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防止打眼时出事故,比如钻杆晃动伤人、残眼爆破、空顶掉石头。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掘进打眼工,井下打眼作业地点,风钻、电钻等机具。 | ||
| 职责分工 | 打眼工自己管好自己活儿;班组长盯现场;技术员教规程和图纸;队长抓落实。 | ||
| 管理要求 | 不准干打眼;不准边打眼边装药;不准在旧眼里再打;敲帮问顶必须做;钻杆下面不站人。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班查三次,安监员随机查,发现没敲帮问顶就停工;谁违章谁写检查,两次就调岗;月度考核扣分影响奖金。 | ||
1、打眼工对自身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负全面责任。
2、熟知“三大规程”中关于“掘进打眼工”的各项规定,严格正规操作。
3、掌握打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原理,熟练操作和维修。
4、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熟记工作面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支护形式和质量要求等有关规定。
5、严禁干打眼。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打眼。
6、坚持“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7、打眼时、施工人员必须集中精力,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掌握好打眼的位置、方向、角度、深度等技术要求。钻杆不得摇摆晃动,钻杆下方不得站人。
8、打眼机具各有其位,严禁乱丢乱放,达到文明生产标准。
9、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