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和缴纳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和缴纳,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它离我们的生活非常近,最常见的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超过起征点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在会计实务中,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应该如何申报呢?
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申报?
答:进入软件点击左侧“综合所得申报”。
1.“收入及减除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录入综合所得各项目的收入及减除项数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企业年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14个项目;
2.“税款计算”:收入及减除中报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对填写的所有所得项目进行税款计算;
3.“附表填写”:如果在收入及减除中填写了减免税额、免税收入、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等,则需要填写相应附表;
4.“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将报表发送即可。
本文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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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企业个人所得税如何申报
企业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每个会计必备的技能之一,下面我们来一起学习如何进行申报。
首先要下载安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需要注意的是只能下载企业注册地对应的客户端,比如你的企业是上海注册的,那只能下载上海版本的客户端,不能下载其他省份的,因为客户端的接口是对应到注册地的税务局。每台电脑只能安装一个客户端。
打开客户端,登录之后,就能看到主界面,功能栏在左边,如下图
第一、点击人员信息采集,添加,可以新增企业员工,如下图
第二,把需要新增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手机号码填写到相应的地方,人员状态要选正常,带*的字段为必填项目,填写好之后,保存。如下图
第三、人员全部添加好之后,点击报送,如下图
第四、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全部人员,把员工在app上填写的扣除信息同步到客户端,如下图
第五、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找到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如下图
第六、根据工资表填写员工的薪金,社会保险等,如下图
第七、如果工资员工较多,可以先下载模板,填写好之后导入,不需要一个一个填写,如下图
第八、填好之后,点击上方的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如下图
第九、保存之后,返回,点击上方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如下图
第十、点击上方3附表填写,如果公司有对应的附表事项,要填写,如果没有无需填写,如下图
第十一、确认无误之后,点击申报,如下图
最后,点击缴纳税款,如下图
需要注意的是,在申报完之后发现了错误怎么办?没关系,在申报的地方点击撤销,修改数据之后,重新申报就行,在没有缴款之前都是可以修改的。
你学会了吗 欢迎关注小编,如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留言,小编会第一时间回复。
【第3篇】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度申报表
自然人经营所得申报表有abc三种,一个年度内取得多处经营所得,既有查账征收,又有核定征收,还有定期定额,年度汇算时候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c表吗?
1、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经营所得纳税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从事承包经营的个人及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
3、abc三种表适用情况,a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纳税人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b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应分别填报本表。
c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总结一下,如果是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那么a、b表必填,平时预缴申报填a表,年度终了汇算申报填b表。如果有多处经营所得,a、b、c三张报表都要填。
如果是核定征收的纳税人,a表必填,b表不用填,有多处经营所得还要填报c表。
c表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
【第4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一、思维导图
导图一:按表单分类
导图二:按事项分类
导图二制作时参考了梁晶晶老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知多少?》
二、填表说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①《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②《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或非居民个人支付各类应税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税款,填报当月和累计情况相应项目。居民个人取得上述规定以外的所得或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时,填报当月(次)情况相应项目。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注:公告2023年第46号废止。46号公告将其细分为《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以便各类纳税人结合自身实际选用申报表,降低填报难度。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①《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注:公告2023年第46号废止。46号公告对该表进行了调整完善,以便纳税人填报享受捐赠扣除和税收优惠。下图红字行次为46号公告新增。
②《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注: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及财税〔2019〕8号(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学习笔记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修订后的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
1.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①《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②《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
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且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③《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该表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居民个人完成纳税申报,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同时,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时,需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以便计算其取得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
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该表适用于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减免税事项,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或者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填报享受税收优惠。
5.《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该表适用扣缴义务人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
适用于个人发生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进行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时填报。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纳税人办理自行申报时一并报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其他表单
1.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2. 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天使投资个人享受投资抵扣优惠填报
①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
②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③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④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
⑤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
