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想让执法更规范,少出错案。保护老百姓和单位的权益。提高办案质量,让大家信服街道办的工作。 | ||
|---|---|---|---|
| 适用范围 | 街道办事处所有执法人员,还有委托执法的组织。 | ||
| 职责分工 | 街道办事处是总负责。党政办具体干活,收投诉、查案子、定处理意见。领导要盯紧落实情况。 | ||
| 管理规定 | 不能没资格就执法。不能乱用权力、贪腐、包庇、玩忽职守。事实要查清,程序要走对,法律要用准。 | ||
| 监督与罚则 | 靠群众举报、复议法院判决、上级检查来发现错案。查实后分情节轻重处理:批评教育、警告、吊销证件、调岗、赔钱。严重就移交司法。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全面、正确地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指本街道办事处及其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的监督措施。
第三条本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政清廉,公开公正,不徇私情,保证执法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