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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填表(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62

【导语】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填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填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填表(16篇)

【第1篇】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填表

每个季度结束,会计朋友们就有一个重要的工作要做,那就是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写。

国庆后的10月申报期是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新表执行后的第二个申报期,在7月申报期的时候,企业帮(www.qiyebang.co)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了新申报表的变化和填写方法。

今天再发一次,一方面让大家在进行3季度申报填写时候加深对预缴申报表的认识和理解,另一方面,对之前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主要涉及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的案例补充;小型微利企业最新政策文件规定更新等。

具体参考文件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6号

财税2018 54号;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46号

财税2023年77号;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40号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规定,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23年6月申报所属期开始和实行按季预缴的居民企业,从第二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都要使用新的企业所得预缴申报表了。

所以,大家这个月打开自己的申报软件,看到的就是新的格式的申报表哦。具体就是下面这个样子。

当然,我们这里是针对查账征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来说的,也就是上面这个表。

我们来说说几点变化

第一个变化:本期金额消失了,只留下了本年累计。

2015版本的

2018版本的

这个是好事,直接填写本年累计数据就可以了。(比如10月份填写申报表时候,你就从9月利润表里的本年累计列,申报表填写下文会详细讲)

第二个变化:三种预缴方式合并了,表头设置了选项。

现在我们看到的不管什么预缴方式报表格式都是一致的,不同的预缴方式填写不同的行次即可,不像之前,还分开列示,看着有点杂乱,如下图。

老版本的

新版本的「简洁多了」

这种设置是源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有三种方式:

(1)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

(3)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当然你会发现,这个选项都是定死的,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和“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两种预缴方式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变更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相关程序。

第三个变化:新增了企业类型选择,这个之前是没有的。

第四个变化:新增了附报信息

新版本

而之前的版本只有小型微利企业的选择而已。

以上就是主表a200000的四点变化。下面我们来看看申报表如何来填写。

---报表填写讲解---

其实预缴申报表填写很简单,表格也比较清晰。

你首先得有财务报表,之前很多朋友问,如何填写预缴申报表,结果自己账没做,报表没出,这怎么行?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查账征收的企业,报表是必须编制的,有报表,我们比照报表的来填写就是。

(1)我们先来看看第九行的本期实际利润。

注意不要把这里的实际利润额等于财务报表的利润总额,更不要把它当成汇算清缴的应纳税所得额。(柠檬君注:实际利润额这行是自动计算出来的,第3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出来的)

(2)再来看看1-3行的数据怎么填

1-3行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就按照你财务报表的数据直接填写就是了。

特别要注意的就是,这里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这里的利润总额与第二行营业收入、第三行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

之前很多朋友就以为这个是勾稽的,然后发现算出来的利润总额又和报表不一样,又强制去吧营业成本改了,这都是不对的。(柠檬君注:记住,直接按照报表填写,不要把费用加到营业成本里去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直接按照你财务报表数字填写即可。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切记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直接按照财务报表数字填写即可。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不参与表格计算。指标意义在于数据采集,按照财务报表填写,保持和财务报表一致。

(3)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候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还记得每年第一个季度预缴的时候,都会谈及企业所得预缴时候能否弥补亏损的问题,因为每年4月预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候,很多企业还没完成头年的汇算清缴工作,可弥补亏损的金额尚未得知,而后面就不同了,汇算清缴完成,可弥补亏损已知,弥补亏损完全没有问题哈。

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很多申报软件都会自动带出弥补数字。如果没带出来,你就按上年度汇算清缴的可弥补亏损表的数据填写。

当然,当本表第3+4-5-6-7行≤0时,本行=0

(4)这几个比较特殊,不是每个企业都涉及

第4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般企业都不填写。

第5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经计入本表“利润总额”行次但属于税收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的本年累计金额。你如果有不征税收入,可以在预缴时候扣除。

第6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金额”:填报属于税收规定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的本年累计金额。如果有免税、减计收入、所得减免也可以在预缴扣除。

第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填报固定资产税收上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额大于同期会计折旧额期间,发生纳税调减的本年累计金额。预缴时候可以享受加速折旧调整。

【例】

在2023年6月购入一辆汽车,固定资产入账价值30万,假设无残值,会计核算按照6年期进行折旧,税务上享受一次性扣除。那么10月如何填写申报表?

