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系经营范围网
当前位置:酷猫写作 > 公司知识 > 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69

【导语】所得税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所得税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所得税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16篇)

【第1篇】所得税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随着国家个税政策的不断完善,我们依靠工资所得维持生活的人们有了更多的途径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掉,这样发到我们手里的工资就能更多一些。

那么那些费用可以在我们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呢,虽然个税在单位是财务或者人事部门的人计算,但是我们也要了解清楚那些费用可以提前扣除,特别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生活工作压力大,更应该清楚这些,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收入损失。

下面我就说说那些项目是大家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全员适用。国家考虑到每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即每月5000元,一年就是60000元。

第一类: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即“三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通常在扣除个税起征点之后第一项要扣除的,每个地区三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不同,“三险”一般由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金额。

第二类: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特别说明:个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2、继续教育:

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医疗:

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60000。

4、住房贷款利息:

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

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执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标准不同,一般扣除标准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

6、赡养老人

(1)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每月可扣除≤1000/x。

7.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每个孩子每月按1000元/月扣除,每年可扣除12000元。

这些都是大部分人都可以享受的抵扣项目,当然还有一些项目根据个人和公司所在地域情况也可以抵扣。

第三类:其他可抵扣的项目:

1.商业健康险: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还有商业健康险,只特指税优健康险。

2.年金,指的是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

一般是政府部门,国企央企或事业单位给员工的一种福利。跟咱们买的一般的商业年金不一样。(目前为员工购买补充年金的企业只有10%左右,大多是机关、事业单位、国企),这个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3.税延养老险,这种产品只有几个城市,比如上海、福建、苏州部分地区可以买。缴费的时候,抵扣税款有限制,抵扣额度按月工资6%计算,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年就是1.2万。

4.公务用车抵扣(陕西省):高管:1690元/月,中层:1040元/月,其他人员:650元/月。

5.通讯补贴(陕西省):300元/月。

以上这些就是我整理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相关标准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有不准确的请查阅估价规定,不足的地方请大家提意见,相互交流学习。

【第2篇】所得税费用明细科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及费用明细表

一、本表反映企业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因暂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以及对当期损益、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等情况。

二、主要项目编报说明

1、分析存在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项目的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

涉及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有差异的,应当分别按照税务政策计算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没有差异的,不需要计算资产及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例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资产计提的折旧(耗)及摊销。

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例如,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因实际计提和支付在不同期间导致的应付职工工资余额,预计负债等。

资产、负债的会计基础按存在暂时性差异项目的账面数据填列。

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为按税法规定确定的资产、负债的价值,会计基础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即为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根据制度要求对应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也应当相应的分别计入当期损益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暂时性差异即为时间性差异,要求时间性差异应当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相应纳税调整金额一致。

2、计算确定资产、负债的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

(1)资产及资产减值类

资产类涉及会计处理与税务政策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情形主要包括:公允价值变动、资产折旧(耗)或摊销年限、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因计提减值准备后计提折旧(耗)以及500万元以下资产税务加速折旧的差异;因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为历史成本,并同时要求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进行折旧或摊销,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均应作为暂时性差异,待处置时转回该暂时性差异。

资产减值类涉及会计与税务政策有差异的情形主要包括:会计基础要求对相关资产按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税务对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一律不允许抵扣。

如存在折旧(耗)以及摊销政策差异的,还应当包括政策差异,由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会计政策选用的是年限平均法(直线法),与税务处理一般没有差异;但油气资产的折耗会计政策选用的是产量法,与税务规定的直线法存在差异。

1)“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属二级明细科目“成本”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的暂时性差异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该暂时性差异应当于出售或处置相应资产时转回。

2)“衍生金融资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衍生金融资产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对期权类衍生品计税基础等于其初始成本,对于非期权类衍生品应为零。

3)“其他应收款-衍生损益挂账”: 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其他应收款-衍生损益挂账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应为零。

4)“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根据“投资性房地产”所属“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明细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或者摊销后的净额填列。

5)“其他权益工具”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其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项目根据“其他权益工具”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的暂时性差异为其他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该暂时性差异应当于出售或处置相应资产时转回。

6)“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根据“投资性房地产”所属“成本模式计量”明细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或者摊销后的净额填列。

7)“固定资产-资本化利息(仅限于07年衔接转换)”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2006年会计准则执行衔接转换追溯调整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资本利息金额。

