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师生不安全。想让排查整改变成日常习惯,不是临时抱佛脚。 | ||
|---|---|---|---|
| 适用范围 | 全校所有地方、所有老师学生、所有校内外安全相关的事。 | ||
| 职责分工 | 校长带头干,各部门各班级具体做,校领导和安全部门盯着看效果。 | ||
| 管理规定 | 每周小查,每月大查,活动前必查;发现隐患马上报、马上改、马上防。 | ||
| 监督与罚则 | 登记造册建台账,谁负责谁签字;改不完的要上报,还要有临时防护;开会总结问题,奖励干得好的人。 | ||
为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为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是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领导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整改和防控工作。
二、学校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主要排查:学校校舍、设备安全;学校公共卫生安全(含食堂食品、饮用水及疾病防控等);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安全;学校消防安全;学校交通安全;学校化学用品管理安全;学校师生职工及社会群众相互之间的矛盾及诉求。
三、学校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要做到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节假日、安全日、安全月及大型集体活动前进行群众性例行大排查。要把排查工作常态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