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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19

【导语】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16篇)

【第1篇】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为大家整理了税率表及税前扣除标准!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新规!2023年1月1日起!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

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有什么区别?

一、三者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的规定

1)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业务招待费 vs 业务宣传费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及税前扣除标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会计大学、梅松讲税、高顿新媒体中心等;秀财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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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核定征收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按照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正值7月征期,不少小型微利企业正在申报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在此,提醒大家要注意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

申报要求

1.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3.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在年度申报时,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4.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相关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税、核定征税企业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3.企业预缴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详细政策内容请查看以下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3号)

【第3篇】b类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

作者 | 王冬生 北京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销售方式日益流行,有关的当事方---主播个人、经纪公司、平台、商家等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已经是一个颇让人感觉困惑的问题。本人基于有关税收法规,分析当事方的涉税问题,主要是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问题。

具体包括如下问题:

一、分析涉税问题的依据与思路

二、主播个人的涉税问题

三、经纪公司的涉税问题

四、平台公司的涉税问题

五、商家公司的涉税问题

六、平台为商家促销的涉税问题

一、分析涉税问题的依据与思路

具体到某个案例,当事人是否有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经常有不同意见,产生分歧的原因之一,是分析问题的思路不同。因此,在分析有关的涉税问题之前,先谈点分析涉税问题的依据与思路。

(一)分析涉税问题的依据:事实与税法

分析涉税问题,当然是“以事实为依据,以税法为准绳”,在认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相关的税法,分析当事方是否有纳税义务或扣缴义务。

1、认清事实

如何认清事实?业务决定税务,合同证明业务。认清事实关键是认清业务,最重要的方式,是看当事方签订的合同,看合同的要件,如交易标的,交易价格,各方权利、义务、责任等。在合同的基础上,参考发票、账务处理等其他因素。

2、找准法规

在认清事实的基础上,再去找与此事有关的法规。与此事有关的法规,既包括直接针对此事的特殊性法规,也包括普遍适用的一般性法规。有特殊性法规,先适用特殊性法规。

(二)分析涉税问题的思路

分析涉税问题的思路,可以按照如下的三个步骤:

1、法规分析

直接根据有关法规,分析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税法好比一把尺子,用税法这把尺子,去衡量有关事实,该如何处理,基本清楚。

如果根据法规,确实无法得出结论,可以再用精神分析与法理分析。

2、精神分析

根据税法的精神,分析该如何处理。所谓的精神,也可以说是税法的目的,想要起到的导向,具体处理应符合税法的目的,符合税法的导向。比如,居民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2个月,取得的股息,才可以免征所得税。如果持有时间不到12个月,就取得股息,但是纳税人也不知道其持有时间是否会超过12个月,其所得税有两种处理方式:

一是先免后补,先允许纳税人免税,如果持有时间不到12个月就转让,再补税。

二是先征后退,先征税,如果持有时间超过12个月,再退税。

显然,先免后补更符合税法的精神。因为这一规定的导向,是鼓励纳税人长期持有,先免后补有助于鼓励纳税人持有股票。

3、法理分析

根据税法的基本原理,根据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基本原理,分析如何处理。

税法的基本原理,如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笔收入不重复征税等。与不重复征税对应的,是不得漏征。遇到具体问题,选用哪条原理,需要具体分析。

税务局是行政机关,纳税人是行政相对人。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关于德发税法判决书中的这段话,可以作为处理模糊问题的参考:“根据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行政相对人义务的决定;在法律规定存在多种解释时,应当首先考虑选择适用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解释。”根据这段话,越是搞不清楚的问题,越有利于纳税人,可征可不征的,不征。

二、主播个人的涉税问题

主播的收入一般是通过直播带货,按照成交额取得一定的收入。主播个人的涉税问题,主要是三个:

一是个税的纳税人是谁?是作为自然人的主播个人,还是冠以工作室名义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二是所得性质?劳务所得还是经营所得?

三是有没有扣缴义务人?

(一)个税的纳税人是谁?

