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18
| 制度目标 | 防止生产中起火爆炸中毒,保护人和设备安全,让车间不乱套。 |
|---|
| 职责分工 | 厂长总负责,安全部天天盯,车间主任管现场,班组长守岗位,人人有活干。 |
|---|
| 核心条款 | 厂房要合规,电气得防爆,泄漏要报警,超压得泄放,毒气要密闭,设备别跑冒滴漏。 |
|---|
| 执行要求 | 新员工先培训才上岗,设备定期查,每月大检查,禁令贴墙上,出事按流程跑,器材放固定点,每周擦一擦。 |
|---|
1、明确适用于生产运行过程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范围。
2、明确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具体主管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3、明确防火、防爆、防毒的管理组织机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消防)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等)。
4、明确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包括: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是否有安全联锁装置。
6、在有可燃气体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是否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7、在有可能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备。
发布时间:2026-07-06
适用岗位:气体巡检员、气站操作工、管道焊工
| 制定目的 | 最近查安全发现修厂用氧气乙炔太乱,人和机器都危险。要管住这事,别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各施工单位机修厂,管氧气乙炔怎么用、运、放、焊。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定规矩,机修厂厂长盯执行,安全员天天查,查到问题记台账。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让没证的人焊割;不能把电线搭在气瓶上;不能滚着搬气瓶;不能同车运两种气瓶;不能用锤子凿子开阀门;不能露天暴晒不遮盖;不能距离动火点或彼此太近。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每周巡检,当场拍照留证,当天填罚单,月底汇总报安全部。没整改的翻倍罚,三次违规停作业三天。 |
|---|
因在近期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各施工单位机修厂在使用氧气和乙炔时,存在严重的违章作业,此行为给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为加强各施工单位机修厂氧气和乙炔的安全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氧气和乙炔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进行氧气、乙炔焊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若各机修厂聘用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进行焊割作业,一经发现将给予聘用方500元/人次的罚款,并要求其清退无证人员进行氧气和乙炔焊割作业。
2、严禁将电源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设备和管线上。违者给予200元/次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