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08
| 设立背景 | 政教处要管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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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职能 | 帮主任干活,盯学生纪律,组织活动,评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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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内容 | 查班会开没开,看升旗仪式,搞三优评选,带学生社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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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作关系 | 听政教主任安排,跟班主任打交道,配合校领导,和团委一起办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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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学校领导岗位职责公开承诺书(副主任政教处)
1.服从上级领导,对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按要求认真及时完成。
2. 协助政教主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3.按政教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的实施。
4. 协助政教处主任考核班主任工作。
5. 协助主任组织好每年的“三优”评选工作。
6. 按工作计划协助主任组织好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7.抓好学校纪律,检查班会的召开情况。
8.协助主任组织好全校的大型活动,如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周会,开学典礼、各种宣传教育活动等。
9. 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公平、公正。
发布时间:2026-07-06
适用岗位:寝室管理员、值日教师、班主任
| 制定目的 | 怕乱套,想让报名、转学、休学这些事有规矩可循,大家按统一办法办,不扯皮不拖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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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全校学生,管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档案、毕业结业这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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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学籍管理员牵头干具体活,班主任填表签字,教导处审批把关,政治处管处分,年级组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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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伪造证件冒名顶替,不能逾期一周不报到,不能无故旷课36节以上,不能擅自调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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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开学前完成注册,学籍管理员每月查一次档案,没按时办的停发学籍号,超期不补的直接注销,教导处每学期末抽查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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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使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籍管理的基本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入学及学籍的取得
第二条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即取得下吉中学学籍。
第三条新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代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同时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一周未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