8)“固定资产-不包括资本化利息”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固定资产原值扣除相应计提的累计折旧、资本化利息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计提的折旧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旧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旧金额。本项目根据相关“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分析计算填列。

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填列。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应当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各项固定资产计算填列。

因固定资产大修理或其他改造支出发生的费用与税法要求允许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异,应在本项目填列;除特殊规定外,税法不确认企业后续的资产评估增值,造成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账面价值的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层面抵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在此处填列。

除特殊规定外,税法不确认企业后续的资产评估增值,造成资产的计税基础与会计账面价值的差异,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由于固定资产投资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层面抵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也在此处填列。

9)“油气资产”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油气资产原值扣除相应计提的累计折耗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计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耗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耗金额。本项目根据相关“账面原值”、“累计折耗”、“资产减值准备”分析计算填列。

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油气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耗后的净额填列。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旧应当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各项固定资产计算填列,其中: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参照“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项目说明。

“油气资产折耗”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油气资产计提的累计折耗,计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耗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耗金额。本项目根据“累计折耗”分析计算填列。

本项目计税基础根据国家税务部门《关于开采油(气)资源企业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折耗、摊销、折旧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9号)的计提标准计算应计提的累计折耗。

“预计的油气资产弃置费”项目:因油气资产中的预计弃置费及计提的折耗税务均不认可(计税基础为零),油气资产-预计弃置费计提的折耗应作为暂时性差异,已使用弃置费应作为暂时性差异的转回。

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油气资产-预计弃置费计提的累计折耗,计提的折耗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折耗政策计算应计提的折耗金额,根据“累计折耗”分析计算填列;计税基础根据“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已使用的弃置费用” 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10)“无形资产”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无形资产原值扣除相应的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系按照公司实际采用的无形资产摊销政策计算累计应摊销余额,本项目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无形资产相关“成本”、“累计摊销”、“减值准备”分析计算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应当根据无形资产原值扣除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摊销标准计算累计应摊销数后的净额填列。按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摊销标准计算累计应摊销数应当根据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各项无形资产并计算填列。

11)“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参照“无形资产”项目。其中:“与租赁资产修理改造相关的费用化支出与税法要求允许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异,比如租赁加油站或其他固定资产隐患和形象改造支出,在此填列;填报会计处理一次性进费用,而税法要求摊销的一次性支出,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支出等,在此填列。

12)“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项目:本项目反映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减值准备等,但不包括商誉减值准备,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属于永久性差异,对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也应当作为永久性差异;同时也不包括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油气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项目会计基础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及所属明细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按税法规定,公司实际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均属于暂时性差异(商誉减值准备除外),计税基础为零。

13)“其他资产”项目:参照上述相关项目填列。

“合并产生的未实现内部损益”项目: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按照适用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会计费用性列支但税法要求分期摊销的支出,应在其他填列。如:与租赁资产修理改造相关的费用化支出与税法要求允许扣除的金额之间的差异,比如租赁加油站或其他固定资产隐患和形象改造支出,在此填列;填报会计处理一次性进费用,而税法要求分期摊销的支出,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开办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支出等,在此填列。

“被套期资产-未确认承诺”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的公允价值变动,根据“被套期资产-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科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为零。

(2)负债类

负债涉及会计处理与税务政策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情形主要包括:负债的会计基础应当根据权责发制对已发生的业务可以根据实际形象进度进行预计和暂估,而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以结算单据、发票作为确认依据;因负债的计税基础一般为历史成本,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均应作为暂时性差异,待处置时转回该暂时性差异。

1)“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交易性金融负债的成本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所属二级明细科目“成本”科目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的暂时性差异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该暂时性差异应当于转让或收回相应负债时转回。

2)“衍生金融负债”项目: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衍生金融负债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对期权类衍生品计税基础等于其初始成本,对于非期权类衍生品应为零。

3)“其他应付款-衍生损益挂账”: 本项目会计基础填报口径同“衍生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汇总表” 其他应付款-衍生损益挂账项目;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应为零。

4)“应付职工薪酬-工资”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反映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但未支付的应付职工工资余额,计税基础为账面余额扣除税务当期不允许抵扣应当由支付期间抵扣的部分,一般为零,即按职工工资计提但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下一年5月31日)仍未支付的部分一般作为暂时性差异。公司当期计提未支付的工资余额税务部门已同意在当期抵扣的,即当期未作为纳税调整部分,不应当作为暂时性差异。

