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怕考核乱来,评不准人,奖惩培训辞退调职调级调工资没依据。 | ||
|---|---|---|---|
| 适用范围 | 地厅级以下所有公务员,含党委人大政协社团等参照管理的人。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带头考核,群众要参与打分,人事部门组织落实,单位负责人把关签字。 | ||
| 管理要求 | 德能勤绩四方面看,重点查实绩;平时记录 年终总结 目标考核一起做;不搞形式主义。 | ||
| 监督与检查 | 上级人事部门抽查,单位内部公示结果。不参加考核的直接定不称职;拒不服从安排的,按纪律处理;评优要多部门联审,缺一不可。 | ||
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的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 考核工作要坚持党管国家公务员的原则,立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要与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培养后备干部和思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
第四条 年度考核要与年终工作总结、目标管理考核、创先争优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统筹安排,同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