纳税人是谁似乎不应成为问题,但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关键看有关合同是如何签署的。

1、以个人名义签合同

如果主播以个人名义签署合同,收入直接归到自己名下,纳税人就是主播个人。

2、以工作室名义签合同

如果以工作室名义签署合同,无论工作室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合伙企业,都不能直接对个人征税,而是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如何判定所得性质?

不同的所得适用不同的税率,这成为税务风险的原因之一。劳务所得作为综合所得的组成部分,最高适用45%的税率,经营所得最高适用35%的税率。被查处的几个主播,都被认为有虚构业务,将劳务所得作为经营所得逃税的问题。如何确定劳务所得与经营所得,成为主播个税的首要问题。

1、以工作室名义签合同

如果是以被冠以工作室名义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签订合同,主播个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则无论是以个独投资人还是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身份,其所得都属于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以个人名义签合同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其所得是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所得?这个问题有点模糊,因为个税法两类所得的界定,有重叠的部分。

根据个税法实施条例,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个税法实施条例对经营所得规定了4类,其中之一是:“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两类所得列举的细目中,都有“医疗”、“咨询”,也就是如何区分两类所得,从税法的规定,就没有彻底分清。税局在查处主播的通报中,也没有就纳税人如何虚构业务,将劳务所得变成经营所得,给出让人信服的分析。

尽管有税务局通过12366问答或给人大代表答复的议案中,有一些可供参考的解释,如认为经营所得,一般是指有稳定的机构场所、持续经营且不是独立的个人活动而取得的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而取得的所得。但也只能参考,难以作为征纳双方必须遵从的依据。

3、模糊问题如何处理?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如果主播以个人名义签合同,其所得到底是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所得无法分清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意见,应该做出有利于纳税人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应按照经营所得处理。

(三)支付方是否有扣缴义务?

所得类型直接关系到支付方的扣缴义务。

1、支付经营所得,没有扣缴义务

根据《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应该扣缴个税的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8类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因此,支付方向主播作为投资者的个独企业,作为合伙人的合伙企业支付所得时,由于属于主播的经营所得,支付方没有扣缴义务。

如果合同与个独或合伙企业签订,但是约定款项直接支付给主播个人,支付方是否有扣缴义务?款项如何支付,并没有改变所得的性质,支付方还是没有扣缴义务。

2、所得性质难以分清,是否扣缴?

如果所得的性质难以分清,没有足够的税法依据,将主播的所得界定为劳务所得,支付方是否扣缴个税?按照最高法判决书的意见,不应扣缴个税。

3、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有扣缴义务

如果有足够的事实依据和税法依据,将所得性质认定为劳务报酬所得,则支付方有法定的扣缴义务。

当然,如果主播自己销售货物,其收入属于销售货物收入,其涉税问题,另当别论,在此不再赘述。

三、经纪公司的涉税问题

经纪公司的涉税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增值税纳税义务、是否有个税扣缴义务、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不同的业务模式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中间人模式

经纪公司一般发挥中介人的角色。帮助平台或商家介绍主播,由主播自己或其个独企业与平台或商家签订合同,经纪公司收取服务费。

这种模式下,如果经纪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应按照6%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其收入也是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由于不给主播支付所得,不存在是否有个税扣缴义务的问题。

曾经有这种情况,尽管是平台或商家与主播签订合同,但平台或商家将应支付主播的劳务所得,先支付给经纪公司,再委托经纪公司将所得转付给主播,谁是扣缴义务人?平台还是经纪公司?似乎都可以,但严格按照61号公告,经纪公司是扣缴义务人,因为直接支付所得的是经纪公司。

(二)服务方模式

这种模式下,经纪公司直接与平台或商家签合同,自己再找主播提供有关服务,经纪公司自平台或商家收取服务费,然后再支付主播。

经纪公司的收入是增值税和所得税应税收入。支付主播所得时,是否有个税扣缴义务,看其与主播的关系。如果是雇佣关系,支付主播的所得就属于工资薪金,按照工资薪金扣缴个税,如果主播是服务提供方,经纪公司是服务接收方,经纪公司是否有个税扣缴义务,与对主播个人涉税问题的分析一致,不再赘述。