该项目会计基础根据“应付职工薪酬”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余额分析填列;计税基础为账面余额扣除税务当期不允许抵扣应当由支付期抵扣的部分,当期不允许抵扣应当由支付期抵扣的金额(暂时性差异),应当参照各期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应付职工薪酬”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余额分析填列。

5)“预计负债”项目:该项目会计基础为“预计负债”项目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余额分析填列,但不应包括永久性差异部分,如预计负债中的担保支出属于永久性差异,不应在会计基础中填列。计税基础一般为零。

该项目计税基础一般为零。但由于“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预计弃置成本”初始不确认暂时性差异,“预计负债-预计弃置费用-已使用的弃置费用”作为“预计的油气资产弃置费”项目的计税基础,因此这两个科目的余额应作为该项目计税基础填列。

6)“其他负债”项目:参照上述相关负债项目填列。

“暂估应付款项”项目:填报未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尚未支付的暂估应付、预提费用。比如未收到发票的成本暂估、预提租赁费、机器设备维修费、劳务费等。长账龄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也在此处填列。

“被套期负债-未确认承诺”项目:会计基础反映作为被套期项目的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的公允价值变动,根据“被套期负债-已确定的未确认承诺”科目的公允价值变动年初、期末余额分析填列;本项目计税基础反映其成本价值,一般为零。

(3)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

填报按税法规定以后年度将会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可结转以后年度的亏损额。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年度亏损时,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股份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在总部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已由总部统一盈亏相抵,各成员企业不得再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称补亏损。下属子公司的产生的可抵扣亏损可在此处填列。

(4)合并抵销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固定资产-不包括资本化利息、无形资产”暂按资产计算结果分别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

上述合并抵销调整仅适用于子公司,分公司不进行上述重分类调整。

3、计算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1)存在暂时性差异事项的,应当根据会计基础大于计税基础的资产或计税基础大于会计基础的负债计算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的资产或计税基础小于会计基础的负债暂时性差异计算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2)暂时性差异的计算公式

1)资产类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会计基础-计税基础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会计基础

2)负债类或资产减值类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可抵税暂时性差异=会计基础-计税基础

当会计基础<计税基础时,应纳减暂时性差异=计税基础-会计基础

为了便于理解,将资产减值类单独归为一类,因资产减值系资产的备抵项目,故计算其暂时性差异的公式与负债类相同。

3)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只可能为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4)如果企业预计未来不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用于抵扣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当作为“未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填列,并按相关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未确认的原因及各类未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4、预计未来实际可抵减暂时性差异

(1)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企业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3)企业应当根据税法的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应当以在发生亏损后的预计未来五年内能够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如果企业预计未来不能取得应纳税所得额利润用于抵扣而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当作为“未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填列,并按相关要求在财务报表附中披露未确认的原因及各类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金额。

5、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已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2)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适用税率

6、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对应项目的确认

(1)暂时性差异对应影响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其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现金流量套期利得或损失、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利得或损失、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变动等;

(2)暂时性差异对应影响计入损益项目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项目,如资产折旧(耗)及摊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价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负债等。

三、主要表内关系

1、可抵减暂时性差异=资产的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部分或负债的会计基础大于计税基础部分。

2、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会计基础大于计税基础部分或负债的会计基础小于计税基础部分。

3、递延所得税资产=已确认的可抵减暂时性差异*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

4、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适用所得税税率

5、当暂性差异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时,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

6、当暂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项目时,计入本年递延所得税费用(与计入当期损益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

7、直接计入本年递延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

8、主要表内关系

5栏=(7+9)栏;6栏=(8+10)栏;21栏=(15+16+17-18+19+20)栏;28栏=(22+23+24-25+26+27)栏;(-17+18-19-20)+(24-25+26+27)栏=(-29+31)栏;

8行=(9+10+11)行;14行=(15+16+……+21)行;22行=(23+24+25)行;26行=(2+……+8+12+13+14+22)行;31行=(32+33+34+35)行;36行=(28+29+30+31)行;42行=(38+39+40+41)行;45行=(26+36+42+43)行。

资产类(除9行、10行、14至21行):

如果1栏>3栏,11栏=(1-3)栏,5栏=0;如果3栏>1栏,5栏=(3-1)栏,11栏=0;

