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坏掉影响生产,怕出人命,想早点知道、快点修、别再犯同样错。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设备的人,管设备坏了咋报、咋查、咋处理。 | ||
| 职责分工 | 调度室和安监处最先接电话,机电科牵头查原因,矿长盯着改,安监处最后看落实没。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瞒着不报,不能拖着不修,不能拆保护装置,不能瞎指挥乱操作。 | ||
| 检查与监督 | 出事马上打电话,半小时内报清楚,调查组三天内开工,没按时交报告扣钱,整改不到位停班学习。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矿内机电、运输设备管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设备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设备事故发生。根据《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及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三条:设备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调度室、安监处,并采取应急措施,严防事故扩大。
第四条:因设备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的,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