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8
| 制定目的 | 怕合作社乱套,大家干活没规矩,钱账不清楚,出事没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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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只管理事会这帮人,干啥事都得按这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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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理事长带头盯紧每件事,副理事长分块管,理事各守一摊,出事一起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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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要求 | 开会必须开全,决议马上办,账本天天对,合同仔细签,培训不能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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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检查 | 监事盯着看,每月查一次,漏了补上,拖着不办就开会说,三次不行换人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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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发布时间:2026-07-29
适用岗位:成员代表、合作社会计、审批负责人
| 制定背景 | 合作社钱乱管,社员权益没保障。想让账目清楚,钱花得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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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合作社成员、财务室、理事会、县农经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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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财务室管记账出纳,理事会拍板大事,县农经站评估资产,社员大会决定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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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备用金不超一千,银行账户不外借,支票不能空开,固定资产专人管,卖东西要开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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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对一次银行账,每年清一次固定资产,理事会查执行,违规的马上叫停,再犯就报县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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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和规范合作社财务,维护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职责。
合作社设立财务室,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营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坚守财经纪律,抵制侵犯、平调、挪用合作社财产。
二、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现金管理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
(二)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核定与银行对帐一次,合作社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或远期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票据的保管、审批、签发、领用要完全分开,各负专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