如果2栏>4栏,12栏=(2-4)栏,6栏=0;如果4栏>2栏,6栏=(4-2)栏,12栏=0;

资产减值类、油气资产折耗(9行、14至21行)及负债类:

如果1栏>3栏,5栏=(1-3)栏,11栏=0;如果3栏>1栏,11栏=(3-1)栏,5栏=0;

如果2栏>4栏,6栏=(2-4)栏,12栏=0;如果4栏>2栏,12栏=(4-2)栏,6栏=0。

四、主要表间关系

1、本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合计年初、期末余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的“递延得税资产或负债”相关项目的年初、期末余额。

2、本表“本年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金额等于资本公积明细表的“递延所得税影响”相关项目的净增加额。

3、本表“本期递延所得税费用”项目合计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的“所得税”项目下的“其中:递延所得税费用”项目本期累计数。

4、本表“本年计入递延所得税费用”的金额等于所得税费用表的“本年通过递延税项转入的所得税费用(收益)”。

5、本表“本年计入递延所得税费用”的金额总计减去“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除以税率等于所得税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暂时性差异纳税调整额”。

【第3篇】确认企业所得税费用

对于财务小伙伴们来说,准确掌握收入确认时点是我们工作中的一项必备技能,否则,很容易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为了便于小伙伴们能够快速掌握这项技能,小编将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梳理。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股权收购,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日为重组日。关联企业之间发生股权收购,转让合同(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尚未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的,应以转让合同(协议)生效日为重组日。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第三条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第4篇】企业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中各类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问题,一直是做好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重要内容~

对此财小加整理了常见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及近期出台的优惠政策,建议收藏备用

此外,财小加还整理了近期出台的优惠政策:

1. 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高新技术企业 → 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 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200%加计扣除;

注意:

1)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政策;

2)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

1)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 → 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 →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

应将相应资料留存备查,包括:

·企业出资协议;

·出资合同;

·相关票据等。

以上资料应包含出资方、接收方、出资用途(注明用于基础研究)、出资金额等信息。

3. 研发费用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 → 在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 → 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注意:

1)现行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是指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行业,以及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仍为75%的企业;

2)企业在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 2023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3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常见问题:

1)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2)下列行业不适用优惠政策:

·烟草制造业;

·住宿和餐饮业;

·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娱乐业。

3)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

·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折旧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其他相关费用。

【第5篇】季度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不是以后季度预缴所得税就可以享受了?

答:是的。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

季度预缴所得税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利润总额之间是否存在勾稽关系?

答:不存在。表中的利润总额与第二行营业收入、第三行营业成本不存在必然的勾稽关系。不等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缴税多需要合法节税;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用工成本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5、返佣费过高、居间费过高,需要获得合法票据;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关注我,了解合规税筹方案,同时招募渠道代理!

【第6篇】公司费用抵扣所得税

导语:

捐款1亿:个税最多可以抵扣4500万的税款;企业所得税最多可以抵扣2500万的税款。在实际捐款的时候,捐款的主体不同,可以抵扣的税款也不同。毕竟,不同的税种,在实际缴纳税款时,计算方式以及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下面,虎虎分别从个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方面详细说一下,捐款时应该如何计算可以抵扣的税款。

一、捐款1亿可以抵多少个税?

捐款1亿时,最多可以抵扣的个税=100000000*45%=45000000。

个税的税率最高可以达到45%。即年度综合所得适用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当中第七级的税率。

当然,之所以说最高可以抵扣4500万,因为个人想要把1亿的捐款在计算个税时全额在税前扣除,也是需要条件的。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30%限额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对于个人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公益组织的捐款可以税前扣除的限额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具体来说,个人的捐款在不超过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这里需要注意,个人捐款超过30%的部分,不能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想1亿的捐款都能在税前扣除,个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需要大于3.33亿(1/30%=3.33333333333)。如果是实际收入的话,需要大于4.33亿。

可以说这个标准还是很高的!普通人肯定是达不到的!当然,你也不要指望娱乐明星会有这样的觉悟。

2、100%扣除。

对于个人捐款来说,不仅有30%限额扣除的一般规定,也有100%扣除的特殊规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可知,个人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或公益组织,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计算个税时全额税前扣除。

另外,个人直接向疫情防治医院捐赠的物品,也可以在计算个税时全额税前扣除。

取得《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需取得上述政府或有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申报抵税的过程中,需要提供捐赠票据凭证号。所以大家捐赠后应及时向受赠组织索要捐赠票据哦!

