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病人病情不一样,护理不能一刀切。怕忙中出错,漏看危重病人。想让护士知道谁该多盯、谁可少盯。 | ||
|---|---|---|---|
| 适用范围 | 住院病人,所有病区护士,医生开医嘱时用。 | ||
| 职责分工 | 医生定级别,护士执行护理,护士长每天查是否对得上病情。 | ||
| 管理规定 | 特护要专人守,一级每小时看一次,二级两小时一次,三级每天问两次。红黄绿标记必须贴准。 | ||
| 监督与罚则 | 交班本写清级别,夜班护士再核对一遍。贴错标记扣当月绩效,三次以上找护士长谈话。 | ||
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护理等级,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红三角标记)、一级护理(红色标记)、二级护理(黄色标记)、三级护理、新病人(绿色标记)。
1、特级护理
⑴病情依据:心、脑、肾、肝、肺等脏器功能衰竭;各种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大手术(包括脏器移植);各种严重创伤、复合伤、烧伤、大出血、多脏器功能损伤。
⑵护理要求:专人护理或转入icu;根据病情测定生命体征,出入量;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反映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及适当的肢体活动,防止并发症;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2、一级护理
⑴病情依据:病情严重或病情不稳定需严密监测和观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