三、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财税〔2018〕55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第5篇】申报个人所得税作废
小美
这可怎么办啊!我年度汇算申报错误了。
小美,你别着急,我来帮你看看。在个税年度汇算期内,也就是在6月30日前,你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己就可以完成更正申报或作废申报。如果已经完成了补税入库,或国库已经处理完成了你的退税申请,你填报数据有误,就只能更正申报了。其实,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系统界面显示的特别清楚,我们按照提示操作即可。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萌萌
纳税人如需办理更正申报或作废申报,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操作。
1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有两种进入方式:
1.首页【我要办税】或首页底部菜单点击【办税】,在【税费申报】点击【更正申报和作废】。
2.首页【我要查询】或者首页底部菜单点击【服务】,在【申报信息查询】点击【申报查询】。
2
更正申报
如果已经完成了补税入库,或申请退税已成功,就只能更正申报了。
点击【更正】,弹出【更正年度自行申报】点击进入。根据实际情况正确填写申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更正申报】。
左右滑动,点击放大
3
作废申报
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进行作废申报:
1.可以退税但未发起退税申请、需要补税但还未完成补税;
2.原申报不补不退的、或是“享受免申报,无需缴款”的;
3.已申请退税的,当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的。
点击【作废】,系统弹出【请确认是否作废该申报记录?作废后将不可恢复】,点击【确定】即可。
左右滑动,点击放大
温馨提示
个税年度汇算期内,纳税人每月可远程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是5次,超出上限后如需更正作废,需前往税务大厅办理,请谨慎操作。
【第6篇】个人所得税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怎么申报
一、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 注册并登陆
手机在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 app 并安装---个人中心—登录注册— 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必须是法人,其他人不可以)后登陆手机 app
二、用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登陆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打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自然人业务办理--个人所得税--跳转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如果无法跳转,也可百度直接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打开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陆--我要办税--经营所得(a 表) ---申报年度--确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省 (市一级)--选择河南许昌--搜索--勾选店名--确认添加--“税款所属期 止”选择申报当月的上一个月(如2023年10月份申报选择2023年9月)--下一步--收入总额(据实填写)--成本费用(据实填写)--没有--下一步--下一步--提交--提交。
附:河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流程
1.通过its系统web端
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下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第一步:打开河南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根据提示注册并登录。
(its系统web端网址:https://itsweb.ha-l-tax.gov.cn:10003/)
第二步:点击“纳税申报”,选择“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然后点击“立即申报”。
第三步:填报完毕后,进入缴费界面。
2.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帮助投资人代办经营所得申报。
第一步: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上下载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安装运行。
第二步: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类型之一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
第三步: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按照提示填写完成后点击“网上报税”,将申报表报送。
第四步: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选择适当方式按照提示缴纳税款。
三方协议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
银行端查询缴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至商业银行缴款。
3.通过办税服务厅
投资人或者其办税人员可以前往被投资单位对应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
2、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投资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的,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投资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缴款;同时,也可以在办税人员代为申报后,由投资人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缴纳税款。
3、个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后,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通过个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4、个人三方协议的签订需要本人持身份证、一张银联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三方协议是指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本人名义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同于以往以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单位名义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
5、纳税人2023年度以前(含2023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补报、更正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仍通过原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有人提问,为什么企业申报了b表或缴纳了税金,还要再自行申报c表?
举个例子(并请参考个税经营速算表):您在甲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10000,则个税=10000*5%-0=500元,在乙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60000,则个税=60000*10%-1500=4500元,在丙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400000,则个税=400000*30%-40500=79500元,以上3处经营共计个税84500元,而全年经营所得470000元,由此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率计税率,即所得越高税率也越高。
据此,因此合并之后适用税率应该是30%,即汇总之后应该补税。则您的c表为所有收入汇总(10000+60000+400000)*30%-40500(速算扣除数)=100500元 所以需要您自行申报c表,有如下可能
(1)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并交纳税金,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84500=16000元;
(2)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但未交纳税金,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元;
(3)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丙公司已交税金,但甲和乙未交纳税金(或其他可能),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79500=2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晓税学堂、河南税务、河南日报传媒,内容为知识整合,主要为知识分享,不做商业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后台删除。
【第7篇】个人所得税怎么零申报
问:企业取得免税收入后,就可以申请零申报了吗?
答:并非只要是免税收入就可以零申报。取得免税收入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减免备案时应纳税额为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不可以零申报。
问:企业当期未取得收入,是否可以零申报?
答:如果企业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是存在销项税额,企业在申报纳税时因为没有发生的销售办理了零申报,那么剩余没有抵扣进项税额的销售收入会因此出现逾期抵扣从而不能抵扣的问题。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在申报纳税时,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入0,然后再将当期已经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栏次,下期继续抵扣本次申报纳税产生的期末留抵税额。
问:企业取得收入,但是并未开票,是否可以零申报?
