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没人管,群众闹起来影响稳定,得有个办法快速处理食品卫生出的问题。 | ||
|---|---|---|---|
| 适用范围 | 全乡所有单位、部门和村里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问题。 | ||
| 职责分工 | 乡长带头,卫生院、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这些单位各干各的活,乡卫生院办公室日常盯事。 | ||
| 管理规定 | 不能借事故胡闹,要听指挥;现场要保护好,病人赶紧救,食品马上封存检验。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事立刻分组干活,现场、医疗、维稳、善后四组齐上;谁不配合就通报,干不好要被问话;领导小组随时查进度。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患者和家属不得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为由,无理取闹,影响单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
第二章领导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乡成立由乡长任组长,人大副主席、副乡长任副组长,乡党政办、安办、卫生院、民政所、综治办、计生服务站、财政所、小学、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卫生院,两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