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3
| 制定背景 | 怕医生护士被病人血呀水呀传染上病。也怕他们把病传给别的病人。以前出过事,得管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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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医生、护士、技师、收垃圾的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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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院感科带头定规矩。各科室主任盯着落实。护士长天天查洗手戴口罩。院感科不定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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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摸了病人东西必须洗手。有喷溅要戴眼镜口罩防护衣。针头别乱扔。脏床单马上换。接触污染和清洁部位要换手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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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新员工入职先培训。每月考一次手卫生。查到没洗手扣绩效。三次不改要停岗学习。护士长每天看操作录像找问题。院感科每季度发整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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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
(一)标准预防
认定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其基本特点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即防止疾病从患者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由医务人员传至患者。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微粒隔离。
(二)标准预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不论是否戴手套。
发布时间:2026-07-03
适用岗位:科室协调员、投诉接待员、医教处人员
| 制定背景 | 医院领导和工会想关心职工和老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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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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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院领导、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分头去慰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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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按职级定慰问标准,住院发钱,居家送水果,丧事给奠仪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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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慰问人员自己领钱买东西,城区内要上门,外地只给钱,困难户另研究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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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人民医院探访慰问制度
为体现医院领导和工会组织对全体会员、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医院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经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对象
1.患病住院的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及长期有病在家且行动不便的上述人员;
2.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其家属也属慰问对象;
3.因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
二、慰问标准和人员安排
正科(含科护士长)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慰问对象由院领导或工会主席按每人300元标准前往探视;副科(含科副护士长)及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由工会副主席或工会委员按200元标准负责探视。
三、慰问办法
1.患病住在本院病房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在探视时直接发给慰问金。
2.住院在外或患病在家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购买水果食品等上门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