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锅炉操作要持证上岗,怕没培训出事,怕证书过期没人管。 | ||
|---|---|---|---|
| 适用范围 | 只管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水质化验工这三类人。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管档案和计划,锅炉管理人员搞内部培训,单位领导批钱批事。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持证上岗;每年有培训计划;每月至少一次内部培训;培训要留记录。 | ||
| 监督与罚则 | 人力部建档案、通知换证;内部培训每月一次;外委培训要领导同意才报销;不参训或考不过就按制度处理。 | ||
1、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当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提供)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性。
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锅炉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锅炉事故的案例分析;锅炉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