 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 批准。

5.5.5 集团服务及利益

“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

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

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

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6.1 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

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

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

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 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 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 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

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

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

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

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

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 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

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 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 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

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

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 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

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条 保险

7.1 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 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 财产保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 和 盗窃 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 公众责任险 ……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 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i)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 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 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 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条 财政项目

8.1 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

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 支票 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 “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

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 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

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 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

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 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 %)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 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 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 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 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 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 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条 一般规定

10.1 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

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 抵押 ,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 证据 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 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 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 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 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 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 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 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 其它合同 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 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年__月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 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 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 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

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 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 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 益比率公平分配。

……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 清算 、接收或清盘。

10.4 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取得中国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 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 继承 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 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 等利益之 子公司 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 合伙人 ,或独资

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 管辖 。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 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 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 服务合同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 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 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 债务 。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 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 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 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 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最大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 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条 其他

11.1 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

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 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第8篇】委托经营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xx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受托方: 地址:xx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委托标的。 1、标的物:位于的广场(以下简称“xx)内,所购置的房屋为层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2、标的用途:广场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以xx公司营业执照规定之项目为准。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拥有的广场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乙方在保证甲方广场委托前的市场价值的基础上,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提升被委托的商业项目的行业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场价值。 三、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下述商业经营事宜: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经营收入标准,收取经营收入,依法向抢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其它与经营相关事宜。 四、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起始于《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年____月日。 2、甲乙双方同意在委托投资经营管理期限内,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五、合同的存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为维护广场整体经营形象,实现统一管理,甲方对所拥有的商用房屋进行产权转让时,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房屋产权的受让方。受让方必须遵守《商业用房委托投资经营合同》之规定。 六、租金支付。 1、租金标准: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按每日每建筑平方米税前元人民币为标准向甲方支付租金,全年按365天计算。 2、支付日期: ⑴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第一个月之____日至____日,乙方将当季租金向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银行以划拨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⑵租金自《商业用房转让合同》规定的全款付清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经营收入的处置。 乙方在保证甲方本合同第六条相关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将经营总收入扣除租金、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佣金、投资经营管理成本及投资经营管理酬金等经营开支的剩余部分全部上缴给xx公司作为储备金。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亏,甲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对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乙方合法经营。 3、甲方可自由转让其拥有的商业用房,同时事先通知乙方,并保证房屋转让后受让人继续签署履行本合同。 4、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甲方对商业用房设定抵押担保时,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 6、甲方在委托乙方经营过程中,不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全面制定经营方案,引进先进的市场理念、模式、方法; 2、负责甲方的品牌经营,在委托经营期内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制定统一经营的标准并严格执行; 4、全面招商,引进实力雄厚、经营能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国内外品牌厂商,并以广场的名义与最终租户订立租赁合同; 5、制订租金收入或其他经营收入标准,收取各项收入,依法向拖欠租金和费用的租户进行追缴; 6、承担经营中的全部成本,并制定有效控制成本的方法和标准; 7、组织所有厂商对广场进行系统的营销策划,展开积极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8、根据具体情况市场变化,对经营方案进行调整和整改; 9、乙方须按期足额向甲方交付租金; 10、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经营期间,承担该商业用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及经营管理费用; 11、其它与经营相关的事宜。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将房产转让、出租或设立抵押、担 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投资经营建筑面积房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租金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租金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依《担保合同》规定,从xx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储备金获得保证。 4、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广场物业管理公约》,任何一方违反规定按该公约承担责任。 十一、合同的解除。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时; 2、本合同有效期届满; 3、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情况。 十二、争议解决。 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出卖人2份,买受人1份,备案机关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关于委托经营合同范文集锦9篇

【第9篇】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第1条 定义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第6条 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 保险

第8条 财务项目

第9条 合同期限

第10条 一般期限

第11条 杂项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市___路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 法规 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 工资 ,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 代理 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 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 律师 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 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 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 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 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 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 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 酒店开业前事项

3.1 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 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3 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 技术顾问服务

4.1 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 招标 、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 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 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 管理公司的责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 商号、 商标 、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 广告

5.3.1 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 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 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第10篇】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号铺位,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

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

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元。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

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

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

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

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第11篇】其他用盐委托经营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经营除食盐和纯碱、烧碱工业用盐以外的其他用事务。

第二条 受托方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受托方必须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

第三条 委托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受委托方不得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进货渠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销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应对象:见附件

