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建设单位对分包商能有否决权吗?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设单位对分包商能有否决权吗?,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建设单位对分包商能有否决权吗?
有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2篇】申请建设信用卡打单位电话吗
建设银行收到客户的申请资料后,审核人员会根据申请人所填信息对其本人或第三方进行电话调查核实。
信用卡主条件是:
1、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稳定的职业及收入,能按时还本付息且信用良好。
注:依据银监会规定,年满18周岁的大学生办卡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因此,办卡时会有相关声明材料需要您的父母(或亲属)填写提交。
【第3篇】建筑建设单位和工程建筑单位是指
建筑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工程建筑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即项目法人的委托,承担其部分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控制的专业化管理服务活动。
【第4篇】隐蔽工程需要建设单位签字吗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不需要建设单位签字、签认的。因为有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服务,专业为建设单位搞定工程内部参建各方的协调、签认,除非是与设计有很大出入的变更内容,才需要建设单位与其他参建各方共同签认。
因为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发生质量问题后,还要重新覆盖和掩盖,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
【第5篇】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与监理单位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行使建设单位权利的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的“三控、两管、一协调”进行监理管理的监理单位,两者不冲突。
项目管理单位在行使职权上,要比监理单位相对来讲权利大些。项目管理单位在工作中有权对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管理;监理单位在工作中仅能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其他仅仅是协调关系。
一些建设单位为考虑工作方便,委托一家有管理资质、监理资质、审计资质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项目管理,同时进行监理和审计工作;也有的建设单位委托完项目管理单位后,有项目管理单位再行招标确定监理和审计单位,各有情况不同。详细情况以现场实际操作为准。
【第6篇】建设单位是甲方吗
建设单位不是甲方。
建设单位,业主,甲方一般情况下就是工程所有权人的不同称谓。
当甲方是房地产商时,建设单位与甲方都是房地产商,而购房的人是业主。
建设单位与相对施工(建筑)单位而言的。
业主与相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其他监管机构而言的。
甲方是相对乙方而言的,在合同中业主是甲方,所以常用甲方来称谓。甲方一般是指提出目标的一方,在合同拟定过程中主要是提出要实现什么目标,是合同的主导方。而且甲方一般是投资方,也就是经营的主体。
【第7篇】建设单位可否将单位工程直接发包
建设单位可以将单位工程直接发包。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质量管理条例》制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里,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是指建设单位不能不通过招标的形式将工程分包出去,不是说建设方不能发包这些工程,里面没有禁止建设方单独对一些工程进行发包。【第8篇】中建是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
中建为央企,中建系统中的单位多数为施工单位,但也可以进行设计。也有开发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简称中建总公司、中国建筑,正式组建于1982年,其前身为原国家建工总局,是为数不多的不占有大量的国家投资,不占有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经营专利,以从事完全竞争性的建筑业和地产业为核心业务而发展壮大起来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建总公司是中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建筑房地产企业集团之一。
【第9篇】建设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
1. 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 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 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5. 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对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6. 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7.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8.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
【第10篇】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有哪些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第11篇】工程建设指挥部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工程建设指挥部是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一般设立,各种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建设也要求设立。属于负责协调指挥该项目工程建设的临时机构,不属于行政机关。以前的规定要求工程指挥部的负责人及组成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比如负责人应为什么级别的项目经理(现在交建造师)。 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制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所采用的一种基本组织模式,它主要是以政府派出性质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形式对项目建设进行的管理和监督。【第12篇】哪些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有重要责任,应当负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的协调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建设工程各参与单位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时间支付费用,不得随意压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费用。
【第13篇】建设单位归档资料分为哪几类
建设单位归档资料分为四大类。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编有独立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权利和义务是: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计划和基本建设财务计划;组织基本建设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履行进行基本建设工作的一切法律手续;负责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建筑安装合同;对竣工工程及时验收、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第14篇】建设单位是发包方吗
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不只是包含建设单位,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等,但是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在总包完成了主体以后,总包可以进行分包的招标工作,这些由总包招标的专业就是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进行分包的专业,这时的发包人九是总承包单位,这些分包和总包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15篇】什么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的划分
截止2023年4月6日,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可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以及建筑业企业,具体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在城市及村镇从事土地开发、房屋、基础设施以及配套设备开发经营业务,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工程总承包企业:是指对工程对立项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承包的企业;
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是指依法取得资格、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
4、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监
【第16篇】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如何付款
建设工程中对分包单位的付款方式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