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让消防站管得更规范,战斗力更强,真能灭火救人。 | ||
|---|---|---|---|
| 职责分工 | 站长管全面,副站长帮着干,战斗员守好自己岗,各负其责。 | ||
| 核心条款 | 24小时值班不脱岗,3分钟到场灭火,器材只用于救火,不准乱动。 | ||
| 执行要求 | 每周例会、每天交接班、每月查设施、每季搞演练、半年大演习,记录要写清,签字不能少,检查常进行。 | ||
总 则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站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站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
第一章 微型消防站管理规定
1、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带班员、战斗员)不少于6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
2、接到火灾报警时,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到达火灾现场确认,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利用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灭火器材展开灭火行动,并视火场情况报告辖区消防中队。
3、辖区消防队到达现场后,微型消防站人员应立即汇报火场情况,接受消防队统一指挥。
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
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
4、消防站内的所有执勤战备器材,不得用于非灭火和救援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