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监控系统老出问题,怕影响安全,想让它一直稳稳当当干活。 | ||
|---|---|---|---|
| 适用范围 | 管矿上所有监控设备和看管这些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副总工带头干,生产单位和辅助科室的头儿一起查,大家轮流盯。 | ||
| 管理规定 | 每月3、13、23号必须查;值班不能空岗;主机得转、信息得传、防雷要好;记录要全要真;井下分站、传感器、线缆都得好好看。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完马上记下来,问题汇总开会定办法,抓紧改掉,改不完接着盯,改完再回头看看还漏没漏。 | ||
为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矿井监控系统运行正常,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排查时间:每月3日、13日、23日定为排查日期。
二、人员组织:矿副总工程师牵头,生产单位、辅助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检查组。
三、检查方式:
每月检查组按规定日期对矿井上、下监控系统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或分散排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四、排查具体内容:
(1)地面中心站是否24小时有人值班,是否出现空岗现象。
(2)中心站主机是否运行正常,各种信息能否正常上传,设备防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
(3)中心站各种记录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真实、及时、准确。
(4)井下分站运行是否正常,各种闭锁功能是否正常,工作面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合理,数据显示是否准确,是否按时进行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