账载折旧金额,也就是会计折旧=30÷6÷12×3=1.25万。

享受加速折旧优惠计算的折旧=30万

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金额,意思就是“资产在不享受加速折旧情况下,按照税收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以直线法计算的折旧金额”。本例中,小汽车所得税最低折旧年限是4年,那么“一般折旧”就是30÷4÷12×3=1.875万元

纳税调减金额=30-1.25=28.5万

具体填写表a201020如下:

附表填写后,自动生成主表。

注意:在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时对其相应固定资产的折旧金额是进行单向纳税调整,也就是只调减,不调增。

其他的汇算清缴要做的纳税调整,在预缴时候都不需要管它哈。

(5)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填写申报表

小型微利企业有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财税2023年77号文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某企业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第2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0元,第3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500000元,则3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好了,这次就讲那么多,大家都学会填企业所得税季报表了没?

【第2篇】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

目前,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有限公司的个人所得税仍通过审计账目征收,股东分红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带征)。

根据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关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说明,有限公司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额度限制,总量不会增加,但只能减少一个,增加另一个。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核定征收,另一种是查账征收。

1.核定征收:是按照销售(营业)收入*核定所得率*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其中,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应税销售、其他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额。核定所得税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不同事前设置的(一般幅度处5%-30%之间,不过具体到贵公司应当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所得率计算,适用税率25%的核定征收不适用20%的税率)。

2、查账征收: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实际利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弥补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所得。

【第3篇】最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财税小侦探》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企业所得税太高,一直是很多企业的通病,不管是财务和老板都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一块的问题,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一个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低至3%。

相信大家对核定征收政策已经耳熟能详了,因为很多企业都通过这个方法解决税负压力,但是小编还是在这里啰嗦一下,核定征收政策即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0.5%

假设某某软件开发公司,以小规模利润500万开票举例增值税:

享受优惠政策前:

企业所得税:利润*25%=125万;

股东分红个税:(利润-所得税)*20%=75万;

应纳税总额:200万

享受优惠政策后:

增值税:500万*1%=5万;

附加税:5万*12%=0.6万;

个税:500万*0.5%= 2.5万;

应纳税总额:8.1万

筹划后可省税金达189.9万

对于一些利润比较高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在税收园区成立服务类的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比如某某营销策划中心,某某信息技术中心,某某广告制作中心等等,通过和主体公司发生业务,把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上面来,享受核定征收以后,缴纳了3个点左右的税金以后这笔资金就可以直接提现了,并且这笔资金是不必再缴纳分红个税的!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财税小侦探》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4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税率表

2023年的这个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什么变化,结合最新发布的政策依据,来对比一下在2023年前后这个所得税有什么变化。

图源网络,侵删

首先在2023年之前应纳税所得额,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年利润在100万以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在2023年之后呢?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100万以内的话,税率是5%。他的政策依据是国税总局的2023年的6号文。3月26日,官方文件下来了,小微企业优惠总算是尘埃落定。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文件内容如下:

1. 对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呢?按照5%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的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源网络,侵删

3. 再次定义小型微利企业约定的335原则,就是要同时满足联营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五千万。

4. 执行期限为2023年的1月1日至2024年的12月31日。

第二个档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在2023年之前,所得税税率是5%。2023年一月份之后呢,所得税税率还是5%,政策依据我们可以参考财税总局2023年13号文,这个文件中讲到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的部分所得税税率。执行的是5%政策,执行的日期是2023年的1月1日至2024年的12月31日,也就是在2023年这个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这个政策。

第三个档位就是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所得税税率是25%。在2023年之后,也是保持在25%这个税率不变

图源网络,侵删

那么这个就是2023年1月1日前后这个企业所得税的这个变化。

以上就是2023年企业所得税最新变化,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评论区留言,我们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创融哦!

【第5篇】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览表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伴税成》,如需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了解定(订)月(阅)号《伴税成》

一、国家优惠政策

中国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但是根据企业的性质、规模、地区和行业,有不同的优惠政策。

例如:

1.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可以享受15%或20%的减免税率;

2.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免征或减半征收所得税;

3.此外,还有一些针对特定项目或者支出的优惠政策,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收入免税等。

二、地方优惠

除了国家的普适性优惠政策,地方也会出一些优惠的政策以吸引企业入驻带动周边经济,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

