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目的 | 让瓦斯报警仪修得准、用得稳,别出错别误报,保下井人安全。 | ||
|---|---|---|---|
| 适用范围 | 煤矿里专修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修工。 | ||
| 职责分工 | 检修工自己动手修、校、发、收;班长看看流程对不对;技术员偶尔来查查标准。 | ||
| 操作流程 | 先看外观清煤尘,再开机预热调零,接着测电压、通气标定、查故障、换零件、重检定。 | ||
| 执行标准 | 调零用清洁空气,标定用1.0%甲烷气流三次,误差不能超±0.1%,报警声要够响(≥75db),黑元件不能焊反,充电必须满8小时,仪器干净无损才准发。 | ||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
第2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应完成下列.作: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修、校定、充电和收发管理。
、上岗条件
第3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人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上作原理及主要参数。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配备及使
用的有关规定。
4.会正确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5.掌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计量标准。
三、安全规定
第5条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每7天至少进行1次调校,误差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6条严禁在井下拆机修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