二、捐款1亿可以抵多少企业所得税?

捐款1亿时,最多可以抵扣的企业所得税=100000000*25%=25000000。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在计算可以抵扣的税额时,基本的思路和个人所得税是一样的。企业在实际计算时需要考虑限额以及特殊规定的问题。

1、12%限额扣除。

对于企业来说,也不是所有的捐款都可以在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可知,企业支出的公益性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虽然当年不能税前扣除,但是可以向后结转3年。

对于这一点规定,企业所得税要比个人所得更加科学合理。

当然,对于企业来说,也需要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或公益组织的捐赠,才能在税前扣除。毕竟,这也是为了防止企业偷税漏税,进行利润的转移。

而且,公益性组织也是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才行呀!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想要在税前扣除,肯定需要符合税法的基本规定。

举例说明:

虎说财税公司的年度税前利润是2亿,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所以,企业在会计方面,本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税额是5000万。其中,虎说财税公司通过公益性组织向外捐赠了1亿。

虎说财税公司可以税前扣除捐赠的限额=200000000*25%=50000000。

1亿<0.5亿。

所以,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捐赠的1亿,只能在税前扣除0.5亿。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捐赠1 亿可以抵扣的企业所得税=50000000*25%=12500000。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要想把捐赠的1亿都在税前扣除,年度税前利润需要大于8.33亿才行(1/12%=8.33333333333亿)。

2、100%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所得税来说,要想捐赠可以100%,需要符合下面两种情况:

(1)扶贫捐赠支出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通过县级政府或公益组织直接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也就是说,企业在计算捐赠限额时,可以把扶贫捐赠支出扣除。

当然,具体的目标脱贫地区也是有具体的规定。不是企业可以自己决定的。

(2)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的捐赠支出

这一点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是一样的。企业通过合法机构或直接向医院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疫情的捐赠支出或物品可以全额扣除。

企业在享受这项政策时采取的方式是“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同时,在年度汇缴清算时将捐赠全额扣除情况填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相应行次。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虎说财税

【第7篇】企业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转自:马靖昊说会计

2022-11-07 22:37 发表于北京

企业所得税中各类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问题,一直是做好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重要内容。正值纳税申报期,我们整理了3大类共9项费用的税前扣除比例干货,大家快来一起学习吧!

以收入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业务招待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就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手续费与佣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以利润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公益性捐赠

(1) 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三条明确: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全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01

扶贫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49号)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02

疫情防控捐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

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以工资为基数的扣除项目

职工福利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补充养老险与补充医疗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党组织工作经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及《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上海税务

【第8篇】地税所得税费用怎么算的

导读:房地产行业增值税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房产个人所得税是卖房者和购房者切身相关的问题,下面小编为你解答房产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如需了解请仔细阅读下文,希望这篇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房产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关于房屋计算个人所得税多少的方法有两种,采用哪种计算方法要看卖方的详细信息: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卖方)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或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原值-原契税-本次交易所缴个人所得税纳税等合理费用)×20%。

举例:如果卖方出卖不满是“满五唯一:的房子,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为100万,原值、原契税以及相关个人所得税税费合计70万元。那么,卖方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70)×20%=6万元。

2、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卖方)不能在地税系统中查到房屋原值,也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个人所得税缴纳及减免规定

1、如果卖方所售房屋同时满足家庭唯一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个人所得税免交;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卖方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如果卖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类房产,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如何交纳、怎么计算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二手房的交易税费种类,主要分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其中常见且额度较大的为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三大类。

各类税费根据不同的情况,缴纳的标准也不一样。具体情况主要划分为三大类,包括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产权满五年与未满五年、首次置业与二次以上(包括二次)置业。

根据当前实施的税费征收规定,产权未满五年的房产,需缴纳5.6%的营业税,1.5%的个人所得税,在此前提下若为普通住宅,且首次置业,那么契税缴交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1%,90至144平方米1.5%,144平方米以上3%;二次以上(包括二次)购房则无论面积大小均为3%。

产权满五年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契税的缴纳标准和上述一致。营业税方面,普通住宅可以免交,高档住宅则要按差额缴纳,差额即为本次交易价减去原来购买价的数额。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买方得缴纳契税,卖方则要承担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本文为你介绍了房产个人所得税怎么算?如果还有其他不懂得地方,请继续关注会计学堂,欢迎点击小窗口向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老师提问。

【第9篇】个人所得税附加减除费用

个人专项扣除是指个人的一部分支出可以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包括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专项扣除指的是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2023年8月31日通过的新个税法中明确提出的,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又到了, 2023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可能大家对于如何操作还有疑问,现小编整理一份完整个人专项税扣除明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求收藏。

【第10篇】费用发票与企业所得税

导语: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知,企业用于实际经营的成本类、费用类、税金类和其他支出类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企业所得税=(各类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另外,20%和15%是优惠税率。而10%属于代扣代缴税率。

成本类票据包括哪些?