比如位于西部地区或者符合条件的园区的企业也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税率。

部分地方推出产业扶持奖励,给予在当地园区缴税的优质企业财政扶持,一般扶持折算有所交税额的30%-40%。这种主要是希望企业将自己的研发中心 、销售中心 、采购中心或者服务中心这些部门放在园区,值得一提的是并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也不会改变企业原有结构,只是将这部分业务放入园区。并且地方也很重视优质企业的入驻,所以也非常安全稳定,给到的配套服务也是非常好的。

像企业中的销售环节增值税比较高,那么就可以逐步将业务分到园区,降低企业压力,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来促进发展。

合法经营才是企业经营的长久之计,否则企业将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甚至可能导致企业倒闭。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诚信,是企业永续经营的基石。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了解《伴税成》。

【第6篇】小规模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的优惠也是不同。同时不同的税种,也会有属于自己的税收优惠。但是,我们对于一些特殊的标准,很容易混淆。

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知识。

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其实并不是企业所得税里面的概念,而是增值税里面的概念。一般来说,年销售额不超过5000000的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当然,即使企业的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在会计核算健全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但是,当企业的销售额超过了标准,企业自己就不能进行选择了。

对于企业来说,销售额达不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当企业的销售额一定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企业就必须变为一般纳税人。

如果企业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申请变更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不仅需要按照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纳税,还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对于,企业来说,对于这个问题还是需要给予足够的关注的。

“小微企业”的标准

当然,除了增值税里面有“小企业”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里面也是有”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里面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如下:

1、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2、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0000。

3、企业的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00。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只有都符合“小微企业”的这四个条件,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当然,不管增值税里面的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企业所得税里面的小型微利企业,都是属于可以享受相应优惠的企业。

“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优惠

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较低的增值税税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由于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获得增值税的进项发票,所以他们在开票时就可以享受低税率的优惠。

不过,就实际税负来看,小规模纳税人并不比一般纳税人有什么优惠。企业在核算健全的情况下,还是主动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比较好。

“小微企业”享受的优惠

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来说,主要可以享受的优惠就是税率上面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的一般税率是25%,而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所得税的税率最低可以达到2.5%。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

具体来说,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00000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税,按照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25%*20%=5%);

年度应纳税所得税超过1000000,而小于3000000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额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50%*20%=10%)。

同时在2023年到2023年期间,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0的部分,在享受优惠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即实际所得税的税率只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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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企业所得税又变了!23年1月1日起,这是最新税率表及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又变了!23年1月1日起,这是最新税率表及税前扣除标准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了!现在公司的财务人员都会准备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对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税前扣除比例,以及现在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宜等,都是身为会计要早知道的。下面是跟各位财务人员梳理了现行企业所得税税率表、扣除标准、优惠政策以及汇算清缴37张申报表填写说明,下面一起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主要内容:

一、企税5项新变化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

三、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四、最新扣除标准

五、亏损弥补要点

六、最新税收优惠

七、汇算清缴办法

一、2023年企业所得税5项新变化

2023年1月起,这5项企业所得税优惠即将过期,财务人还是早知道的好。

二、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三、2023企业所得税应收收入四、202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五、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要点六、企业所得税优惠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篇幅限制,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内容就先到这里了。

【第8篇】小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小型微利企业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100 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减按比例

12.5%

25%

50%

25%

适用税率

20%

20%

20%

20%

实际税负率

2.50%

5%

10%

5%

有效期限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2021 年 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2024 年12月31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二、思维导图

三、风险提示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对于处于优惠临界点的企业可以关注以下几点,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雷区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引用的超额累进计算方法。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当应纳税所得额位于300万元临界点时,税后所得不增反减。

举个例子,甲公司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满足其他条件,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00×5%=15万元;

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01万元,则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000001×25%=7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多1元,多交税60万元。

小结:x×25%-15=x-300

x=380万元,注意防止踏入雷区,当应纳税所得额在300万元-380万元之间时,税后所得不增反减。

防止踏入雷区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与增值税加计抵减的衔接。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应记入“其他收益”贷方,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会增加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企业处于小型微利企业临界点,须慎重考虑是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还是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注意查补所得也应计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税务机关检查的查补所得应计入查补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若超过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须补缴相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

3.根据财会〔2016〕22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小型微利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位于应纳税所得额临界点时,应注意该因素对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二)从业人数

注意劳务派遣人员也属于用工单位的从业人数,如果企业处于小微企业临界点时,要考虑控制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三)资产总额

1.对于同时从事多个行业经营企业,如果资产总额超过标准,可以考虑成立不同的公司,做专做强。

2.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不变时,负债减少,资产也随之减少;负债不变时,所有者权益减少,资产也同时减少。