四、平台公司的涉税问题

关于平台公司是否有主播个税扣缴义务问题,前面的分析已经说清楚。下面根据平台与商家的业务模式,分析其纳税义务。

(一)收取服务费模式

收取服务费模式,平台公司实际是给商家与消费者提供交易的平台,卖方是商家,买方是消费者,平台公司向在平台入驻的商家收取平台服务费,其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按照6%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当然,其收入也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二)买卖货物模式

另外一种模式是买卖货物模式,平台公司自商家购买货物,然后再卖给消费者,平台公司的收入实际是销售货物收入,应按照13%的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

至于平台公司与商家如何结算,不影响平台销售货物的业务性质。比如商家将80元的货物销售给平台,按照常规,平台应支付商家80元。但平台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在保证自己毛利的情况下(也称“毛保”),再确定给商家支付多少。假定“毛保”是25%,商家销售106.6元,平台可以支付商家80元,如果销售价格是90元,则扣除毛利25%后,仅仅支付商家67.5元。不管如何确定支付价格,平台都是销售货物。

当然,如何区分业务模式,需要看当事方的合同。

五、商家公司的涉税问题

商家与主播的个税问题,可以参见主播个税部分,不再赘述。商家根据与平台的业务模式,有不同的涉税问题。

(一)支付服务费模式

如果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假定售价是100元,需要给平台支付服务费20元,平台给商家实际支付80元,这种情况下,商家应确认100元收入,支付给平台的20元,作为支出,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货物买卖模式

如果商家将货物销售给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向消费者销售货物,无论如何结算,按照实际自平台收取的货款,作为增值税和所得税应税收入。

六、平台为商家促销的涉税问题

下面通过一个涉及平台、商家与消费者的案例,进一步分析当事方的涉税问题。

(一)案例基本情况

a公司在b平台销售商品,b平台为吸引商家入驻和消费者在其平台消费,采取促销活动。具体方式是:

b平台向消费者发放价值10元的消费券,消费者在平台购买a公司标价100元的货物时,支付90元现金和10元消费券即可,a公司自消费者收取90元现金,另外的10元,由平台公司支付。

此案例涉及的税收问题包括:

a公司增值税应税收入是100还是90?如何开具发票?

b平台支付的10元,如何进行增值税与所得税处理?

(二)商家与平台的涉税分析

业务决定税务,分析税收问题,先分析业务性质。

1、a公司的涉税问题

根据增值税条例关于销售额的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管谁支付,不影响销售额。a公司的100元,尽管自消费者收取90元,自b平台收取10元,但这100元全部是销售货物的收入,因此,都是增值税应税收入。

如何开具发票?给消费者开具90元的普通发票,给b平台开具税率为13%,价税合计10元的专用发票。

2、平台公司的涉税问题

b平台公司支付的这10元,到底是何种性质的支出?是为了促销才花的这笔钱,属于销售费用。其从a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也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文的分析,只是提供一种分析问题的思路。实际操作中,平台或电商为促销,经常采取各种令人眼花缭乱的模式,给纳税义务的判定带来一定困难。但是,不管如何变化,在正确分析业务性质,认清事实的基础上,找到对应的法规,按照法规分析、精神分析、法理分析,总能找到符合税法规定,风险可控的处理办法。

【第4篇】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问:墨子老师,您好!某居民企业属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度取得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无纳税调整,其中含700万元的技术转让所得。按税法规定,500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200万元减半征收。请问技术转让所得200万元的部分是按减半后适用15%税率,还是适用25%税率?

答:感谢您的提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 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157号) 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1000-500)×15%+200×25%×50%=75+25=100(万元)

【第5篇】企业所得税率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

【举例说明】

如一家电器商店,一年的营业收入为4000万元,总计卖出了2万台家电,每台家用电器的平均进价为1500元,员工一年的工资100万元,房屋租赁等开支为400万元,营业税率为3%,则这家电器商店一年的总成本为:

总成本=家用电器的总进价+员工工资+房屋租赁费用=1500×2+100+400=3500(万元)

营业税=营业额×营业税率=4000×3%=120(万元)

则这家电器商店的利润总额为: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成本-营业税

=4000-3500-120=380(万元)

当所得税率为33%时,其净利润为:

净利润=利润总额×(1-所得税率)

