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背景 | 公司要请律师帮着把关合同和风险,法务人手不够,得靠外部顾问补上这块。 | ||
|---|---|---|---|
| 核心职能 | 帮公司看合同、防风险、出法律意见,不替公司做决定,只提建议。 | ||
| 工作内容 | 收材料马上处理,进度随时告诉公司,文件单独归档,证据原件好好收着。 | ||
| 协作关系 | 听公司法务或行政负责人安排,有时要和其他律师搭把手,冲突案子得先问过公司才能接。 | ||
1.顾问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规定的法律事务工作,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忠实地、尽最大努力地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2.顾问律师如因出差、开庭等原因临时不能为聘请方提供法律服务时,可在征得聘请方同意后临时安排其他恰当的律师配合完成规定法律事务工作。
3.顾问律师应当在取得聘请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及时向聘请方通报工作进程。
4.顾问律师必须在约定的工作职责范围内根据聘请方的要求或者授权进行活动,非经聘请方授权不得代为实施法律行为,不得代为聘请方决策。
5.顾问律师不得为聘请方的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请方的咨询意见。顾问律师的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仅限于聘请方,无为聘请方员工个人及其亲属提供法律服务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