四、常见误区

误区一: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需要留存备查资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2023年版)附件中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要准备以下留存备查资料: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

3.资产总额的计算过程。

误区二:非居民企业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误区三:二级分支机构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级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误区四: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误区五:核定征收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政策沿革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经历了从低税率优惠到低税率与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半结合,然后到低税率和超额累进计税政策结合的演变过程。享受优惠的三个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也在不变发生变化,2023年以来稳定在300万,300人,5000万,记成三、三、五。

(一)低税率政策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月平均值确定 ;适用于查帐征收企业。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已失效;财税〔2009〕69号,已失效。

(二)低税率和减半征税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x万元(含x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x=3万

依据:财税〔2009〕133号、财税〔2011〕4号,已失效。

2.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x=6万

依据:财税〔2011〕117号,已失效。

3.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x=10万

依据:财税〔2014〕34号,时效性。

4. 2023年1月1日起,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优惠由审批改为备案方式。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18日失效。2023年开始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享受优惠。

5.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x=20万,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依据:财税〔2015〕34号,已失效。

6. 2023年1月1日起,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22日,已失效。

7.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x=30万,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23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3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依据:财税〔2015〕99号,已失效。

8. 2023年10月1日之前成立,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计算公式如下:10月1日至12月31日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2023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23年度经营月份数)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

9.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x=50。

依据:财税〔2017〕43号,已废止。

10. 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已废止。

11.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x=100。

依据:财税〔2018〕77号,已废止。

12. 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13. 推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措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

(三)低税率和超额累进计税政策

1. 2019.1.1~2020.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实际税负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注:实际税负10%)。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依据:财税〔2019〕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2021.1.1~2021.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1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财税〔2019〕13号)

3.2022.1.1~2022.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2.5%);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4.2023.1.1~2024.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六、案例(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

例1.a企业2023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解析:a企业在预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

综上,a企业预缴第1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预缴第2、3、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例2.b企业2023年5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各季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解析:b企业在预缴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具体过程如下:

综上,b企业预缴第2、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预缴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例3.c企业2023年第1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第2季度和第3季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第1季度至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解析:c企业在预缴2023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免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综上,c企业预缴2023年第1、2、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分别减免企业所得税0元、22.5万元、42.5万元,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5万元、0元、2.5万元。

例4:a企业2023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1季度季初、季末的从业人数分别为120人、200人,1季度季初、季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0万元、4000万元,1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

解析:2023年1季度,a企业“从业人数”的季度平均值为160人,“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值为3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a企业1季度的应纳税额为:90×25%×20%=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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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一样的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小微企业,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一样的,都是25%。

就是到2023年12月31号前。两种模式的企业,企业所得所都是按20%交纳,那个减按25%和50%是什么意思?

答: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 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是5%;超过100不超过3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10%

比如说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减按25%就是按照50万*25%=12.5元;

纳税再乘以20%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所以实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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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建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如何解决建安企业“进项不足”问题 (151+2315+2462 v)

全面“营改增”后,建安行业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进项发票抵扣不足。目前,99%的建筑工程机械和设备集中在私人手中,建筑企业获取机械租赁发票和劳务发票非常困难!金税三期上线后一系列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国地税合并后税务机关必将不断加强监管,税务管理开启了“数据控税”的严征管模式。

无机械租赁发票和劳务发票进项,负担太重;用材料发票代替租赁发票,虚列人员工资,涉及虚开;企业机械、人工、材料成本结构不合理,难逃“金税三期”监控法眼。

如何解决建筑企业在实践中一些难以取得发票的问题,使企业成本结构合理化、合规化,建筑企业迫切需要既没有税收风险又能解决进项发票的良好路径。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种税收风险规避和筹划技巧。

一、工程量较小的建筑企业,选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

适合从事工程量较小的土石方工程的建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规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可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工程机械设备一般都在私人手里,从事此类工程的建筑企业很难取得工程机械施工发票。如采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方式,建筑企业不必为取得发票绞尽脑汁,可以按照机械台班数直接支付台班费,且不需凭票扣除,直接降低了业务成本。