答:不可以的,这属于违规的零申报。如果纳税人已经将未开票的收入零申报了,那么可能面临补缴当期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处罚。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为未开票收入按规定缴纳当期税款。
问:企业月销售额没有达到10万元,还可以零申报吗?
答:月销售额没有达到10万元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特定的国家税收优惠,因此应该如实申报。
问:企业代开的发票已经预缴了税款,是否可以零申报?
答:不可以,因为企业虽然已经为代开发票缴纳了税款,但是不能做简单的零申报处理。在申报纳税时,应在规定栏目填入销售收入,由系统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后,再进行冲抵。
问:长期亏损的企业,可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选择零申报吗?
答:企业亏损的部分,是可以向之后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企业如果在当期选择了零申报,那么第二年的盈利就不可以被用来弥补之前年度的亏损了,因此会造成企业损失。当期申报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的企业,如果还将亏损延长到之后的年度扣除,就会违反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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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官网
各位旁友们!这个关系到你切身利益的大事得注意了!这次整理了详细操作步骤为您附上。
为确保各位职工能够自2023年1月起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职工需提交相关信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特别提示:自2023年12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的excel表格模板导入方式将取消,需要申报专项附加信息的人员,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端进行操作,我们推荐您使用“个人所得税”app。)
为确保纳税人2023年1月起能正常享受个税附加专项扣除,请申报人员尽快于2023年12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对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和填写,详细操作步骤见下方流程:
进行“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和更新
在手机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原已下载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版本更新。
进行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1.若2023年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发生改变,按图示流程点击即可完成确认
如提示信息已失效,需点击失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删除操作后方可进行“一键确认”。
2. 若2023年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改变,则可通过下图所示进行修改,再点击“一键确认”。
3. 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进行“一键带入”
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如图所示方式将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至2023年度。
进行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写
若2023年没有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以外的其他途径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无法在app内带入信息的,可按图示流程填写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进行报送。
温馨提示:2023年就要来了,一个新的纳税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提前确认好,以便个税能及时准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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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综合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诚通人力等
【第9篇】个人所得税如何零申报
1、办了税务登记就要到税务局进行税务申报,这个是征收管理法规定的。
2、对于到哪一个税务局进行税务申报,主要看你涉及到哪一个税种,那你就要到监管这个税种的税务局去进行税务申报。
3、通常的,假如你是工或商业,那国税和地税都要去进行税务申报的,假如你是服务,那更是两边都需要跑的,中外合资企业和新企业,绝大部分的税是国税管,只有城市房地产税和印花税、个税这些是地税管,外商企业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都是免的。
4、你没收入,你去税务局要相应税收的申报单,之后在空白表上盖章去交就可以了。
5、有一些申报单是不可以报空表的,例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如果有员工的且薪资超出5000的,就可能要扣税,还有印花税申报表,那根据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城市房地产税申报单。是根据公司的土地和房产价值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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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怎么网上申报
企业会代缴员工的个税和五险一金,只有被授予管理权限的人员才可以赋予他人办税权限,只有被赋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才可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为企业办税,当登录平台后,个人中心页面显示“企业办税权限”,这里会展示当前任职受雇单位列表,可以进行授权管理。
企业办税权限管理
实名注册
税费综合申报
税款缴纳
申报查询
一、企业办税授权管理
(一)企业办税授权管理(app端)
(二)企业办税授权管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
(三)企业办税授权管理(its局端)
(四)企业办税授权解除(its局端)
二、实名注册
(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app端)
(二)大厅注册码注册(its局端)
三、税费综合申报
四、税款缴纳
五、申报查询
以上就是个税和五险申报流程,从一开始企业办税权限到最后的申报查询,各位代缴税款的小伙伴可以仔细看看申报流程~
【第11篇】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表b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发布了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是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体现,小编进行了一个细致的梳理,希望能有助于学习掌握。
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共有几张申报表?
一共十张申报表,分别是: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二、本次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完善的报表共有几张,是哪几张申报表?原有报表仍有效的是哪张?
(一)完善的报表共四类七张,本次根据新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以下报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
(二)原有申报表仍有效的是《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三、本次新增的申报表是哪几张?
新增了三张申报表,分别是:
1.根据新税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有关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根据创业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四、每张申报表适用范围各是什么?
