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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7

【导语】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16篇)

【第1篇】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

如果债权人同意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对于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2篇】企业怎么清理债权债务

企业清理债权债务的方式是: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3篇】如何进行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

债务重组是企业的偶发经济业务,债务人因此而产生的收益属于营业 外收入,应设置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同 时,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还应将债务重组收益和转让资产损 益分开核算;债权人因此而发生的损失属于营业外支出,应设置营业外 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明细科核算。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 金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人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 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冲减后尚有 余额的,计人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 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在符合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时,终止确认重组债务,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 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转让的非现金资产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转让资产损益,计人当期损益。

债务人在 转让非现金资产的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税费,如资产评估费、运杂费等,直 接计人转让资产损益。企业以固定资产进行债务重组,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 某负债类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应交税费等科目,按 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 目。

【第4篇】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则都有哪一些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则:

1.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第5篇】企业破产债务清算需要走哪些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

四、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五、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第6篇】分立后的企业债务怎么清偿

对公司分立债务的归属,有以下两种:

(一)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

如果公司与债权人没有特别约定,债务就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又区分为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和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

1、新设分立的债务归属。所谓新设分立,就是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取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即原公司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新生的两个公司。

2、派生分立的债务归属。派生分立是指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就是说,原公司仍存在,只是规模减小增加一家新公司。比如a公司分立成a公司与b公司,那么a公司的原有债务由分立后的a公司与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与债权人有债务归属约定

在分立前,债权人得知公司即将分离后,可与公司就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约定债务由其中一家公司偿还或者其他偿还方式。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7篇】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的成因是什么

一、由政府直接对国有企业的债务进行核销,一次性解决问题;

二、进行债务与股权的转换;

三、由财政筹集资金向企业注资,核销不良债务;

四、国有企业不良债务的解决途径,采用短期治理与长期致力相结合的方法。

【法律依据】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七条,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第8篇】企业破产重组原债务如何承担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应当予以发放。企业倒闭后,若破产财产足够支付补偿金的,企业应当及时对员工进行补偿。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多数情况下,破产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而人们有时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经营也叫作破产。

【第9篇】企业如何处理债务的纠纷

防患于未然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前提基础

现代交易,实际上就是合同交易,是口头或书面合同的具体履行。,但是合同在订立履行时会遇到很多风险。因此,合同交易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捺印或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同时最好让对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担保。注意好合同细节对于避免债务纠纷的发生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10篇】企业宣布破产后还要偿还债务吗?

企业破产后当然要偿还债务。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对有关债权人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11篇】夫妻都有企业配偶承担债务吗

夫妻都有企业配偶在必要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债务。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问题跟双方有没有企业毫无关系,只要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就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2篇】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投资人承担吗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要投资人承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投资人以个人的其他财产清偿,直至全部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63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13篇】企业所得税扣除债务吗?

债务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扣除。

债务属于债权人权益,是负债。

负债不参与损益计算。

负债与经营成果的计算无关。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应税所得来计征的。

负债是欠别人的钱,是需要偿还的,不是所得收入。

所以,债务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扣除。

【第14篇】破产企业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破产企业债权债务的处理是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15篇】企业转让债务承担怎么处理

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此时债务由原公司承担。

如果债权人同意公司转让的,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4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16篇】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为您准备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怎么承担

合伙企业是两人以上在契约的基础上成立共同经营关系所形成的某种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的主体。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承担责任的特殊方式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方式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避免投资者因担心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合伙企业望而却步。

(三)特殊的普通合伙中合伙人承对合伙债务的承担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后的追偿方式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债务的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应当承担债务的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具体的追偿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二)合伙合同约定了损益分配比例,则从约定;如果未约定损益分配比例,则按出资比例负担损失。

(三)法定比例优先于合伙人的约定比例适用。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四)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分担;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按照约定的或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在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中,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但这种规定也加重了一般人进入合伙之后的责任,也使得债务纠纷呈现上涨的趋势,因此,建议当事人在考虑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当向专业律师充分咨询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债务承担的问题,避免出现资金损失。

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吗(16篇)

如果债权人同意企业债务可以转让。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对于债务转让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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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债务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