以在广东从事土石方工程的建筑企业为例:查账征收方式下,机械施工业务的综合税费包括:增值税(小规模)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36%,获取上游发票税费6%,综合税费合计为9.36%;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8〕1号公告规定:建筑业应税所得率8%,即可换算为按销售收入的2%核定征收,则建筑企业机械施工业务的综合税费包括:增值税(小规模)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0.36%,按销售收入核定征收应税所得2%,综合税费合计仅为5.36%,综合税费节约了4%。

二、采用简易计税3%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合理的配置成本

采取查账征收方式是建筑企业税收征管的主流,建筑企业从事“甲供材”或“清包工”工程,可采取简易计税办法开具3%的增值税发票,其合理的成本配比结构应该是怎样的呢?笔者认为,成本结构可视工程项目的性质分类大致配比如下:

(1)机场、码头、广场道路和园林绿化等市政工程类:材料50%、人工20%、机械30%;

(2)房地产等基建工程类:材料60%、人工30%、机械10%;

(3)土石方平衡、清表等工程类:人工20%、机械80%(含燃料费)。

对工程机械施工业务来说,传统的发票获取方式是由分包方(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分包发票,该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本地获取发票,差额扣除,缺点是受分包级别(不得转包、不得三级分包)、预缴税款(本地缴纳3%)的限制。此外,各地税务局对门前代开发票的控制尺度松紧不一,分包方(机械持有人)大规模地开具工程抵扣发票很困难。由于材料和人工获取发票成本相对较低,目前很多建筑企业采用加大材料或人工成本的方式(包括在外购买虚开发票)抵扣企业所得税,导致成本配比不合理,积累了大量的税收风险,在“金税三期”系统监控日益严密的背景下,随时会面临税务稽查和查补税款的税收风险。

三、采用一般计税10%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需要足额获得进项抵扣发票

采用一般计税办法10%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其机械施工业务发票的取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湿租”,即由机械持有人提供工程机械、机械操作、动力供应等,分包方开具的是10%建筑服务发票,建筑企业可抵扣10%的进项税额;另一种是“干租”,即机械持有人仅提供工程机械租赁,机械动力燃料由建筑企业自身采购供应,机械操作也由其他劳务公司承包,则建筑企业可分别获得机械租赁(税率16%)、燃料(税率16%)、劳务外包(税率3%)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进行抵扣。相比较而言,第二种“干租”方式获得的进项抵扣更加充分有效,且不受工程施工地预缴及分包规定的影响,是采用一般计税办法的查账征收建筑企业的优先选择。同时,提供“干租”业务的机械持有人可选择在合适的地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解决征管效率和及时足额供票的问题,这样建筑企业的进项发票抵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重庆三峡库区推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政策。即企业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入驻到园区享受财政专项扶持政策。此项专项扶持政策主要真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个税种的扶持。其中增值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企业所得税扶持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个人所得税可申请核定征收。每月扶持。更多详情欢迎咨询。

【第11篇】生产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023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

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

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税 率 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适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

0%

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政策规定: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政策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政策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政策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政策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政策规定: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0 最 新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020 最 新 印 花 税 税 率 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020 最 新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预扣率表

近年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各税种的税率也在不停的变更,另外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也在陆续出台,税收政策一直呈现着一种动态的变化,这就要求税务工作者必须实时跟进学习税收政策以及相关税种税率的变化。

来源:网络

【第12篇】韩国企业所得税率

假期

关于年假,雇员在开始工作的第2年内将有15天的年假,就业不满一年的雇员也可拥有最多11天假期。每两年增加一个带薪日。年假上限为25天。如果年假没在当年休完不得带去下一年,如果由于雇主的原因导致年假没休完将不适用此规定。 年假期间待遇:由雇主按照日平均工资的100%支付。由于离职而未能休完的年假是否可以获得现金折算,可自由协商。

关于病假,在韩国,与工作无关的疾病,法定上不享有带薪病假。

关于产假,女性员工有权享有90天产假,如果一次怀孕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则应给予120天的产假。其中雇主需支付60天、75天(多胞胎)产假的工资。剩下的天数由雇佣保险支付。分娩后的休假期至少应为60天。女性员工流产和早产,雇主也应根据情况发生在孕期的第几周给到相应的带薪假期:

(1)怀孕11周以下发生的情况,5天

(2)怀孕第12周至第15周发生的情况,10天。

(3)怀孕第16周至第21周发生的情况,30天。

(4)怀孕第22周至第27周发生的情况,60天。

(5)怀孕28周或以上发生的情况,90天。

其他比较有当地特色的假期譬如:

