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设备乱借乱拆乱调的事,让设备用得明白、收得回来,少丢少坏少罚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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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机电科管调配审批,设备库管出入库,各单位设设备管理员管领用回收,队长盯落实。 | ||
| 核心条款 | 设备不许私借私拆,领用要登记办单,旧设备必须先交回才能换新,配件损耗有考核线。 | ||
| 执行要求 | 领用超时罚50元/天,帐物不符罚300元起,回收超期罚50元/天,每月例会通报评比,缺会迟到都扣钱。 | ||
一、全矿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外借、乱拆、乱卸、乱调设备。否则限期整改或交回并处每日罚款50元,直至整改合格或交回为止。
二、所有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领取、记帐、管理和回收等工作,发现帐本与实际不符时,经分析核实后,对责任单位罚款300元,队长罚款30元,对设备管理员按每台50元处罚。
三、各单位领用设备、配件时必须将本单位设备、配件记入登记本,领用时持本单位登记本到机电科办理领用单,持领用单到设备库领取。节假日期间的设备领用要由领用单位值班队长写出书面借条,由机电科值班科长签字后,凭借条到设备库领取,但必须在节假日后24小时内补办领用手续。否则超一天对责任人罚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