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屋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才有效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才有效,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房屋合同补充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房屋补充协议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依据相同,补充协议有效须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包括两个方面: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实质要件包括三个方面:
1、主体合格。即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2)房屋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6)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10)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一些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签订合同的,肯定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只有多注意,才能避免对方在合同中设置陷阱,损害自己的合法利益。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细节:
⑴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和所租赁的房屋位置、面积、数量、用途、房内设施、设备及现状等。
⑵要写清楚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数额、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⑶要写清楚租赁期间的保养、维修责任和水、电、气、物业费的承担与交纳。
⑷要写清楚承租人是否有权转租。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⑸要写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第4篇】贷款合同能够证明房屋产权吗?
贷款合同是不能够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明房屋产权要两证齐全才行,房产两证包括《房屋产权证》和《不动产证》。
房屋产权证:一般来说,房屋产权证具体又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开据的《房地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简称《不动产证》)是一种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的不允许动的房产权利证明,又称《中国不动产权证》。
开发商建设完工,楼房竣工验收后,应当申请初始登记,被核准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就是“大产权证”。业主办理产权证,其实就是从这个“大产权证”中分出“小产权证”来的一个商品房转移登记过程。整栋楼的权属证明就是“大产权”。开发商只有办理大产权以后才能为业主办理“小产权”,即通常所说的房产证。如开发商拖延办理,业主则有权按合同向开发商主张相关的违约责任。
【第5篇】房屋租赁合同要交什么税
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的税有: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房屋租赁税收优惠政策:
1. 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4.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6篇】提前20年签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提前20年签房屋租赁合同不可以。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最长的期限是二十年,如果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二十年是无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7篇】签了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1.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 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9篇】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租赁房屋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有:
1、协商解决;
2、可以要求第三方中介出面调解解决;
3、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0篇】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房屋的价值一般都比较高,买卖双方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过程之一般要包括以下条款:房屋的位置面积等基本信息,转让的是否包含家电装修装饰,房屋的价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的时间,房屋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间,房屋是否设立抵押,房屋是否有出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11篇】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财产的重新认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如果买卖双方确认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将会影响到财产的认定。
【第12篇】房屋租赁合同能违约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是可以违约的,违约之后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符合解除合同的情形就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了。
(1)约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3)违约情况下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看,并不应当受到法律支持。为体现公平原则,平衡各方利益,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酌情有必要对其解除合同请求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3篇】房屋贷款合同没有了怎么办呢?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当然也可以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查档。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4篇】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确定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1、买卖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当事人应该是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会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买卖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如果任何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签订合同,即会直接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都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当前没有明确规定,也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5篇】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怎么算
1、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2、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就不属于定金,不适用法律关于定金罚则的规定。
3、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86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第16篇】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填谁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注册公司房屋租赁合同以公司名义签订,承租人填法定代表人作为代理人签章。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