1.家庭看护假-员工每年至多可请休90天家庭看护假,员工每年最多可以单次使用10天

2.生育治疗假-员工有权请假三天以进行生育治疗

社会保险体系

韩国的社保体系就外籍员工来说可免于参加就业保险计划,但持有f-2,f-5,d-7,d-8和d-9签证的人员还是需要参加并缴纳就业保险。

体系包括如下科目:

国民年金:雇主4.5%,雇员4.5%

国民健康保险:雇主3.43%,雇员3.43%

就业保险:雇主1.15-1.65%(取决于公司规模),雇员0.8%

意外保险:雇主0.7-4.2%(取决于公司所处的行业),雇员0%

还有“长期护理保险”,仅雇主缴纳比例,不强制性缴纳

个人所得税

韩国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如果在韩国居住或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通常被视为纳税居民。非纳税居民只对来自韩国的收入征税。

个税税率基于收入的不同范围为6-38%(不含地方收入附加税)。外籍人士可以选择19%的统一税率(不含地方收入附加税),但是19%的统一税率只适用于在韩国工作的第5年之后。

工资

通常市场上操作不迟于每个月15日。对于解雇或员工去世的情况,法定必须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后的14天内支付最后一笔工资款项。

关于工作时间,每周最高工作时间为52小时,其中包括40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和12小时的加班工作时间。每日加班时间没有限制,但每周加班时间不可超过12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加班费的计算,工作日是按照150%的加班工资支付;如果晚上10点至凌晨6点夜间加班则夜班费率需要增加额外的0.5,即按照200%的加班工资支付。周休日:日正常工时内工作,按150%的加班工资支付;超出部分,按200%的加班工资支付。

注意:不满5人的经营场所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入离职

关于试用期,韩国“ 劳动基准法”对试用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市场上公司普遍操作为3个月试用期。法律规定“试用期(3个月或3个月以下)的雇员”不需要试用期结束通知。

雇主解雇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

下列情况可能可以避免支付离职补偿金:

(1)员工承认由于自己的不当行为对公司业务或运营造成损失;

(2)员工还在3个月或以下的试用期中;

(3)员工为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且为公司服务小于6个月。

全职员工,包括韩国籍和外籍员工,每服务公司1年可获得1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停业津贴

当企业由于雇主的原因而停业时,雇主必须支付不少于停业期间平均工资70%的津贴。

签证

在申请工作签证之前,需要向韩国司法部申请签证签发确认书 (ccvi) ,审批时间为1-4周。获得ccvi后可向所在国韩国大使馆递交工作签证申请。市场上比较多见的工作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 e5:工作签证-专业人士

该签证适用于拥有韩国法律的国家证书(如注册会计师,外国律师,医生等)的专业人士,他们计划从事医疗,法律,会计和其他领域的专业工作。

(1)逗留期限通常最长为1年。

2. d-7-1:工作签证-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此签证适用于在外国公司或外国公司总部工作至少1年的员工,前往韩国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工作。

【第13篇】企业所得税税率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解释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专业划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解释1】居民企业认定双标准: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居民企业)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解释3】居民企业(两个标准,符合一个)

(1)境内注册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实际管理的企业

【解释4】非居民企业(两个标准都不符合的)

(1)境外注册、境内设立机构(非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

(2)境外注册、境内无机构,但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例题·多选题】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有( )。

a.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私营企业

b.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有来源中国境内所得个人独资企业

d.依照外国法律成立未在境内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答案】acd

二、征税对象(客观题考点)

(二)非居民企业——来源境内的所得(有限纳税)

(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客观题考点)

所得类型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销售货物所得

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提供劳务所得

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不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动产转让所得

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所得类型

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其他所得

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题1·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a.提供劳务所得

b.权益性投资转让所得

c.权益性投资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均在法国的某银行,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规定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有( )。(2023年改编)

a.转让位于我国的一处不动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b.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购入我国某公司股票后取得分红所得

c.在我国分行为我国某公司提供理财咨询服务收入

d.该银行为位于日本的某电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答案】abc

三、税率(重要)

【难点】非居民纳税人的税率:25%?10%?0?