(一)基础信息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填报支付所得的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
注:本表配合《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填写。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该表适用于自然人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时填报其个人基础信息。
注意:自然人纳税人初次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时填报本表;初次申报后,以后仅需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本表是配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填写的。
(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预扣预缴申报;
2.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3.以及向纳税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三)《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按月或按次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包括:
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外的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2.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
(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五)《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六)《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该表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含创投基金,下同)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类型备案。
(七)《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该表适用于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业投资企业按规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
注意:根据财税〔2019〕8号(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质是个人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但计算方法与常规采用“年度所得整体核算”的按照“经营所得”项目、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不同)。
(一)其中股权转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其中股息红利所得: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总结新个税申报表记忆导图:
【第12篇】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从原来的“分类课征制度”转化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征制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规定等规定,个人所得税涉及的表证单书包含《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等35项不同种类的表格。现行个人所得税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9项所得,不同类别的所得、不同的申报方式所对应的征收管理方式不同,所对应的申报表单不同。
一、扣缴方式对应的申报表单
按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所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9项所得除经营所得外均实行法定代扣代缴,并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预扣或代扣税款、按时缴纳入库,其对应主要的报表详见下表:
序号
扣缴范围
预缴或扣缴期限
通用表单
个别表单
1
工资、薪金
月(次月15日)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适用扣缴义务人初次或变化时填报;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2
劳务报酬
月(次月15日)或次
3
稿酬
月(次月15日)或次
4
特许权使用费
月(次月15日)或次
5
利息、股息、红利
次/月
无
6
财产租赁
次/月
7
财产转让
次/月
8
偶然
次/月
二、自行申报对应的申报表单
按照税法规定,经营所得由纳税人自行申报,扣缴义务人应扣缴而未扣缴或无扣缴义务人由纳税人自行申报,需要汇算清缴的其他所得也需要由纳税自行申报或委托扣缴义务人等其他单位或个人申报。
(一)经营所得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申报期限:次月15日内或季末15日内
2.汇算清缴
(1)取得1处经营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申报期限:次年1月1日-3月31日
(2)取得2处或2处以上经营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申报期限:次年1月1日-3月31日
(二)扣缴义务人未扣缴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次年6月30日前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
申报期限:次年6月30日前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简易版)或(问答版)
申报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0日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无需汇算清缴
(三)取得境外所得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1日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
申报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1日。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申报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0日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无需汇算清缴
(四)没有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次月15日内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
申报期限:次月15日内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简易版)或(问答版)
申报期限:次年3月1日--6月31日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无需汇算清缴。
(五)注销户籍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注销户籍前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
申报期限:注销户籍前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申报期限:注销户籍前
(2)利股红、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无需汇算清缴。
(六)非居民个人取得2处以上工资自行申报
1.预缴申报
主要报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初次报送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申报期限:次月15日内
2.汇算清缴(非居民个人无需汇算清缴)
【第13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怎么填
导读:对于很多的新公司新企业来讲,刚刚企业还没有个税申报,可以进行零申报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流程有哪些步骤?以下是小编详细总结的内容,不清楚的各位会计人员一起来看看小编的解答!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流程有哪些步骤?
答:1、首先填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识别号(必填项)。
2、填写普通纳税人基本信息表,所有在本单位支付工资薪金及其他所得项目的,无论是否雇员、无论是否扣税,都需要填写到普通纳税人基础信息表中。其中每行的‘是否修改’选择项在第一次导入时,选择‘是’,下一次选择‘否’。
3、将普通纳税人基本信息表中的内容导入到收入及纳税明细表。
4、根据实际情况在收入及纳税明细表填写各个代开代缴纳税人的本期扣缴申报信息。
5、填写以前属期多缴税款本期抵扣表,该表中只有‘本期抵扣税额’、‘减免税额’会加总到代扣代缴税额汇总表中去。
6、填写完毕后点击各表的审核按钮、系统将自动对填写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未通过系统会给与提示,请按照提示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申报了,但是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忘记处理怎么办?