对于商贸公司来说,企业购进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企业的成本票据。这也是企业公司最基本的票据。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成本类发票包括的范围要更广一些。比方说,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运费的增值税发票,生产设备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燃料发票等,都是企业可以合法税前扣除的凭证。

对于服务行业来说,不仅有购买商品的增值税发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购进的服务类发票,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费用类票据包括哪些?

对于费用类票据来说,主要就是企业的三大费用。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只要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费用支出都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当然,这里需要企业获得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福利费、车辆使用费以及租赁费等。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以及租赁费等。

而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手续费等。

哪些支出即使没有发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1、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可知,对于企业来说,实际支付的工资所得,不需要任何外部票据就可以在税前扣款。

企业在扣除工资薪金所得时,只需要提供工资单、代扣代缴个税证明等资料即可。

当然,在个税改革以后,企业再想通过支付工资所得的方式进行偷税漏税,已经越来越困难。企业还是把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到业务上面吧!

2、资产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的规定可知,企业在发生资产损失后,根据实际损失申报即可,并不需要外部资料。

但是,企业在申报损失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从而证明资产已经达到了报废或处理的条件。

当然,企业虽然不需要外部资料,但是对于实际损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涉税申报。没有申报的资产损失,也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3、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工会经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以及《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在税前扣除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工会经费时,不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

当然,这里只是说,企业在税前扣除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工会经费时,不需要发票。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需要取得相关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具体来说,税前扣除五险一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需要取得社保缴费凭证;税前扣除工会经费,需要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税务局代开的工会经费凭据。

总结:

虎虎在上面介绍的这么多票据以及凭证,都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但是,由于“税会”之间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时,即使企业的税前扣除票据没有问题,也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这一点,我们要给予一定的认识。不要把税前扣除凭证与纳税调整搞混了!

其它与“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问一问提问卡”卡片提问以便及时获取一对一的针对性帮助。

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快来关注虎说财税

【第11篇】应确认所得税费用

不确认为损益而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如果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其产生的核算基础是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交易事项相关,则其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不应计入所得税费用,应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因为其产生的核算基础与损益无关,考虑配比原则,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也不应计入相关损益。比较常见的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引起的暂时性差异,因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则暂时性差异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也应对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例:甲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2023年6月在二级市场购买了乙公司发行的股票,成本300万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至2023年末,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260万元。则资产账面价值260万元与资产计税基础300万元之间的差额,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0万元,应确认为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同时增加其他综合收益。如果至2023年末,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则资产账面价值400万元与资产计税基础300万元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5万元,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不确认为损益而确认为商誉

1.非同一控制下合并过程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将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合并过程中,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区别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对方科目则应确认为商誉。

例:甲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增发700万股的普通股作为对价,收购乙公司100%的净资产。该普通股的市价为7000万元。由于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最终控制,该项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假设该项合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合并条件,购买日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及其计税基础如下表:

(1)吸收合并的形式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3000(公允价值)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800

存货 35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商誉 990

贷: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500

其他应付款 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5

股本 7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300

甲公司取得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485万元,可辨认负债的公允价值为2475万元,则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6010万元。而甲公司付出的对价为7000万元,商誉即为为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而多付出的对价990万元。在非一控制下合并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所对应的科目为商誉,不应确认为所得税费用。

(2)控股合并的形式下甲公司的账务处理

如果为控股合并,则形成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购买日甲公司的账务处理是:

①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7000(公允价值)

贷:股本 7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300

② 借:固定资产 1200(公允价值)

存货 7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贷:其他应付款 5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75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050

③ 将甲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乙公司的净资产抵销:

借:乙公司的净资产 6010

商誉 990

贷:长期股权投资 7000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在购买方的账面产生商誉。在控股合并时则是在合并报表的层面体现商誉。按照税法规定是不允许确认商誉的,因此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对该部分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会增加商誉的价值,在准则中规定对于这部分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2.企业合并完成后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在非同一控制合并的过程中,如果在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在以前期间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未予以确认。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客观事实导致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需根据新的客观事实在购买日是否存在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如果购买日时相关情况已经存在,则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在非一控制合并时产生的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如果新的客观事实表明购买日时的相关情况并不存在,则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计入所得税费用。

例:甲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购买乙公司100%股权,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最终控制,此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形成商誉为100万元。在购买日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万元,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500×25%)。

在购买日后12个月,甲公司因发现新的客观事实,预计企业合并时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万元可以转回,该事实于购买日就已经存在,甲公司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将原已确认的商誉冲回,所作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

贷:商誉 100

所得税费用 25

如果该新的事实于购买日并不存在,则甲公司直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25万元,并确认相关的所得税费用。

来源:梦里花又落

更多精彩财税内容,请关注中税正洁

【第12篇】上年度费用发票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因此,在有关支出发生时,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及时入账;当时未取得发票等凭证的,应该按照暂估价入账,等取得发票时再做调整。会计核算上,对于发票的年限并未做出要求。

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来看,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七条的规定,除发生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企业以前年度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且相应支出在该年度没有税前扣除的,在以后年度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应支出可以追补至该支出发生年度税前扣除,但追补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因此,企业当年度该项业务因未于汇算清缴期内取得发票,不得税前扣除;日后取得发票若不超过追补确认期限的,准予追溯至所属年度扣除。也就是说,超过5年的发票,相应成本费用不得从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1号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超过认证抵扣时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继续抵扣应根据具体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事项由省税务局核准。允许继续抵扣的客观原因类型及报送资料等要求,按照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执行。”根据修改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第13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费用会计分录

根据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ps:依据现行政策,对原文略有修正,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与专管员核实。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

应交企业所得税

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

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

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涉及以前年度损益事项的调整

如果上年度年终结账后,于本年度发现上年度所得税计算有误,应通过损益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会计处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而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以前年度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而需调整的本年度损益数额。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的扣除项目,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后发现的‚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但多计多提费用和支出,应予以调整。

企业发现上年度多计多提费用、少计收益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举例说明:

假如某税务局在对某物资集团公司上年度财务进行检查时,发现支付新办公楼装修费用600000元,全部计入当年'管理费用'已知该集团公司所得税率为25%,税务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按会计制度规定,对办公楼装修费用改作递延资产处理,分10年摊销。限期调整账务,同时计算补交少交的所得税款,并处以10000元罚款。

根据税务局的规定‚该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按会计制度规定‚装修费用应记入'递延资产'科目‚分10年摊销。

依此计算‚该公司上年度多计费用540000元

(600000-600000/10=540000)‚应予以调整:

借:递延资产办公楼装修 540000

货: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40000

2.由于多计管理费用从而使上年度少计利润540000元‚该公司上年度少交所得税135000元(540000×25%=135000)予以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5000

3.交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5000

贷:银行存款 135000

4.交纳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5.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540000-135000=405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05000

贷:未分配利润 405000

6.假定法定公积金提取比率为10%‚公益金提取比率为5%.应调整上年度利润分配

借:未分配利润 60750

货:盈余公积法定公积金 40500

盈余公积公益金 20250

【第14篇】销售费用所得税抵扣

时间过得真快呀,2023年就剩下最后一个月了,每到年底都是会计们最忙的时候,忙着催收各种未报销的成本费用发票,但是对于我们业务人员来说,什么样的票可以在所得税前抵扣呢?今天悠悠就给大家整理了部分可抵扣发票,会计同学们再也不用一次一次的给业务人员解释了!