4、货款结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书面报告。

第六条 委托方应履行的责任义务:

1、委托方应满足受托方在品种和数量上的合法合理要求;

2、配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受托方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供应对象记录转交给委托方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续约或解除的条件:

委托期满后由受托方提出书面要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约手续。

受托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委托方可随时解除合同或不予续约,并书面通知受托方:

l、违反国家盐业法规、规定和价格政策;

2、不按合同规定的进货渠道和销售范围经营;

3、年经营量不足——吨。

受托方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委托方应予接受。

所有要约、续约和解约书面文件,附《合同书》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受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委托方可随时终止其委托经营业务。

2、委托方违反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别事项:

如国家法规政策调整,或本市盐业市场经营布局及管理需要,委托方可提前30 天通知受托方解除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委托经营书一式三份,委、受双方及市盐务管理局各执一份。

委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12篇】委托经营合同书范本

委托经营合同书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买该商铺向 支付的房价款)× 计人民币 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 至 ,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 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附图:;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13篇】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书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种类:_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

总长:___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型宽: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吨:_____________________净吨:__________________载重吨:___________________

主机功率:_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经营管理期限,自该船取得合法营运资格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取得船舶合法的营运资格

2.负责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并承担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建立并指导、检查、督促落实该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负责对船员的岗位安全培训,保持船岸的通讯畅通

3.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船员,办理聘用合同。对乙方推荐符合要求的船员优先配备

4.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项税费

5.负责办理船舶保险、船员人身保险、油污染险、船舶承运险,并争取保费优惠

6.负责海商、海损事故处理

7.负责建立船舶各类管理台账、联系制度,及时向乙方通报情况

8.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责任

1.如实向甲方提供船舶有关资料和证明,保证船舶来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协助甲方对船舶的经营和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荐船员,并负责对船员管理进行监督

4.按本合同约定的额度和支付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并承担未经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经营管理费和有关费用造成的违约责任

5.负责承担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风险责任和经济损失

6.其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关于经营管理费、保险费用和有关费用额度、支付方式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关于风险责任和责任赔偿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关于经营费用和利润分配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双方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路运输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

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酒店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实施经营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委托经营管理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其名下的酒店,酒店实行由甲方董事会及酒店管理公司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甲方委派业主总经理,乙方根据酒店经营管理需要派驻由运营总经理、驻店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总监)组成的管理团队。运营总经理是乙方在酒店的总代表。

风险告知: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

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酒店经营管理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年。本协议履行期满的前一个月双方另行协商续约或终止协议。

风险告知: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协议目标

1、本协议签订执行之日起,乙方须全力实施酒店经营管理工作,确保酒店的服务和管理水平逐步达到五星级标准。

2、酒店委托经营管理之服务项目范围为:酒店大堂、商务中心、精品店、客房、西餐厅、会议室、洗衣房等。

3、酒店经营管理利润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

(1)首年:营业额人民币______万元,经营利润______万元(首年______个月为______万元)

(2)第二年:营业额人民币______万元,利润______万元

(3)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个月为酒店经营管理调整期,不执行酒店经营管理利润指标考核。

(4)以上经营管理利润指标为最低参考指标,实际指标根据双方确定的具体经营计划执行。

4、乙方在甲方配合下,于______年内完成酒店五星级的评定工作。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营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包括完好的设备、用品用具、材料和必要的流动资金。

2、负责提供酒店章程、营业执照和有关批准开业的手续和文件。

3、负责提供酒店筹建、开办和工作人员培训期间的各种费用。

4、负责酒店对外的一切债权债务和饭店的经营风险。

五、乙方责任

1、负责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技术,以确保酒店的软件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五星级'水平。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饭店的章程,开展合法经营致力于提高酒店的经营设备。

3、派出相应的团队,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除正常耗损和不可抗的事件或不能归咎于乙方责任的意外因素,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酒店固定资产的完好,确保酒店设备的正常运转。

5、按时间向饭店董事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各种报表。包括资金平衡表、利润表、成本表及其附表的月、季、年报。

六、委托管理、承包期限及酬金支付

1、试营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正式经营承包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同期内,甲方从经营总收入中提取3%的金额作为乙方酬金,从酒店的经营成本中列支,此款自年度报表提供数字后1个月内付清;

3、承包经营期间,以年度会计报表中的纯利润总额为基数,递增15%作为乙方承包指标;

