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背景 | 安全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需要。 | ||
|---|---|---|---|
| 核心职能 | 守大门、巡重点、管进出、报异常、保安全。 | ||
| 工作内容 | 交接班检查、开关校门、登记外来车、观察访客、夜间查重点部位。 | ||
| 协作关系 | 向学校领导或分管处室报告可疑情况;和各部门保持电话联系;配合安全部门落实要求。 | ||
根据安全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护卫人员岗位职责。
1、护卫人员要熟悉本单位各部位的情况,掌握各有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发现问题及时通话。
2、准时交接班,认真检查交班前的情况,以便分清责任,做到上班不离岗,保证不空档。
3、看好大门,要做到车辆进出随时开关,保证24小时门卫不离人。
4、看好学校的重点部位,勤巡逻,勤检查,夜间不准非值班人员进入财会室、微机室、档案室、电教室等。
5、对外来车辆的车型、车号、颜色、进出时间和进出所运物品,进行查看和登记。
6、对外来人要做到详细观察其举动行为,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或分管处室报告。
7、在岗时间不准喝酒睡觉,不准办私事和外出,有事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
8、工作打开情面,遇事一视同仁,不怕报复,不私自处理有关违法事件。
9、遵纪守法,不参与违法活动,不给犯罪分子创造犯罪机会。
10、熟悉职责范围,明确责任,明确看管部位及重点。