=380×(1-33%)=254.6(万元)

当所得税率为15%时,其净利润为:

380×(1-15%)=323(万元)

很明显,当所得税率低时,企业的盈利就大。对于同一家公司,其税后利润在享受15%的所得税率时就比33%的所得税率时要高26.84%。

【第6篇】非居民企业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规定:

一、小型微利企业定义

1、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是一成不变的。目前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

a、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b、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季度平均值)、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季度平均值)三个条件的企业。

c、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不同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d、自 2019 年 1 月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适用上述税收优惠;但不适用于非居民企业。

二、税率优惠:20%

三、应纳税所得额优惠

时间段

年应纳税所得额

优惠

税额计算

2019.1.1

2021.12.31

低于 100 万元(含)

所得额减按25%

应纳税额=所得额×25%× 20%

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

所得额减按50%

应纳税额=所得额×50%× 20%

提示:分段计算,0-100 万元-300 万元,各段相加。

新增:2021.1.1-2022.12.31 起,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额=所得额× 12.5 %×20%

例1:甲企业成立于 2019 年 5 月,其财务人员于 2020 年 4 月向聘请的注册会计师咨询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财务人员的下列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abcd)。

a.小型微利企业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

b.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相关指标。

c.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d.小型微利企业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例2:乙公司 2021 年从业人数 130 人,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210 万元。

解:乙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2.5% ×20%+(210-100)×50%×20%=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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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率

昨日出台政策要点: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5%,不再是2.5%;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税。

以上政策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追加解释一下: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变化,小微企业利润100万以下恢复到5%,100万至300万部分则不变,还是5%! 也就是,利润300万以下统统5%, 意味着2.5%时代结束。

2023年的100万~300万之间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第8篇】韩国企业所得税率

假期

关于年假,雇员在开始工作的第2年内将有15天的年假,就业不满一年的雇员也可拥有最多11天假期。每两年增加一个带薪日。年假上限为25天。如果年假没在当年休完不得带去下一年,如果由于雇主的原因导致年假没休完将不适用此规定。 年假期间待遇:由雇主按照日平均工资的100%支付。由于离职而未能休完的年假是否可以获得现金折算,可自由协商。

关于病假,在韩国,与工作无关的疾病,法定上不享有带薪病假。

关于产假,女性员工有权享有90天产假,如果一次怀孕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则应给予120天的产假。其中雇主需支付60天、75天(多胞胎)产假的工资。剩下的天数由雇佣保险支付。分娩后的休假期至少应为60天。女性员工流产和早产,雇主也应根据情况发生在孕期的第几周给到相应的带薪假期:

(1)怀孕11周以下发生的情况,5天

(2)怀孕第12周至第15周发生的情况,10天。

(3)怀孕第16周至第21周发生的情况,30天。

(4)怀孕第22周至第27周发生的情况,60天。

(5)怀孕28周或以上发生的情况,90天。

其他比较有当地特色的假期譬如:

1.家庭看护假-员工每年至多可请休90天家庭看护假,员工每年最多可以单次使用10天

2.生育治疗假-员工有权请假三天以进行生育治疗

社会保险体系

韩国的社保体系就外籍员工来说可免于参加就业保险计划,但持有f-2,f-5,d-7,d-8和d-9签证的人员还是需要参加并缴纳就业保险。

体系包括如下科目:

国民年金:雇主4.5%,雇员4.5%

国民健康保险:雇主3.43%,雇员3.43%

就业保险:雇主1.15-1.65%(取决于公司规模),雇员0.8%

意外保险:雇主0.7-4.2%(取决于公司所处的行业),雇员0%

还有“长期护理保险”,仅雇主缴纳比例,不强制性缴纳

个人所得税

韩国纳税年度:1月1日-12月31日。

如果在韩国居住或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通常被视为纳税居民。非纳税居民只对来自韩国的收入征税。

个税税率基于收入的不同范围为6-38%(不含地方收入附加税)。外籍人士可以选择19%的统一税率(不含地方收入附加税),但是19%的统一税率只适用于在韩国工作的第5年之后。

工资

通常市场上操作不迟于每个月15日。对于解雇或员工去世的情况,法定必须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后的14天内支付最后一笔工资款项。

