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度目标 | 管住深基坑施工安全,防塌方、防坠落、防触电,保工人命,护旁边房子和管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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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建设单位查周边情况;施工单位辨识是否深基坑;监理盯方案执行;设计出靠谱支护;勘察给准地质数据。 | ||
| 核心条款 | 不超挖、不早张拉锚杆、不乱拆支撑、不边排水边下人、不省防护板和送风。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编专项方案,超16米要专家论证;每道工序做交底;现场设警戒线;变形天天测;设备进场要验收;平台栏杆必须有。 | ||
1.深基坑工程的定义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____】87号)的有关规定,深基坑的定义如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勘察前,建设单位应对相邻设施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包括周边建筑物基础、结构形式,地下管线分布图等)提供给勘察、设计单位。调查范围以基坑、边坡顶边线起向外延伸相当于基坑、边坡开挖深度或高度的2倍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