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保护股东权益,管好公司固定资产,让资产不贬值还能增值。 | ||
|---|---|---|---|
| 职责分工 | 公司设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是总经理;各分(子)公司设管理组;车间设专兼职管理员;财务和设备部门一起干活。 | ||
| 核心条款 | 资产要登记建账,更新报废得审批,每年至少盘一次,调拨出租要走流程,折旧按规矩提。 | ||
| 执行要求 | 每月10-25日办调拨,报废表11月30日前交,清查结果12月底前报,所有手续当月做账,表格填错要追责。 | ||
第一章 说 明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司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第三条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第四条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调拨、报废等审批手续。
第五条 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第六条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一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公司总部,国资局)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