关于工作时间,每周最高工作时间为52小时,其中包括40小时的正常工作时间和12小时的加班工作时间。每日加班时间没有限制,但每周加班时间不可超过12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加班费的计算,工作日是按照150%的加班工资支付;如果晚上10点至凌晨6点夜间加班则夜班费率需要增加额外的0.5,即按照200%的加班工资支付。周休日:日正常工时内工作,按150%的加班工资支付;超出部分,按200%的加班工资支付。

注意:不满5人的经营场所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

入离职

关于试用期,韩国“ 劳动基准法”对试用期没有明确的规定。市场上公司普遍操作为3个月试用期。法律规定“试用期(3个月或3个月以下)的雇员”不需要试用期结束通知。

雇主解雇员工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

下列情况可能可以避免支付离职补偿金:

(1)员工承认由于自己的不当行为对公司业务或运营造成损失;

(2)员工还在3个月或以下的试用期中;

(3)员工为按月支付劳动报酬且为公司服务小于6个月。

全职员工,包括韩国籍和外籍员工,每服务公司1年可获得1个月工资作为离职补偿金。

停业津贴

当企业由于雇主的原因而停业时,雇主必须支付不少于停业期间平均工资70%的津贴。

签证

在申请工作签证之前,需要向韩国司法部申请签证签发确认书 (ccvi) ,审批时间为1-4周。获得ccvi后可向所在国韩国大使馆递交工作签证申请。市场上比较多见的工作签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 e5:工作签证-专业人士

该签证适用于拥有韩国法律的国家证书(如注册会计师,外国律师,医生等)的专业人士,他们计划从事医疗,法律,会计和其他领域的专业工作。

(1)逗留期限通常最长为1年。

2. d-7-1:工作签证-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此签证适用于在外国公司或外国公司总部工作至少1年的员工,前往韩国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工作。

【第9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有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2、单位名称不是企业,也可以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3、以企业冠名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这类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4、依据地域和居民的税收管辖权,纳税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划分标准为——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二者之一。

a、居民企业

a、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

b、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b、非居民企业

a、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b、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结合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必须对所得来源地加以明确规定)

a、 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b、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在中国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2、所得来源的确定

所得形式

所得来源地

销售货物所得

交易活动发生地

提供劳务所得

劳务发生地

转让财产所得

(1) 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 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

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其他所得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例1:下列关于所得来源地确定方法的表述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bc )。

a.股权转让所得按照转出方(原投资方企业)所在地确定

b.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c.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解;选项 a,股权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例2:注册地与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均在甲国的某银行,取得的下列各项所得中,应按规定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的有(abcd )。

a. 转让位于我国的一处不动产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

b. 在香港证券交易所购入我国某公司股票后取得的分红所得

c. 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我国某公司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取得的服务费收入

d、在我国设立的分行为位于乙国的某电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解:该银行属于非居民企业关注选项 bcd:选项 b,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选项 c、d,劳务发生地均在我国境内。

三、税率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1) 居民企业;

(2)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优惠税率

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还有减征)

15%

(1)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 西部鼓励类产业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10%

(1)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2) 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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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2023年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税率

防止大部分企业集体避税,15%的税率有可能成为最高税率?

2023年,美国曾指出2009到2023年间,苹果公司利用税收与税率等方面的漏洞,规避了440亿美元的税务支出。同时《纽约时报》也披露了苹果公司通过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海外子公司,使其应纳税税率大大降低,远远低于大多数同等规模的企业。

其实苹果公司只是避税企业的典型代表,利用各种政策方案避税的企业比比皆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国际公司税改革独立委员会委员约瑟夫·斯蒂格利茨也表示:“全球最低税率15%有可能成为最高税率。”

为什么说为了防止企业集体避税,15%的税率可能成为最高税率呢?这是因为若是全球真的统一对企业采用15%的税率,理论上这些“避税天堂”就将不复存在。因为一旦企业在某个国家支付的税率低于最低税率,其原始国可以将税率增加到最低税率。举例来说,如果苹果公司在开曼群岛享受免征的税率,那么他在美国依旧要缴纳15%的税;也就是企业在“避税天堂”避了多少税,在原始国内就要补缴多少税。

根据中国银行研究院的研究,这个提议对中国没有什么明显的影响,国内的企业税率普遍为25%,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为15%,海南自贸港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也和15%持平,那是不是代表国内的税负比较轻?避税的企业少?