【解释】外国企业有五种:

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

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

四是无机构、有所得,税率10%;

五是无机构、无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纳税。其中前四种外国企业属于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例题1·单选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23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中国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特许费所得80万元;在日本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70万元。企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

a.500

b.580

c.830

d.780

【答案】d

【例题2·计算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23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中国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特许费所得80万元;在日本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劳务所得70万元。2023年度企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 )万元。

【答案及解析】企业应纳税收入总额=(500+200+80)=7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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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

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死亡和税是逃不掉的。”也就是说,人这一辈子只有死亡和税收是不可避免的。我国目前常见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而企业所得税又包括企业经营

所得税,个人薪资所得税,和分红税。

而我国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假如企业的利润是100万,企业所得税要缴纳25万,税率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高的,是企业的利润直接减少25%,企业的税负压力还是相当大的。虽然我国也推行了有很多的优惠政策对企业进行支持,比如今年受疫情的影响,小微企业政策,企业所得税按5%、10%进行纳税、西部大开发政策15%、高新技术企业15%、还有一些行业进行政策减免政策,附加税减半征收。即使这样,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也并不能完全解决企业的问题,税负压力依然很重。除此之外企业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直接降到3%,对于企业来说这绝对是非常大的福音。

首先我们必须得知道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当地税务局针对一些企业账目不健全,不能详细得进行查账的情况下,而采取得一种征收方式,然而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节税的工具。企业只需要利用一些税收洼地来享受政策,将企业入驻的江苏苏北,渝东南,三洞,青岛,福州等地区就可以享受这样的优惠政策。综合税率在3%左右,,一般核定应税所得率10%,再按五级累进制进行纳税,这样算下来所得税在0.5%-2.1%左右。

具体的方案如下:

假如某服务公司,500万的利润正常情况下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就是125万,剩下的375万还要缴纳20%的分红税就是75万总纳税额200万税率在40%可谓是相当的高,企业利润的一半都拿去缴税,如果企业将这500万以业务分包的形式入住到园区,以个人独资的身份在园区纳税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4.95万*6%=0.29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5%-65500=10.95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

总纳税额为16.19万元,综合税率为3%,而缴完后就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税,钱是可以直接自由支配的。跟前面那种纳税方式比起来企业节税高达90%,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天大的红利。

【第15篇】小微企业所得税税率20%

2023年第1季度小微企业、个体户所得税如何算?报表如何填?

日期:2021.4.11

来源:税乎网

2023年第1季度小微企业、个体户所得税如何算?报表如何填?这是纳税人非常关心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政策:《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下面结合总局的解读,我们进行引申说明.

一、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款计算和报表填写

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1】假定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023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图1

二、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乎网补充:超过100万的部分按适用税率全额征税。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税乎网补充: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所得税=80000*10%-1500-2000(残疾人减免)-2250(个体户50%减免)=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税乎网补充: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所得税=1200000*35%-65500-6000(残疾人减免)-139750(个体户50%减免)=208750元

个体工商户c、d申报表填写如下:

图2

【第16篇】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3年9月1日,巴西众议院批准通过了2337号法案,作为巴西全面税收制度改革的构成部分,该法案将降低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对股息加征15%预提所得税。批准通过的法案版本中包括了纳税人和国会议员对6月份提交的法案原始草案所提出的修改意见。

接下来,该法案将提交参议院。如果得到参议院的批准,该法案将进一步提交给总统审批,总统可以对法案的全部或部分条款进行批准或否决。

法案主要内容:

该法案如获最终通过,其内容包括:

► 企业所得税税率将从目前的综合税率34%(即企业所得税税率25%和就净利润征收的社会贡献税税率9%)降低至27%(若达到设定的特定预算目标,有可能进一步降低至26%)

► 企业所得税将按季度进行计算和缴纳,而不是按年度

► 股息将被加征15%预提所得税(目前为零)

► 取消净权益利息(一种类似于股息的支付,在巴西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 纳税人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减资行为(目前允许以账面价值)

► 加强关于变相利润分配的管理,要求关联方之间的国内交易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也需要另外满足合规方面的要求)

下一步建议:

在巴西,立法过程通常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该法案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其目前内容仍有可能被修改。如果该法案在2023年10月底前获得批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生效。

我们建议,纳税人应继续关注该法案的后续审批和进展情况,分析是否对其巴西投资和运营产生重大影响,评估是否需要在法律最终获批和生效前采取相关行动,例如对巴西投资运营架构进行调整或者其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降低对其产生的不利影响。评估时纳税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阻碍相关行动计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因素。

本文是为提供一般信息的用途所撰写,并非旨在成为可依赖的会计、税务、法律或其他专业意见。请向您的顾问获取具体意见。

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何填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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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企业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