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业主一入住就产生好多资料,不存好以后查不到,服务也跟不上,想让每户信息都清清楚楚。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业主的档案,包括交房、入住、装修、报事、回访这些纸和电子材料。 | ||
| 职责分工 | 客服主管牵头建目录,楼管员收资料归档,行政专员保管柜子,经理不定期翻看检查。 | ||
| 禁止行为 | 档案不能乱放桌上,不能借给外人,不能删改原始内容,没批条子不准查,密码锁必须天天关。 | ||
| 检查与监督 | 楼管员每月10号前交齐上月材料,行政专员3天内编好号放好,漏交一次扣5分,错放一次重做两遍,季度抽查不合格要补学。 | ||
业主档案管理法(十二)
1.0目的
保存业主从入住开始与物业有关的信息以供统计,为今后提供完善服务。
2.0适用范围
业主所有档案
3.0管理内容
3.1建立《组团业主档案内容目录》。
3.2与房屋结构配置相关的资料将永远保存。
3.3与居住人员有关的资料将随业主及使用者的情况变动而更改或另存。
3.4对业主提供服务的资料视情况确定保存时间一般为三年。
3.5业主资料进行一次清理归档工作,不同资料将分类标识、编号。归入业主档案的各类资料,如有必要在归档前应分类统计。
3.6档案资料的内容,应严守秘密。由公司指定人员管理。
3.7外的人员对业主档案资料的查阅,须经相关主管同意方可查阅,不得借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