其实全然不是这样,我国是世界上真正意义上的税收大国,虽然在营改增的这些年企业的税负都有明显的降低,但是综合上看我国的各种税负都比较严重的,所以相对选择避税的企业也非常的多。那他们常有的避税方法都有什么?

其实我们看苹果公司就能看出,许多大公司都会不同地区之间的税率差异来进行避税,只是他们相对体量更大,所以选择的地区都是以国家为单位,同样的国内的企业也会选择通过税率差异来进行避税,不过国内企业大多数是跨省跨市甚至跨区享受不同税率给企业带来优惠。

常见的税收洼地有重庆、江苏、浙江、上海等,企业可以通过在这些地方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享受该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重庆,我们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到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征收就是因为它的税率低,且不用看进项与成本,常常用来解决企业缺乏成本的问题,主体企业与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享受核定个税0.6%的税率,1%的增值税(2023年)以及0.06%的附加税,综合税率只有1.66%,比正常情况低了80%的税负。

同时我们成立有限公司还能享受地方的税收返还政策,企业在当地纳税,地方会以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

增值税返还地方留存的30%——80%,(留存50%)

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的30%——80%(留存40%)

避税不是坏事,但要在合理合法的途径中去了解去实现它,如果运用不当就可能从避税变为逃税变为偷税。可能每个企业的需求不同,也不是每一个企业都有这个避税的需求,但是学会它,了解避税的理念,不要成为税收的盲人。

我是小卢,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咨询以及园区相关事宜请关注《税筹小卢》

【第11篇】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

可以少缴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在这之前,财税〔2019〕13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已截止)

划重点!!!

1.小微企业,再减半征收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由10%降至5%。

当前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的所得税政策如下表。

2.小微企业判断标准

注意: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3.优惠时间

优惠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从10%降到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又降了?错!

有些会计会疑惑: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不是有2.5%,5%,10%,20%。

事实上,2.5%和5%以及10%并非其税率,这里我们姑且理解为税负率。

根据上文所说的优惠政策,对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不仅按20%税率交税,而且还有分段减计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

所谓分段就是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率就是5%(25%*20%)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率就是10%(50%*20%)

举例说明,2023年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如果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企业所得税=100*25%*20%+200*50%*20%=25万元。

这里的5%,10%就是这么来的,为什么前面说你应该把这个理解为税负率,原因就是这里,因为税率始终是20%。

而在新政策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100*12.5%*20%)+200*50%*20%

这个2.5%的税负就是这么来的,就是在原来5%基础上再减半。

现在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说,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好了,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

=(100*12.5%*20%)+200*25%*20%

也就是2.5%和5%了。

所以,不管是2.5%,5%,10%都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税负率。

而小型微利企业的法定税率自始至终只有一个,那就是20%。

2023年企业所得税最全税率表

赶紧收藏!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常见税率?每种税率有哪些适用情况?

一、基本税率:25%

基本税率主要适用于一般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优惠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包括20%、15%和10%。

1.适用20%税率

2.减按15%征收

3.减按10%征收

其中,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章仅供参考。

来源:税政第一线等

【第12篇】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方法

您还在为分不清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发愁吗?别急,打个响指,小编为您搞定这些难题~

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最新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来了!

5月2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宣布自2023年12月31日计算优惠期,前两年免征,税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哪些企业符合条件?

