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档案乱借乱用,有人拿走不还,有人看密级材料没审批,怕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本校师生、校外人员查档案都得按这规矩来。 | ||
| 职责分工 | 档案馆管总,各部负责人批材料,科研处和保密委管密件,财务管账本。 | ||
| 管理规定 | 开放档案能查,密级档案要审批,档案不外借,只在馆里看,特殊情况借出不能超一周。 | ||
| 监督与罚则 | 查档要填登记表,还档要当面验,复制摘抄得馆长点头,不守规矩就停借阅资格。 | ||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一.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即可查阅。
二.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行政类档案,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借阅。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教学档案,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查阅秘密、机密级科研档案,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查阅。
3.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
4.校外人员利用档案,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