没有扣税的,可以打电话让税务局给作废一下,重新填写。
已经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需要到税务局修改,人员没有变动的可以不填报基础信息表。
具体情况: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2、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申报了,但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忘记了。没有扣税的,可以打电话让税务局给作废一下,重新填写。已经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需要到税务局修改,人员没有变动的可以不填报基础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写流程有哪些步骤?以上的内容还需要增加一个步骤:填写完毕后点击各表的全部计算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额并作相关的审核,审核未通过系统会给与提示,请按照提示修改,直到审核通过。
【第14篇】山东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
自然人代开通常应用于自由职业者与企业发生业务往来后自由职业者无法自行开票的情况。这时候就需要自然人到税局进行代开发票。之前各位纳税人都喜欢的代开的山东园区需要代开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场了。
自然人代开分为“当地税局代开”和“税收优惠园区代开”两种方式。
自然人在业务发生地就近的税局代开发票,在没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都是按照劳务报酬进行征收个税,罚款方代扣代缴的话也是按照劳务报酬征税,税率在20%—40%。这个税率无疑是很高的。100万缴纳31.3万的个税相信任谁都会肉疼的。
税收优惠园区代开个税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申报。现在小规模纳税人有免增值税的政策,附加税作为增值税中的税中税同样是免征的。也就是说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以完税了。在税收优惠园区代开个税税率0.75%—1.6%。
例:小周是居间人,促成了甲、乙公司的合作。乙公司支付小周的100万居间费,小周需要代开发票给乙公司用以税前抵扣,那么小周应当如何应税呢?
当地税局代开:增值税:免征
附加税:免征
个税(劳务报酬):100万(1—20%)*40%—0.7万=31.3万
税收优惠园区:增值税:免征
附加税:免征
个税:(经营所得)100万*1.6%=1.6万
在税收优惠园区代开最多只需要缴纳1.6万的税款,这100万就属于老周的合法收入了。
税收优惠园区代开不需要本人到场,官网提交资料就可以了,山东园区需要身份证原件当场。云南、陕西、河南等地不需身份证到场。需要注意的是,各地代开都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业务合同扫面件等证据链。自然人代开税率低,方便快捷。自由职业者可首选这类税收筹划方式。税务问题可私信,留言、评论。
【第15篇】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
简单两招轻松搞定忘记个税密码问题
每一次报税(季报)的高峰期,小编都去税务局做纳税人报税辅导员,在做纳税人报税辅导时,小编发现纳税人最忘记个税申报的登录密码,同时一些加了小编微信的纳税人也经常会问忘记个税登录密码该怎么办!为了解决纳税人经常遇到的这个问题,下面小编就告诉大家忘记个税申报密码如何解决吧!
一、个税密码应设置得和电子税务局密码一样
个税密码和电子税务局密码开始一般都是不一样的,为了方便记住个税密码,小编建议将个税密码修改成和电子税务局密码一样,这样就不容易忘记了,也为以后方便申报纳税。
二、忘记了个税密码,如何快速修改个税密码
1、手机准备个人所得税app
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没有注册的先注册一下!
2、登录
在手机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app进入到首页,点击“个人中心”来到登录页面,点击右上角的“登录”,按登录所需要的信息填入登录即可。
3、选择要修改个税密码的企业
登录进来以后,再点击“个人中心”,然后找到并点击“企业办税权限”,进来以后,点击选择所需要修改个税密码的企业。
4、重置申报密码
点击“重置申报密码”,然后输入新密码和确认密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取得验证码输入点击保存就可以了!
这样个税申报密码修改就完成了。然后可以回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按重置的密码输入登录就可以了。简单吧?
我是“税月如说”,主要致力于对一些财会基础理论知识和财税实操经验方面的分享,如果对大家有帮助,点赞关注转发一下喔!
【第16篇】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
最为一个财务人真的什么都要会做,有一个小姐妹吐槽说,做财务是真的是太多了。特别是到了年底,各种事情都要来了,还要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她也是刚刚接触财务,真的是感觉非常的难。
小编特地总结了这份最全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流程送给她,希望可以帮到她。也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目录
(文末可抱走)
什么是个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分类判定及其区别如下:
征税范围包括:
计算公式:
汇算清缴办理时间
哪些人不需要汇算清缴
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案例
如何查询纳税人的综合所得
汇算清缴期间可享受的福利
汇算清缴由谁办、在哪办、怎么办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案例
…………
篇幅有限不能和友友们一一展示了,今天就和友友分享到到这里了,想要学习更多相关会计知识的友友记得点个关注哦!会一直和友友们分享相关会计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