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仪器设备计量管理制度,专治各种“不准”“不稳”“说不清”。从买进来到用出去,每台设备都有自己的计量档案和提醒节奏,避免超期失准、重复校验或漏检误用。流程清晰不绕弯,责任到人不甩锅,让计量这件事变得踏实又省心。

(1)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施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各检测室对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编制周期检定日程表,并负责组织定期检定工作,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应随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起妥善保管。
(3)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应先进行检定,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必须重新进行检定。
(5)凡经过计量检定(包括自检)合格的仪器设备贴上(绿色)合格证并检定日期和周期,仪器设备某一精度、量程不合格,但能满足检验工作所需量程的或降级使用者等可贴上(黄色)准用证,仪器设备已损坏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以及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贴上(红色)停用证。
(6)对自查的仪器、设备要制定校验规程并做好记录。

不让坏的不准的仪器乱用,保证检测结果准。适用范围:所有检测室、用到仪器设备和计量器具的人。
检测室编检定日程表,组织检定。谁用谁管证,合格证得跟着仪器放好。
超期没证不能用;新买先检再用;出问题修完重检;按颜色贴证(绿/黄/红)。
日程表要提前排好,检定必须按时做。自检要有规程、有记录。监督靠日常检查和证照核对。
本制度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质量管理部门。修改需经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