4、乙方承包经营内达不到承包指标,不足部分,双方各负担50%,同理,超出承包指标部分,双方按1:1分成;

5、酒店试营业前的筹备开办阶段,甲方应付给乙方管理费人民币5万元,作为乙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食宿;

6、酒店营业过程中,乙方人员的工资、住宿、福利等由甲方承担,从经营成本中列支,总经理工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部门经理不超过20xx元,其余按酒店规定执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间接损失。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还应继续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转让、继承等产权变更导致本合同履行困难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3、若甲方擅自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纠纷解决

若双方就本合同旅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则双方应互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交由司法部门裁决,裁决期间,本合同仍继续执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否则无效。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响超过三个月仍不能消除时,双方可终止本合同,双方均不在追究对方责任。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书若需要改动或补充,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另行订立书面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书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4、本合同书打印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第15篇】连锁餐饮委托经营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连锁餐饮经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合作宗旨共同开创连锁餐饮经营事业

第二、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连锁餐饮产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筹措、设立、经营、推广、管理;

第三、合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时起至_____止,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前两家实体餐厅。

第四、合作方式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乙方以委托顾问的方式为甲方提供餐厅食品的研发、连锁餐厅的设立筹备等;甲乙双方以合伙关系,共同经营管理连锁餐厅第一间及第二间实体餐厅。甲乙双方根据产品研发和连锁餐厅的设立进度分期分批进行投资。

具体如下:

设立第一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乙方该期出资由甲方无息出借给乙方。待该实体店铺盈利时,从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还给甲方。

设立第二家实体餐厅时: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90%.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为该实体店铺投资额的10%.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实体店铺设立前日内交齐,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对第二家实体店铺不享有合伙人权利,不能参与该实体店铺之盈利分配。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发经费,该经费包含产品研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通讯费、车船费、材料费、厨具器具费等;

②向第三方购买相关餐饮核心产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该产品配方之所有权,并有权不向乙方披露;

③组织餐饮产品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连锁餐厅之经营权、商标权、产品之所有权等为甲方享有;

⑤负责确定连锁餐厅的.品牌、定位、设计,并享有其所有权;

2、合伙期间各项决策由甲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进行表决确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利义务为:

①对外以合伙名义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组织餐饮产品的研发,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④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__________元月的工资;

⑤支付合伙债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产品研发及连锁餐厅筹措期间:

①负责策划连锁餐厅之定位,设计连锁餐厅品牌、;

②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

③负责餐厅烹饪设备的规划、设计,实现烹制设备的标准化;

④定制餐厅产品材料选购、加工、配送的各项标准和流程,将食品加工从厨房中分立出来,实现后勤生产的标准化;

⑤负责定制餐厅各级管理、各项工序、各种操作的标准及岗位流程,将餐厅操作有序且量化,实现餐厅操作的标准化;《1》《2》《3》

⑥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其顾问职责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委托顾问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合伙期间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实体餐厅设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资;

②乙方应当尽职尽责负责店铺之经营管理,将其多年管理连锁餐厅之经验应用到合伙实体餐厅之运营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餐饮产品之研发、改进,并将所得之产品配方披露给甲方,甲方享有该研发产品之所有权;负责连锁餐饮产品的定位、包装设计;负责餐厅的选址、定位、外观设计、室内布置、成设、装潢,构建餐厅卫生、健康、温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环境; 负责餐厅及其经营产品的宣传与推广,定制餐厅的宣传口号、定期策划促销活动,积极开拓市场,努力使餐厅及产品获得客户的满意和认可;负责餐厅员工之招募、录用、培训、考勤、管理,制定员工岗位手册,营造融洽的劳资关系,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尽忠职守; 定期向甲方汇报餐厅之运营情况、产品之顾客反馈,同甲方共同商讨餐厅之发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经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连锁餐厅之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其收益归合伙所有;若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经营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的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在与合伙连锁餐厅存在竞争业务及相关餐饮业务的企业内担任负责及管理职务。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内应当尽忠职守,严格遵守餐饮行业之执业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实体餐厅时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连锁餐厅之权利、不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义务;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⑨合伙期间,乙方提交的各类规范规程、岗位手册、策划设计方案、技术成功等的所有权、着作权归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⑩如乙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经甲方劝阻后仍执意孤行的,可由甲方决定除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委托经营合同书(15份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在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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