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目的 | 船上起火太危险,设备坏了没法救火,得天天看着别出事。 |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船员,整条船,消防泵、水带、灭火器、报警器这些。 | ||
| 职责分工 | 三副管记录,轮机员管机器,船长大副轮机长一起查设备。 | ||
| 管理要求 | 每周试广播和警报,每月查灭火器和水枪,季度试防火门,每年压水带。 | ||
| 监督与检查 | 三副填月报表,船长抽查,漏查或记错要重做,报表用完存两年。 | ||
1. 目的
1.1本须知规定了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要求,旨在规范各船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始终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2. 职责
2.1 各主管人员按《船员职责》分工的规定,分别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实验和检查。
2.2 三副及主管轮机员应分别将维护保养情况记入《消防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月报表》
1.3船长、轮机长、大副负责对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
3. 维护保养计划
3.1 船舶消防设备、设施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列入“船舶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3.2 制订维护保养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在计划实施时能确保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的可靠性。
3.3 维护保养计划应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和图示予以表达。
3.4 维护保养计划应包括消防设备一览表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