成本类

1、实际发生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票据

生产企业

采购原材料、辅料、运费,生成用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费、后期维护费,燃料等发票。

商贸企业

购进商品的商品发票

服务行业

其他服务机构开出的服务费,劳务费等

2、一般纳税人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进项发票,一般来说除了税额部分抵扣增值税,剩下的发票金额,可以抵企业所得税的

税金附加

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资源税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印花税

费用类

1 . 管理费用

办公费

快递费、电话费、物业费、水电费(非生产车间)、宽带费、取暖费、饮用水、饮水机、电脑配件、办公耗材、绿植、灯具、办公家具等

交通费

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票、滴滴打车等交通费

差旅费

住宿费、餐费、外地的公交车地铁票、出租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福利费

住宿费、餐费、旅游出行门票及车票、职工礼品、团建费、职工医疗费等

车辆使用费

公司名下的车辆保险费、保养费、维修费、拖车费、救援费、停车费、etc费、车位费等

租赁费

租车发票、租房发票、设备租赁发票

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类、车辆、机械和其他电子设备等

工资、社保与公积金

有员工签字的工资表(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保缴款单据及明细、公积金缴款单据及明细。

招待费

餐饮发票、住宿发票、购买礼品的发票等

2 . 销售费用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宣传费、推广费,图书、广播、杂志等形式广告公司开具的发票

运输费、装卸费

各种渠道运输发票、入仓费、理仓费等

包装费

包装、加固、打包等业务发生的发票

展览费

展会搭建、举办场地费、现场布置费等

租赁费

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汽车租赁等

3 .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银行借款利息发票、票据贴现利息发票、小额贷款公司利息发票、融资租赁发票等

汇兑损失

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

手续费

银行转账手续费、网银手续费等

【第15篇】所得税费用分配表

费用主营业务成本的核算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备贷: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的核算包括销售材料、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摊销)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的核算税金及附加:借方登记发生的各项税费,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税费,结转后该科目无余额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等

印花税由于缴费方式特殊性,不能通过“应交税费”,缴纳时:借:税金及附加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包括印花税、车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房地产企业在销售商品时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其他企业销售这类不动产,计入“固定资产清理”核算,最终影响营业外收支或资产处置损益。

期间费用的核算销售费用:包括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专设的销售机构相关固定资产修理费和折旧费、职工薪酬

出售包装物:单独计价,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不能单独计价,计入销售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发生的金额较小的进货费用,可以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并入销售费用核算

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懂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差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汇兑损益、手续费、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

利润收入与利得的联系: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费用与损失的联系:都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且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信用减值损失:指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损失:指计提的有关资产资产处置收益(或损失):指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及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指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或损失):指各种方式对外投资其他收益:指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除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以外的政府补助所得税费用:不影响利润总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不影响营业利润

营业外收入的核算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收益、现金盘盈利得、捐赠利得、政府补助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固定资产盘亏损失、捐赠支出、罚款、非正常损失

盘盈现金借:库存现金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找到原因后,经过批准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捐赠产生利得的核算收到现金捐赠借:库存现金贷:营业外收入

收到捐赠原材料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的核算企业报废固定资产损失借:营业外支出贷:固定资产清理

确认盘亏、罚款支出借:营业外支出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库存现金

捐赠支出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所得税费用的核算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

当期税法需要企业预付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借:递延所得税资产贷:所得税费用(冲减所得税费用)

当期税法需要企业暂时挂账不予支付的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贷: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调整的是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借:递延所得税资产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

税法与企业存在未来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

税法与企业存在未来应纳税的暂时性差异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方)

应交所得税的核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当期所得税:指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记忆:负债-资产,期末-期初】

纳税调增项包括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中,企业已经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扣除标准的金额(职工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8%~可结转以后年度、业务招待费60%vs营业收入千分之五、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利润总额12%、广宣费~营业收入15%限额扣除)包括税法不允许扣除的项目中,企业已经计入当期损失的金额(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纳税调减项包括税法允许弥补的亏损、准予免税的项目、其他收益中符合规定不征税收入(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本年利润的核算表结法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各损益类科目,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科目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

账结法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余额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余额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亏损

年度终了,结转本年利润,结转后无余额(或相反分录)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期末,将全部损益类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无余额借:本年利润贷:损益类科目

【第16篇】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研发费用

企业所得税到了年初需要汇算清缴,有的时候报表的内容会修改,我们就需要知道修改的内容应该怎么填写,哪里修改了,在填写的时候需要做什么调整,针对调整的填报内容,已经做了一份整理,快来看看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要点指引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变化内容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基础信息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

申报表填报要点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更改后的填报要点已经在上文全部展示出来了,大家可以注意自己填报的需求填写报表,有哪里不会的可以留言讨论~

所得税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16篇)

随着国家个税政策的不断完善,我们依靠工资所得维持生活的人们有了更多的途径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掉,这样发到我们手里的工资就能更多一些。那么那些费用可以在我们计算个人所…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