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公物老丢老坏,没人管清楚谁负责,交接乱糟糟,得有人盯住每样东西。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各处室、教研组、实验室、教室、机房、专用教室。 | ||
| 职责分工 | 各处组设托管员,班主任兼教室托管员,图书馆和实验室自己配人,校固定资产管理员统管。 | ||
| 管理规定 | 课桌椅编号到人,损坏先查学生;教室门窗电器要关好;借用教室必须前后检查验收。 | ||
| 监督与罚则 | 托管员每学期初末清点交接;损坏丢失马上报管理员;不报不验就班级赔;大型活动前必讲爱护公物。 | ||
中学学校固定资产托管制度
一、凡使用和储存公物的处、组均应设财产托管员,图书馆、各实验室、电教器材、卫生室和音乐、美术、数学、史地、劳技、体育等学科的教学器材、仪器、设备等,均设托管员。
二、学校其他各处、组财产,由各处、组负责人兼任。
三、教室财产托管,托管员由班主任兼任,负责学年初和学年末与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教室财产清点、交接事宜;负责检查教室财产损坏丢失情况,并要及时反映给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赔偿、维修或更换手续;负责安排、督促、检查教室门窗电器的关闭和门钥匙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