公告称,“符合条件”,是指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的条件。

二、如何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三、后续或有更多利好政策发布

5月8日的国常会指出,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完善下一步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支持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可能只是扶持上述产业的政策之一。

税种口径: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热点问题

一、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企业在2023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其他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处理?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时,符合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年度扣除限额内。

如,企业2023年度的利润总额为100万元,当年度发生符合条件的扶贫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5万元,发生符合条件的教育方面的公益性捐赠12万元。则2023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为12万元(100×12%),教育捐赠支出12万元在扣除限额内,可以全额扣除;扶贫捐赠无须考虑税前扣除限额,准予全额税前据实扣除。2023年度,该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共计27万元,均可在税前全额扣除。

2、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答:考虑到扶贫捐赠的公益性捐赠性质,为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相衔接,《公告》明确,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3、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原则上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在计算会计利润时,按照会计核算相关规定,扶贫捐赠支出已经全额列支,企业按实际会计利润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扶贫捐赠支出在税收上也实现了全额据实扣除。因此,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就能享受到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4、企业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如何填报扶贫捐赠支出?

答:扶贫捐赠支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自2023年施行。2023年度汇算清缴开始前,税务总局将统筹做好年度纳税申报表的修订和纳税申报系统升级工作,拟在《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表中“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行次下单独增列一行,作为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的填报行次,以方便企业自行申报。

5、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提供捐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凭证。

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开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1、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3、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三条规定,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进行判断,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4、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企业既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可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由纳税人从优选择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叠加享受。

5、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净所得”征税,只有盈利企业才会产生纳税义务。因此,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论是减低税率政策还是减半征税政策,都是盈利企业从中获益。对于亏损的小型微利企业,当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亏损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弥补。

7、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针对的是本年度,不包括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调整对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弥补亏损等事项,对当年的申报不产生影响。

8、“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9、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如何进行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10、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第13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形式有

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在我国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内、外资税法有较大的差异,对内资和外资企业的影响也很大。

1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

(1)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先前,我国企业所得税分内资和外资两套不同税制。内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两套税制,在税制要素,包括纳税人、扣除项目、优惠政策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

新企业所得税法只在大小企业之间和是否高新技术企业之间作了区分,而在内、外资之间不再有税率的区别,这就意味着我国企业所得税告别“双轨”时代,是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方针的具体体现。

(2)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

在“内外有别”的税制下,虽然内外资企业的法定名义税率统一为33%,但形形色色不平等的优惠政策造成了内外资企业实际税负的不平等。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实际税负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这种实质上的差异,带来了内外资企业竞争力的差异,使它们在不公平的税收负担下竞争,同时税制本身也不符合国际税收惯例和加入wto的要求。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不再按内、外资分类。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3)统一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

①为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原企业所得税法对内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对外资企业实行据实扣除制度,这是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统一了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③新企业所得税法不再区分内外资和不同行业的内资企业,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④原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额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再详细规定而是简化了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4)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新企业所得税法采取了多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重点向高科技、环保等产业倾斜,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统一税收征管要求。

新企业所得税法针对企业所得税征管的新特点,在企业纳税地点、合并与汇总纳税、纳税年度的起算时间、纳税方式以及企业终止经营活动后的汇算清缴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注重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在法律适用上的一致性,而且保证了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有利于法律的施行。本篇论文由网友,3come文档只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平台,请大家参考,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尽快处理。2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企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的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实现公平税负,是新税法的主要目标。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所有企业建立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法环境,实现了“五统一”,消除了差别待遇,使各类企业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站在同一税收待遇的起跑线上,形成了平等的竞争机会。

(2)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产业导向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创业投资以及发展高新技术等的税收优惠政策,给予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税收优惠,同时保留了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国内、外资金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的行业和区域中,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新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关注的是基础性、环保性、创新性、公益性、发展性的产业,提高了企业的创新激励,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这将鼓励高科技企业扩大研发投人,并有利于企业减少税费支出。

(4)有利于增强内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对于内资企业而言,新税法实施后,企业法定税率有较大幅度的降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25%的税率,比原企业所得税法降低了8个百分点,统一和规范了企业税前扣除标准,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了有效整合,内资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将低于改革前的水平,有利于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

(5)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外资企业略有影响,但不会造成重大冲击。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外资企业来说,不同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会有升有降,总体税负将略有上升。但由于采取了诸如外资企业可按照新税法规定享受新的税收优惠,并在一定时期对老外资企业实行过渡优惠期安排等措施,可以给外资企业一个缓冲期,以防止外资企业的实际税负水平与并轨前形成太大的反差。

总之,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将对我国内、外资企业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企业要加强对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学习,以新税法规范企业的行为。

