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机电运输老出事,影响生产安全。想管住事故登记调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 ||
|---|---|---|---|
| 适用范围 | 矿里所有单位,生产施工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 | ||
| 职责分工 | 各单位自己报事故,机电科牵头查原因,安监处盯着落实,矿领导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事故必须登记报告,按损失分三类,不能漏报瞒报,人身伤亡要另走流程。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统计通报,查不清原因要重查,不按规定报的扣分,重复出事要追责。 | ||
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石桥煤业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3.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1)国产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
a、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0.1—2万元者。
b、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