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安全培训老是没人管,计划乱七八糟,有人不参加,有人乱顶替,现场违章多。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单位、机关部门、所有员工,特别是井下岗位和特殊工种。 | ||
| 职责分工 | 矿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牵头定计划,培训中心管审批和检查,各单位支书队长负责派人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按通知派人参训;办班要提前5天申请;特殊工种每年必须培训一次;不准冒名顶替、不准旷课迟到。 | ||
| 监督与罚则 | 扣分直接挂钩个人和干部;学籍档案记表现;结果全矿公示;违纪不结业的不准上岗;值班干部不通知也扣分。 | ||
1、矿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办事处和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及阶段培训任务,制定和下达矿培训计划,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2、各单位应根据教育培训中心下达的培训计划通知,按时派人参加办事处和公司的培训,无故不派人参加培训的,每缺1人扣10分。
3、各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需办培训班的,应于办班前5天提交办班申请,经过培训中心批准后办班。
4、各单位接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派人参加举办的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者,少1人扣5分,扣支书、队长各2分。
各单位值班干部接到违章学习班通知后,必须立即停止违章人员的工作,并负责通知到本人按时参加学习班。值班干部安排其工作的,对其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