【第14篇】英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了解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有利的税率

离岸岛的税收制度与其邻国完全分开,因此居住在离岸岛的个人和公司在直接征税方面完全独立于英国。

没有资本收益,遗产税或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10%,税率为20%。此外,每人应付的总收入为125,000英镑,这促使富裕的个人和家庭稳定地流入岛上。因此,市场较高端的房地产价格非常活跃。

2.个人

个人免税额(2016/17,每人8,500英镑,已婚夫妇17,000英镑),可以减免扣除利息(抵押贷款,贷款和透支利息,最高可达7500英镑),并进行调整每年在离岸岛预算中。

10%的标准费率是在高于个人免税额的第一笔10,500英镑的收入中支付的,最高边际税率为20%。

居民的个人必须提交全球收入的年度回报,已婚夫妇如果愿意,可以选择单独评估。

就业人数和离岸岛来源退休金的计算可以根据当年的收入来评估,而自营职业和投资的收入通常根据前一年的收入进行评估。

3.双重征税协议

英国与离岸岛之间存在双重征税协定。这是在1955年签订的,对两国之间的某些收入提供双重征税减免。

4.公司

离岸岛有一个标准的零税率公司税,尽管10%的税率适用于银行活动和零售业务,年度应税利润为50万英镑或以上。

离岸岛土地和财产的收入征收20%的所得税,即租金或房地产开发利润。

现代公司注册处使公司记录能够快速有效地访问本地国际用户,并为公司实体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这增强了岛屿作为公司管理和服务卓越中心的声誉。

5.海关

根据英国加入法案第3号议定书和与英国签订的海关和消费税协议,离岸岛还与欧盟有特殊关系。

该协议得到英国和离岸岛法律的支持,意味着对于增值税,海关和大多数消费税而言,这两个地区被视为1.大多数间接税和关税都是汇集和共享的。这消除了两国之间对海关障碍的需求。存在离岸岛立法,在必要时反映了相同的英国法律。

【第15篇】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也是按照国家基数之间的关系比,是国家进行分析衡量的数据基础,相当于是所有企业的核心,企业一般划分为两种类型企业。一、居民企业;二、非居民企业,税率也不同。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收费的税率也不同,如下:

一、居民企业: 在成立里面成立餐饮或者工厂等相关的企业,只有有获利行为,就需要缴纳收费税率为25%。

二、高新企业:一些企业在2023年到2023年初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污染防治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那么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三、非居民企业: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有来自中国的非居民企业,虽然设立了机构、场所,但是没有进行经营及获利的话;那么需要缴纳费率为20%,但根据实际情况将会减少10%。

四、小微企业: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的相当之多,所以收费税率较高,但是也在其他地方弥补了回来。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收费税率达到20%

上述四点我们了解到,高新技术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比例相当于其他三个是最低,为15%。有想法的老板可以考虑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而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企业所得税是他们缴纳的主要税负之一。但是如何进行合理避税就是一个难题。要是还想了解这方面的类型问题。可以关注小编获取更多关于企业税率的详细信息。

【第16篇】202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作了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纳税人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口径比较关心,主要集中在以下20个问题。

1.“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区分?

答:“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3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谨记税法上的“小型微利”四个字,并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去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2.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答: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3.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判断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202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4个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6.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会影响哪些企业?

答:和以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这次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加力”“一扩大”两个特点。

“一加力”: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一扩大”: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因此,无论是符合原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是符合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会从这次普惠性政策中受益。

7.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8.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而且是利好假设纳税人2023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和2023年一样,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如果纳税人的效益越来越好,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了,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9.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答:如果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11.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答:从2023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2.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指标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3.“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年中设立的公司,8月取得营业执照,11月开始有营业外收入。问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计算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时,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中的“实际经营期”应该从何时起算?是8-12月,还是11-12月?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14.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利润额”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实际利润额”概念如何理解?

答: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各自定义。

“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上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主要在企业纳税申报时使用。

“实际利润额”是会计上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

15.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18.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什么,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税务总局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19.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写无误。“减免所得税额”是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

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

20.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情况;

(3)资产总额的情况。

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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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企业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